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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外两篇)

2011-11-20蓝燕飞

满族文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疯子

蓝燕飞

消失(外两篇)

蓝燕飞

早上七八点的时候,太阳还在山的那边慢慢地爬着,白雾如水汽般的弥漫,轻纱般的飘扬。已经立过冬了,却并没有多少肃杀的气象,风也还是轻柔的,缺少凌厉之势。这个时候,街旁的店铺多数闭着门户,稀稀落落的人,缓慢驶过的车辆,让这个小城越发的寂静。

我走在上班的路上,和许多人一样,左顾右盼,脚步迟疑。

当我们对司空见惯的风景表现出某种好奇与兴趣,那多半是有原因的。

那些人,面容黝黑,衣着褴褛。他们如空降兵一般出现在退去了夜色的街头。

他们又像退潮后的礁石,兀自立着,一些语言如浪一样拍打着他们。我完全相信这些语言的真实性。我相信是有一辆卡车的存在的。我相信一辆卡车在凌晨时分抵达山城,它选择了凌晨是因为不想惊扰小城的梦。它悄悄的辗过夜的帷幕,将一车人放逐在寒气渐浓的地界,然后掉头,走了。被车灯撕裂的夜色,在它的身后无声的合拢。

那些人,来到这里,席地而眠。对他们来说此处与他处没有区别。对运送者来说,却并非如此。通常他们要迎接某类检查,要召开某个盛会,要为自己的城市冠以一个文明、卫生的头衔。因此这样的现象每隔一段时间就如晴久了下雨,雨久了天晴一样的发生。那些被卡车运来运去的人,一般是精神失常者或乞讨者,他们对生活丧失了甄别的能力和最基本的要求。

我一路走过,我的眼里是含着些怜悯的吗?我知道,我对他们没有爱,一丝也没有。但我希望自己尚有悲悯之心。我径自走着,很多的人也径自走着,我没有看见一个人停下来。但我好像看见了语言如蝉蜕一般的从他们身上脱下来,在空中飞来飞去。

对一个站在我面前,向我伸出手的乞讨者,我通常不会拒绝。我的施予面额是一元。我知道很多人不愿意这样干,他们不肯让自己成为低劣骗术的受害者,我也知道确实有以乞讨为职业的人,但是一元钱能够损失我什么呢?他们中总有些人是需要人们的帮助的。而面对一个精神失常者,我不知道该怎样做,我不了解他们的需要,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他们擅自脱离常人的世界,建立起自己的王国。一切的秩序与约束在他们面前宣告无效,他们完全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一群真正的自由主义者,这样的人应该让人心生敬意吗?

在我们的习俗里,疯子如果不是如牲口一般的被囚禁,就是像野草般的任人践踏。他们如一块石头在大地上滚来滚去,遇上峭壁悬崖,砰的一声,摔了下去,而这样的深渊无处不在,深渊吸收了他们的声音与生命,深渊之深,谁能探测与丈量?

这是一个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但又与我的童年记忆密不可分的人。她具体来自哪里无人知晓,但在冬天,她总是如期来到那个名叫铺里的小镇。冬天的寒冷与霜雪如路标一般准确无误地引领着她,她从未在其他的时间降临,就像一朵晶莹的雪花不会飘落在别的季节。一张黄肿的脸,一头散乱如麻般纠结的头发,她穿一件这里那里露出灰黑破絮的棉袄,棉袄没有扣子,拦腰一根稻绳,挽着松松的结,被寒风撕开了口的结着痂垢的光脚套在同样污浊的鞋里。她的年纪现在想来总在四十左右,因为那头颅虽然乱如荒草,却还是黑着的。

是的,正如你所想象的,这是个疯子。疯子在童年的视觉里是非常刺激的。惊惧、好奇、兴奋、追逐,一波一波,一环一环,如夏夜星空下的鬼魅故事般吸引着我们。疯子一来,总是自己找到那处废弃的祠堂。祠堂的一角还有上个冬天留下来的稻草。稻草色泽暗哑,凌乱而温暖,如果太少太薄,不足以遮挡疯子的身体,自会有好心人添上补足。疯子一进祠堂,就像流浪的人回到了故乡,安详的蜷缩在墙角,从不胡言乱语或者东奔西突的扰人视听。倒是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每天必去拜访她,有时上午,有时下午,有时上午去了下午又去。

小镇的街面是青石铺就的,泛着冷幽幽的光泽。小镇黑瓦黄墙,经了风吹日晒雨淋,变得灰扑扑的。老旧的小镇隐没在群峰之中,民风醇厚,不会让一个外来的疯子饿死冻死在自己面前,他们在自己稀薄的饭食里拨出一些番薯丝。每个孩子都代表自己的家庭给疯子送过饭食。

但我们频繁的造访却并不仅因为此。我们去的时候手里都拿着一张纸,一支秃了头的铅笔。疯子的手多么神奇,轻轻几笔,如春风吹过原野。我们认识的是月季、菊花、桃花……有的我们不认识,她会告诉我们,这是海棠、牡丹、水仙……这些花儿冷艳妖娆、栩栩如生。小镇无人能够画出这样美丽的物事。它们如此相似又迥然各异。好像这个季节的蓓蕾在另外的季节重新开放。也有女人或姑娘找她,她为她们绘出别的图案,戏水的鸳鸯、并蒂的莲,她们依样描摹出一双双美艳的鞋垫。鞋垫与荷包一样自古就是爱情的信物。小镇的爱情有多少是疯子成全的呢?

那个冬天,疯子又来了。一样的乱发,一样的脸,但那件破洞百出的棉袄却敞开着,露出了高高的肚子。正是这肚子让小镇沸腾,那些语言咕咚咕咚,如冒着泡的水,灼伤了小镇的肌肤。我们依然去看她,但我们这次是去看她的肚皮的。我们说:哎,看看你的肚子!她就撂开棉袄,我们看到了黄里带灰的肚子,像山包一样隆起,上面爬满了树枝一般的东西,若干年后我知道那是静脉。我们还看见了她的乳房,饱满,落满了尘埃。我们还看见了她的微笑,这微笑像月光一般明亮、温软。这么些年,好像从未见过她的笑容,我们也不在意一个疯子会不会笑。虽然我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我们隐约觉得她是不该笑的,这笑让我们害怕起来,我们像风一样溜出了祠堂。

那个冬天,我路过祠堂时,老是不自觉地往里看一眼,祠堂空荡荡的。时间总是如流水,小雪大雪小寒大寒都过了,转眼又是一年。但我再也没有见过疯子。

只记得她有个拗口的名字:汪书任。

现在说说我的启蒙老师金。铺里那时风传着一个笑话,说他是这样介绍自己的,我姓金,金觉的金,觉,金觉的觉,民,金觉民的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原创和首创,如若不是,那说明他人缘不好,而说他人缘不好简直没有道理。他喜欢穿白色的长裤,黑皮鞋,黑眉若剑,脸膛赤红。他从师范来到铺里小学,据说铺里最美的姑娘喜欢上了他,孩子也稀罕他。那些孩子像看把戏一般聚在寒风如刀的岸边,他们脚下的野草覆盖着皑皑的白霜,他们的颈项像被风吹短了,他们的脸也是赤红的,皲裂着,唯有他们的屁股是热腾腾的,因为他们都坐在自制的木火箱上。这些傻子一样聚集在凛冽的河边的孩子中当然少不了我,我们看着那个更傻的金老师像一条鱼一样在水里游来游去。这样的场面自然也吸引了一些大人,他们不说金老师傻,他们说这个老师多半疯了,要不,天寒地冻的,跑河里洗什么澡啊。

这是一句谶语。金老师后来只来得及教会我: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然后在某个清晨从讲台上失踪。那段风声鹤唳的岁月,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敌对的阶级。人与人的信任降到了最底的限度,他被同事揭发:偷听敌台。因为收音机里的某段波长,他成了反革命。在那个偏僻的山乡,每个单位,都有一个或数个这样的人,他们被称为牛鬼蛇神,因此剥夺了人的尊严一点也不奇怪。他们辗转于花样叠出的批斗会。我见过金老师如一只端午的粽子般悬挂在房梁上,见过他的膝盖被尖锐的石块扎得血迹斑斑,这远远不够,有一天,他的身体被当作一截电线成为了两台电话机的桥梁,再然后他就疯了。

就如未被淬火的铁,啪的一声断了。那时他已经离开铺里。他去了哪里与一个刚启蒙的孩子有关吗?如果不是若干年后的相遇,我想我早就把他忘了。我不可能这样的一再提起他。

金老师。我以这三个字为题写过一段文字。它和我别的文字一样无声无息。那些蓝幽幽的字迹在时间里渐次退色、沉没、消散,直至虚无。

我和金老师的再次相遇完全是必然。首先铜鼓是个小地方,小到只有一条主街,那是政治、文化,一切一切的中心。其次,八十年代金老师整天在街上逛来逛去,游侠一般。他背着行囊,夹着雨伞,日复一日,不停地走,只要在街上,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你总会看见他。我很快认出了他,宽脸膛、大嘴巴。认出他的时候,我几乎是本能地喊了一声:金老师。不知道是我的声音太小,还是他丧失了正常的反应。他没理睬我,扬长而去。我愣了愣,然后走开,去办自己应该办的事。以后我们还有过无数次的相遇,我的目光无数次的停留在这个昔日的老师身上,他的背微微的驼着,他的头发所剩无几,与此同时,他的长须如春天的草,蓬勃恣肆。脑子里闪过那个白衣飘飘的青年,闪过冬天的河洲。时间自是残酷的,但是,改变金老师的只是时间吗?我一边走一边这样想,我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既然我不能给他任何帮助,停不停下又有什么要紧呢?

实际上金老师也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那时,他隶属于教育局,是国家的正式干部。但他已经连最简单的工作都不能胜任,单位只能给他充分的自由,算是某种补偿吧。

可是金老师走着走着就不见了。八十年代他肯定在,九十年代也似乎在,两千年后呢?我真的记不得了。可以肯定的是,当我在一个温暖的初冬,路遇那些衣着怪诞的人,突然想起,我已经很久很久没见着金老师了。

发电厂

铺里幽暗、静谧的夜晚因为发电厂的诞生变得明亮、喧嚣。在那间散发着浓郁的柴油芬芳的土坯房里,我们看见电厂的工人脚呈弓箭,双手摇动着一柄曲折的铁杆,这样的姿势终于让马达挣脱叹息般的呻吟而轰鸣起来。黄昏摇摇欲坠,暮色潮水一般漫上来,广阔、深邃的黑夜正在翻越连绵的群山围剿西天最后一缕绚丽的云霞。发电厂的灯光在昏黄的苍茫中冉冉升起,如花绽放,在山风的拂动下摇曳多姿。受了这妩媚的感召,另外的几处灯火陆续赶来,却无法汇合。它们是公社、商店、学校和医院。这些明亮的机关如一只只眼睛,镶嵌在蜿蜒曲折的铺里老街,眼波流转,流荧点点,我们在那里演绎了一场又一场的童年盛事,游戏、书声、电影……在它的背面,寂静浮现。寂静才是铺里的主色调,河流在不远处流淌,几匹瘦石孤舟一般静泊在波澜不兴的水面,百鸟归林,众山沉默,风过树梢引发的短暂的喧哗被一个无底的黑洞瞬间吸收,铺里人家在越来越暗的光线中生起晚炊的烟火,它们消失在林壑幽深的山冈,无迹可寻。这些人家将黄昏拉成一根细细的灯绳,悬挂在门的后方,只有黑夜真正来临,才会将开关轻轻开启。

电灯的光亮让我产生一种复杂的情愫。它不仅给我带来某些便利,使我得以在眩目的明亮中翻看一本小人书,那从黄昏延续至午夜的光芒更像一只巨大的子宫,羊水汹涌,成为童年温暖而安全的庇护。童年孤独地躺在月光里。母亲年轻的胸怀已经被弟弟妹妹占领,哥哥姐姐正走在通往青春的神秘之路,他们所有的活动都拒绝我的参与,祖母早早地关上了门扉,她在暮色四合时分踏着那张床前的矮几,隐入宽大古旧的雕花木床。在我的记忆里,祖母从未进过晚餐,那颗飘着白雪的头颅从未在稀薄的餐桌上被灯光染黑晃动在墙壁之上。祖母的节食决然不是眼下时尚的减肥,干瘪、苍老的祖母何肥之有?但童年的我从未深究过这个问题,这种拐了很多弯的爱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领会的,至少我当时还不能。

童年的夜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黑暗像巨人矗立着,它有着蝙蝠般硕大的翅膀,它飞来飞去,陷阱在它的羽翼下如子弹般弹出来,鬼怪神妖纷纷出笼,白天故事里的神奇与刺激销声匿迹,黑暗永远只有一副狰狞的面目,这些鬼怪妖魔风一样来去无踪,也像风一样无孔不入,它们隐藏在黑暗的角落,随时可以扑到童年的面前,吸血,吃肉,或者将童年的骨头嚼得脆如黄豆。我躺在空空荡荡的月光里,无所依傍,如一枚风中落叶,随着汹涌的夜色起伏。

电灯的到来让我欣喜若狂。它比巨人更高更大,它像太阳一样升起在铺里的夜空,在它的逼视下,黑夜无处遁形,它越来越小,越来越淡,最后软瘫如泥,直至如水一样的融化。

我不知道别的孩子是不是如我一样的热爱着发电厂。我希望电灯的光芒穿透整个夜晚就像永不凋落的星辰,而不是在22点准时熄灭。童年的夜晚我忽略了一些更具美感的光亮,忽略了新月与圆月的光辉,相对于这种疏密有致的诗意,我更爱电灯制造的一览无余。

后来我依旧爱上了月亮。这是一种绕不过去的爱恋。它在前方等待着你,等待着每一个人。

发电厂的马达有时在白天也会唱响,它给我们捎来一些消息。我们先竖起双耳仔细分辨着它的声音,然后像猎犬一样提溜着自己的鼻子,准确无误地带着条帚与斗箕飞奔出门。如果空气里弥漫着粮食的芬芳,我们知道是在碾米,这时我们可以放慢脚步,我们等待在机器旁,表现出良好的教养与极大的耐心,我们等待着谷粒被分离出白花花的大米与黄灿灿的米糠,等待着主人把它悉数装走,等待着机器的履带从飞速的流动中渐渐的慢下来,这时我们才以后备主人的身份清扫战场。四散的糠皮归拢后被我们带回犒劳那头猪瘦毛长的家伙。铺里的土著吃“国家粮”的只有两家,我们不幸是其中之一,它带给我唯一的好处是,经常吃长虫的粮食,现在我怀疑它是霉变的物品。虽然很多夜晚,我们坐在灯下耐心地将蠕动在米中的生命毫不怜惜的消灭,但总有狡猾的漏网之虫侥幸的逃脱,可是俗话说,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第二天,它就以僵尸的模样出现。遭受高温酷刑的它们有些被发现,有些就被我们当作粮食吞下去,因此,我对“国家粮”深恶痛绝,因为我们买来的永远都是加工好的陈米,自己无法品尝新鲜粮食的诱人香气不说,还带累着那头苗条的仔猪也粮食紧缺,我们只能清扫些残羹剩饭,聊以安慰成天吵闹不休的宝贝猪。“国家粮”据说可以带来的种种好处,我是一点也没落着。我的青春绽开在一个崭新的时期,每一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那座相对公正的独木桥。这座桥改变了千万人的命运,也改变了我们民族的命运。

在某段时间内,我对陈米耿耿于怀,那些庄稼离我如此之近,从播种到收获,我是它成长的见证者,我看见它怎么从一株嫩绿的秧苗慢慢发育成金黄的稻穗,我知道它何时分蘖、扬花、灌浆,那些植物的芬芳与泥土的腥香渗透了我的每个细胞,但我为何无权分享收获的喜悦与果实呢?那些公粮余粮为何一定要在石头房子里冷却、霉变、甚至爬满了肥硕的虫子才能来到我的饭桌?理由当然是备战、备荒、为人民,粮站不止一处用石灰刷着这样的标语,它居高临下地乜斜着我,嘲弄着我,虽然如此,我还是希望有一天,我家也能挑着一担新谷,把它送到碾米机张开的嘴里。

这一天迟迟没有到来。碾米机的哒哒声让我既爱又恨,它一路欢歌,渐行渐远,无情的抛弃了我。因此,我更喜欢锯板机尖锐的啸鸣。它在铺里的上空呼啸,我清楚地听到了宁静的空气被撕开的声音,裂帛一般。强硬、嚣张、疼痛。它就这样闯了进来,带来一场又一场的争夺战。祖母是我们的开路先锋,她就像一只老猫,昏睡中依然竖着一双警觉的耳朵,在锯板机的刺激下,她的身手突然变的灵活敏捷,她总是捷足先登,然后占山为王,守住那一堆淘汰下来的边角废料。她不敢离开半步,一直守候在那里,等待着我们放学归来。当她眯起眼睛,毫无顾忌地洞开无牙的大嘴,将一张脸弄成一朵皱巴巴的黄菊花,那一定是增援部队杀进了发电厂。祖母是将军,运筹帷幄,指挥若定。其实,她的指挥有时也纯属多余,她不下命令,我们照样会钻到机器的肚膛下,就如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这其实是一种危险的作业,需要具备很高的素质,比如胆大心细四肢灵活。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淘宝一样淘出来的只不过是些木屑。铺里话叫锯屎。它形象地说明了所谓的宝贝不过是锯板机运动时的排泄物。锯屎是非常可爱的东西,蓬松而柔软、飘着松脂的芳香与森林的气息,它们雪一样飘飘洒洒落到弯腰屈腿的我们面前,我们快速地把它装进斗箕。完全忽略或藐视身旁的机器。锯板机近在咫尺,尖锐的齿轮急速地翻滚着,稍有不慎,它的钢牙铁嘴完全可能把我们咬得血肉横飞,我们的身体不可能比那些木材更牢更硬,它不断地向我们发出警告,它用近似于疯狂的使人震耳欲聋的声音迫使我们离开,而我们置这种歇斯底里的嘶鸣于不顾,真正就是个傻大胆,意识不到可能遭致的可怕后果。我们只知道家里柴火短缺,只知道锯屎可以让家里的灶膛火焰熊熊。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手甩掉买柴人家的帽子。作为山里人,我家是铺里少数需要买柴的人家之一,它让我们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耻辱的阴影。我家兄妹众多,但多是女孩,我的父亲除了吃饭睡觉,其他的时间都呆在隔壁的医院里,我们也曾在星期天跟随伙伴进山砍柴,但几个孩子的努力显然不能满足硕大的灶膛的胃口,因此发电厂里的每一次锯板,都让我们过节般的雀跃,事实我们也总是凯旋而归。板边堆在屋檐下,锯屎晾在厨房里,这两座隆起的山脉令我们骄傲,并从骄傲里派生出一丝优越来。觊觎锯屎与板边的大有人在,但他们没有一个做医生做出了好口碑的父亲,更没有一个被人称作先生娘的祖母,若是没有那些工人的默许,我们怎么可能打赢每一场混乱中的战争呢?

这些争夺在今天看来已经毫无意义。就连发电厂本身也早完成了历史使命。所有的意义都在时间中改变或模糊,或者说时间就是意义本身。“一张巨大的网撒入水中,拉起来却什么都没有,唯有水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它们不过是记忆之网上的水滴,我们试图收藏它,收藏记忆里不可磨灭的一个个瞬间,收藏那些想忘记却永远忘不了的沉沉往昔。

仕 中

游方裁缝仕中,住在离铺里十里路远的交山。交山是个有很多传说的地方,最著名的就是这个地名的来历,山在传说中成为了一扇门扉,白天开启,夜晚闭合。

随着朝霞的升起,仕中走出豁然开朗的山谷,开始他的游历生活。情形大抵如此:主顾挑着缝纫机走在前面,仕中悠闲地跟在后面,左顾右盼。小路蜿蜒伸展,道旁绿浪起伏。抽穗、扬花、灌浆、成熟,庄稼在一条成长与生殖的路上狂奔。日月隐藏在庄稼朴素的成长里,稻子一黄,秋天来到,当秋天寒凉的露水,渐变化为萧瑟的白霜,这时冬天也就如期而至,凛冽的风掀起冬天厚厚的袍子,藏在深冬里的年渐见端倪。年关逼近的消息里,有一条含着喜庆与不舍,它告诉人们,该为姑娘准备新嫁衣了。

请仕中上门服务的一般是有姑娘要嫁的人家。不管多么贫寒的家庭,在娶亲、嫁女的大事上都是一点不敢马虎的,定亲时说定的彩礼中有一项是不可或缺的,那就是新娘的嫁衣。亲家们与媒婆择了吉日,喝过了男方热气腾腾的黄酒,吃过了八大盘,十大碗,开始商议孩子的婚姻大事,这时女方家要列出清单:肉多少、面多少、饼多少、礼金多少,嫁衣多少,一番讨价还价后,经中间人媒婆的斡旋,最后终于谈妥。一般来说,嫁衣最少也有四身,春、夏、秋、冬各色齐备。因此,仕中的生意在冬天,与萧条的景色相反,总是兴隆的、热烈的。

仕中那时应该有三十好几了。他没有为自己挣下一个媳妇,却挣下了一个不雅的外号:抛皮。抛皮是句骂人的土话,意即不实诚,说话不着调。后来不知谁在抛皮后面加上仕中二字,渐渐演变成一句约定俗成的俚语,连七八岁的小孩子,骂人时的开场白都是:你这个抛皮仕中。

仕中因此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论起来,他的长相似乎是没什么问题的,问题多半出在打扮上。首先是他的头发,永远是油光水滑的三七开,而不是庄稼人喜欢的平头。那时的电影,作为重要的教科书,对人们的影响弥久日深。仕中的发式与电影里坏人的发式完全吻合。更糟的是,除了头发,他还镶了两颗大金牙,它们喧宾夺主,咄咄逼人的金色光芒把他的眼睛、鼻子、乃至整张脸都湮没了,加上他整齐干净的衣着,让仕中失去了姑娘们的青睐。可见一个人不修边幅固然不行,但太修边幅,也未见得是好事。仕中成了一个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人,他好像刚从一九四九年前的流光中爬上岸来,湿漉漉的还未接受太阳的朗照,看起来,连那周正的脸都好像有三份奸人相。姑娘们沉浸在战天斗地的赤色情怀里,她们迷恋的是高长春、高大全式的庄稼汉或《地道战》、《地雷战》中英气勃勃的民兵队长,所以仕中三十大几尚未婚配是一点都不奇怪的。何况仕中话少,他站在案板前,皱着眉头,阴沉着脸,面对一块块喜气洋洋的崭新布料,他手里的剪刀犹疑不定,似乎无从下手,显得十分谨慎。只有坐在缝纫机后,他的脸才像云开日出,镀着一层光华,他双脚踏着机器,似立非立,似站非站,好似马背上威武骁勇的骑手,一路高歌猛进,此时,他身上的暮气一扫而光。

一个话少,甚至算得上沉默的人,被人们喊作抛皮,据说是因为他的色。仕中的色属于那种事出有因,查而实据的例型。其中的一个传说,是他喜欢搂女人的腰。一个好色之徒,按说应该更喜欢女人的其他部位,譬如:胸部或臀部。而一个裁缝,接近它们的机会简直太多了,他甚至用不着偷袭,冠冕堂皇的就可以把自己的手停留在那里,只要把时间拿捏得恰到好处。仕中停留在腰部的时间显然过于长了,一把软尺蛇一般在那个夹谷地带游走滑行,看上去他的手也一直在摸索、摩挲,他的眼睛并不看姑娘们的脸,而是死死地盯住她们的腰,多数姑娘的脸那时都像燃烧的桃花,她们一出门,几乎都要骂一声流氓。而当流氓实施她们认为的流氓行径时,姑娘们并不反对,相反,她们非常配合。因为她们知道,经仕中的手做出来的衣裳,腰收得特别妥帖,正所谓加一分过肥,减一分过瘦,它呈现的葫芦的美好的曲线,让一个个新娘光彩夺目。别的裁缝没有一个敢把女人的衣裳做得如此妖娆。乡下女人的衣服,一般都是像桶一样直直的挂在身体上,没有起伏,自然无腰。这样的设计除了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还有一个好处是便于劳动。“妇女能顶半边天”,如果铁姑娘们都穿上了仕中的作品,一个个风摆杨柳起来,那不仅削弱了她们自身的斗志,还将惹得男人们心猿意马,不是变相地破坏生产吗?

只有做新娘的那一天,姑娘才像个真正的姑娘,而仕中在这一点上简直功不可没。姑娘们心中自是明镜一般,因此尽管她们都异口同声地骂仕中流氓,但并不影响他的生意。话说回来,虽然他的生意不错,但是他并没有籍此赢得一位姑娘的芳心。

一个人有门技术,不要风吹雨淋日晒地土里刨食,不说丰衣足食,最起码应该过上正常的生活。但是手艺人里的鳏夫比例远比苦做苦熬的庄稼人大,铺里一个弹丸之地,我知道的就有篾匠洪旺才、裁缝魏本良终身未娶,这是为什么呢?

这个问题似乎不太好回答。事实上仕中曾经有过短暂的婚姻生活。那是个有点病态的女人,年岁也在三十以上,夏天喜欢穿府绸衣服,它们裹着一具柔弱的身体,有种飘逸的不真实之感。她的头发也是油亮的,散发着桂花油的味道,她好像是飘在天空的一片云彩,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了,什么时候又走的,她的出现和离去都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可见仕中的生活是真正游离在铺里的日常之外的。由于仕中的坏名声,连嘴碎心软的婆娘们都很少同情他,似乎他生来就应该过这样的生活。

仕中倒也过得悠然自在。他埋首于一块块花团锦簇中,微微翘起的小指,如一朵寂寞开放的兰花。

〔责任编辑 于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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