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发展战略研究:基于TRIPS协定的再认识
2011-10-18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段治羚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段治羚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公平日益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共识。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关税、配额等,由于日益受到WTO规则的限制,其作用和影响力已经大大削弱。但是,从制度需求来说,贸易保护与对外贸易相伴而生,以技术、知识产权等为代表性的非关税壁垒已经日益成为当前贸易保护领域的主要手段。
中国在入世以后的国际贸易舞台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不高,在知识产权领域尤其薄弱,因此,我国入世以后面对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多。在面对国外的新贸易保护手段时,我国企业往往束手无策,进而遭受重大的贸易损失。从商务部的相关资料来看,我国近年来因国外知识产权纠纷发生的直接损失达到上千亿美元,机会损失则更大。
从当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国内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研究停留在贸易框架解释、对相关案例的实证研究,以及基于WTO贸易规则的问题分析。就知识产权进行专门性的理论研究与综合考察的文献并不多,且研究呈现出片段性,而对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发展和应对措施也缺少系统性的总结。鉴于此,本文尝试结合我国入世以来对外贸易的现状,结合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探讨知识产权保护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现实问题,并基于对TRIPS协定的再认识,对提升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水准提供一定的发展思路借鉴。
1 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兴起与发展
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后,知识产权与贸易保护日益结合紧密,运用知识产权发展对外贸易已经成为一国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一方面,国际贸易的发展为知识产权提供了国际化的拓展渠道,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也不断拓展国际贸易的内涵和外延。
1.1 知识产权内涵和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从概念上说,是产权所有人对其创造性、标志性以至管理方式等智力性成果享有的财产和精神权的统称。知识产权在产生初期是国内经济发展中为保护智力成果而实行的专门保护措施,其本身与国际贸易的相关性甚小。但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尤其是国际贸易在地域和领域上的大大拓展、知识的生产以及传播运用日益国际化,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领域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保护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发展中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欧美发达国家近年来基于其自身利益和知识产权的有利地位,不断运用知识产权设置了一系列新的贸易壁垒,以规避世贸组织规则。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贸易保护日益成为新贸易壁垒的主导形式之一。
1.2 知识产权贸易保护背景下我国的对外贸易
当前,我国是受知识产权贸易保护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入世以来,我国面对的贸易环境有相当程度的改善,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对外贸易水平不高,集中表现在前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落后,这也成为我国面对越来越多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原因。商务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已经成为当前世界范围内遭受知识产权调查最多的国家。尤其近几年,我国企业深受其害。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美、中欧的争夺成为贸易摩擦的主导形式。
以中欧贸易为例,一方面欧盟对中国出口商品设置了诸多限制,中国大量商品被列入假冒侵权商品目录,受到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加严厉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责难。另一方面,欧盟对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一直久拖未决,认为中国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制度保障,加之中欧在知识产权等相关司法问题上还存在巨大分歧。因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对外贸易领域必须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
2 我国对外贸易遭受频繁知识产权调查的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频繁遭受知识产权调查,以及面临越来越多的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非关税壁垒的限制,除了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等原因,还可以从其他几个不可忽视的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从传统的贸易保护来看,即便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贸易保护仍旧是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趋势。但在自由贸易规则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贸易保护主义更具隐蔽性,并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同时,金融危机以来,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激烈,加之各国保护国内产业的需求上升,贸易保护愈演愈烈。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大行其道,使得以中国这样的出口导向的新兴国家深受其害。当前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影响越来越小,新贸易保护措施成为主导。
第二,从国内的制度环境来看,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制度的缺失、与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贸易协定不相容等原因,加剧了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的粗放型增长模式,曾一度创造了世界贸易领域的神话,但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和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长期积累的国内法律和制度缺失的弊病凸显,使得国内企业不熟悉国际规则、不懂得充分利用国际规则保护自己的效应放大。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但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第三,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意义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弱等也加剧了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频繁遭受知识产权壁垒的几率。同时,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国内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含量较低,出口商品的结构亟待优化。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缺乏相应知识产权预警与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很差,这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遭受的不公正待遇。
3 TRIPS协定框架的发展及其再认识
3.1 TRIPS协定的框架及其最新发展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定)是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型文件,它是随着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呼声的日益高涨而建立的。从内容上说,该协议的框架下包含了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商标、专利、未公开信息等八大方面的控制。协定尤其在部分信息的专有权问题上进行了革命性的变革,由此加快了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步伐。
但是,从TRIPS协定诞生开始,对其反对的呼声就没有停止。这一方面是由于该协定的建立是由欧美发达国家主导的,因此在内容方面存在,绝大多数国家在该协定框架下并没有受益。另一方面,从实践来看,TRIPS协定近年来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就是日益成为欧美发达国家频繁使用的贸易保护手段,加之发达国家近年来不断提出扩大协定的保护范围和权利,使之有可能成为未来发达国家对抗在知识产权领域处于不利地位的发展中国家、进而增大国际贸易不公的重要潜在手段。
3.2 对后TRIPS时代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再认识
面对既定的TRIPS协定及其对我国企业越来越现实的影响,尤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世界贸易领域大趋势的情况下,我国在后TRIPS时代应该如何应对“走出去”过程中日益严峻的贸易形势,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认识和实践课题。
具体而言,一方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面临着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峻现实。TRIPS协定作为既定条件,已经成为我国企业效用函数中的重要约束。该协定从制定开始就由发达国家主导,因此,从当前的现实出发,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和贸易大国的地位,积极参与到该协定的演进与制定中去,是为我国争取未来更多话语权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从实践来看,当前世界主要贸易大国已经开始在该框架下加紧制定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以尽快与国际接轨,减少本国企业因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而遭受的损失,我国也要加紧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早日与国际接轨。
4 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当前世界经济与贸易领域发展的共识,而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国际法、国际贸易规则也逐步走向完善。在这样的既定约束下,我国企业要实施“走出去”战略,必须能够适应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框架和约定。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参与到TRIPS协定等新的贸易规则的制定中去,争取有利于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同时,就国内而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尽量减少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手段进行的贸易保护,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水平的提高。具体而言,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发展战略如下:
第一,加快制定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框架,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到对外贸易发展的战略性角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我国对外贸易知识产权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推进知识产权应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在产品方面要加大研发力度,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和品牌,提升企业在知识产权建立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基于TRIPS协定,要从知识产权意识、开发、运用和保护等方面建立可行的应对框架和战略步骤,融入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之中。
第二,加强对专利的分析和研究,适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控制机制。当前我国许多企业面对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时由于经验缺乏,往往束手无策。这一方面是由于对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不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专利预警和信息获取机制。因此,我国可以适时建立必要的专利预警机制,出口之前做好相关的目的国出口商品专利状况,熟悉出口产品对目的国相关产品的专利侵权的可能性,做到心中有数并确保具备一定的解决手段。另外,通过系统的专利预警机制的建立,获取该行业内的专利地图,并对竞争对手的研发有一定的了解,尽量减少重复开发,以减少侵权和遭受贸易保护主义侵害的可能。在国家层面,可以建立适当的预警发布机制,对相关领域的企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增强应对能力。
第三,从企业层面,在知识产权领域要加强联合,一方面在保护自己知识产权方面,要敢于运用国际规则保护自己,加强对TRIPS协定的研究,充分利用TRIPS协定的既定措施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在应对国外的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时,要加强联合,积极应诉。在企业发展中,要加快提升研发能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通过改变原有的思路,走自主创新道路,提高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另外,要加强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在行业协会的基础上,通过策略联盟,提升应诉能力,才不至于遭受竞争对手的侵害。
[1]张平.国家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J].河南社会科学,2007.
[2]吴秀贞,全毅.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对策[J].世界经济研究,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