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技术转移工作机制设计研究
2011-08-15刘康成
□文/刘康成
高校技术转移工作机制设计研究
□文/刘康成
高校已成为技术创新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立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不仅能够促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对于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科研工作发展以及稳定人才队伍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分析高校成立技术转移机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技术转移机构定位、宗旨和政策保障。
技术转移;工作机制;职能设计;政策保障
教育部调研结果显示,全国重大科技成果中,高等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占全国科技成果总数的1/5强。高校已成为技术创新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高校的技术转化率仍比较低,需要通过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以更好的履行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
一、高校成立技术转移机构的必要性
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转移是释放大学研发能力,加强发展知识经济,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过程。成立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不仅能够促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对于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科研工作发展以及稳定人才队伍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作为桥梁和纽带,有效促进高校技术转移。技术转移机构能将技术供给方和需求方较好地结合起来,提高信息的传送效率和速率,降低信息的不对称程度,实现技术在大学与产业界之间的传播。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入股、大学生创业、校办企业等形式,使高校的技术成果能被运用到企业的研发和生产中去,使科研成果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加强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移机构能够筹集一定资金用以支持专利申报。技术转移机构还能够保护高校知识产权,对外交涉甚至通过法律手段制止任何侵犯高校知识产权的行为。技术转移机构对维护校名、校誉、保护高校师生的个人知识产权方面也具有明显作用。
第三,促进高校科研工作更好发展。技术转移机构是将高校科研成果商业化的重要途径,能够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途径为高校引进大量科研经费,有利于改善高校的科研条件。改善的科研条件又便于高校承担更多的科研项目,实现高校科学研究与技术转移的良性循环发展。
第四,有利于高校科研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科研活动能够给科研人员带来创新动力和压力,能够培养和训练科研人员的思维,提高动手能力和科研水平。技术转移也能够相应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和工作条件,使其能更为安心地从事科研工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稳定科研队伍的作用。
二、高校成立技术转移机构的原则
高校应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整合各院系、实验室、教师的科研成果,集合科研处、产业办等职能部门,成立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同时,高校也要为技术转移机构创造适合发展的外部环境。
第一,树立服务于学校、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理念。技术转移机构在成立、发展过程中要克服自身问题,加强自身建设,为高校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为科技创新服务。技术转移机构应采取“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等措施,为科技创新贡献力量。
第二,明确技术转移机构的核心任务及工作流程。建立“技术资源共享与对接平台”是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核心任务。技术转移机构应当建立起跨越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省部级实验室、科技园、孵化器等技术创新平台,并同时连接着广阔市场资源的“大平台”,从更系统的角度上提高科研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效果,通过多种途径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技术转移机构应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以确保高效完成技术转移工作。技术转移机构要对技术成果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估测其市场价值,确定适合科技成果转化的最佳途径,对项目推广资料进行整理和包装。通过多种渠道推广科技成果,选择合适的技术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并跟踪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按协议约定,对相关方进行利益分配,并根据环境变化修订合同。此外,还要协调好校内科研人员同合作伙伴的关系,督促双方履行合作义务。
第三,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组织架构,明确权责,处理好同其他机构的关系。技术转移机构不同于一般意义的科技中介机构,它依托高等学校,但又不是高校的附属物。因此,必须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组织架构,明确权责,正确处理好高校及其他机构与技术转移中心的关系。首先,应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的职责建立相关的部门,明确各个部门的权责以及工作在部门间的流转关系,确保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人尽其用。同时,还应与其他开展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机构划清职能边界,确保在职能上不存在交叉重叠,以便在具体工作中相互配合,更好地开展高校技术转移工作。
第四,技术转移机构实行市场化运行机制。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隶属于各高校,但仍要明晰与学校之间的产权关系。学校应通过经济关系而不是行政手段来介入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相应的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提供等实行市场机制,并由此推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
第五,加强技术转移机构队伍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是一种智力产业,高校要结合自身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多种途径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做到人尽其用。
三、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定位与职能设计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由展示平台、信息平台、洽谈平台、服务平台四个功能性平台构成。展示平台主要通过现代综合手段,不仅展示科研成果的外观形态,还展示科研成果的应用功能及其蕴含的核心技术;信息平台和洽谈平台主要采用成果信息发布会和项目洽谈会等多种形式,搭建供方与需方的桥梁,使具有市场眼光的科研人员与具有科技眼光的创业者、企业家结成联盟;服务平台主要提供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咨询,办理合同登记,组织专利保护、技术经纪、工程化设计、资产评估、投融资、科技人才交流等中介机构开展服务活动。
技术转移中心的宗旨是实现高校科技成果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到科技成果、到商业产品的转化,实现其商业价值;通过技术服务进一步促进高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反哺科研和教学的良性互动,推动高等教育真正实现率先发展、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校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融合,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
技术转移中心的定位主要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建筑与城市规划、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相关领域提供顶尖的人才与技术支撑,高质量地完成上述领域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各类企业的技术转移工作。同时,引导相关教师和学生转变观念,逐步树立技术转移的意识。
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建立一个具有开放性、国际化的,联系产业与技术的科技创新与信息交流平台;将国内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相结合,积极推动学校与重点企业共建高科技领域研发中心,服务于产业;进一步提高产学研的结合层次和深度,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为新创中小企业发展尽力,为其提供综合服务;与地方政府建立科技交流平台,促进区域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进行国际技术创新合作,组织科研队伍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二次开发。
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具体职能包括:登记科技成果、申请技术专利、推广、许可及转让科技成果;对外发布技术信息,对内发布技术需求;为企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科研项目设计等需求提供中介服务,为科技创业人员提供科技创业服务,并跟踪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
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政策保障
技术转移机构的顺利运行不仅需要合理的定位和职能设计,还需要有一系列的政策保障。根据技术转移机构的工作职能,需建立和完善关于专利、科技成果保密及资料转移、版权、许可费或收益分配和第三方资助研究等相关政策。
1、专利政策。建立专利相关政策用以明确符合何种条件的科技成果才能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的流程以及专利申请费用的支付方法等内容。因为专利的申请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因此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科技成果才能进行专利申请。
2、科技成果保密及资料转移政策。在进行科研创新过程中,必定涉及到用于研发的设备、材料以及表现为科技成果的样品、文件资料等。因此,必须要制定科技成果保密及资料转移政策以明确相关设备、材料和研究成果的所属,以及设备、材料和研究成果的转移程序和规范。同时,该政策还应明确规定科技成果的保密原则以及在产业化过程中的经济利益分配原则等问题。
3、版权政策。版权政策主要用以明确科技成果的所属问题,尤其是多方共有科技成果的所属比例问题。对于高校师生所取得的职务内科研成果以及在职务外利用学校的设备、材料等资源所取得科技成果,需要有相关政策以明确规定各科技成果的所属,以及各方在科技成果中所占有的所有权比例,以便顺利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利益分享问题。
4、许可费或收益分配政策。收益分配政策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将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在各相关方之间合理、公平的分配,以调动科技成果发明者、技术转移中心、相关企业的积极性,为师生创造科技成果、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提供保障。
5、第三方资助研究政策。第三方资助研究主要是指由政府或企业资助学校师生进行的相关研究。在这种情况下,研究成果的所属以及利益分配等都会区别于师生自主研究。因此,第三方资助政策的制定用以明确在第三方资助研究的情况下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享权等问题。
(作者单位: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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