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近现代史上中共关于土地问题的决策
2011-08-15于微
于 微
(吉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1301.8)
浅析中国近现代史上中共关于土地问题的决策
于 微
(吉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1301.8)
近现代中国的历史是一部革命史,也是一部探索史,作为一个农业国家,土地问题一直是社会问题的一个焦点。中国共产党抓住事物的本质,依据不同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需要,对土地政策进行探索,领导人民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土地革命斗争。
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减租减息
近代中国是一个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特点的农业国家,土地问题一直是社会问题的一个焦点。农村的土地问题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问题,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改变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是中国社会最主要的变革,也是亿万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抓住事物的本质,在各农村革命根据地,领导人民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土地革命斗争。近代中国革命斗争实质上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这是因为: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是中国革命最广大的动力。同时农民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主要来源。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的内容是不同的,主要依据的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具体来看,有以下几个时期:
一、土地革命时期
1928年10月和1.月,毛泽东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两篇著作,深刻分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社会的特点,总结了井冈山斗争的经验,第一次从理论上系统分析和论证了中国红色政权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条件,进而提出“工农武装割据思想”并总结出武装割据的斗争策略和指导原则,这一思想的基本内容就是土地革命。12月,毛泽东在井冈山主持制定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以立法的形式,首次肯定了广大农民以革命手段获得土地的权利。1929年4月,第二个土地法出炉,将不适合中国农村实际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以保护农民和中农的利益。具体路线和方法为:坚定地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在三年多的土地革命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农村实际出发,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总结经验,到193.年初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土地分配办法,它的基本精神是联合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劳动群众,集中力量消灭封建剥削制度。
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使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被压迫、受剥削的贫苦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成了农村的主人,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农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翻身农民从事实中分清了国共两党和两个政权的优劣,亲身感受到共产党和红军是为他们谋利益的,因此,踊跃参军参战,保卫革命根据地。中国没有单独代表农民阶级的政党,因此,只有共产党制定和执行了坚决的土地纲领,为农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才能将农民阶级紧密团结在自己周围,坚持和发展中国革命。
二、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的侵略使得中华民族的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人民大众与封建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下降为次要矛盾,中国共产党根据实际情况在敌后根据地减租减息,发展生产。共产党领导建立的各地抗日民主政权也都十分重视根据地的经济建设,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需要出台新的政策,1935年12月6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改变了土地革命斗争中对富农的政策。根据地内停止实行没收地主土地,普遍实行减租减息,既减轻了农民所受的封建剥削,提高了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和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地主阶级的抗日积极性,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增强抗日的力量。1937年10月,刘少奇将中共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抗日根据地的十大土地政策,以调动农民的抗日热情和生产积极性。逐步将没收地主阶级土地的政策调整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
抗战时期,党之所以重新制定土地政策,既是建立最广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动员最广大、最深厚、最可靠的抗日力量,共同应对全民族的危机,顺应抵抗外来侵略这一迫切的时代要求。
三、解放战争时期
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的新形势,要求解放区普遍地彻底地实行土地改革,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以调动其生产和支援解放战争的积极性。
解放战争胜利进行的同时,解放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就根据国内阶级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情况,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将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实现土地的农民个人所有制,1947年下半年,解放区2/3的地区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
为了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进一步推动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7—9月,在刘少奇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是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它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土改的合法执行机关。
到1948年秋,大约1亿人口的解放区完成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从根本上摧毁了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使农民翻身做了主人,从而使工农联盟和解放区政权更加巩固;它极大地提高了翻身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政治觉悟,广大农民分得土地并在政治上获得翻身以后,发展生产、参军、支前,从物力上和人力上支援解放战争,成为解放战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动力源泉。土地改革的胜利,为夺取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准备了最基本的条件。
四、新中国成立后及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从1950年冬开始,在新解放区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这次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土地改革法》改变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实行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这次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到1953年春,全国有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7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消灭了剥削制度,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任务都已完成。这就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这次土地改革运动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也是历次土改运动中搞得最顺利的一次,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的胜利。
土地改革之后,农业生产摆脱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一个时期有过相当大的发展,但是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个体经营,其分散性导致规模狭小、资金短缺,发展多种经营、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小,其发展程度又受到相当大的限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土改后,许多地区的农民从发展生产的需要出发,开始实行互助合作,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经验。1951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在决议的指引下,农村互助合作积极、稳步地向前推进,分散的个体劳动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转变,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历史变革、社会进步,极大提高了农村的生产力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几个不同历史时期我党对土地问题的解决方案表明,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反帝反封建,基本内容是土地革命。中国民主革命的动力“除了无产阶级是最彻底的革命民主派之外,农民是最大的革命民主派”。毛泽东曾指出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既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内容和任务之一,也是调动农民的革命积极性、实现革命目标的重要动力。
Analysis of the Communist Party's Policy of Land Issues in Modern China
YU Wei
(School of Marxism,Jil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1.8,China)
The history of Modern China is not only about revolution,but also about a history of exploration.As an agricultural country,land is always the focus of social issues.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olds its essence,and explores the land policy according to the changes of social principal contradictions and needs in different periods,leads the people to carry out the land reform profoundly and extensively.
land reform;land to the tiller;reduce rent for land and interest
D24
A
1001-7836(201.)10-0007-02
10.3969/j.issn.1001 -7836.201..10.003
201.-04-26
于微(1976-),女,吉林长岭人,讲师,从事高校“两课”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