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1-11-17刘锁仁
刘锁仁
[摘 要]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建立一支适应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师资队伍是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生命线。本文对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来源、师资现状、存在问题、建设目标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师资队伍 “双师型”转变 建议
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技术应用型人才。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需要改革现行体制,如自主招生、订单式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如校企共建专业学科;创新培养方法,如顶岗实习等等。其中建立一支适应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保障。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受传统的高等教育模式影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着“重学历职称、轻实践技能,重发挥专任教师作用、轻挖掘兼职教师潜力,重引进理论教师、轻调入实践教师,重教学任务饱满、轻在职培训提升,重扩大教师数量、轻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等现象,明显不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尤其是培养和吸纳实践技能型教师方面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
1.实践技能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特别是热门专业的教师奇缺。许多高职院校在第一线从教的教师不少是刚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或研究生,他们几乎没有经过教师岗位的基本培训,更谈不上具备双师型或双师素质型。即使外聘技能型教师,数量也明显不足,不能达到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的要求。少数实践技能型教师,由于承担过量的教学工作、超负荷运行,一方面影响教学质量,另一方面无暇汲取新知识、新技能,缺少后劲。
2.高职院校缺少与自己职业岗位要求相适用的职称评审标准,一定程度影响高职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是导致高职教师“重理论、轻实践”的直接原因。目前,高职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大多与普通高校一起,遵循同样的职称系列,参照同样的评审标准,不加以区别。在我国,现行普通高校职称评定过度强调不同级别刊物发表论文数量的要求,就使得符合高职院校教师特点、符合职业院校教师岗位需要的教师在晋升职称的时候处于不利地位,也使得高职院校的教师为求业务发展被迫按照普通大学教师的业务发展方向去发展。普通高校中的大部分教师主要从事理论教学与理论研究,而高职教师在组织教学的时候,更加重视对学生基本动手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二者发展的方向不同,评价考核的方式理应不同,如不区别对待,势必造成高职教师职称评聘与高职教育对教师素质能力的要求相背离,误导高职教师重理论而轻实践,影响高职教育质量。
3.“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能满足专业教学需求。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双师型”的教师数不低于学校专业课教师总数的80%,根据2008教育统计年鉴,高职院校中“双师型”教师仅占29.9%,特别是有长期企业经历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更是缺乏。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数量的缺乏,一方面是教师来源渠道广,主要有普通师范、普通高校、工矿企业技术人员、高职学校留校生、兼职教师等等,另一方面是教师准入口径宽,从政策上缺乏职业教育教师的入职标准,很难按照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要求把关,形成高职教育事业愈发展“双师型”教师愈贫乏的不良现象,导致师资结构的“双师型”比例严重失调。
基于现状,使“知识实践型”、“实践知识型”高职院校教师尽快转变为“双师型”
高职院校是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要求师资队伍的建设必须服务于、服从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一是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因为他们肩负着崇高的使命和神圣的责任,他们是学生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二是高等职业教育本身的特质决定了高职院校教师不但应该是该专业领域的教育专家,还应该是该领域内的实践家;不但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的理论知识和能力素质,也应具有从事工程技术的实践知识和能力素质。
我国著名教育家顾明远曾指出“社会职业有一条铁的规律,即只有专业化,才有社会地位,才能受到社会的尊重”。如果一种职业是人人可担任的,这种职业就无标准而言。作为高职院校教师,必须有严格的、独特的职业任职资格与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与考核管理制度。而我国在高职教育教师任职资格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以普通高校教师任职资格条件的宽口径准入,没有体现高职教育对“双师型”的具体要求。据此笔者认为,一要按照《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借鉴国外职业院校师资建设的成功经验,研究制订高职教育专任教师的入职标准并加以实施。二要结合目前高职教师的现状,使“知识实践型”、“实践知识型”高职院校教师尽快转变为“双师型”,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1.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规范高职师资准入标准。西方发达国家在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已积累丰富的经验,对高等职业教育师资的任职资格都有严格标准,他们的一些相关做法,对中国高职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有很好的借鉴价值。例如,健全的培养体系和稳定的來源。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办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高等技术师范学院;二是在工科技术学院培训;三是在文理学院、综合大学内另设教育学院、教育系来培养;四是通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资进修、培训机构来培养,如教育培训中心或地区职业教育中心、大型企业培训部等设置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课程负责培训在职职业教育教师。正是因为重视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才能培养出技术能力出众的学生,使产品制造的技术细节、质量可堪称一流。由此可见,研究制订高职教育专任教师的入职标准并加以实施势在必行。
2.基于现状,使“知识实践型”、“实践知识型”高职院校教师尽快转变为“双师型”。结合我国高职教育师资建设的实际情况,逐步改建现有高职教育的师资,形成以“知识实践型”、“实践知识型”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是切实可行的。
“知识实践型”是指直接从高等学校校门走进高职院校校门的青年教师,他们大都有高学历,接受的是学科型教育,可归属于“知识型”的教师。使他们尽快转型,适应高职教育的“双师型”要求,尽快实现从知识到实践的提升。首先要转变自身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作为高职院校的教师,不能只会理论知识的传授,更要会传授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和工作流程,具备能够从事职业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其次,青年教师应深入基层第一线,结合专业实践的滚打和历练,或经过相关的培训,对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有直接的体验,提高适应专业实践教学要求的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和引导的能力,尽快完成从“知识型”到“知识实践型”的转换过程。
“实践知识型”,一部分是学校直接从企业引进的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成为专职专任教师;另一部分是兼职人员,他们主要来自企业、工厂的工程师、专业技术骨干,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他们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实际操作技能,而且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在教学过程中不但使学生知其然,而且还使他们知其所以然。但这类教师,应立足于从实践到知识的升华,使他们尽快熟悉职业教育思想,把准教学对象,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尽快成为一支高水平的“实践知识型”教学团队。
在高职教育的教学过程中,“知识实践型”和“实践知识型”教师对培养学生的掌握知识、运用知识、提升职业技能,充分发挥着“双师型”教师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旨在造就培养一批既掌握理论知识又具备实践能力,既有较强操作技能又对其有深刻理解,既需要洞悉高职教育的教学规律又需要洞悉教学对象的心理需求,既需要掌握先进教育技术和方法又需要致力于成为专业技术能手的“双师型”教师,才能不断提升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认识、舍得投资,加速建设“知识实践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基于目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构成的现实状况,首要的任务是学校要彻底转变长期以来“重知识、轻能力”、“重科学、轻技术”的人才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师资观;纠正对高职院校师资过分地强调学历、偏重理论知识要求,忽视对其能力特别是专业实践能力要求的倾向。下决心、花大力气将直接来自高校的青年教师有组织、有计划地“沉”到基层第一线,深化实践技能的造就。同时,建立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激励机制、配套政策以及相应的落实措施。
2.完善教师准入制度,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加速建设“实践知识型”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从政府层面应尽快研究制订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任职标准和准入制度,改变目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来源单一的状况,加大力度积极引进来自于企业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员,让他们通过学习和熟悉高职教育教学规律,了解和熟悉教学对象,成为一支高水平的“实践知识型”教学团队。一方面吸收一些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有5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而达到理想的师资来源结构;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担任兼职教师,吸引企事业单位参与高等职业教育,鼓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双向介入,共同育人。
3.建立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体系。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对教师工作的肯定,是激发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稳定教师队伍,激励教师持续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保证。职称评审不应是限制、考核,而应是鼓励、引导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给教师提供持续发展的平台,这是对高职教师能力要求的一种有效引导。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应与普通高等院校教师职称的评审有一定的区别,更加强调教师的实践能力。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定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单独制订评审标准,设立评审机构,采取相应的评审办法,把专业、行业影响力和技能考核等级等列为重要指标,充分显示出高职院校对教师的特殊要求。所以,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审和晋升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4.改善高职院校教师的待遇。德国、日本等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其高职院校教师的待遇都较为优厚。这也是能够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加入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一个有力措施。既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各种类型的技能应用型人才,那么国家和政府就应该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资金上也加大投入,使得高职院校有能力提高教师待遇,设立教师奖励基金,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加大投入教师科研及进修经费,鼓励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参加实际生产、管理锻炼、外出进修,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5.改善现有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一是要不断探索,更新教育思想,积极吸收和借鉴世界上的先進教育思想和观念,勇于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思路;二是要不断学习,做到一专多能,既能进行理论教学,又能从事实践教学,既能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又能承担相关学科的前沿选修课教学工作,逐步淡化基础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界限;三是要勇于探索,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教师只有比学生更具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才能营造不断创新的教育氛围,推进高职教育质量。
结束语
总之,高职师资队伍的建设,是提高高职院校教育质量与效益的关键。结合我国高职教育师资建设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加强对“知识实践型”教师实践能力的训练;另一方面拓宽渠道,吸纳“实践知识型”教师,努力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从根本上促进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培养出零距离贴近职业、零距离贴近社会的高质量、技能型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报告[J].职业技术教育,2010,10.
[2]李国虎.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价值工程,2010,5.
[3]蔚慧.论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5.
作者单位:陕西省行政学院 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