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长缘何马失前蹄
2011-10-27江舟张释
文·图/江舟 张释
规划局长缘何马失前蹄
文·图/江舟 张释
年仅46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曾清泉,从三亚市规划局建设科科长干起,经过十年磨砺,到2001年,他荣升三亚市规划局局长,成为红极一时、建筑业界屈指可数的专家型行政官员。
备受椰岛人民关注的原三亚市市长助理、规划局长、三亚市海棠湾管委会主任曾清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海南检察一分院立案侦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11月1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11年1月20日,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8年,被告人曾清泉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三亚市市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00万元。
此外,法院经审理还查明,曾清泉个人共拥有财产合计2100多万元,其中合法收入共计50多万元;违法收入、受贿犯罪所得及赃款孳息共计1500多万元;还有580多万元的财产,曾清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一审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曾清泉有期徒刑13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厚厚的三册卷宗,记载了年仅46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重庆一所大学任教,1992年9月调任海南三亚市规划局工作的曾清泉,经过十年磨砺,从三亚市规划局建设科科长干起,被提升为副局长,到2001年,一举荣升三亚市规划局局长,2007年任三亚市市长助理、兼三亚市海棠湾管委会主任,成为红极一时、建筑业界屈指可数的建设规划专家及专家型行政官员。
玩弄权术 审批项目收巨款
从2001年5月任三亚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起,曾清泉手中的规划大权炙手可热,成为各路房地产开发商趋之若鹜的目标。
曾清泉刚上任时,与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还是相当谨慎的,对房地产开发商请喝茶吃饭,一般都会拒绝。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耳濡目染,那些房地产开发商出则宝马香车,入则豪宅别墅,吃则山珍海味,曾清泉不免心理失衡,为不能大把赚钱而感到郁闷。
恰在此时,2002年年底的一天,三亚天泽公司胡总经理的到来,改变了他的人生,最终发展到大肆受贿,堕落成囚的地步。
时任三亚天泽公司的胡总经理,为使三亚市规划局尽快审批公司报建已久的天泽海韵度假公寓项目,多次找曾清泉帮忙,曾清泉嘴上答应,却没有具体行动。2002年年底的一天晚上,胡总约好曾清泉在三亚市规划局宿舍区等候,二人见面后,胡总送给曾清泉20万元现金。不久,经曾清泉签批,三亚市规划局对胡总报建的项目予以批建。
自从曾清泉收下20万元后,也确实害怕了一阵子,但一年过后,一看风平浪静,他便转换了思维,愈发感到自己手中权力的含金量之高。“罪恶即已播下了种子,也就挡不住它开花结果。”
在规划局工作几年来,使曾清泉悟出了一条道理,只要有求于自己,能为他们办事,解他们燃眉之急,必定招财进宝,感恩戴德。
话说,三亚天域度假酒店二期工程项目,大约在2002年就向三亚市规划局提交了报建申请,但不知是哪个审批环节出了问题,直到2004年上半年都没有批下来。这可急坏了天域公司胡副总经理。无奈之下,胡副总经理思忖,无论是哪个环节出问题,关键是打通曾清泉这道签批环节。
于是,他找到曾清泉,恳求曾能在报建问题给予帮助,尽快批准。2004年下半年一天晚上,胡副总事先联系好曾清泉,两人在三亚市河西路见面,胡将一个装有20万元的袋子放到曾清泉的车上,相互点头示意,便迅速离开。
收人钱财,就得替人消灾。曾清泉收下这20万元后,很快找出三亚天域度假酒店二期项目的报建表,予以签批。2006年初的一天,为顺利通过这项工程竣工验收,胡副总经理在天域度假酒店宴请曾清泉,一阵推杯换盏,酒足饭饱之后,胡副总经理又送给曾清泉20万元现金。
没过多久,三亚天域度假酒店二期工程便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
后来又有一次工程项目报建审批迟迟批不下来,时任三亚国光公司的胡副董事长,又轻车熟路地找到曾清泉帮忙,并承诺给曾30万元。眼看半年过去了,三亚国光滨海花园项目还是没有批下来。胡副董事长寻思,项目批不下来原因有二:一是承诺给30万元少了;二是承诺没能及时兑现。找到原因后,胡决定,一次送他50万元。
是年10月的一天,胡与曾在三亚湾滨海路相见,胡副董事长将备好的装有50万元现金的袋子送给曾清泉。送出去的50万元,很快就显灵了。经曾清泉签批,三亚市规划局对这个项目很快批建。
后来,还是这位姓胡的房地产商,在任三亚天泽公司总经理时,为尽快通过天泽花园项目的报建审批,请曾清泉帮忙加快办理并承诺送其50万元现金。事后,项目曾清泉帮忙审批了,可承诺送的50万元一时不能兑现,加上胡在国光滨海花园项目中承诺给曾清泉的30万元,因天泽公司当时资金十分紧张,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因此,2006年年底,胡给曾写下一张80万元的借条。
贪欲膨胀 索房变卖拿现金
有道是,贪婪的灵感一经演变成行动,便如水泻般地再难收回了。
曾清泉在疯狂收受巨款的同时,又开始向有求于他的房地产开发商明目张胆地索要海景房。无休止地贪欲驱使他陷入了利令智昏的怪圈。
据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房地产商介绍,在各路房地产商当中,只要搞工程项目开发,就必须过项目报建第一关。有的是通过上层关系说话下来,不得不办,上面没有关系的,一般是没有好处不办,即使审批了的,事后也得有所表示。为何?你若不表示,即使过了第一关,你也难过工程竣工验收关。这是房地产界的游戏规则,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同样是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处世理念也各不相同。有人审批报建项目时,三番五次找曾清泉帮忙支持,项目审批之后,却忘乎所以。
那是2003年初,三亚林达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林董事长,为公司林达花园小区A栋项目和东海豪庭花园项目的报建审批事宜,多次找曾清泉帮忙关照。事后,三亚市规划局先后对这两个项目批准建设。可“不识时务”的林董事长始终对曾清泉没有什么表示。
其实,林董事长不主动送,最后还得被动给,甚至给的更多。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在林达花园小区建设期间,曾清泉提出想购买一套海景房,聪明的林董事长听出了弦外之音,他心领神会,立马答应。
后来,林董事长给曾清泉预留一套面积约150平方米的房子,日复一日,仍不见曾清泉来支付购房款及办理购房手续。实际上,曾清泉明里是要买房,骨子里是要房,不明白其中奥妙的林董事长一直傻等着。直到2007年5月的一天,曾清泉要求林将预留给自己的那套海景房,按增值130万元的价值售出(即该套住房的销售价与原定房的差价为130万元)。“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林董事长万没有料到,曾清泉会使出这么一招。
有什么办法呢?不敢怒也不敢言的林董事长,只好自己买下这套房子,并在2007年7月初将差价130万元存入曾清泉提供的一个存折上。当林董事长亲自将这个存折交给曾清泉时,曾欣喜地说,真不好意思,难得你如此慷慨。
检察官点评
办理曾清泉案的检察官在分析曾清泉腐败原因时认为,曾清泉犯罪主观因素起了决定作用,但客观上的因素也是不能忽视的。三亚市规划系统近年来制订了不少规章制度,问题的关键在于,制订的制度规定无人抓落实。诚然,在城市规划制定审批、修改和执行中,会涉及一些十分高深的专业技术性问题,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发挥重要作用,但规划归根到底是一种公共产品,如果仅是“关门规划”,只在系统内部循环,而忽视面向社会,更少层面进行公开,充分论证,公众没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就很容易被类似曾清泉之流所利用,成为中饱私囊的工具。
因此,针对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中已出现的腐败问题,一方面要加以严惩;另一方面,则需要为各方面利益的表达和博弈建立更加公开透明、健康有序的制度平台,强化民主和监督,才是遏制规划权力腐败的有效途径。
古人云:“以人为镜,可明得失。”曾清泉作为一个先得后失,非法所得越多,失败越惨的典型,一个权力和私欲融为一体闯红灯、涉禁区、无视党纪国法的典型,不失为手握实权者的一面镜子。
在曾清泉看来,送一套海景房的差价130万元作为酬谢,是理所当然的。
此前的2003年5月的一天,曾清泉找到林董事长说,自己在四川老家的父母想买一套住房,苦于手头没钱,林董事长能否借20万元,解决我的难题?林表示同意。
没过几天,林约好曾清泉在三亚林达海景酒店停车场见面,将20万元现金交给了曾清泉。直到2009年9月案发,这20万元也没有归还。
牵线搭桥 收了开发商40万
当权势和贪欲融为一体的时候,它会变成一股难以驾驭的疯狂力量,什么党性原则,什么政策国法,什么制度规章,都可以被扭曲、被亵渎。权势的能量在曾清泉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妙用。
2005年上半年,三亚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三亚湾“阳光海岸”段控制性规划及城市设计。三亚市规划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与中国研究院协调、沟通。而重庆东和公司所属三亚中港公司的一块土地就在此次整体规划范围内。
得知这一情况后,重庆东和公司魏总经理担心“阳光海岸”整体规划会影响到下属公司这块土地的开发、使用。情急之下,他马上想到了规划局长曾清泉,想请他帮忙疏通关系。
这天,魏总找到了曾清泉,想请曾帮忙疏通中国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关系,以防整体规划影响到他中港公司的那块土地的开发使用。只见魏、曾二人一阵窃窃私语之后,曾清泉连连点头,表示愿意帮忙。
是年6月初的一天,曾清泉在北京介绍魏总认识了负责此项规划设计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相关人员,魏得以向相关规划设计人员反映了其公司那块地的有关情况。当天晚上9时许,魏总在北京西苑饭店曾清泉所住的房间里将早已备好的40万元现金送给了曾清泉。
曾没有推辞,只是说,魏总真是言而有信,说了算,定了干,与你这种人打交道爽快。
送出去的40万元,肯定发挥作用。事后证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所作的规划设计与三亚中港公司自己所作的规划设计基本一致,没有对中港公司的土地使用造成影响。经三亚市政府批复同意,2008年9月28日,三亚市规划局向三亚中港公司核发了三亚中央海岸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
欲望既有美丽的一面,又有恶魔的属性。人的贪婪欲望之门一旦打开,将永无止境。这是相当一部分贪赃枉法者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基本轨迹。曾清泉凭借手中职权,采取的是看准机会就捞钱的伎俩,贪敛钱财的胃口从此越来越大。
当今社会,不少人知道房地产开发商都是腰缠万贯的富人,可有谁能知道房地产开发商们的苦衷?这不,三亚大兴公司在2003年向三亚市规划局报建三亚南海半岛龙湾项目,直到2005年一直未向上呈报,这使得大兴公司张董事长一直愁眉不展。到了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张董事长为尽快通过公司的“半岛龙湾”项目二期工程报建审批,找到曾清泉关照,曾先答应,后向张提出为他预留“半岛龙湾”一套房子,张只好同意。
好在这个项目的报建很快得到三亚市规划局的批准。半岛龙湾公寓楼建好后,在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曾清泉来到这里,亲自挑选了一套面积为92.26平方米的住房。
谁料,翌年初的一天,曾清泉又开始演戏,他要求张董事长找人帮他装修预留的那套房子。这下,张董事长全明白了,原来,张清泉并非是要买房子,分明是索要钱财啊!
明白了又会怎样,还得委曲求全赔笑脸,去给曾清泉送钱。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张董事长亲自来到曾清泉家中,送上20万元现金,才满足了曾清泉的要求。据知情者说,由于曾清泉一直没有付购房款,那套房已另售给他人。
有口难辩 巨额财产说不清
时下有一首划分富人等级的民谣:“万元户是贫困户,十万元户才起步,百万元户才算富,千万元户是暴发户”,如此算来,刚当了7年多的规划局长、市长助理的曾清泉,就跻身于“暴发户”的行列。而在那些权力更大、官职更高的“人民公仆”之中,又有多少人以权力作为资本,在人们不知不觉中吞噬了国家和人民的巨额财富,暗中加入了“暴发户”的阶层呢?一个吃“皇粮”的正处级干部,月薪不足5000元,究竟是如何积累下数百万元巨额财产的呢?
曾清泉因群众举报东窗事发,办案人员在掌握了曾清泉涉嫌受贿的犯罪证据后,由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海南检察一分院立案侦查,经海南省检察院批准在2009年10月13日对曾清泉依法逮捕。
紧接着,办案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依法对其住宅及办公场所进行突击搜查,共查获个人财产合计2100多万元,其中合法收入的财产共计50多万元,违法收入,受贿犯罪所得及赃款孳息共1500多万元,尚有580多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
这笔巨额资金何来?一向精明的曾清泉还是辩驳了一番。曾清泉在法院开庭审理中竭力辩解,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来源不明财产,是自己的合法收入和亲友馈赠所得,自己已向司法机关说清楚来源。
辩护人也在尽力为曾清泉说话:被告人曾清泉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巨额财产,虽努力说明了合法来源,但客观上可能还会有不能认定为合法收入的差额,由此构成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认定其有自首情节,提请法庭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不过,这些毫无根据且苍白无力的辩解法院未能采信。
很快,庭审法官说话了……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清泉尚有58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因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该行为特征不符合自首情节应具备的“如实供述罪行”的特征,不能认定为自首。
曾清泉辩来辩去,却辩不过铁的事实,只能不情愿地缴械投降了。最终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写进了判决书。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