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微型金融发展的路径探析
2011-08-15马丽华赵雪燕贾士彬
马丽华,赵雪燕,贾士彬
(河北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保定市微型金融发展的路径探析
马丽华,赵雪燕,贾士彬
(河北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目前,保定市已初步建立了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金融服务的微型金融体系。但是,保定市微型金融的发展仍存在金融供给不足、资金缺乏、服务成本高和服务种类单一等问题。据此,本文从构建多元化的微型金融体系、开辟资金来源渠道、开发以需求为导向的微型金融产品等方面提出对策。
保定市;微型金融;小额信贷;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
微型金融是在传统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方式,旨在为低收入农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贷款、储蓄、保险、转账和其他金融服务,其中最主要的业务是小额信贷和小额保险。微型金融的实践源于 20世纪 70年代孟加拉国“穷人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办的孟加拉乡村银行 (Gram een Bank,简称 GB)。我国自 1993年引进 GB模式,并在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成立了第一个 “扶贫经济合作社”,简称 “扶贫社”。自此,我国真正开始了对微型金融的实践探索。
进入 21世纪以来,政府越来越重视微型金融在解决我国农村金融问题上的重要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 7年关注 “三农”问题,在论述农村金融问题时都涉及到了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问题。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2010年中央 “一号文件”也指出:“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农村小额保险。”由此可见,微型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完善和深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定市属于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数量多,微型金融服务的现实和潜在需求量大。保定市 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该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 1 737.64亿元,在全省 11个区市中居第 5位。2009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到 1 101.66万人,其中乡村人口 706.70万人,占总人口的 64.15%。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 55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不含市区)4 682元,在全省居第 7位。全市 22个县 (市)中有 4个国家级贫困县、3个省级贫困县,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已经成为保定市经济发展的瓶颈。而微型金融被普遍认为是能够帮助低收入人群摆脱贫困的有效方法。因此,加快保定市微型金融的发展,不断强化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保定市微型金融的供给状况
在我国,小额信贷是微型金融服务的核心,小额信贷尚处于试点阶段,其他微型金融服务鲜有涉及。按照是否受到银监会的监管,可以把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两大类。就保定市目前的情况看,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业银行 (以下简称‘农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小额贷款公司、扶贫社以及民间借贷组织等。
(一)正规金融机构的供给状况
1.中国农业银行。20世纪 90年代中后期,国家扶贫贴息贷款全部由农行管理,由农行负责把贴息贷款发放给农户。自此,农行开始引入小额信贷机制,并在农村和城市积极推进。但是,由于不良贷款率较高,贷款回收率低,农行基本上已不再代理发放这类 “扶贫性小额信贷”。农行保定市分行拥有 118家营业网点,是保定市唯一一家在所有县域都有营业网点的商业银行。在服务“三农”方面,农行保定市分行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选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合作农户、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户、种植养殖大户、专业村农户等发放惠农卡、办理小额农户贷款。2009年以来,已向农户发放惠农卡 26 288张、办理农户小额贷款 7 178万元。[1]
2.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是小额信贷产品的主要供给方。在具体实施上,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分为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两种模式。目前,保定市农村信用社拥有 22个县级联社,673家机构,员工近 7 300名,资产总额达 687.2亿元。[2]据调查,截至 2010年 8月末,保定市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20.4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为 3.1亿元。
3.邮政储蓄银行。2008年 3月 28日邮政储蓄银行保定市分行成立,标志着其从“只存不贷”的金融机构正式步入了商业银行行列。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机构多、网络覆盖广,服务区域是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小企业。在资产业务上,邮政储蓄银行优先发展为广大农户和城市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小额贷款业务。目前,保定市共有邮政储蓄网点 169处、ATM超过 66台,其中将近 90%的网点分布在县域村镇。[3]截至 2009年 7月,该行已累计发放小额贷款 119万笔,贷款总额达 733亿元。[4]
(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供给状况
1.扶贫社。扶贫社是国内最早借鉴 GB模式进行小额信贷扶贫的金融组织。1993年 10月,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在保定市易县创办了第一个小额信贷项目——扶贫社。2003年 7月,保定市涞水县成立了河北省第二个扶贫社。目前河北省仅易县、涞水县有这种组织。扶贫社主要向贫困农户尤其是贫困妇女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以改善其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据《河北日报》报道,易县扶贫社有从业人员 30人、贷款余额 900万元,累计向 2.1万贫困农户发放贷款 1.52亿元,帮助 1.2万贫困户实现了稳定性脱贫。[5]涞水县扶贫社的信贷规模相对较小,截至 2008年 4月,涞水县扶贫社共发展了 74个中心,357个小组,2 000多名成员,全部为女性,贷款余额为 360万。[6]
2.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 “只贷不存”的商业性微型金融组织,主要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及新兴产业等相关企业发放小额贷款。2007年 7月,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据调查,截至 2010年 9月,全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 160家,其中保定市有 14家。保定市成立较早、发展较快的小额贷款公司是涞源县万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万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河北省第一家接受认证的 “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单位”。该公司成立于 2008年 3月,由 9个自然人、1个企业法人出资组成,注册资金 5 000万元。截至 2009年 7月底,累计发放贷款 155笔共 11 868万元,累计收回贷款 81笔共 7 084万元,贷款余额 4 589万元,贷款及利息收回率为 100%,无不良贷款。[7]
三、保定市微型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微型金融供给尚显不足
虽然保定市已初步形成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并存的微型金融体系,但是微型金融的供给仍显不足,正规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农行在内,普遍实施了向大中城市转移的战略,并对县域分支机构进行整合、撤并,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据调查,2001年保定市县域金融机构网点为 4 175家,到 2009年 3月末减少至 1 568家,金融网点村级覆盖率由 67.02%降至 25.17%。[2]在农村金融服务网点急剧减少的同时,以低收入农户和微型企业为服务对象的小额信贷的发放也大幅下降。目前,农行保定市分行的信贷投放主要集中于工业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小额信贷占比较低。2009年年初至 8月间,保定市农行累计发放贷款37.2亿元,其中农户小额贷款和优质小企业贷款占比均不足 2%。[1]虽然农村信用社是保定市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但是在贷款投向上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新民居建设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而低收入的农户、个体经营者和微型企业等却难以取得贷款。据调查,截至 2010年 8月末,保定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达 341亿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仅占 6%,农户联保贷款仅占 0.9%。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之后,开始办理小额贷款等业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邮储资金外流的问题。但是邮政储蓄银行保定市分行成立仅两年多的时间,小额信贷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能否真正发挥金融支农功能,尚待进一步检验。
(二)微型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
充足的资金是微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正规金融机构可以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相对比较充足。而非正规金融机构由于不能吸收存款,缺乏持续的资金来源,经常面临无款可放的尴尬。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等其它融入资金。但是股东的投入是有限的,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的成本又比较高,这些因素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规模的扩大,也使其持续发展受到影响。扶贫社也不例外。以易县扶贫社为例。易县扶贫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美国福特基金会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 523万元软贷款以及小组基金和历年利润滚存。据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调研报告,截至 2008年 6月底,扶贫社可用资金为 1 100万元。由于资金来源不稳定,导致其业务扩展速度慢,资金成本相对较高,软贷款成本为 5%,发展受限制。
(三)微型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控制难度大
微型金融主要是向低收入阶层提供贷款、储蓄等基本金融服务,具有小额、分散的特点,因此,微型金融服务难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服务成本较高。而且服务对象的收入不稳定,信用水平较低,又不能提供有效的担保,致使微型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加大。如截至 2008年 6月底,易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不良率高达 82%。而且多数微型金融机构本身的内控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业务处理经验欠缺,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较弱。
(四)微型金融服务种类单一
目前,我国微型金融服务的种类比较单一,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总体而言,以储蓄产品和贷款产品为主,保险产品和其他服务很少。就储蓄产品方面而言,与一般商业银行提供给普通存户的产品类型基本没有区别,没有体现出微型金融服务的特点;就贷款产品而言,基本上是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小额贷款,还款方式比较固定。而客户的金融需求却越来越呈现多样性。就存款需求而言,低收入阶层需要一些能够满足其特殊需求的储蓄产品,如养老储蓄、特别储蓄等;就贷款需求而言,随着低收入群体的资金需求由传统生活消费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贷款期限也相应要求延长。据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支行对保定市 1 100户农民的问卷调查 (以下称‘千户调查’)显示,希望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占25.9%,希望贷款期限在 2年以上的占 74.1%;就保险需求而言,小额保险品种少是制约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千户调查”显示,认为需要“保险”的农户占43.8%,而其中 81.2%的人认为现有的保险品种不太适合自己,农民迫切需要的一些灾害险根本没有开办。
四、保定市微型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构建多元化的微型金融体系,增加微型金融供给
多元化微型金融体系的构建,是发展微型金融服务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强化正规金融机构的微型金融服务功能。农行要坚持服务 “三农”的方向,设立微型金融服务部门,回归农村金融市场,为低收入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革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其基层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为广大城乡居民和小企业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二是创建适应低收入阶层现实需要的微型金融机构,发展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规范和引导扶贫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机构,探索“政府支持 +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
(二)开辟资金来源渠道
针对非正规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存款、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快自身发展,争取改制为正规金融机构。2008年 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一旦改制成功,即允许其吸收公众存款。二是加强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取得其资金支持。2010年 8月,农行保定市分行向易县扶贫社发放了 100万元扶贫批发贷款,大大增加了扶贫社的运营资金,将解决3 000多户贫困农民的资金难题,帮助 1 800余户贫困农户脱贫。[5]三是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扩大机构的资金规模。
(三)创新担保方式,加强机构风险控制能力
一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通过创新抵押品、完善“公司 +农户”担保、农户联保等办法破解贷款难问题。如定兴县农村信用社支持的河北荣达畜禽有限公司“公司 +农户”养殖模式,发放公司、农户贷款 700余万元,促进了农民增收;徐水县农村信用社以村为单位,村民互保,联合贷款发展大棚蔬菜;唐县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二是加强微型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健全内控制度,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丰富从业人员的业务处理经验,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
(四)开发以需求为导向的微型金融产品
针对目前微型金融服务种类单一、无法满足客户多样性需求的现状,微型金融机构应遵循“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进行创新型的产品设计,开发满足低收入群体特定需求的金融产品。如增加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的投放,设计分期不等额或允许提前还贷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探索农户养老储蓄、医疗保险储蓄、子女教育和婚典储蓄等符合客户需求的储蓄产品,开发灾害险等保险品种,等等。另外,还可以借鉴国外微型金融组织的经验,为我所用。如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创新信贷产品有“特殊期限贷款”、“教育贷款”和 “弹性贷款”;储蓄产品的创新有“格莱珉退休储蓄金账户”、“信用人寿保险储蓄基金账户”等。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根据客户对流动性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利率的储蓄产品。针对流动性需求较高的农村小储户,提供取款不受限制的“农村储蓄”;针对流动性需求较低的城市小额信贷客户,提供存款利率稍高、流动性稍差的“城市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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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32.39
A
1008-6471(2011)01-0065-03
2010-12-01
本文系 2010年度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保定市微型金融体系的构建研究”(编号:201002044)的研究成果。
马丽华 (1978-),女,江苏阜宁人,河北大学经济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农村金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