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语文教学中进行审美教育
2011-09-26潘新玲
潘新玲
一、在阅读中进行审美教育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阅读和写作是审美教育的双翼。阅读的材料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以文采见长,它们雕章琢句,辞采华美,意境优美,气韵流动,给人美感,如苏教版必修二“慢慢走,欣赏啊”专题中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余光中的《听听那冷雨(节选)》即属于这一类。这类文章“美”在辞采和意境,使人纯净,引人联想,教人趋美,其审美价值不言自明。另一部分则是以思想感情取胜的,它们真实地表达了亲情、友情、爱情等这些人类最本质的美好情感,深刻地揭示了历史的、社会的、人生的某方面的哲理,扣人灵魂,发人深省。在教授情感类文章的时候,就应注意创设情境,诱发感情,一步步引导学生进入角色,达到同作者“爱恨并生,悲喜同起”的目的,让他们感受并说出“好”和“美”来。
除了具有鲜明感情倾向的文章外,有的文章则具有鲜明的思想价值。它们以一定的时代为背景,通过对具体事物和事件的叙述,赋予思想、精神、道德、价值、责任等具体而深刻的内涵,教人庄重,启人深思。这一类文章往往具有深刻的内涵,需要进行理性的思辩和判断,对审美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授文章时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残缺”和“完美”有一种理性的全面的认识,这将对于他们的人生观和审美观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在写作中实践美
由于学校与社会存在距离,在语文课堂中让学生体验和实践现实之美确有难度,但是也不是毫无办法,我们可以展开审美教育的另一翼翅——写作。如果说阅读是让学生感受和体验美,那么写作则是让他们实践和追逐美。写作不仅仅是辞章的灵动与闪耀,更是思想的升华与积聚,任何有价值意义的文章都需要有思想和个性,而要拥有思想和个性就必须具备健康的审美心理和较高的审美能力。写作就是流露学生审美观念,磨练学生审美意志,实践学生审美创造的活动。苏霍姆林斯基说:“感受和体验美,对美的东西的追求,对丑恶现象难以容忍——这一切都要求在智慧上发达的、细致而敏锐的。”要写出具有积极意义的“美”文来,就必须培养学生的这种“发达的、细致而敏锐的”审美能力,让他们具备“美”的眼睛和头脑。在观察生活、思考社会的基础上,通过记叙事件、阐述道理,表达他们的真情实感,阐明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使精神、良心、情感、信念受到触动与荡涤,批判假丑恶,赞美真善美,从而最终达到关照自己,改进自己,提高自己的目的。
三、加强审丑意识的培养
美丽与丑陋总是相伴而生、如影随形的。在审美教育的同时,审丑教育是不能被忽视和回避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逐美之行人皆施之,人们往往对美好的事物有着天生的亲近感。随着商品社会的发展,以外在美展示予人的美好的事物更多的占据了人们的眼睛,同时丑恶也以多样的外形和姿态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它们日趋纷繁和复杂,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人们因此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考验。所以,在当今的社会中审丑比审美显得更加实在与迫切。学生的人生观、审美观并未稳定,他们具备了一定的审美能力,但是缺乏必要的审丑能力,面对外表美丽而实质丑陋的事物他们往往缺少理性的辨别和审视。因此,在语文的课堂中,我们不能一味的对美大唱赞歌,不能脱离现实生活空洞地肢解美,否则会让学生对生活和社会充满浪漫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有人说,“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我国民主主义的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在半个世纪前就提出了以“美育”代替宗教的主张。现代西方学者更预言,本世纪美学将成为人类的伦理学。语文审美教育正是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与其他学科相比有着不可替代的教育作用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所以,每一位语文老师都应该认识到语文学科的这一特点,充分挖掘语文教材和现实生活中的“美”,来装扮学生的心灵,塑造美好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