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安徽公立医院的建设与评价
2011-11-13王瀛培
王瀛培
(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 230039)
民国时期安徽公立医院的建设与评价
王瀛培
(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 230039)
民国时期,随着西方医学被广泛接纳,医学国家化有了可能。安徽省政府为了践行国民政府“医学国家化”要求,公立医院的建设逐渐兴起。公立医院的建设分为省立和县卫生院两级,它们的设立成为推行公医制度的基础。但由于安徽深受抗战和国共内战的影响,公立医院的建设与发展过程是曲折的。
民国时期;安徽;公立医院;建设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追求“医学国家化”,故推行公医制度,公立医院是公医制度践行的主要场所,因此必然要求公立医院建设的兴起。安徽省公办医院分为省、县两级,由省立医院和县卫生院组成。总体来说,北洋政府时期省内没有一家公办医院,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也只在省会有一两所。直到抗战军兴,省政府西迁立煌,开始在省、县两级逐渐建设公立医院,并在省卫生处成立后,省、县两级医院的建设全面展开。而抗战胜利后,两级公立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则达到了高潮。
一、省立医院
(一)抗战爆发前省立医院建设简况
1925年,省政府在省会安庆菜市街设立安徽省戒烟医院,病床30张,专为戒鸦片施诊,1937年该院撤销。1927年,省府在安庆大南门开办安庆市官医院,次年改名“安徽省会施医所”,此为安徽最早的省立综合医院。这也是抗战前省内唯一的省立综合医院。该院设西医部,附设半济产科;医师多为兼职,薪资较少,经费全由政府筹拨,对贫困者免费;中、西门诊每天共约一、二百人次。[1]312
(二)抗战期间省立医院在曲折中探索
1.省府驻地医院
抗战军兴,省政府因战事影响,先迁六安再迁立煌,全省卫生事业陷入休眠状态。省府鉴于日军横暴摧残,人民流离疾苦,对于医疗救济仍竭力维持。1937年12月,设立安徽省临时卫生治疗所于六安,未几因省府迁立煌而停办。1938年10月,成立安徽省医务所于立煌,将省会施医所及省会卫生教育委员会原有经费作为经常费。[2]341940年11月,医务所扩大改组为省立立煌医院[3]。省立立煌医院成立后,设门诊部于立煌市区,疗养部于乡村。[2]341945年12月,随着省府迁驻合肥,医院改名为“省立合肥医院”。[1]312
2.省卫生总队
1940年秋,省政府电请卫生署协助设立卫生总队,卫生署派熊科贤医师在西安筹组该队,次年三月,省卫生总队由熊科贤总队长率领到位,当即开始工作。总队下设三个分队,分驻立煌、桐城、阜阳,推行公医制度。其中心工作为:(1)医疗,(2)防疫,(3)社会卫生教育,(4)学校卫生,(5)环境卫生,(6)妇婴卫生,(7)临时急救。卫生队的工作中,医疗及妇婴卫生最受地方人士欢迎。后因工作日益繁忙,人员不敷分配,经省府先后函请,卫生署增派有推行公医制度经验的刘孟都、段松椿两位医师协助该队工作。这显示了安徽卫生事业在曲折中渐呈蓬勃气象。[2]341942年11月省卫生处成立,这给在曲折中探索的省立医院注入了强心剂。此后,卫生总队并入卫生处,其所辖分队分别改组为六安中心卫生院、桐城中心卫生院和阜阳中心卫生院。
3.其它省立医院
省卫生处在将卫生总队三个分队改组为中心卫生院后,又增设屯溪中心卫生院。这几所中心卫生院负责办理当地卫生医疗业务并协助及指导该区内各县卫生院的工作。后由于各中心卫生院“皆在人烟稠密之区,且各县卫生院未臻完善,为适应环境需要,经由省府常会决议,改为各该区省立医院”[4]3,即“省立六安医院”、“省立屯溪医院”等。其中,1944年奉中央令撤省立六安医院,当地人士以六安地属要冲,医院重要,因由第二区专保公署电请省府将省立六安医院改为第二区区立医院;1945年,省府又调整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裁撤该区立医院,将设备充至六安县卫生院。[5]21
(三)抗战结束后省立医院的全面兴起
抗战胜利后,省府鉴于安庆、芜湖和蚌埠人口繁密,接收当地日军、汪伪政府开办的医院,开设“省立安庆医院”、“省立芜湖医院”和“省立蚌埠医院”。1945年12月,时值复员初期,考虑到“抗战八年,人口流动颇大,军旅颇繁,物质条件缺乏,兼之八方杂处,环境卫生难于改善,使病原之繁殖与传播获得有利之机会,遂致疫疠业生,呻吟载道,加以胜利后,收复地区辽阔,地方卫生机构未能普遍筹设”[5]56,省卫生处增设省医疗大队一大队,下辖三个分队。医疗大队及其三个分队虽名不为“医院”,但其却高于医院,因为“大队为适应环境之需要,随时变更各分部之巡回医疗防疫地点”[5]57,可见医疗大队及其分队是“流动的医院”,哪里有需要就去哪里。同在此月,由于省会迁至合肥,虽合肥已有省立医院和基督医院两家综合医院,但“惟病家多属贫苦群众,延医服药,咸有无力之叹”[5]38,故在更偏向推行公共卫生事业、实施省会卫生行政管理的省会卫生事务所特设门诊部,成为省垣重要的公立医疗机构。1946年1月,省府第118次委员常会决议将省立桐城医院裁撤,省立芜湖、蚌埠两院分别改称芜湖、蚌埠两市市立医院。[1]4省立桐城医院刚裁撤时经费移作省立安庆医院所用,后因1946年8月1日,安徽省立传染病医院在合肥成立,经费拮据,故又将原省立桐城医院经费移办省立传染病医院。[5]21至此,安徽省立医院基本建构完毕,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总体情况列于表1、2。
表1 省立医院简明情况表
由表1中可以看出,位于省会合肥的安徽省会卫生事务所、省立合肥医院以及建院较早的省立屯溪医院医护人员较多。前两者,与其处在省会有关,有政策扶植的因素,加之省立合肥医院的前身是建立较早的省立立煌医院,并一直跟随省府共进退。省立屯溪医院则与其在抗战中的特殊地位有关,屯溪在抗战中一直没有沦陷,被誉为“小上海”,是苏、浙、皖、闽、赣五省的后方重镇,稳定的政治氛围给省立屯溪医院很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其医护人员较多不难理解。
表2 省立医院硬件设施简明表(1945年、1946年)
同样,对表2中的数据稍加比较,综合病床张数、药品种数、器械种数和房屋间数等指标上可以看出省立合肥、安庆、芜湖、屯溪等院的优势明显。省立合肥、屯溪两院优势明显的原因前已分析,而省立安庆、芜湖两院则因二者皆从日伪方面所接收,日占期间已有了较好的发展。
上述数据也与相关资料记载的医院技术水平相符合。《安徽卫生志》指出:医疗技术以省立安庆、芜湖两院较好,能诊治一般常见病,施行阑尾切除、疝气修补、剖腹产、卵巢囊肿摘除术及截肢术等外科手术。[1]312而根据《安徽省立屯溪医院、屯溪市民医院三十四年度业务概况》的记载,省立屯溪医院除了能开展上述手术及同层次的手术外,还能进行如盲肠粪瘘修补、肠阻塞切除、子宫外孕卵巢输卵管摘除等手术,甚至连乳癌肿乳截除(根治法)的手术都能进行。[6]特别是该院曾为一妇女成功地摘除重达11公斤的卵巢囊肿,名噪一时。[1]324
二、县卫生院
(一)县级公立医院建设的初探
1935年,宣城红十字会医院接受政府补贴,改称宣城医院,此为安徽第一所县医院。该院主要业务是门诊医疗、戒鸦片烟、防疫三项。1937年,宣城为日军沦陷,该院解体。[1]314
1937年,省政府根据行政院颁发的《县卫生行政实施办法纲要》,筹建县诊疗所。1939年6月,省府颁布了《各县诊疗所暂行规则》,并于1940年初在合肥、宣城、望江、庐江、宿松等36个县设立县诊疗所,经费从县预算外地方公款中拨付。县诊疗所该年12月增至52所,但是其中很多县诊疗所乃是基于中医的。[7]
(二)县卫生院全面建设的进程
1941年,各县诊疗所统改为县卫生院,增加经费,并规定一律以“科学医”(即西医)主持院务,着重于医疗防疫及救护训练等工作,另还兼管各县卫生行政工作,这样全省县卫生院开始了全面建设的进程。[2]34-35由于战事原因,各县陷复不定,因此全省县卫生院数量记载也时多时少,如1942年,31县设有卫生院[5]20,而1948年《中华年鉴》中《五年来各省县级卫生设施统计》所记载1943、1944、1945、1946和1947年安徽县卫生院院数分别为47、45、42、54和61。[8]其中上述1946年共有54所这一数据与时任省卫生处第一科科长段松椿医师在《四年来之医政保健》中所述的数目一致,而蒋曾勋处长的《四年来之卫生设施概况》中则将抗战后县卫生院数目统计为55所。究其原因,应为合肥县卫生院在1945年冬因故停办(1947年恢复),蒋处长之数据则是停办前的。[5]22[9]另因合肥县卫生院停复的情况,对1947年县卫生院的所数,《安徽卫生志》记载的“1946年底,全省各县均设有了县卫生院,计62所”不准确,而《中华年鉴》的61所这一数据也不对。1946年底,合肥县卫生院还未恢复,而该年下半年国民政府从中共夺回了盱眙、天长、来安、五河、灵璧、东流和泗县等七县控制权,故1946年底县卫生院所数应为61(54+7)所。《中华年鉴》的统计数据来自于1947年10月卫生部保健司,但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合肥县卫生院在1947年5月前即已恢复,故《中华年鉴》记载该年度县卫生院总数应为62所。②从以上各史料关于全省县卫生院数量记载的数据及小误差可以看出县卫生院全面建设进程中的曲折,但总体上仍是从少到多,直至一县一所。
(三)县卫生院的分等
省卫生处根据人员、设备等情况,将各县卫生院分等,最先的36所县卫生院成立时分甲乙丙三等;1942年及次年,先后增加11所县卫生院,仍分甲乙丙三等;1945年,县卫生院改为甲乙丙丁四等;[4]4-51946年度,计有的55个县卫生院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六安、霍邱等5县为甲等,霍山县卫生院为乙等,立煌、桐城等15县为丙等,怀远、太和等21县为丁等,望江、祁门等13县为戊等。甲乙两等卫生院各置院长兼主任医师1人,医师2人,护士6人,公共卫生护士2人,助产士2人,药剂士1人,检验员1人,卫生稽查2人,会计员1人,事务员2人,卫生员2人,每院总编制为22人。丙等卫生院,置院长兼主任医师1人,医师1人,护士3人,公共卫生护士2人,助产士1人,药剂员1人,检验员1人,卫生稽查1人,会计员1人,共计12人,丁戊两等卫生院编制,除公共卫生护士备置一人外,其余与丙等卫生院同,每院员工11人。[5]30以上各等县卫生院除编制略有差别外,每一等级经费也不同。盱眙、天长等七县因原属中共解放区,虽设卫生院,但未及评等级。[1]318在县医院以下,全省仅有阜阳县卫生院增设大田集卫生分院、泗溜集卫生分院、王老人集卫生分院;[5]20立煌县在麻埠设有卫生所。[4]15
虽然在1946年底之前,各县都设有卫生院,但是因为建立有先后,发展状况参差不齐,药品和器械种数较少,甚至有好多县卫生院未设病床,只能以门诊治疗为主。从编制上,许多卫生院都达不到其所在等级的要求。一些有识之士对此大声疾呼:“县卫生院只挂一个牌子,药品、器械、医务人员缺乏,不如把他们都裁撤了。”[10]
三、评价
公医制度,指国家对人民有医疗照护义务,它要求有广泛的公办医疗机构及其所属医护人员,并能够实行免费或公费的医疗护理。因此,公立医院对公医制度的推行至关重要。四十年代初,国民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当时社会的要求,从民生主义的立场出发,开始主动地推行公医制度,以改善卫生条件,提高医疗水平。[11]安徽公立医院也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开始推行公医制度。因此,可以通过对公医制度的推行情况来对安徽公立医院进行评价。
(一)公医制度的推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1941年省府组设的省卫生总队即积极推行公医制度,其所办各项医疗业务对民众概不收费。[5]1因此特别受地方人士的欢迎,以致工作日渐繁忙,故省府又请卫生署增派有推行公医制度经验的刘孟都和段松椿两位医师进一步为民众服务。抗战胜利后成立的省医疗防疫大队及所属三个分队对于医疗防疫保健各项工作,也严格执行全免费的公医制度,故而“各分队工作极为忙碌而以施诊及妇婴卫生工作,更为各地人士所称许”。[5]57同样抗战后建立的省会卫生事务所由于建立不久,“完全免费治疗及发予药物,期由治疗着手,解除病家无力延医及价购药品之困苦,进而获得大众之信仰与合作,而推行公共卫生事业”[5]38这些医疗机构对公医制度的执行很好的促进了医务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民众的好评,显示了公医制度的优越性。
(二)公医制度的最终流产
在诸多公立医疗机构中,也只有上述几家较好的推行了“医疗卫生事业完全由国家经营,所需经费均由国库或地方自治经费项下支给,全国民众都有无条件享受之权利”③的公医制度。其他公立医院无论是战时,还是复员期间,都存在经费拮据的问题,致使公医制度推行困难。省立安庆医院仅对有地方政府证明的赤贫民众、复员军人、有功于国家和“咸居于穷途末路”的人进行免费,但仍消耗庞大费用,致使员工待遇太低,难以留住好医生。[5]49省立合肥医院在1943-1946年一直在往上调诊费,只有公务员和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暨赤贫民众的门诊费为免费;内战爆发后,国统区通货膨胀严重,合肥难以幸免,省立合肥医院不得已又两次上调诊费。[5]46省立传染病医院担负防治疫疠传染的重大责任,其对传染病的防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是最该推行公医制度的。然而经费的捉襟见肘令其也参照其他公立医院的办法及标准,收取有限的费用,只有公务人员与赤贫民众才有相关的减费和免费规定。[5]54在县卫生院,由于省府规定各级医疗机构除开展卫生医疗工作外,都兼戒除鸦片的业务,这可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于是不少县卫生院把戒烟当作主要业务,以解决经费不足问题,并维持医院的生存。[1]318
从上述可以看出,虽然省府及省卫生处致力于公医制度的推行,但无奈社会经济受抗战影响,财力过于短绌,复员后又积极发动内战,经济包袱更加沉重。单从这一点上就看出了公立医院推行公医制度的困难,为了维持各公立医院的基本运行,公医制度只能逐渐流产。
四、对现代公立医院的启示
如前所述,公立医院对公医制度的推行至关重要,决定其具有公益性。民国时期,政府都能致力于公医制度的推行,当今社会更需做好公立医院的建设工作,以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如今我国正处于医疗改革的紧要关头,我们要看到民国时期公立医院在推行公医制度中所遇到的有关经费和收费的问题,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更好的推进当下颇有争议的医改话题,以解决普通民众就医难、就医贵的问题。
同样如前所述,民国时期安徽公立医院的建设是基于西医的,几乎完全忽视了中医力量,这在当时曾引起不小的争论。值得欣喜的是建国后,国家重视中医,在县以上各级普建公立中医院。然而,现随着西式医疗设备和技术的进步,中医的受欢迎程度又有所下滑。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可以在乡镇级卫生院设立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而在县市级可改组和建立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政策有利于当前医疗事业的全面发展。
最后,民国时期安徽省卫生处成立的省医疗大队下辖的三个分队被誉为“流动的医院”,这个在现在还是很值得医务管理者所学习的。虽然,当下的公立医院时有送医下乡、送医进社区的活动,但这些活动往往是为了应付评优评先,其社会效果往往是宣传大于医疗本身。如果当前公立医院能够学习民国时期省医疗大队的这三个流动分队,将医疗流动化,或许能成为医疗实践中的一个新亮点。
[注释]
①《安徽卫生志》原文为1947年底改为“蚌埠市立医院”,但根据《安徽卫生》1947年第2卷第1期第18页记录,应为1947年元月改名;另善后救济总署安徽分署编《善后救济总署安徽分署业务总报告》第49页有关蚌埠市立医院的记载也能旁证。《善后救济总署安徽分署业务总报告》:安徽省图书馆藏,1948年版.
②《合肥卫生志》中只记载了合肥县卫生院于1947年恢复,并未指明是哪个月,但由1948年安徽省卫生处编《安徽卫生处疫情报告》中1947年5月上旬疫情报表中有合肥县卫生院一栏可知,合肥县卫生院最迟也于该年5月恢复,究其原因,卫生部保健司信息获悉迟缓的可能相对较大。《安徽卫生处疫情报告》,1948年3月1日,天津市档案馆藏,卷宗号:401206800-J0116-1-000790.
③卫生署:《卫生建设五年计划草案提要》,1946年,转引自黄庆林《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医制度》,载《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5,25(1):31.
[1]安徽省卫生志编纂委员会编.安徽卫生志[M].合肥:黄山书社,1993.
[2]熊科贤.安徽省卫生事业之回顾与前瞻.安徽政治[J].1941,4(10).
[3]江涛声.战时安徽卫生事业.安徽政治[J].1943,6(6):24.
[4]安徽省卫生处编.安徽卫生概览[Z].合肥:安徽省卫生处,1946.
[5]安徽省卫生处编.安徽卫生处四周年纪念特刊[Z].合肥:安徽省卫生处,1946.
[6]安徽省立屯溪医院编.安徽省立屯溪医院、屯溪市民医院三十四年度业务概况[Z].屯溪:安徽省立屯溪医院,1946,12.
[7]李品仙.安徽省政府二十九年度工作报告[R].立煌:安徽省政府,1941,15.
[8]中华年鉴社编.中华年鉴[M].南京:中华年鉴社,1948,1859-1860.
[9]合肥卫生志编纂委员会编.合肥卫生志[M].合肥:黄山书社,2001,349.
[10]滁县地区行署卫生局编.滁县地区卫生志[M].滁县:滁县地区行署卫生局,1989,67.
[11]黄庆林.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医制度[J].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5,25(1):31.
The Construction and Appraisal of Public Hospital in Anhui Province during Republic of China
Wang Yingpei
(Department of History,Anhui University,Hefei 230039,China)
In the period of Republic of China,as modern medicine is widely accepted,the medicine nationalization is possible.Anhui provincial government built more public hospitals gradually for practicing the requirement of the medicine nationalization for the central government.These hospitals include provincial and prefectural hospitals which were the foundation of the public health system.However,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ublic hospitals are tortuous because of the Anti-Japanese War and the Civil War.
period of Republic of China;Anhui Province;public hospital;construction
文献标识码:A
1673-1794(2011)06-0029-04
王瀛培(1988-),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医疗社会文化史。
201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