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创新”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2011-11-07■张贤
■ 张 贤
以“三个创新”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 张 贤
就业是民生之本,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有效促进就业、调节人力资源市场和维护就业公平的有效措施,也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共就业服务的发展,必须适应市场变化和服务对象的新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扩展服务领域,全面提升水平。
一、就业服务创新
(一)优化服务,重心下移
公共就业服务应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就业服务队伍素质,拓展就业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式,将就业服务工作的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将就业服务送到社区、乡村和企业,全面做好就业管理、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服务好待就业群体和用工企业。打造就业服务工作新的亮点和特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资源的整合,使广大群众能更方便快捷地享受到“一条龙”、“一站式”就业服务,建立起机制灵活、统一规范、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加强监管,纳入考核
按照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要求,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建立健全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同时,公共就业服务经费也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当把促进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促进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工作,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上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建立衡量绩效的管理机制,对于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开展的服务项目进行定期评估,以监督和增强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多方合作,联动推进
促进就业是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多方合作联动。单一的由国家主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虽然覆盖面广,却不能满足市场的全部需要,尤其在当前,企业的用人需求、人们的就业需求和择业要求多元化,庞大的待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给社会带来巨大压力。这就需要具有市场开发能力的民营职业中介机构的共同参与,以促进就业工作开展得更全面、更细致、更到位。民营中介机构有专业的知识和管理经验,机制灵活、市场开发能力强、服务和管理意识超前,能针对待就业人群和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是对政府公益机构的有力补充。因而,民营职业中介机构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可以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职业中介机构在就业服务中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可以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充分就业。
二、人才培养创新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可以更好地开发人力资源、促进劳动力就业。从长远和大局角度看,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城市就业的重要措施,特别要加强对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城市就业率。一是城乡需要的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二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重点是大批掌握新技术、有创新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三是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这三个方面涉及人数众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解决好这个群体的教育培训,能有效缓解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
(二)加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
广大待就业人员无法实现充分就业,除了缺乏技能,工作经验的短缺成了制约他们就业的瓶颈。实训实习是待就业者熟悉工作岗位、适应工作需要的重要环节,而打造布局合理、专业齐全的实习网络体系,就成了促进就业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鉴于此,就业服务部门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加强就业指导,深化和企业合作,提供适宜的见习岗位和实习基地,甚至自己打造实训基地,为待就业者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创业就业能力,也为用人单位选人搭建平台。同时,通过这种推动就业的实训基地建设,可以推动人才定向培养体系的建设,实现订单式人才培养,破解当前就业难和企业用工难的问题。
(三)推进终身学习和教育
研究表明,在知识经济时代,原来的一次终结性教育再也无法享用终身,劳动力只有终身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才能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职业变动和劳动变换的需要,适应千变万化的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好地实现就业和再就业。通过终身职业教育提高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是促进劳动力就业的有效途径。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知识新技能日新月异。一个人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就业环境,不被社会所淘汰。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掌握职业要求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职业能力、接受职业指导,有利于选择职业,为就业做好准备。还可以使待就业者更新职业知识和技能,补充跨职业的知识和技能,扩展职业能力,增强职业应变能力,顺利实现工作岗位的变动和职业角色的转换,协调个人自身发展与职业变化之间的关系,确保个人的可持续发展。
三、就业渠道创新
(一)搭建有效的供需服务信息平台
建立统一的覆盖到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就业信息库,可以起到拓宽就业渠道,减少求职人员的盲目流动,提高就业组织、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的作用。通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信息发布渠道,充分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就业信息的需求。各就业服务机构就业者的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将收到的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网络,进行充分和详细的整合,建立信息库,为供需双方提供翔实的信息,使双方通过信息平台就能够充分了解到对方,促进就业见习供需信息有机对接、合理匹配,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就业服务部门还可以通过信息库,及时掌握和了解各类待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打造就业品牌
形成就业品牌是实现规模就业,解决就业问题的高效途径。往往在特定时间内,待就业者会在一定地域内和数量上达到一定规模、技能上具有团体特色和优势,这样就具备了独特的宣传和竞争优势。这时,就业服务部门如果能利用社会资源,对他们进行有目的的扶植和组织,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能够加快形成就业品牌和产业优势,既能促进大范围人员的广泛就业,满足社会需求,又能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同时,就业服务部门所实行的“岗位援助、政策援助、培训援助”等援助措施,也可以形成就业服务品牌,增加社会影响力,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解决就业问题。
(三)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是促进就业机会不断增加的动力。鼓励待就业人员创业是从政府层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解决就业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和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国家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方面,政府应鼓励劳动者创业,在税收、小额贷款、社会保障补贴、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创业者更多的方便和实惠,不断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扩大扶持创业的范围;另—方面,应不断加强就业观念的教育,使劳动者主动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培养创业精神。同时,国家还应不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并加强创业培训,创建就业孵化基地,给创业者提供创业所需的软环境和硬环境,实现一人创业带动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形成“产业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就业、就业推动产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责编/张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