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战略公益理念对中国的启示
2011-10-12周昂
周昂
日本独特的“企业战略公益”理念
在日本企业中,战略公益理念已逐步被接受。企业进行慈善活动,不仅是对社会的回馈,也是对企业自身形象的提升。日本现代企业公益从1985年开始起步,当时许多日本在美的分支公司意识到日本与欧美之间的生活差异,开始实践现代企业公益。更重要的是,企业开始意识到公益不仅仅是捐献财物,而是开展了很多雇员志愿者项目,使企业从内到外浸染慈善理念,同时提高了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影响力。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中国富豪们掌管着中国的企业,但他们大多以攫取利润为目的,捐款捐物更多的是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指标和宣传任务。其实如果中国的企业能从更长远的角度去考虑,所谓“战略”慈善,也就是说企业有所施,必有所得,而得的便是更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品牌影响力,这无形中对企业的发展也是一种促进。
对我国企业而言,首要的是转变公益理念,明白公益不仅是捐钱,更要积极推动员工志愿者体系的发展。其次,要努力提升公益捐赠的管理水平,建立CSR(企业社会责任)部门或设立公益经理,吸引更多的员工参与企业公益行为。同时,企业也应努力借鉴日本的同行学习机制,与其他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合作进行公益活动。而对公众、媒体而言,则应多多善待企业公益捐赠,给予更为宽松的环境。媒体应更多正确地报道企业的公益行为,而不是一味地对企业捐赠进行道德拷问。
不同的公益制度
一、日本:民间组织简明快,成功人士热情高。日本对于募捐的管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关于募捐以及义援金使用规则》中提到,募捐所得必须全部作为捐款使用,并绝对禁止留用捐款。而一旦有私下留用,会作为违法行为受到刑罚。同时,尽管日本民间慈善组织数目众多,但是规模都很小,一般固定工作人员只在4-5个左右,超过20人的就算规模很大的机构了。
日本的募捐活动,一般是依靠日本各地的志愿者来支持。除了车辆,场地等必要花费实报实销,并无其他开支,这大大简化了捐款的使用流向。此外,日本的志愿者大多来自较为成功的阶层,特别是退休的政府官员和社会活动家。他们享有很大名望,担任志愿者往往事半功倍,也因此很少出现中国一些场合中对志愿者不够尊重的情况。
二、中国:制度仍需完善。
第一,加强制度的透明度。在中国,可以公开募捐的有三个系统,民政部、基金会系统和红十字会系统,这三个会拿走了民间捐款的90%,最后大部分都聚集到政府手中管理使用,但政府机构的管理往往相对缺乏透明度,对慈善机构的管理制度也仍需完善,因而非常容易滋生腐败。同时,现在的捐款制度是,每笔捐款额的10%要作为红十字会的协会维护资金,再加上最近接连不断的新闻,都无一不让人对红十字会的公平、公开、公开产生质疑。不可避免地导致企业家、普通民众甚至是整个社会对慈善机构不够信任。
第二,中国企业家的施善之路。很多中国富豪们对官办慈善不放心,纷纷决心效仿日本、美国慈善家创办自己的基金。但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公募基金有权向公众募捐,非公募基金则没有这个权利。也就是说,即使建了非公募基金,也得不到承认,举步维艰。而如今中国,没有一家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富豪想捐,却没有一个值得信赖的途径,这也就难怪中日的慈善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关于个人申请建立公募基金会方面的法案,法律制定部门应该尽早落实。
树立企业家健康的财富观
一、日本:慈善理念融入骨髓。在目前的中国,慈善似乎只有在遭遇大灾大难时才会被大家提起,但在日本,慈善似乎已经如喝水一般浸透到人们的生活中。这对中国也是一个借鉴,灾后短时间的宣传远远无法达到使慈善长存心中的长期效果。
《24小时电视》是一档于1978年创办的慈善节目,每季都会邀请极具影响力的艺人前来做宣传,呼吁大家献爱心。截止到2010年,该节目已筹集约291亿日元,这些资金都被用于救助那些伤残人士以及国内外的各类自然灾害的援助。而此次的关东大地震,节目播放短短一周,募捐人数就达到了10万人,募捐金额突破5亿日元。
平时,其官方网站则会时常更新一些救助视频,普通民众可以通过此平台诉说自己避难生活的现状,并祈祷知晓家人的安危。这项特别企划无疑是对慈善日常化平民化的一种推进。
二、中国:企业家的“亚健康”财富观。首先,是中国普通百姓的财富观念。中国自古接受着儒家传统文化,生活在重农轻商的社会制度下,重“义”而轻“利”。但是,经过一战、二战、抗日、解放、文革、改革开放……中国人对于财富的欲望越来越大,我们愈发崇拜金钱,嫌贫爱富。我们一方面挑剔地批判着富人的巨额捐款,另一方面却又在为自己少捐不捐找借口。其次,某些企业家亚健康的财富观。很多富人知道如何创造财富,却不知如何认识财富、利用财富。中国的文化传统使得国人的传承意识比较强,往往想积累财富留给子孙后代。由于中国现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富豪也层出不穷,心理急速膨胀。心理学家研究表示,赚钱与幸福的规律是抛物线,开始是赚得越多越开心,但到达一个程度后,通过赚钱获得幸福的可能性就越来越小,这时为别人花钱反倒可以让人感到幸福。希望更多的中国富豪们能够意识到这一点,解放自己,同时也解救他人。
非政府组织(NGO)对社会的贡献
一、日本:企业建立基金会,榜样力量效果佳。NGO是指非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日本很多具有极强经济实力的大财团都会建立自己的基金会,以帮助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在业界起到了良好的模范作用。绝大多数日本非政府组织都建立了自己的志愿者库,有心理援助、现场急救、物资调配等各类专业人才。在灾难发生后,日本非政府组织首先会调查灾情,总部的工作人员会根据不同的需求,查看各类避难所和灾民安置点的分布图,全面协调志愿者的行动路线,根据灾难的情况决定如何派遣志愿者、派遣哪一类专业志愿者到达现场。
1995年的日本阪神大地震,140万民间志愿者涌入灾区,1995年也因此被称为日本历史上的志愿者元年,对日本社会和日本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同时众多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参与也会引起一定程度上的混乱,不过经历了多年灾害的洗礼,如今的日本民间慈善组织很专业,遇到灾难,知道灾后什么时期需要什么样的帮助,他们非常明确:不能都进入灾区,不能乱传言,不能乱捐物资,不然会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二、民间募款无审批,为企业施善开绿灯。街头募款是日本NGO的惯例之一,为上一次地震进行的善后募捐可以一直持续数年。灾难发生后,日本的各种NGO迅速介入。除去民间救援团队外,街头募款也经常发生在各大城市街头。
1995年的阪神大地震触发了日本NGO的成长。当政府等行政机构处于瘫痪时,大量NGO涌向灾区。1998年,日本国会正式通过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大幅降低了此类组织的法人注册门槛。如今,日本政府与NGO已经形成支付购买服务的关系,政府每年都会向民间慈善组织注入大量资金。
三、中国:逐步提高志愿者专业素养。中国志愿者的行动往往是热情有余但专业不足,导致效果欠佳。汶川大地震时,无数的志愿者涌入灾区,想要凭借着自己的热情大干一场。但事实却是当地恶劣的生活条件、灾民日益崩溃的心理都仅仅不是一腔热情可以解决的。从最基本的烧水做饭,到对灾民进行心理疏导、走出心理困境,这都对中国志愿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为什么在汶川救灾后期,政府劝告志愿者尽量不要擅自入川,由于专业救灾知识的欠缺,零散志愿者带去的往往不是希望,而是更多的不便。
考察日本企业和民间组织如何参与慈善活动,对中国志愿者活动以及非营利部门的发展将大有裨益。当年经过阪神大地震的打击,日本出台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大幅降低了此类组织的法人注册门槛。也许通过汶川大地震、舟曲大地震以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中国的慈善制度也能日益完善和透明,真正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把福利真真正正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中。
一种健康的慈善生态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会靠个别人的力量一蹴而就,这必须仰仗日益完善的制度才能孕育生长。在中国要做好慈善,仅靠弘扬文化和道德远远不够,更需要的是人们正确的慈善观及良好有效的慈善体系,惟有双管齐下、官民合力,才能使中国慈善日益健康、快速地发展起来。
(作者单位: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