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衔接的思考与探讨
2011-10-12徐田芝
徐田芝
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是两类不同的制度,此两种制度的衔接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发展的特殊问题。经调查发现,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衔接不仅是理论上的需求,而且在实践中也是可行的。
改革开放以来,各企业的党建研究,大致有以下两个阶段:首先,主要是研究“中心核心”问题,即研究如何克服企业当中的“自我循环”及“两张皮”问题,如何使企业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其次,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企业的不断壮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日渐完善,各企业内部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的新的工作环境及困难。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后,我国企业党建也就面临中一个新的课题,及如何衔接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协调发展。
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概述
一、何谓企业党建。企业党建,简单的理解就是在企业中发展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政治作用。党组织并不是企业法人中法定的治理机构,但企业党组织是企业法人的利益相关者,它是企业的政治核心,一般企业中包括以下党组织,如党委会、工会和职代会。
二、何谓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又称之为公司治理,其主要是指法人内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经理直接的关系。从更宽泛的角度理解,它还包括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如员工、客户及社会公众等。企业法人作为法律的拟制人,其与事实上的自然人具有一定的类似性,它们都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而要行使上述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各企业法人就必须具有相应的组织体制及管理机构,使其能够进行决策、管理及监督,并承担一定责任。所以,法人治理结构实质上是法人治理的核心。
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衔接的必要性
一、加强企业党建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我国的企业结构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最终形成了法人治理的股份结构形式,这其中企业的党组织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政治作用主要是保证国家的政策方针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得以落实;党组织的政治作用还表现在党组织对企业的重大发展决策问题进行参与决策,企业的重大发展决策问题是企业的发展导向,故该决策应当是集合民主、科学、集体的决策,党组织的参与有利于保证该决策的正确做出;除以上外,党组织的政治作用还表现在党员能够充分发挥其自身的模范作用,塑造党员的理想形象,凝聚人心,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强企业党建由于企业的生产发展。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现代股份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下,形成了“新三会”(上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两大管理决策制度,它们分别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和决策核心,它们相互依存,缺一不可。“老三会”的党建工作在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对各职工及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舞其工作积极性,并指导他们进行工作;同时,“老三会”肩负着落实各级党委及国家的政策方针,保证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建设相互融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再者,“老三会”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着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
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衔接的可行性及面临的各问题
一、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衔接的可行性。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是否能够衔接,下面我们将举例说明其可行性。
案例:宝钢,党建夯实企业发展基石。
近日,2011《财富》榜单中,宝钢位列世界500强的第212位,其较去年上升64位且连续8年进入世界500强。宝钢能取得如此成绩,其党委书记刘国胜认为,“企业经营与党组织建设不是两张皮,而是一条心。要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机制,围绕生产经营来开展党建,以人为本,着眼发展,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独特优势”。宝钢中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了如下作用:
第一,“党员登高”助企业攀高。面对加剧的国内竞争,饱和的国际竞争宝钢不锈钢事业部党员储滨在“登高计划”中提出,为在危机中生存,降低燃料比方面的成本是当务之急,其改变了传统的操控思路,通过“高风温、高喷吹量、高顶压、高煤气利用率”来保持炉况稳定,为操作技术的优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第二,党建领导助推技术升级。近三年,宝钢集团3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累计申请专利4178件,授权专利2841件。而宝钢授权专利的48%来自于其一线员工的技术创新,70%来自其各级职工的经济技术创新。这些主要都是在各党支部协助建立的志愿者团队中完成,如上述储滨就带领团队取得了20多项专利,11项技术秘密,3项先进操作法,27项技术攻关项目。
第三,党建带团建搭“桥”。宝钢拥有10万员工,为了使新进员工能与企业领导进行对话。宝钢集团团委搭建了员工内部网络交流平台“桥”论坛,集团高层在集团党委的安排下定期的与各青年员工进行交流,了解各青年员工面临的各工作、生活问题,努力培养企业年轻员工的成长。
刘国胜提到,宝钢未来的发展,尤其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凝聚企业职工的各力量,依靠职工,激发职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衔接面临的各问题。虽然,上述宝钢集团通过企业党建取得如此骄人成绩,但我国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衔接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下:
第一,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目标及定位不一致。企业法人作为经济主体,其主要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以上两目标来看,企业党组织既要按照《公司法》规定,从企业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中进行“撤离”;又要遵循《党章》的要求,发挥企业中党组织的领导政治作用。由于定位不同,容易导致党建工作于企业发展出现“两张皮”现象,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协调现象。
第二,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的作用不协调。企业中“新三会”与“老三会”并存,常出现冲突矛盾,如:一是股东会与职代会的角色冲突。股东会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常与职代会为实行企业民主管理存在利益目标不同的冲突。二是董事会及各经理与党委会的角色冲突。董事会作为企业的领导机构,其权力不受其他机构干涉,而企业党组织为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必然会对企业内部事务进行干预,故存在冲突。三是监事会与工会的角色冲突。监事会代表股东利益对企业运营进行监督,而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利益,故他们在价值取向方面存在冲突。
第三,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机制各异经调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党建尚未完全融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如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方面,党组织的参与尚存在下述问题:一是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组织行为,党员不能简单以党员身份参与决策;二是企业董事会决策是集体决策、个人负责,故不能强求各党员董事无条件服从党组织决议。
第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于企业文化建设融合不足。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解决员工工作中存在的思想矛盾,即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员工工作中面临的各问题。而企业文化主要是将文化融入企业战略,助推管理升级,激发团队活力,提升企业形象。实践中,该两方面经常出现目标混淆,流于形式的现象,并未真正的融合互补。
企业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衔接的各措施
一、明确新老三会职责,各司其职。企业党组织应结合《党章》与《公司法》,采取以下措施,紧密围绕企业工作,积极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如:一是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中,党组织应统领全局,把握方向,而实际工作,党组织应依照公司实际运作,根据商业原理进行决策。二是积极创新党组织的企业管理途径,实现真正的融合。如,选举一定数量内部职工实行职工的民主权利、民主监督等。
二、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重大决策参与机制。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和集中体现。我们应在明确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内容和范围的基础上,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作用方式。如:一是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事项,需事先经党委会的政治取向决议。涉及职工福利,应经职代会讨论决议。二是党组织的各决议可通过党员董事、党员股东向股东会及董事会反映。三是党员董事及党员股东不遵守党委会各决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不仅应付公司规定责任,还应付党纪处分。
(作者单位:福州广播电视集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