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发展方式
2011-10-09河南大学经济学院王聪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王聪
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期的二十年中,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步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这二十年中我国始终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国营工商业方面,虽然有所成就但一直未能有质的突破。1980年代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使得中国的改革出现了新的生机。农业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切发展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从三大产业的分工来看,农业是最基础也是最特殊的部门。“农业是唯一生产食品的部门。没有钢或煤,甚至没有电,人类仍能生存,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粮食。大多数制成品实际上都有替代品,但粮食却无可替代。”农业的基础作用在于它是维系社会生命活动的本源,而其特殊性则表现在它的不可替代。
农业的发展状况往往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发展态势,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农业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
不同国家的农业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但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基于两种方式进行的,一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通过市场的组织来实现的;另一种是以公有制为基础,通过计划安排来实现的。在发展的初期,世界上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选择以市场的形式来组织农业活动,而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则选择通过计划来开展农业生产。然而无论是选择哪种发展方式,其最终目的还是要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许多国家在经济发展中过分依赖工业和第三产业,导致农业发展与整体发展结构不协调,甚至是滞后不前反而影响了其他产业的发展。所以,我们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更为有效的农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我国农业发展所具有的比较优势,使得三大产业齐头并进,共同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农业因具有内部规模不显著、劳动的监督和度量都极其困难的特点,而成为一个适宜家庭经营的产业。我国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国家,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显而易见,存在着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这就意味着我们拥有更低的农业生产人力成本。从北到南,我们拥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和广大的耕地,这就为农业发展的多样化提供条件。同时,大量农业人口的存在也为我国建立大规模的家庭经营式的农业生产方式提供极大的便利。由于家庭成员之间拥有相近的价值观、较强的凝聚力、共同的利益目标,这有利于降低监督管理和决策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劳动的优势互补。我国农业的发展完全可以基于这种特点,以家庭为基本单位,逐步建立地区间专业化的农业生产。当每个人专门生产自己有比较优势的物品时,经济的总产量就增加了,经济蛋糕的变大可用于改善每个人的状况。由于地区间物质资源的差异及人们劳动观念和劳动技能水平的不同,人们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的内容和效率方法也不尽相同,但比较优势的存在总会使得每个个体都有充分发挥自己优势的机会,以最低的成本进行自己最擅长的劳动,获得更多的产品用来进行交换与贸易,从而使家庭与家庭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农业生产更具活力,这也为促进其他产业多元化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支持。整个基于比较优势下的农业生产能得到更多的社会产品,人们能够用于选择和消费的产品就会增多,由于需求的不断增加又会促进供给的增加,进一步刺激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会使人们想尽一切办法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制造出更多的社会产品。同时这也是一个技术不断革新,资源不断优化整合的过程。用于消费和贸易的产品多了,在同类或者相近的产品中就会出现竞争与优胜劣汰,这有利于产业的快速升级,进一步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家庭经营的模式具有一定的分散性,而市场自发的调节又存在固有的缺陷,这就使得资源与技术得不到完全有效的利用,市场信息会产生滞后。所以仅仅依靠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化的生产是不够的,根据市场的需求有计划的调控也是必不可少的。这里所进行的调控主要不是以保持经济稳定,抑制通货膨胀而进行的。在家庭经营模式下所进行的调控更多的是运用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整合分散的资源,共享技术,减少地区间交流与贸易的障碍而进行的调控方式。
农业作为最基础最特殊的产业,它对经济发展的产品贡献、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拥有不同的重要作用。在发展的后期,工商业会逐渐获得优势地位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农业对经济的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及外汇贡献都会有所减少,但唯有产品贡献是不会减少的,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农业对经济增长的产品贡献显得尤为重要且不可取代。
建立具有比较优势的家庭经营式的农业发展模式,可是更好的改善个人、地区及国家的发展状况。这就需要我们保持农业发展的基础地位,利用家庭式经营模式自身的比较优势把农业对经济的产品贡献作为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和升级,形成地区间特色鲜明又可以互相扶持的农业发展形式。
[1]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年版,第86页
[2]M·吉利斯(Malcolm Gillis)、D·波金斯(Dwight H.Perkins)、M·罗默(Michael Roemer)和 D·斯诺德格拉斯(Donald R.Snodgrass)(1996):《发展经济学》第四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410页
[3]林毅夫,蔡昉,李周.(1994):《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123页
[4]曼昆.(N.Gregory Mankiw):《经济学原理》第五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