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11-08-17
卫生部:医改要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现突破
卫生部长陈竺1月18日在谈及医改工作时表示,要在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三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特别是在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等两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陈竺表示,要在新农合整体保障水平提高、保障范围逐步扩大的基础上,年底前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大病保障。还要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改革以药补医机制,要积极稳妥推进。
卫生部:医疗费用控制将成为卫生工作重要管理目标
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近日表示,“十二五”时期,要更加重视控制医疗费用,要把费用控制作为卫生工作年度重要管理目标,合理确定费用增长控制指标,并建立考核机制。
卫生部:发布《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为进一步健全我国医院评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卫生部日前颁发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以指导各地开展二级医院评审工作。
卫生部:四年内解决医护比例倒置问题
卫生部日前公布了《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简称纲要)提出,到2015年,全国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86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07,全国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达到1∶1—1∶1.2,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解决。
卫生部: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近日,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提出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促进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暂行办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违纪违规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和举报接待的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有违纪违规事实,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需要给予政纪处分的,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需要作出组织处理的,《暂行办法》给出了五类组织处理措施:一是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职资格或参加有关学术委员会资格;二是扣发绩效工资、停薪;三是停职、缓聘、解职待聘、解除聘用合同;四是调离工作岗位、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五是警告、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卫生部:推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
近日,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提出,推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廉洁协议,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并约定法律责任。要认真落实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及时列入不良记录,本省(区、市)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采购其任何产品。
卫生部:规范干细胞临床研究
近日,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提出规范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行为,整顿干细胞治疗工作。卫生部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规范整顿工作。该工作将分为自查自纠、重新认证和规范管理三个阶段完成。
人社部:居民医保补贴提至年人均240元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2012年,我国将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相应适当调整居民个人(家庭)缴费水平。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将普遍达到70%,并计划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建立大病保险,增强保障能力,减轻大病家庭负担。
北京:公立医院将试点“医药分开”
近日,北京市主管医药卫生的副市长丁向阳向媒体表示:北京市将选取五家大医院先行试点医药分开的改革,通过加大财政补偿力度、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试点医院和药房,将在改革中首次“脱钩”,药房可以由政府采购、政府统一管理。将来也可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企业代管。
北京:社区医院门诊将延至晚8点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都将延至晚8点。同时,为了方便居民夜间问诊,社区医生应24小时保持“健康通”手机畅通。
北京:拟向异地就医人员发放就医凭证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正在考虑为异地就医人员发放类似于社保卡的就医凭证。当其在京就医时,也可跟本市参保人员一样持卡就医,这样相应的就诊信息与本市参保人员一样,可以上传至医保信息库中。当其回医保关系所在地进行报销时,其就诊信息可传回至当地。
北京:新农合提高9类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2012年将提高新农合9类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包括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肾透析)、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重性精神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
广东:第二批442种药品将被列入限价管理
1月19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了第二批新增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药品目录,从2月1日起对目录内442种药品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物价局表示,为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将销量大的常见病处方药逐步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所有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不得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
安徽:每市选1-2家县医院试点改革
近日,安徽省召开卫生工作会议,提出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每个市选择1至2个县,开展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内容包括:实施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深化县级医院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监督管理等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
广东中山:胎儿基因检测筛查列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物价部门将“胎儿21-三体综合征基因检测筛查”项目列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试行期至2013年11月31日。其医疗服务指导价按一二三等级分,分别为每次1330元、1475元、1603元。该项目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项目范围。
山东济南:建立医保定点机构及执业医师信用档案
济南市社保局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信用档案,并将结果对外公布。信用档案将客观、公正地记录评价定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为医保管理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综合评价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的监督提供信息,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