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的适时采收
2011-11-16乔秀英
【摘 要】本文针对冀西北山区果园当前在果品采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当地果品一般多就地消费、就近供应、短途运销的实际出发,着重对过早采收果品(简称早采)的弊端进行重点论述。
【关键词】果树 采收期 果实
果树能否适时采收,不仅决定能否丰产丰收,而且更影响着果实品质的优劣,直接关系着果品的食用和商品价值以及经济效益的高低。
当前,在冀西北山区部分果园,为了早上市,大部存在过早采收的现象。据对地处浅山丘陵区的怀安县果树采收期的调查,以2008年为例,不少果园的中晚熟乃至晚熟苹果和梨品种,多数在“白露”节前采收;更有甚者,部分果园的国光、倭锦、鸡冠苹果和鸭梨、苹果梨等,“处暑”前后即采收殆尽。这种状况,严重影响着果树的经济效益,成为当地果树生产中值得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有待林业科技人员认真加以解决。
一、果树适时采收的重要性
1.早采,会导致果个小,重量轻,影响果品产量
众所周知,果树在开花受精以后形成的果实,其体积逐渐增大;伴随体积的增长,重量亦不断增加,进而构成产量。据研究,果实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前期体积的增大,主要是靠果实细胞的分裂,细胞数目的增加;而在中后期(从开花后3~4周果实成熟),则主要取决于果实细胞体积的膨大。因此,早采,势必人为地缩短了果实生长发育中的细胞体积膨大期。此外,研究结果还表明,受精后的种子(在发育过程中)能提供某些生长刺激物质,刺激果实生长。而早采,则会中止种子的正常发育,影响提供生长刺激物质,障碍果实的正常生长,从而制约果个增大和果实增重,造成减产。
2.早采,会造成果形指数的非正常提高
据研究,以细胞膨大为主的果实中后期生长,主要引起果实体积的横向加大。早采,则会影响果实的横向生长,从而造成果实纵径与横径比例失调,得不到理想的果形,乃至形成畸形果。
3.早采,果实质地粗硬
在果实成熟过程中,果实的初生细胞壁中的原果胶逐渐分解,可溶性果胶增加,胞间结合力减弱,从而使果实口味鲜嫩;而在果实成熟前抢青早采,则会造成果实初生细胞壁中不溶性原果胶大量存在,胞间形成较强的结合力,从而使果实粗硬,食用时不适口。
4.早采,不能充分发挥果实的着色效应
成熟果实的色泽,由其树种、品种的遗传性决定,主要可分为红色果及黄绿果两大类,此外还有个别树种、品种为褐色果。红色果的形成,是在果实成熟过程中,在较高温度和充足氧气条件下,由于花青素苷的合成与显现所致;而黄绿果的形成,则是绿色果皮中叶绿素解体与类葫萝卜素显现的缘故。据研究,当昼夜温差大时(其中夜温低起主导作用),有利于上述生理生化反应的进行,亦即有利于果实着色。
5.早采,对果实风味具有不良的影响
果实风味的构成,是甜、酸、香诸因素的综合。欲求理想的风味品质,应使甜酸适度,果香浓郁,鲜美多汁。而采收的早晚,与甜、酸、香的程度及其配合密切相关。采收期对果实甜味的影响。果实的甜味,是决定风味的主因。采收期对果實酸味以及对“糖酸比”的影响。果实的酸度与果实的成熟程度密切相关。早采的未熟果实中积累了许多有机酸,常常使果实酸味浓烈;而适时晚采,随着果实的成熟,呼吸作用加强,把有机酸逐渐氧化成CO2和H2O,或者被K+、Ca2+所中和,果实酸度则会降低;同时,一部分有机酸还会转化为糖,增加含糖量。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果树的产量,改进果实的品质,增强果实的贮藏性能,应合理地确定果品的采收期,坚持适时采收,防止抢青早采。
果实采收期的合理确定,应以果实的成熟程度作为主要依据。对果实成熟度的划分,有人把它分为可采用成熟度、食用成熟度、生理成熟度三种;也有人把它划为未熟、成熟、过熟三个时期。一般来讲,大部分果树采收期所要求的果实成熟度,与生理上的成熟度相近,但是,不完全一致。
二、果树采收的因素分析
合理地确定采收期,是件既重要又复杂的工作,应对以下诸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1.果树及其果实自身的属性。包括树种,品种、果实特点、果实成熟前的变化等特征特性,其中主要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1果树树种和品种的成熟性。亦即从开花受精到果实成熟所需日数。一般对早熟性树种和品种应早采收,对晚熟性的则晚采收,对中熟性的可在中期采收。
1.2果树及果实的其它内在特性。例如,对采前落果比较严重的品种,可适当早或分期采收,对必须经过后熟的品种(梨树中的巴梨、酥梨等),对不耐贮藏的一些果品(杏、桃、李等),则应在鲜食用之前一旬左右采收。
1.3果实成熟时所呈现的品种外在特征。其中包括形状,大小,色泽等,例如,红色品种的国光,元帅等苹果,应在充分着色时采收,黄绿色品种的金冠,白龙等苹果以及鸭梨等,则应在果实由绿变黄(或者果色由深变浅)时采收。
2.果品的实际用途(诸如生食,贮藏,运销,加工等)以及市场需求状况。
2.1一般用于贮藏、运销或者加工制作蜜饯,果脯的果品,待7~9成熟时,亦即掌握在可采用成熟度时(未熟时期的坚熟阶段)采收,不宜过晚采收。
2.2用于生食或加工制作果酱、果酒、果汁的果品,待食用成熟度时(成熟时期)采;加工制做上述产品的果品,甚至可在达到生理成熟时(过熟时期)采收,而不宜早采。
2.3用于留种(采种)的果实,则必须达到生理成熟时方可采收。
2.4急于上市的果品,应在食用成熟时或略早于此时采收;最好分期采收,供应市场的需求。
3.外界环境因素。例如,相同树种、品种的果实,生长在坡地的比生长在平地的早成熟。因此坡地果园应适当早采收。平地果园宜适当晚采收。又如,在临近采收期遇有6~7级以上大风预报时,应提前采收,或分期采收(即先收获成熟的,易脱落的,风头处的果实),以减少风害损失。
作者简介:乔秀英(1976.11- ),女,河北怀安人,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现任河北怀安县林业局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