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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进一步规范推进增减挂钩工作
——在全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1-11-07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大卫

资源导刊 2011年6期
关键词:城镇整治用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大卫

立足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进一步规范推进增减挂钩工作
——在全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

□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大卫

(2011年5月30日)

一、立足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充分认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增减挂钩,是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开展增减挂钩,给我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城乡间土地资源、资产和资本可以借助这一平台,实现有序顺畅的流动。将节约的用地指标挂钩用于城镇建设,可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加快城镇化发展;将挂钩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农村,可以拓宽“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渠道,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推进增减挂钩,是有效保护耕地、破解“两难”命题的重要措施。开展增减挂钩,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实现耕地数量的增加和布局的成方连片,在优先用于农民安置新村和城镇建新占用耕地之余,可作为其他项目“占补平衡”的来源,从而实现在保障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耕地,稳定粮食产能。

(三)推进增减挂钩,是缓解我省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快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的重要手段。开展增减挂钩,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节约的用地指标,在优先满足农村建设合理需求的前提下调剂到城镇和产业集聚区使用,可以保障更多的工业项目、民生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四)推进增减挂钩,是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运用增减挂钩政策,可以有力地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大幅度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农村拆旧整治出来的土地,一部分可以通过挂钩用于城镇建设,在不增加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按照国发〔2010〕4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推进增减挂钩工作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选点布局。各市、县要按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拆旧建新的选点布局,科学制定规划方案。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并以此为依据制定项目区实施规划,合理安排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要优先将周转指标用于产业集聚区和城镇经营性用地,以便能够产生较大的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农村。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让人民群众成为受益者、受惠者。一要切实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做到“整治前农民愿意,整治中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二要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挂钩拆旧建新的选点布局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安置新村用地要充分考虑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求,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增减挂钩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依法对集体和农民给予补偿,并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收益。三要充分保障农民的收益权。城镇建新地块的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主要用于项目区村民拆迁补偿、建房补助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坚持规范推进,严格增减挂钩指标和项目实施管理。一是严格限定增减挂钩试点范围。严禁在试点之外开展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防止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二是严格增减挂钩指标管理,确保试点控制在周转指标内。要进一步完善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制度,增减挂钩项目区应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不得循环使用周转指标、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三是必须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管。各试点市、县要建立完善项目实施监管机制,做好可行性论证和立项、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评估考核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四是建新项目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符合城镇规划、环保和土地利用等有关要求。优先将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和低碳经济产业纳入建新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四)坚持统筹运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返还机制。各试点市、县政府要统筹运作,建立完善资金投入和返还机制,形成良性循环的资金周转链条。要优先将土地整理项目纳入增减挂钩,引导和聚合村庄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扶贫、中低产田改造等相关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集中投入到土地整治项目及整体搬迁改造的新型农村社区,发挥资金综合效益。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各试点市、县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统筹调动各部门、各方面力量解决挂钩工作涉及的拆旧复垦、建新安置和资金投入等问题,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使挂钩工作做到资源优化配置、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二)着力建章立制,加强规范管理。各地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增减挂钩工作的规范管理。要把增减挂钩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挂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与相关资金分配、用地政策、评先评优相挂钩,加大奖惩力度。国家、省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向增减挂钩工作完成较好的市、县倾斜。

(三)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试点市、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要求,宣传各地开展增减挂钩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搞好增减挂钩试点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勇于探索创新。各地要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增减挂钩有关政策和问题的研究,不断解放思想,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对在实际工作中的摸索、积累并成功实践的新经验、新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模式,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

(五)设立增减挂钩示范推进区,实施局部突破。各地可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群众支持、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而且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大的县(市)作为示范推进区,实施局部突破。省里在指标方面予以适度倾斜,鼓励其探索创新,争取出经验、树典型,为其他地方工作的开展提供示范借鉴,推动整体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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