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风格翻译的文体学视角——兼评David Copperfield的两个中译本
2011-08-15程永涛赵晓敏
程永涛,赵晓敏
(河池学院 外语系,广西 宜州 546300)
小说风格翻译的文体学视角
——兼评David Copperfield的两个中译本
程永涛,赵晓敏
(河池学院 外语系,广西 宜州 546300)
为了揭示小说翻译中的“假象等值”,通过提高译者的文体意识来提高翻译质量,有必要把文体学引入翻译研究。通过对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David Copperfield两个中译本的对比研究证明,在小说风格翻译中,应用文体学分析方法的有效性和必要性。
文体学;风格翻译;译本比较;翻译批评
风格翻译是文学翻译理论中一个重要的部分,但传统的翻译理论对于风格的定义及怎样恰当地翻译风格既模糊也存在不同的见解。在小说的翻译实践中,译者往往认为现实主义小说的形式是自由的,从而忽视了文体价值,只获得“假象等值”,未能忠实传达原文的风格。[1]7另外,传统的翻译批评因其对风格特征笼统的表达和对文体标记缺乏敏感,被冠以印象主义和过于主观。文学文体学恰好可以解决这一棘手问题。介于语言学和文学批评之间的文体学,以语言学为依托,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文学语言的风格特征,评论不同翻译版本的风格保留情况,较科学地进行翻译批评。诗歌的风格翻译较早地应用了文体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主要是由于诗歌语言的变异,使诗歌的风格标记较其他文学语言突出,更利于分析和评论。然而,小说的语言风格,特别是现实主义小说,因其文体特征不突出,使大多研究者望而却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小说风格翻译的研究者不仅需要具备文体学知识和分析方法,还需要锐利的眼睛,以捕捉难以觉察的文体标记。本文以狄更斯小说David Copperfield的两个中译本(分别由董秋斯和张谷若译)为例,探讨小说风格翻译的文体学方法,通过分析原作的文体风格和比较两种译本对原文的不同处理,选出风格传达较好的译文和译本,证明文体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引入翻译批评的有效性和必要性。
一、文体学和文体分析
文体学也叫“风格学”或“语体学”,是指对语言风格进行研究的学科,是语言学和文学批评的一个交叉学科。其研究对象是如何在适当的场合使用适当的语言,使语言交际达到最佳的交际效果。
文体分析一般包括作者的措辞语音特点、词汇特点、句型设计和安排、句子长短及其变化、修辞手段、过渡和呼应基调等。文体分析的概念当然并不是指对一篇文章的每个语言点都进行研究,而是指出和解析那些使作者获得最佳预期效果,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语言特点。分析这些经过精心挑选的语言之特点,不但可以说明作者是如何通过语言来实现其创作意图,而且可以揭示一篇佳作的那些似乎难以捉摸的妙处,供学生欣赏和模仿。英国的语言学家、文体学家肖特将文体分析分为三个步骤:描写(description)——解释(interpretation)——评价(evaluation)[2]3。描写即对所分析的语篇具有文体特点的语言进行陈列和表达;解释即运用语言学和文体学的相关理论进行阐释;评价即对这些文体特征在该语篇中的作用进行客观判断。这三个步骤是递进关系,没有上一步是不能完成下一步任务的。在这一过程中,语言描写是前提,可以帮助我们阐释文本,评价文本。
二、董秋斯和张谷若译本比较
《大卫·科波菲尔》这部小说被认为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也被狄更斯本人称为他“最宠爱的孩子”[3]3。通过这部小说,狄更斯呈现给人们一群个性鲜明的人物、幽默的语言风格、独特的修辞和丰富的社会现状。中国最早的译本是1908年由林纾和魏易合译的《块肉余生述》[4]。其后有三个译本比较有影响,1958年由董秋斯翻译的《大卫·科波菲尔》[5],1980年张谷若翻译的《大卫·考坡菲》[6]和2003年由庄绎传翻译的《大卫·科波菲尔》[7]。林纾和庄绎传努力使翻译符合汉语的习惯,属典型的归化派,董秋斯是异化的代表,而张谷若则介于二者之间。本文选取董秋斯译本和张谷若译本中的译例,运用文体学的手段分析哪个译本更能忠实传达原作的风格。狄更斯幽默的语言风格在这部小说中主要通过语言的三个层面体现:词汇、句法和修辞。
(一)词汇
词汇的选择是重要的文体手段,在翻译小说时,译者对原作的改动在词汇层体现得最为明显。词汇层也体现了狄更斯娴熟的词汇使用与搭配。两个译本在这个层面的差异巨大。
通过下面一则例子,狄更斯运用创造性的搭配,以幽默的笔触给读者揭开小说人物性格的面纱:
(1)“The girls,”said Traddles.“Sophy’s sisters.They are staying with us.They have come to have a peep at London.The fact is,when——was it you that tumbled upstairs,Copperfield?”[3]700
董(董秋斯):“那些姑娘们,”特拉德尔说道。“苏菲的姐妹们。她们住在我们这里。她们来见识见识伦敦。事实是,当——在楼上跌倒的是你吗,科波菲尔?”[5]950
张(张谷若):“那几位姑娘啊,”特莱得说。“苏菲的姊妹儿啊。她们都在我们这儿住着哪。她们来到这儿,见识见识伦敦。实在的情况是,刚才——上楼的时候摔了一跤的是你吧,考坡菲?”[6]895
搭配“tumble upstairs”格外引人注意,是常规的变异,是从“tumble downstairs”变化而来。“tumble”通常与“down”、“over”、“backwards”搭配。然而,主人公大卫“摔上楼”就如他“摔下楼”一样具有动感,是一副形象生动的画面,而非静止的动作。董翻译的是“在楼上跌倒”是一静止画面,而张谷若“上楼时跌倒”是动态的失足,使原文的风格得以保留。
(2)It was remarked that the clock began to strike,and I began to cry,simultaneously.[3]5
董:据说,钟开始敲,我也开始哭,两者同时。[5]3
张:据说那一会儿,当当的钟声,和呱呱的啼声、恰好同时并作。[6]3
大卫回忆自己出生时的场面,这在逻辑上显然是不合理的,不过不在本文研究范围,我们主要研究这句话的文体价值和意义。原文中重复的“began”,还有“strike”和“cry”中重复的爆破音[k],给人留下余音环绕的感觉。董虽保留了两个“开始”,但并不能给读者留下这种感觉。张使用拟声重叠词“当当”和“呱呱”既符合汉语言习惯,又形象地描绘出钟的响声和婴儿的啼哭同时并作的画面,忠实体现了原文的风格。这种叠词的使用在张的译本中屡见不鲜,我们再来看一例:
(3)I picture myself going up to bed,among the unused rooms,and sitting on my bed-side crying for a comfortable word from Peggotty.[3]73
董:我想象自己,起身到那没有人的卧室中间去睡,坐在床边上想念辟果提一句安慰的话。[5]91
张:我现在看到这样一幅图景: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到楼上冷清清的屋子里去睡觉,我坐在床沿上,一边哭着一边想象坡勾提来安慰我。[6]90
这是大卫第一次被送往学校,放假后其他同学都已离开,他一个人想象回家的情况。原文通过代词“myself”和形容词“unused”来营造大卫的孤单。董将它们分别译为“自己”和“没有人的”,保留了原文的意思,却不能充分表达大卫孤单冷清的状态。张运用两对叠词“孤孤单单”、“冷清清”,很好地传达了原文的风格。
(二)句法
语篇的一个区别特征是其线性结构,里奇和肖特这样描绘这种特征:“写作过程中,文章的永久性使作者得以反复修改,读者可以反复研读;但是,如听者一样,读者必须按照文章的时间顺序解码。”[8]211句法也同样是线性结构,反映的是真实的时间进程,必然会对读者产生文体效果。因此,读者读句子的顺序只能按作者排列词语的顺序来进行。然而,为了强调句子的某个部分,作者常常改变句子的正常顺序,使句子的一部分突出。这就需要译者对原语和目标语的句法有深刻的理解并能灵活运用。
英汉句法不同,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形合指句子成分之间和对衔接词的依赖,意合指句子成分之间靠意思链接而不需要衔接词。在翻译英语句子时,不仅英语句子的词义要准确无误地传达出来,句子结构和词序的信息也要在目标语中反映出来。
(4)(School began in earnest next day.)A profound impression was made upon me,I remember,by the roar of voices in the schoolroom suddenly becoming hushed as death when Mr.Creakle entered after breakfast and stood in the doorway looking round upon us like a giant in a story-book surveying his captives.[3]79
董:(学校在第二天正式上课。)我记得,课堂中乱哄哄的声音突然变得死一般寂静,给我留下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这时克里古尔先生在早餐后进来了,站在门口上,像故事当中的巨人俯瞰他的俘虏一般查看我们。[5]104
张:(第二天,学校才正式开学。)教室里,本来又喊又叫,又吵又嚷,但是克里克先生,吃过了早饭却进了教室,站在门口那儿,像故事书里的巨人端量他们抓到的倒霉鬼那样,往我们大家身上看,那时候,屋里就一下和死了的一样沉静起来。我记得,这种情况,给了我很深的印象。[6]99
英文原句是一句典型的形合句,是由一个主句、一个状语从句和十二个连接词组成的复杂句。主句放在句首,强调主语“印象”(impression),其他解释成分紧跟其后。汉语习惯意合句,在详细地介绍完来龙去脉后自然而然得出结论,句子重心在结尾。
由于董倡导的是翻译的“异化”,他的译文基本保留了原句的逻辑顺序,将“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放在句子中间,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给中国读者造成理解困难。张主张“归化”,原句被划分为由十一个逗号和两个句号组织起来的更小部分。句子以事情发展的时间为序,将“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放在结尾,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较董的译文容易理解。但同时,他的译文“归化”过了火,过多地使用逗号和四字习语,使译文稍显啰嗦。结合两位大家之长,笔者试译如下:“我记得,教室里本来又喊又叫、又吵又嚷,克里克先生早饭后就站在教室门口,像故事当中的巨人俯瞰他的俘虏一般查看我们,屋里顿时变得死一般寂静。这种情况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像这种例子在两位的译本中还有很多,试再举两个例子:
(5)I cannot describe the state of mind into which I was thrown by this intelligence.[3]457
董:我无法形容我被这消息投入的心境。[5]646
张:我听了这个消息,心里是什么滋味,我是没法儿形容的。[6]610
在原句的后置定语从句中,作者使用了被动语态来表达“消息”对大卫“心境”的影响,这在英语中很常见。汉语习惯将短定语放在被修饰词的前面,长定语用短语或分句来表达。董译文将原句的后置定语前置,符合汉语习惯,只是用词较难理解。张将句子重组,用两个逗号把句子分为三个部分,虽然容易理解,但使句子节奏放缓,破坏了“消息”对“心境”的影响。为了更好地保留原文风格,董的译文可改为“我无法形容获知这消息时的心境”。
(6)There can be no disparity in marriage like unsuitability of mind and purpose.[3]546
董:在婚姻中,没有比思想和宗旨不合更大的差异。[5]766
张:夫妻之间,最大的悬殊,莫过于性情不合、目的不同。[6]723
这是狄更斯关于婚姻的经典言论。原句是存在句,“There be”相当于汉语的“有”,表示“存在”或“拥有”。英语的大部分存在句可以翻译成汉语的无主语句。“In marriage”是一个状语,“like unsuitability of mind and purpose”是定语,修饰“disparity”。董严格保留了原文的句子结构,只是把状语放在了前面。张对原文理解透彻,译文表面上和原文相距甚远,实际上意思和风格更接近于原文,也更易为中国读者所接受。他把作状语的“in marriage”翻译成“夫妻之间”,是原文意思的具体化,使读者很容易了解造成“差异”的对象是“夫妻之间”。“No disparity”翻译成“最大的悬殊,莫过于……”,这种视角的转换更容易为读者所接受。显而易见,为了保留原文意思和风格,董严格限制汉语表达,却得到相反的效果,而张尽量使译文符合汉语习惯,虽然形式上和原文出入较大,意思和风格却得到最大保留。
(三)修辞
修辞层面的文体风格通过修辞手法来达到。修辞手法的作用是强调某个思想,取得某种特殊效果或气氛。因此,修辞手法是很重要的文体标记。正确分析这些文体标记有助于译者充分理解原文,准确传达原文风格意义。狄更斯丰富的想象使他小说的人物和描写绘声绘色、栩栩如生,特别是比喻、双关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狄更斯机智幽默的文风展现无遗。
(7)“Thank you,Mr.Peggoty.”said I,giving him my coat to hang up.“It’s quite dry.”“So it’s!”said Mr.Peggoty,feeling my shoulder.
“As a chip!...”[3]383
董:……“真的!”辟果提先生摸着我的肩头说道。“干的很呢!”[5]520
张:…… “不错,没湿,”坡勾提先生摸了摸我的两肩,说,“跟锯木一样地干!……”[6]494
原文中比喻“dry as a chip”的使用,使读者对大卫的肩膀有多干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董的译文中这一形象画面已经失去,张运用直译法充分保留了原文修辞和风格。
(8)“Why Rookery?”said Miss Betsey,“Cookery would have been more to the purpose,if you had had any practical ideas of life,either of you.”[3]14
董:“为什么叫鸦巢?”贝西小姐说道。“叫厨房才比较合适呢,假如你们两个中随便哪一个有一点实际的生活观念。”[5]8
张:“为什么偏叫‘栖鸦庐’哪?”贝萃小姐说。“叫‘饲鸭庐’岂不更合过日子的道理?这是说,如果你们俩个里面,不论哪一个,有稍微懂得一丁点儿真正过日子的道理的,就会看出来,叫‘饲鸭庐’更有道理。”[6]8
“Rookery”在这里是一个双关语,是大卫的父亲给他们的房屋取的富有诗意的名字。大卫父亲的姨母由于不同意他们的婚姻,因此给了他们房屋一个更实际的名字。名字对她来说意义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名字的发音。所以,翻译时对音的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张用汉语的双关替代了英语的双关,“栖鸦庐”和“饲鸭庐”发音上也比较接近,保留了原文的语用效果。董将它们处理成“鸦巢”和“厨房”,感觉不到任何的联系,也就失去了原文的效果。张译文的不足在于语言不精炼,以贝萃小姐的性格怎么会说出这么罗嗦的话。但总的来说,在保留小说风格方面,张的译文更胜一筹。
(9)I love my love with an E,because she’s enticing:I hate her with an E,because she’s engaged.I took her to the sign of the exquisite and treated her with an elopement;her name’s Emily,and she lives in the east?[3]286
董:我爱我的爱人为了一个E,因为她是Enticing(迷人的);我恨我的爱人为了一个E,因为她是Engaged(订了婚的)。我用我的爱人象征Exquisite(美妙),我劝我的爱人从事Elopement(私奔),她的名字是 Emily(爱弥丽),她的住处在 East(东方)?[5]388
张:我爱我的所爱,因为她长得实在招人爱。我恨我的所爱,因为她不回报我的爱。我带她到挂着浮荡子招牌的一家,和她谈情说爱。我请她看一出潜逃私奔,为的是我和她能长久你亲我爱。她的名儿叫作爱弥丽,她的家住在爱仁里。[6]367
这是在狄更斯时代非常流行的一种罚物游戏,所有的句子都必须以字母“E”开头的单词结尾,输了就要罚酒或罚物。这种以相同字母结尾的句子形成一种尾韵,给人以优美的节奏感。要想保留这样的美感,按原句仿写是比较好的选择。
董完全保留了这些字,意思放在括号里来解释,属于部分翻译。对于完全不懂外语的人来说,不能理解这个游戏的特点,更别说欣赏句子的节奏美了。张则仿照原句重新创作,将这个游戏的特点还原,把除了最后一句的每句话结尾都翻做“爱”,最后一句的“爱弥丽”和“爱仁里”以“爱”开始,“丽”和“里”还押韵,真是叫人拍手叫绝。
总之,通过文体分析和译文对比,张谷若的译本虽然有“归化”过度的不足,但在保留原作风格方面,比董秋斯译本更能体现狄更斯幽默的语言特色和高超的语言驾驭。由于篇幅所限,所举例子皆为该小说中文体特色比较突出的地方,读者有兴趣可继续寻找其他语言变异之处,做更多译文比较,来确定译本的优劣。
三、结语
跟诗歌比较,小说的语言风格显得隐蔽多变,译本翻译的优劣也更难确定。传统的翻译批评对小说的评论多建立在主观评价上,较少关注原文所承载的风格意义。文体学作为一门介于语言学和文学批评之间的崭新学科,为小说的翻译批评提供了一条较为客观的途径。通过对原文文体标记的发现与分析,对比译文文体风格的传达情况,比较出风格传达较好的译文和译本,翻译批评者有了相对客观的参照物,评论也就相对客观。当然,翻译批评的绝对客观是一种理想,文体学如果和统计学结合介入翻译研究,就会使它更靠近这一理想。
[1]Shen,D.Literary Stylistics and Fictional Translation[M].Beijing:Peking University Press,1995.
[2]Short,M.Exploring the Language of Poems,Plays and Prose[M].London and NewYork:Longman,1997.
[3]Dickens,Charles.David Copperfield[M].London:Wordsworth Editions Limited,2000.
[4](英)狄更斯.块肉余生述[M].林纾,魏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5](英)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M].董秋斯,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6](英)狄更斯.大卫·考坡菲[M].张谷若,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
[7](英)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M].庄绎传,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8]Leech,Geoffrey N.& M.H.Short.Style in Fiction: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Fictional Prose[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1.
A Stylistic Perspective of the Translation of Fictional Style——Based on the Two Chinese Versions of David Copperfield
CHENG Yong-tao,ZHAO Xiao-min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Hechi University,Yizhou,Guangxi 546300,China)
In order to uncover the“false equivalence”in fiction translation and improve translation quality by raising translators’stylistic awareness,it is necessary to introduce stylistics into the fiction study.Based on the two Chinese versions of David Copperfield,this paper attempts to prove the necessity and effectiveness of using stylistic approach in the translation of fictional style.
stylistics;style translation;version comparison;translation criticism
H315.9
A
1672-9021(2011)06-0064-05
程永涛(1978-),男,陕西大荔人,河池学院外语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英语文体学,英语教学,翻译批评。
河池学院2010青年课题项目(2010B-H001)。
2011-09-10
[责任编辑普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