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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对策研究

2011-08-15黄晨曦

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古城区体育设施市民

黄晨曦,刘 军

(1.苏州市职业大学 基础部,江苏 苏州 215104;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分院,江苏 苏州 215137)

苏州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对策研究

黄晨曦,刘 军

(1.苏州市职业大学 基础部,江苏 苏州 215104;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分院,江苏 苏州 215137)

目前苏州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政策、法规较滞后,体育公共服务产品的公益性、便利性、供应量及分配公平缺乏,供需存在矛盾.原因主要在于体育经费来源单一、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发挥欠缺、市民缺乏体育健身意识、学校场地设施未能向社会开放、政府重视大型演示活动忽视日常体育活动等.为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古城区内的体育设施,促使体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必须实现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供给模式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信息化.

苏州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对策

Abstract:Relevant policies and legislations of public sports service in Suzhou’s old city region are unable to meet the current needs. Meanwhile, the society lacks nonprofit and convenient public sports service as well as its equal allocation with normal supply and demand. Various factors contribute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source of funds can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ports instructors are in short supply; citizens lack fitness awareness; schools’ sports facilities are not open to the public; government pays too much attention to big shows and neglects daily sports activities. In order for better development, utilization and integration of the sports resources in the old city region, the public sports service must achieve socialization and diversification of supply model with standard management and information service.

Key words:old city region of Suzhou; public sports service; developing strategy

苏州是全国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的城市之一,改革开放30年以来,苏州的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并成功举办了重大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竞技体育成绩显著,体育设施全面提升,体育产业发展迅猛,体育政策法规不断健全,这为苏州加快实现体育现代化奠定了基础.然而,目前苏州市的体育公共服务的形式、内容还存在许多问题,不能满足古城区各种层次市民的需要.本文对苏州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的现状进行分析, 并提出发展对策,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参考,为提高苏州市民整体素质发挥应有的作用.

1 相应政策法规的不足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苏州古城区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在近几年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是与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相比,政府在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政策、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一些体育主管部门的服务功能还没有能够最大程度地体现、发挥,从业人员的综合服务素质也亟待提高.主要表现在:还没有能够完整地建立起市、区、街道和社区组成的四级体育健身“组织网络”;各类体育协会、社团由于缺乏体育主管部门的关注与扶持,其辐射强度和影响力都不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活动偏少,体育的社会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虽然市、区两级政府支持,街道、社区主导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但是适合的体育比赛较少,体育健身场地服务供给依然难以满足市民快速增长的需求.

1.1 政策的导向性存在一定的偏差

在体育公共服务中,政府既包揽体育公共品的生产,又通过政府规制、行政审批、歧视性税收和财政补贴等,保护公共部门在公共品领域中的垄断,并由此衍生出各部门权力过大而影响体育公共服务质量的现象.目前的苏州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由若干个主管部门负责,如城建居民小区配套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的用地指标,主要是由各相关部委制定的,涉及《城市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等相关法规.一方面监督机构没有与管理机构严格划分开来,缺乏对不执行城建居民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行为实施惩戒的法律措施,使公民的体育权利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的规划制定是由各部门提出方案,没有从整体上统筹规划各地区的公共服务和整合体育公共服务的资源,从而造成市民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没有纳入整个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中,影响了体育公共服务的水平.

目前体育公共设施供不应求,而不少学校、企业的体育设施闲置,究其原因是我国传统的非体育系统体育场地管理体制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模式,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旧的管理体制没有相应进行改革,同时由于公共政策与法规不到位,对古城区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市民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还没有制定,对学校、企事业单位场地设施的对外开放缺少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因此,开放各事业单位、学校场(馆),让社会体育公共产品“服务于民”是今后开展体育公共服务的首要任务[1].

1.2 制度保障缺乏监督机制

在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缺乏对保障市民参与、享受体育公共活动权利的长远规划,没能从制度上保障经费、体育设施、宣传等.特别是维修、保养小区健身器材等服务工作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规范,设备损坏率很高,意外事故的隐患也较大.市民希望政府设立维修基金,并设置长效管理机制,以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健身者的个人利益,使百姓健身时更放心.通过深化社会组织的体育场地管理体制改革,将体育场地管理工作从社会组织中分离出去,交给社会自治组织共同治理,有利于提升社会的民主自治能力,增强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2].

2 相应产品的不足

2.1 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产品缺乏

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满足市民的基本体育生活需求,总体是免费的,但不排除一些活动收取一定的费用,在经过政府补贴以后,也具有公益性质.如果超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需求,则需通过体育市场获得.古城区的公益性体育公共服务产品大都是一张乒乓桌、一套健身路径,可能还有小游园或者休闲广场,而古城区的许多区域是根本不具备或者达不到标准的.这些产品是由政府包办、包“养”的,凭借权力背景和垄断地位占用、消耗过量的社会财富,各级财政不堪重负,而扩大服务供给又力不从心.

2.2 便利性体育公共服务产品供应不足

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产品应该是近距离的、经常化的服务,便于满足市民的需求.这种服务还必须体现在对弱势群体增强体质、促进健康的效果上,体现出政府的基本社会关怀.这种服务在古城区非常缺失.原因首先是由于产品种类不多而形成的资源不充沛,其次是对产品应用服务的引导的缺失,最后是对公共服务产品的安全性管理的缺失.体育公共服务的市场机制、生产、供给与需求脱节,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既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普遍的体育需要,又难以照顾不同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2.3 体育公共服务产品分配欠公平

体育公共服务和资源分配要均等、公平,使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同等体育公共服务,保障全体市民的基本利益.“保基本,全覆盖”,是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然而,体育公益性服务在古城区的各个区、街道、社区分配不均,新建住宅的体育公共服务设施无论室内、还是室外条件都很好,而老街巷的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差,连办公用房都没有,更谈不上体育公共服务设施了,如平江区桃花坞街道中街路社区、沧浪区葑门街道横街社区、金阊区留园街道湖田社区,影响了居民体育基本需求、对体育公共服务基本权利要求的实现.这与体育公共服务部门普遍养成“掌心向上”的等、靠、要“皇粮”的习惯,普遍缺乏造血功能有关[3].

3 供需方面的不足

目前苏州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发展得非常快,然而在体育公共服务的管理体制和方式上,还不能适应全民健身发展的实际和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供需矛盾.

3.1 体育设施种类、布局不尽合理

健身苑(点)内的体育设施简单、安全系数低,不能满足各个层次的人群需要.室内健身点往往面积不大,多是文体公用的综合活动房,设备也只有乒乓桌,参与活动的也多是老年人和儿童.室外活动场地,如篮球场基本没有,而新建的居民小区,由于开发商在规划中没有将体育设施和场地考虑进去,虽然绿化很好,但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缺乏.此外,古城区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没能向社会开放.因此,苏州古城区的体育公共服务在覆盖面、开放率和政府服务水平方面需进一步提高.

3.2 体育经费来源单一

经费的匮乏已成为制约古城区体育发展的关键.现行的财政体制导致了古城区各级基层组织在体育发展投入方面的不平衡.古城区各个区、街道、社区的体育经费都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企业和个人赞助的比例非常低,加之市民在体育消费方面的投入较少,体现出的是“强政府,弱社会”的特征.如果以增加事业经费为发展的主要手段,辅以各种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社区服务收入,是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要的,更何况街道、社区间的差别非常大.因此,要逐步探索多渠道募集经费的模式.

3.3 社会体育指导员不能满足市民的健身指导需求

目前苏州古城区平均每万人拥有15名以上具有等级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已经超过了苏州市“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但有些社会体育指导员,因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年龄偏大等因素,在质量上难以满足市民健身指导的需求,而更多的指导员则并没有发挥他们的作用.因缺乏科学的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培训提高的机制,体育主管部门无法实施监管,影响和限制了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的发挥.

公益性的指导员队伍短缺、指导服务的方式单一与服务对象的多元化、体育指导需求的多样化之间存在矛盾,影响了基层体育公共服务组织的建立与发展.有些社区机构根本不了解辖区内是否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还有的市民完全不知道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干什么的,因此,要大力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让更多的市民了解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得到体育指导服务,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

社会体育指导员不是固定的职业,一些并不具备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教练,在指导中乱收费,而具备资格的指导员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费,这也影响了健身点的组织、建立与发展.另外,体育指导员的等级参差不齐,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来进行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存在“凑数量,轻质量”的状况,这也形成了在体育社会指导员管理上的漏洞.

3.4 市民缺乏体育健身意识

体现在:市民健康体检的意识非常强,然而对体育健康调查缺乏认识,原因主要是对体质健康测试意义的宣传不够重视,测试后的健康指导工作没能同步进行,另外没有能够充分发挥现有的体质测试设备资源去积极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市民意识不到体育健康调查对健身的积极指导作用.

3.5 学校场地设施未能向社会开放

为缓解古城区市民健身场地紧缺的矛盾,苏州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和落实学校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工作.例如,要求学校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政府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然而,由于学校独自承担了体育场地的建设,且学校具有教育部门的单位性、社会管理的封闭性特点,体育场地自然为学校所独用.加之近年出现的针对学校学生的刑事案件,使本来准备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又不敢开放了.因此出现了一方面资源充足,另一方面严重紧缺的矛盾现象.与此同时,学校教育还带有明显的时段性,致使学校体育设施在占全年近一半的时间内闲置不用,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3.6 政府重视大型演示活动忽视日常体育活动

近年来,市政府相继组织了多种大型体育活动和赛事,对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对基层活动组织关注度和提供的产品不多,没有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对市民身边的日常体育活动组织不够,社区活动内容单一,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基本体育需要.

4 发展对策

4.1 服务社会化

体育公共服务是以公益性事业为主、经营性产业为辅的复合体.这些年来,在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大力推进体育产业的背景下,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一度出现市场化运作的倾向.但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实践证明,将公共事业不恰当地按“产业化”要求全部推向市场,全面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体育改革也同样如此[4].体育事业向社会提供的是公共产品,由政府管理,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体育产业向社会提供的是私人产品,由社会自行管理,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具有营利性质.因此,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应采用政府与社会结合的管理方式,双方互相协调,合理分工,共同完成.

4.2 供给多元化

针对苏州古城区各区、街道的经济、人文特征,实行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促使供给模式多元化.以政府供给模式为基本模式,市场模式适当介入,向多元化供给模式过渡,形成体育公共服务所具有的公益性、便利性和多元性特征.由政府部门、体育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三方共同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形式有社团托管模式、契约生产模式、志愿型供给模式等.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合作,并通过鼓励各种非营利性组织成为体育公共服务的主体,增强社会体育组织的专业作用,使专职的社会体育公共服务工作者成为引导社会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主要力量[5].

4.3 管理规范化

从长远目标看,多方参与、共同管理是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管理的大趋势.体育公共服务应适应市民健身活动的发展趋势,实施有针对性、有效性、基础性的服务和管理.苏州古城区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应分为体育设施管理、体育公共服务经费管理、体育公共服务组织管理,并由各个区级体育行政部门、街道与社会体育组织三方合作实现具体职能,并建立相应的规范.体育设施服务管理应规范设施的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内容.为此,首先要依据体育设施的特点,设计多套体育项目设施,增加趣味性,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其次要建立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实行多层次、多时段、多种优惠的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最后,管理部门不仅要负责设施维护,还要负责设施的有效利用,并扩大其影响力.当然,除了为居民提供体育设施服务外,还要担负起体育信息传播和举办体育讲座、咨询、交流活动等任务.

4.4 服务信息化

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要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化程度.利用现有的市区体育媒体和网络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了解和研究市民的体育需求,并与有关体育社会团体协作指导和帮助各基层社区体育中心制定计划,使其良性运行,并对其体育公共服务进行评估,提出发展对策.

4.4.1 信息体系的构建

在现有苏州市体育局网站体育公共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以市区级体育局为节点进行设计与发布.区级体育局、街道文化站是构筑政府与市民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及市场体系信息联络的节点.体育公共服务信息体系是指由体育公共服务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等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这一体系既包括国际互联网上的体育公共电子政务系统,也包括全国体育信息资源共享等,利用现代化手段向公众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是未来的趋势,使市民直接了解体育公共服务的内容、程序、方式、地点等相关信息.为此,注重建设区级体育局、街道文化站的体育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不仅为市民提供丰富、方便、快捷的体育信息、咨询服务,同时也实现了对体育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

4.4.2 信息发布的形式和内容

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应坚持整体性规划、标准化设计和多元化建设.从市、区体育局到街道文化站的体育信息系统组成来看,包括体育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文体信息系统等.这三大系统是相互关联的,它们在技术设施、数据信息和服务等方面可以实现部分共享.此外,这三类信息和服务还可以转化,比如,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和文化信息可以成为综合管理所需要的信息.

4.5 机制长效化

体育公共服务长效反馈机制,包括市民体质监测服务系统、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这一机制,实现动态系统中信息反馈微调.

4.5.1 完善市民体质监测服务系统

充分发挥体质监测中心和测试站的作用,提升应用系统软件,形成市民体质监测的预警机制,实施体质监控和追踪研究.形成市、区、街道三级网络系统,构建市级的体质测试监测中心,区级的体质测试监测站,并设专人负责各个监测站的设施管理、体质测试档案的建立、动态数据的分析汇总等工作.同时,与公共卫生部门协同配合,为不同人群开具针对性强的运动处方,实施“体育健身干预计划”.针对古城区地域特点,启动三区共建的联动机制,组成流动的监测站.利用社会力量,在由专人负责的基础上,由社会体育指导员、学校体育教师、医生和体育健身活动志愿者组成体质监测服务系统.

4.5.2 建立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是由考核、评价体育公共服务提供能力的相关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对体育公共服务的评估,掌握体育公共服务机构的基本设施、人员配置、服务功能质量、居民参与程度及健康状况等情况.政府的绩效管理与评估是关系到政府治理水平和运作效率的核心问题,不仅表现在维护现有基本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质量、改善公共责任机制上,而且也是公众参与政府管理的重要途径与方法.实践表明,政府绩效评估是加强政府管理、提高政府绩效的有效手段,是现代行政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关键措施.因此必须形成一个权威的体育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系统,政府可以依据评估的结果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从而保证体育公共服务的质量.

[1] 肖林鹏,李宗浩,杨晓晨. 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概念开发及其结构探讨[J].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22(6):472-475.

[2] 陈威.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M]. 深圳: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2006.

[3] 徐焕新. 全民性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的指标体系研究[J].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5(17):9-13.

[4] 贺凤翔. 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社区体育服务体系的思考[J]. 体育文化导刊,2005(7):3-4.

[5] 刘晓敏. 社区信息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研究[J]. 情报科学,2003(4):371-372.

[6] 刘庆山. 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研究述评[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8,32(3):23-26.

(责任编辑: 时 新)

Research on the Developing Strategies of the Public Sports Service System in Suzhou’s Old City Region

HUANG Chen-Xi,LIU Jun
(1.Department of Basic Education,Suzhou Vocational University, Suzhou 215104,China;2.Suzhou Branch,Nanjing Institute of Railway Technology, Suzhou 215137,China)

C916

A

1008-5475(2011)01-0068-05

2010-10-12;

2010-11-11

苏州市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资助项目(TY09101)

黄晨曦(1960-),女,江苏苏州人,副教授,主要从事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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