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清代中琉关系概述

2011-08-15吴迪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朝贡琉球清政府

吴迪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山东青岛 266100)

清代中琉关系概述

吴迪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山东青岛 266100)

琉球是中国东南太平洋的一个岛国,在明初与中国建立了藩属关系,开始了双方的友好往来。到了清代,随着政权的稳固、经济的发展,以及清政府对外实行睦邻友好的政策,中琉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本文试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对清代的中琉关系进行概括阐述。

清代;中琉关系

1.清代中琉封贡关系概述

琉球位于日本九州与中国台湾之间的海域,南北长达600海里,有大小岛屿约50多个,总面积约2000多平方千米,其重要都市是冲绳岛上的那霸,距离那霸2公里的首里为琉球历来的旧都。

我国史书中很早就有关于琉球的记载,到了明洪武五年(1372年),开始了中琉之间的官方正式友好往来。明永乐二年(1404年),正式对琉球进行了册封,[1]自此直到清光绪五年(1879年)日本“废琉置县”,琉球一直是中国的藩属国。

清政府非常重视与琉球的关系,《清史稿》中这样记载:“琉球国凡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纽镀金银印,乃称王,未封以前称世子,权国事。”[2]在整个清代,先后向琉球派出过八次册封使,计十六人,由此可见清政府对于册封琉球的重视。

清朝对琉球国的册封,规格是非常高的,这也体现了清政府对琉球的重视。首先在册封人员的选择上就十分严格,由皇帝诏命内阁大学士、翰林院掌院、都察院、礼部掌官,选举“学问优长、仪度修伟”者,派遣一人为册封正使,一人为副使。[3]其次,授予琉球册封使的服饰规格也非常高,官员用东珠帽顶,赐正一品麟蟒服,官阶与将军、提督相当。另外,从使团的规模和出使的场面来看,也能体现对琉球的重视,清政府规定出使琉球正使许带跟役28人,副史许带15人,“出都门时,肩舆八人,例持节,诏敕前有黄盖、龙旗等仪,皆由工部咨取,所以壮天威也”。在京师从无人乘八座肩舆出都,唯有琉球、安南册封使可享此特权。[4]

琉球作为中国的藩属国,必须向宗主国履行一项重要的职责——朝贡。在清朝,为了便于朝贡活动的顺利开展,礼部为琉球国制定了贡期、贡道及进京人数等各项规定,每次琉球贡使都不远万里的携带贡品入京,沿途各省官兵不遗余力接替护送,福建伴送官还会全程陪同使臣往返京城,这些都体现了琉球与中国的友好往来。

不过,在友好的册封过程中,也发生过损害中琉关系的突发事件,比较重大的就是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发生的“索银事件”。这一年,册封正使全魁率领的册封船在姑米山突遇飓风,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随行人员所带的财物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抵达那霸之后,琉球王府送抚恤银五千两给受损的一百三十六名使役均分,每人得银三十六两七钱。[5]虽然拿到了补偿,众人却没有善罢甘休,因为他们听说以前发生类似事件的时候使役获得的补偿金是一百二十八两,所以继续向琉球王府索取银子,还在琉球滋事扰民,扬言如果不满足要求,就将采取暴力行动。琉球国王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先后送银五万六千三百六十五两,满足了众人的索银要求,才算平息了此次事件。

后来,清政府得知此事,对钦差正副使、滋事的兵丁等人都进行了严加惩办,将勒索琉球的银两全悉缴还,并请琉球在福建官员亲自见证对八位首犯的明正典刑。[6]从清政府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置来看,充分体现了清政府对于中琉间长期友好关系的重视,同时也可以看出清政府在对外交往的过程中注重维护国家形象、官吏的清廉以及保证执法的严明。

2.清代中琉贸易关系概述

明清时期的中琉贸易活动,就形式来看,主要有封贡贸易和私人贸易,其中封贡贸易是两国经济交往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到了清时期,对外实行睦邻友好的政策,注重革除中琉贸易中存在的弊端,从而使中琉贸易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时期。

中琉封贡贸易有册封贸易与朝贡贸易之分,册封贸易即指中国册封琉球使团在琉球从事的贸易活动,据记载,“历来封舟过海,兵役等皆有压钞货物带往市易旧例。”[7]此外,自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起,历次册封均募商船充封舟,但政府并不给船户租金,同时商船改为封舟的装修费用也由船户负担,因此例准船户带货前往图利。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汪楫、林麟焻使团赴琉时,“海禁方严,中国货物,外邦争欲购置,琉球相近诸岛,如萨摩洲、土噶喇、七岛等处皆闻风来集,其货易售。”[8]由此可见,当时中国货物的受欢迎程度和中琉间册封贸易的兴盛。

中琉册封贸易的兴盛极大的促进了琉球国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册封使团带来的纺织品为琉球纺织工艺的提高和成品制作工艺的进步提供了参照,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册封使团曾同时携带苎和夏布入琉球,为琉球人研究夏布的制作方法,乃至模仿生产成品提供了方便。带来的中国药材使琉球医学的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有了保证,康熙五十八年琉球已经有了专门的“良医所”,以及“贮药局”。[9]带来的日用品和原料如文房四宝纸、墨、笔、砚的传入琉球则有助于中国文化在琉球的普及。

另外,清代中琉间的朝贡贸易也在中琉贸易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在清代,琉球国每两年向中国进贡一次,每次,琉球国均派遣一百多人的进贡使团,分乘两艘进贡船,携带表文、方物出使中国,琉球政府也会借着这个机会随船携带本国土产到中国进行朝贡贸易。清政府会给予琉球国一定的贸易优惠政策。

清政府给予琉球国的第一项优惠政策是贸易无时间限制。依照清朝的制度,各国在华进行朝贡贸易的时间是有限定的,“各处夷人朝贡领赏之后,许于会同馆开市叁日或伍日”,[10]因朝鲜、琉球两国与中国关系非同一般而“不拘期限”。由于无时间的限制,更有利于中琉双方从容开展贸易。

清政府给予琉球国的又一朝贡贸易优惠政策是可以在福州进行朝贡贸易。清初,各藩属国使臣都是要在北京会同馆进行朝贡贸易。由于琉球国若要前往京师进行贸易,须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货物运输,因此,康熙九年(1670年)琉球国世子尚贞提出申请,康熙皇帝批准琉球国的朝贡贸易可以在福州柔远驿内进行。

清政府给予琉球国最大的贸易优惠政策是实行零关税,从清代中琉关系的档案来看,清政府不仅对琉球国的进贡船和接贡船实行免税,而且还对飘风难船、送还内地商船等所有驶往中国的船只所带货物均实行零关税。[11]零关税优惠政策,不仅有利于琉球货物输入中国,同样有利于中国货物出口琉球,这也极大的促进了中国特别是福建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及福州港口的繁荣。[12]

清代中国与琉球贸易往来的稳步发展,是双方经济交流的重要内容,带来的结果是互动双赢的,在促进琉球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福建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福州港的兴盛。

3.清代中琉文化交流关系概述

琉球在文化方面受中国的影响很大,这与琉球国向中国多次派遣留学生有关。早在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琉球便派遣了留学生至南京国子监就读。[13]这些留学生学成返国后,一般都担任大夫、长史、通事等文职,起到了把中国文化传播到琉球的桥梁作用。

到了清代,沿袭明代的制度,继续接纳琉球学生来华入监读书。琉球中山王尚贞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派遣梁成楫等人随贡使耳目官魏应伯一同进京入监学习,成为清代首批入国子监学习的琉球官学生。康熙帝为此曾谕令礼部:“琉球国送到陪臣子弟三人入监读书,着安置得所。……仰之讲习有成焉。”[14]礼部和国子监根据皇帝的谕令,在国子监内专门设立了琉球官学,选派了得力的教习、助教等官员,负责琉球官生的教学和管理。自此以后,有清一代,每遇清帝册封中山王后,琉球新王照例请派陪臣子弟入监读书,成为定例。

清代的琉球留学官生共7批26人,另外还有来闽“读书习礼”的自费留学生——“勤学”,这些人进贡时派四名,接贡时派八名,[15]均在福州琉球馆延师受业。另外,琉球国政府经常不断地派遣一些人来华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和生产技术,他们学习的时间和方法都比较灵活,成效也快,只要学会了,即可回国实践,甚至把全套设备也带回国去。

为了更好的接受和学习中国的文化,康熙十二年(1673年),琉球国仿照中国设立文庙,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又在文庙旁建明伦堂,谓之“府学”,择久米大夫、通事一人为讲解师,月吉读《圣谕衍义》,三六九日,紫金大夫诣讲堂,理中国往来贡典,察诸生勤惰,籍其能者备保举。[16]在这里有大量的经书,其中多数是由福州购回的中国书籍,也有部分为琉球国人所著。

清代琉球册封使者在中琉文化交往的过程中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册封琉球的使者大多数都是当时中国国内的文化精英,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他们在琉球等候季风归航时,除了游历琉球山川名胜,访问当地风俗民情外,也留下了不少诗文佳作、匾额字画。如琉球在那霸港册封使登岸处建设的天使馆中,仪门上有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册封使徐葆光所书的“天泽门”三字匾,大堂前楹有康熙二年(1663年)册封使张学礼、王垓题的“天威远布”隶书四字和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册封使汪楫、林鳞焻题的“敷命堂”三字,后又加徐葆光题的“皇纶三锡”四字。

明清册封使每次渡海时,按规定都携有从客偕行。在这些从客中,不乏有各种专业人材,他们把自己的技艺带到琉球,成为中国文化的传播者。例如在康熙二年(1663年)册封使张学礼随带的从客中,有姑苏人陈翼,教授了琉球世子等三人琴艺,其他登门求教者无虚日。还有西湖人吴燕时,来到琉球传授医术。[17]

综上所述,一批批的册封使团在琉球留下了带有中国文化印记的诗文佳作、匾额字画,现在都已成为了名胜古迹。他们中的各种专业人才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文化的传播,增强了中国文化在琉球的影响力。正是在这样持续不断的文化传播过程中,琉球文明化的进程不断加快,逐渐由“粗陋之地”变为了“衣冠礼仪之乡”,琉球册封使团为此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1]张廷玉.明史·外国传·琉球[M].中华书局,1974.

[2]赵尔巽.清史稿·琉球传[M].中华书局,1977.

[3]李鼎元.使琉球记[M].文海出版社,1970.

[4]李鼎元.使琉球记[M].文海出版社,1970.

[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M].中华书局,1993.

[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M].中华书局,1993.

[7]徐葆光.中山传信录[M].齐鲁书社,1997.

[8]徐葆光.中山传信录[M].齐鲁书社,1997.

[9]徐葆光.中山传信录[M].齐鲁书社,1997.

[10]国立台湾大学影印.历代宝案[M].国立台湾大学出版社,1972.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M].中华书局,1993.

[12]徐葆光.中山传信录[M].齐鲁书社,1997.

[13]国立台湾大学影印.历代宝案[M].国立台湾大学出版社,1972.

[14]黄佐.南雍志[M].齐鲁书社,1997.

[15]李宗昉.钦定国子监志[M].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

[16]赵尔巽.清史稿·琉球传[M].中华书局,1977.

[17]真境名安兴.冲绳一千年史[M].琉球新报社,1971.

An overview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China and Ryukyu during Qing Dynasty

Ryukyu is an island nation on the East China Sea. China and Ryukyu established suzerain vassal relationship in the early Ming Dynasty, and then friendly contacts between our two people are reckoned. During the Qing Dynasty, with the stability of reig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Qing government started a policy of good neighborliness, so relations in all fields between China and Ryukyu are strengthened. This thesis explains the relations between China and Ryukyu from three aspects: culture, politics and economics.

Qing Dynasty, the relations between China and Ryukyu

吴迪(1987-),男,辽宁阜新人,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地理学硕士,主研方向:海洋历史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0-11-27

猜你喜欢

朝贡琉球清政府
辽属女真与北宋的朝贡隶属关系
琉球的领土地位与自决权
搁浅的富国梦——甲午战后清政府主导的第二轮开矿高潮(1895—1899)
晚清政府的海权意识与海军实践
二元并存,多层参差:探寻两宋时空交错朝贡运行之力作
——黄纯艳《宋代朝贡体系研究》评价
悲愤琉球
破译《琉球国书》碑
清朝赏赐琉球国王及其来华使节制度初探
明代蒙古朝贡使团
嘉靖年间女真朝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