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增减挂钩政策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011-11-07中共舞钢市委书记高永华
□中共舞钢市委书记 高永华
利用增减挂钩政策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中共舞钢市委书记 高永华
中共舞钢市委书记 高永华
舞钢市作为河南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我们将全市190个行政村、834个自然村整合规划为4个中心镇、17个新型农村社区,确定了“一城四镇十七个中心社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按照布局规划,全市农村居民点占地将由原来的7.11万亩缩减到3.53万亩,能腾出土地3.58万亩,可为舞钢提供20年的用地指标。我市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来,共上报审批增减挂钩规划项目16个,有力地支持了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我们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主要采取“建立一个组织、做到两个符合、坚持三个原则、完善四项保障机制”的做法。
建立一个组织。舞钢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土地挂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前期的三个挂钩试点项目分别由书记、市长、副书记三人分包落实,既确保了推进的速度,又确保了推进的质量。
做到两个符合。一是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们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等全部叠加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来,实现了土地规划与中心镇、中心社区规划的有机衔接。二是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必须符合村镇规划。为了使规划更具有操作性,我们聘请清华大学规划设计院等单位,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规划。目前,4个中心镇、17个中心社区的详细规划已基本完成编制工作,部分已通过评审,正在拟订分步实施计划。
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结合 “4+2”工作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二是坚持搬新必须拆旧的原则。我们一手抓建新,一手抓拆旧。在中心镇、中心社区规划完成后,群众自愿报名,乡(镇)政府与村民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村民入住新建住房前,把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并限期拆除旧房后兑现市、乡(镇)奖补资金。三是坚持建新区占地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区面积的原则。要求新建社区用地面积必须小于拆旧面积,对新建社区户均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由原来1.1亩降低到不超过0.4亩,并积极对腾出的土地实施复耕,达到耕地总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完善四项保障机制。一是出台了资金扶持政策。按照“政府引导、财政奖补、群众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出台了《中共舞钢市委、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优惠扶持办法》,用优惠扶持办法鼓励、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2009年以来,舞钢市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用于中心镇、中心社区建设资金共5050万元。二是制定了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制度。对投资用于扶贫开发、危房改造、土地复垦、农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村容村貌整治、广电网络、卫生院室等基本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方面的项目进行整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规模效益。三是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机制,全市推行了全覆盖无缝隙全民医保,并制定了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凡是到中心镇、中心社区居住的农民,且交出宅基地的,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四是培育支柱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瑞祥社区1800亩耕地全部实行流转,利用瑞祥牧业公司的优质农家肥资源,发展无公害蔬菜大棚及优质林果,建成集观光、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入住居民除有固定租金收入外,可以一年四季到示范园内务工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培育壮大现代非农产业。积极引导二、三产业向中心镇、中心社区集中,引导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上曹社区依托的产业集聚区,目前已入驻企业21家,安置的社区居民可就近到企业务工。张庄社区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已发展“农家乐”8家、特产商店5家、观光果园4家,计划培育成一个集生活居住、休闲娱乐、观光度假为一体的旅游服务型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