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民俗学视野下的《金瓶梅》媒妁现象探析

2011-08-15李军锋

关键词:王婆官媒媒婆

李军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民俗学视野下的《金瓶梅》媒妁现象探析

李军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明代“四大奇书”之一的《金瓶梅》中出现了大量的媒妁群像,她们对小说情节的发展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这些媒妁群像是在中国传统民俗的发展流程中演变而来的,大致可分为官媒和私媒两类。她们不但具有传统民俗中媒人自身的特点,同时也沾染了明代商品社会特殊的烙印。本文试从中国传统民俗媒妁现象的历史流变中,来探讨《金瓶梅》中出现的各类媒妁形像。

民俗学;《金瓶梅》;媒妁现象

《金瓶梅》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由文人独立创作的长篇世情小说,它也是中国文学史上谜案最多的小说之一。它的成书年代不详,甚至连作者的真实姓名也无从考证。鲁迅先生谈到《金瓶梅》等“世情书”时说:“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见,同时说部,无以上之……”[1]可见,《金瓶梅》在反映黑暗社会现实的小说中,具有很大的历史价值。在《金瓶梅》所塑造的众多人物中,出现了许多的媒人,这一群体成为小说中最为瞩目的人物现象。本文拟将在民俗学的视角下探讨小说中出现的各类媒人形象以及产生的深层原因,从而使我们对明代中后期的民俗社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一、中国传统民俗中媒妁现象的历史流变

在中国传统的民俗中,婚嫁是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所以,《礼记·婚义》中记载:“敬慎重正而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婚嫁如此重要,所以结婚嫁娶的风俗礼节在中国这个礼仪之邦发展得非常完备乃至成熟。早在《仪礼·士婚礼》中就规定了结婚必须经过“六礼”的程序:(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亲迎。春秋时代诸侯大夫嫁娶,大都袭用这一程序。而民间婚嫁者,也多沿用旧俗,初无定制可循。后来朝廷令地方长官推行教化,于是礼与俗合流,这是中国民俗史的一大特色。从这一结婚的程序中,也可以看到媒人在婚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古有云:“婚姻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解字》上称:“媒,谋也。谋合二姓”。[2]演变到后来便是“媒人”,这一角色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媒妁,《辞源》释为“婚姻介绍人”。民间俗称媒人或媒婆。媒字的出现最早见于《诗经·卫风·氓》:“非我愆期,子无良媒”,意为:不是我不遵守约定,耽误了期约,只因为你没有请媒人。可见男女已经定情,还需要媒妁介入作为明证,使他们的交往和结合合法化。

据载,中国最早的一位媒婆是女娲。《路史·后经二》中有言:“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媒之神。”[3]可见,最初媒人是被人们崇拜和祭祀的神。到周代,统治阶级已设有专司判合之事的官媒。晋代,又称媒人为“冰人”或“大冰”。汉代已有明文要求婚姻须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问文公下》)。到了唐代,又出现了专司婚姻之神——月下老人,典出李复言《续玄怪录·定婚店》,后世便又称媒人为“月下老人”或“月老”。宋代张实《青琐高议·-流红记》中有红叶传情的典故,其中有诗句“今日却成鸾凤友,方知红叶是良媒”,故以民间又有称媒人为“红叶”者。元朝王实甫改元稹《莺莺传》作杂剧《西厢记》,剧中红娘一角个性鲜明深入人心,故后世又称媒人为“红娘”。元代以前的媒人形象都是光辉的,甚至是伟大的。无论是神,是官,还是人们喜爱的艺术形象,都是正面的。然而到了明清时期,媒人的称呼却带了些贬意色彩。明清后的媒人称“媒婆”。媒婆是民间三姑六婆之一。元代陶宗仪谓其为夸夸其谈,不务正业的女人,“三姑六婆,争长就短”。宋代袁采在《世范——治家》中对三姑六婆描述为:“尼姑,道姑,媒婆,牙婆及妇人以买卖针线为名者,皆不可以入家,凡脱漏妇女财物急引诱妇女为不美之事,皆此曹也。”曾经被人们尊敬的媒人,在此却显得如此委琐,灰暗。从明清小说中,我们可以更多地发现和了解媒婆群体的灰暗形象。如蒲松龄《聊斋志异·邵九娘》中的媒婆,堪称巧舌如簧,八面玲珑。冯梦龙的“三言二拍”中,媒婆形象出现的频率颇高。如《醒世恒言》第十四卷《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有“与人收生,做针线,看脉”的王婆;《醒世恒言》第十六卷《陆五汉硬留合色鞋》中有“以卖花粉为名,专一做媒作保,做马泊六”的陆婆:《喻世名言》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卖珠子的薛婆,等等。这些媒婆在小说中形象鲜明,个性突出,已经组成了一组独具特色的人物群体。而在明代中后期出现的《金瓶梅》中的媒婆们,都是县城中的小生意人,追逐利益是她们保持生存的方式。可以说,这一群体形象在继承中国传统民俗中媒人的基础上又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金瓶梅》中的大部分媒婆年龄偏大,从事经营生意多年,追逐利益已经成为了她们的习惯,并深入至骨髓了。她们都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于是,在男权社会中,她们不得已担当了养家糊口的重任。于是她们必须果断起来,深沉起来,对一切精打细算。因此,这一群体形象在中国传统民俗学的视角下成为小说中一道靓丽的风景。

二、民俗语境下的《金瓶梅》媒妁形象

《金瓶梅》中活跃着一批媒婆群像。书中的婚嫁之事多由这些人穿针引线,小说中出现的媒人形象对中国古典小说的人物画廊有着独特的贡献。可以说,《金瓶梅》荟萃了中国文学中的最为典型的媒婆群像。

(一)民俗语境下的官媒形象。所谓官媒,是为官府充役的媒者。早在周代的社会民俗文化中,就设有“媒氏”一职,掌管两姓两家间婚姻之事。在当时,“天子娶诸侯女,要有一个同姓国大臣为媒妁;诸侯娶女,也需大臣做媒,这就是官媒。”[4]《三国志》中也有“为设媒官,始知嫁娶”的记载,到了元代,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籍为官,称为“媒的”,或“媒互人”,明清两朝,因袭元制,仍设官媒。但此时的官媒,除行使“媒人”专职外,还带有衙门女差役的性质,承担女犯的看管和押解伴送等事。在《金瓶梅》第90回中,小说描绘了来旺拐盗孙雪娥,事发被捉进官府,结案时吴月娘不肯将她领回,便由“知县拘将官媒人来.当官辨卖”;在小说的第91回,描写了李衙内娶了孟玉楼后,其前妻丢下的女婢玉答儿使性撒泼,惹怒了李衙内,于是叫了官媒陶妈妈来,“把玉答儿领出去,卖银子来交”。小说中两处官媒所起的作用就同时承担了女犯的看管和押解伴送的作用。可见,《金瓶梅》中的官媒在明代民俗文化中所起的作用是多重的。

《金瓶梅》中的官媒陶妈妈最具有特色。虽然她出场的次数不多,但是反映了当时民俗文化中官媒的活动情况。据陈鹏先生《中国婚姻史稿》记载,自两汉以来,婚嫁竞相奢靡,甚至出现了财婚。元代的律例规定,“诸男女婚姻,媒氏违例,多索聘财及多取媒利者,谕众决遣”。明太祖曾下诏“天下大定,礼仪风俗,不可不正,诸……婚姻毋论财。”“古之婚礼,结两姓之好,以重人伦,近代以来,专论聘财,习染奢侈,宜令中书省集议定制,颁行遵守……以厚风俗。”但官府不可能亲自验证聘礼,所以监督者就理所当然地由媒人承担。但他们是怎样实行的呢。《金瓶梅》第91回“四月初八日,县中备好了十六盘羹果茶饼,一副金丝冠儿,一副金头面,一条玛瑙带,一副汀挡七事,金镯银之类,两件大红官锦袍儿,四套妆花衣服,三十两礼钱,其徐布绢棉花,共约二十余抬。两个媒人跟随,廊吏何不违押担,到西门庆家下了茶。”按明律规定“纳征,六品、七品常服训镯以银”,李衙内下的聘礼显然逾制。但作为法律监督者的陶妈妈根本不会因为这些事儿耽误了自己发财的机会。因此,《金瓶梅》中官媒,虽然起着法律监督者的作用,但仍然是把追逐钱财作为自己职业的主要目的。

(二)民俗语境下的私媒形象。一般民间婚姻的牵线撮合,主要是由私媒完成的。民俗语境下的私媒又有临时媒婆和职业媒婆之分。《金瓶梅》中的冯妈妈在小说中就充当着临时媒婆的作用,在第17回,写李瓶儿准备嫁给蒋竹山,因事出仓促,又因为蒋竹山出身贫贱,这一次是“倒踏门”,所以李瓶儿觉得不必再郑重其事地请正式媒人,便说:“你既无钱,我这里有个妈妈姓冯,拉他做个媒证。也不消你行聘,择个吉日良时,招你进来,入门为赘”。冯妈妈是李瓶儿的养娘,她这次充当的便是“临时媒婆”的角色。

《金瓶梅》中出现的另外几个媒人,如王婆、文嫂、薛嫂,以及在92回中提到的张媒人,都是职业媒人。只不过,在《金瓶梅》中这些职业媒人大多干的是“牵头”或“马泊六”的行为。在明代的民俗文化中,“牵头”和“马泊六”专指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进行说合的人。“牵头”即是给人牵线的意思;“马泊六”是一个贬义词,指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撮合人。《金瓶梅》中王婆、文嫂等人虽然充当着的“私媒”的作用,但实质上却干着“牵头”或“马泊六”的勾当。王婆形象出现在《金瓶梅》的第2~6回和第86~87回中。小说通过她给潘金莲与西门庆牵线私通、毒杀武大郎、发卖潘金莲这几段情节来塑造这个人物,使她的形象比《水浒》中的更为丰满、生动和逼真。《金瓶梅》第2回中有一处专写王婆手段:“原来这开茶坊的王婆,也不是守本分的,便是积年通殷勤,做媒婆,做卖婆,做牙婆,又会收小的,也会抱腰,又善放刁,端的看不出这婆子本事来……藏头露尾,撺掇淑女害相思;送暖偷寒,调弄嫦娥偷汉子。”的确,善于察言观色,审时度势,又善鼓簧弄舌,谈笑风生,又善营生,做卖婆,牙婆的王婆,其本领实在是其他媒婆们所不能比拟的。当潘金莲手中叉竿落在西门庆的头上,一个见了翩翩公子慌忙陪笑,一个看美貌妖娆便变做吟吟笑脸,一瞬间,秋波暗转,春心浮浪。这微妙的一刻,却被隔壁卖茶的王婆看得真切明白。当是时,早已心计暗生,于是故意笑言二人,称“打得正好”。这四个字含义不浅,表面是说金莲叉竿打人打个正着,实则,却暗示这一打打得好,竟打出一段风月来。而后,与西门庆转弯抹角兜圈子,才道出金莲来历。又故设双关,从梅汤引出做媒,道出西门庆心思,却不直言正题,吊足西门庆胃口。等西门庆开口央她,送了银子,方才拿出那条十件“挨光计”。撮合了西门庆与潘金莲的奸情不久,被武大郎发现,捉奸在床。西门庆打伤了武大后,“似提在冷水盆内一般”,大乱方寸,王婆却只冷笑,递一包砒霜与金莲,于是可怜大郎只哎了两声,便呜呼哀哉,一命归西了。出了命案,王婆却始终面不改色,冷静自如瞒骗武松,使众人暂时躲过报应。及至西门庆亡故,金莲与陈敬济通奸败露,王婆奉命领出金莲,突然一改当初和善嘴脸,对金莲冷语相向。最后终于难逃恶果,做了武松刀下亡魂。总之,在《金瓶梅》中,通过王婆在这些活动中的动作,语言,将王婆充当“牵头”或“马泊六”的性格刻画的入木三分,栩栩如生。

总之,《金瓶梅》中的官媒也好,私媒也罢,牵头马泊六也好,虽然她们的职责重点有所不同,但在充当男女关系的说合人这一角色上,却是一致的。这反映了小说中的媒妁形象在中国传统民俗语境下能够得以正常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小说中媒人这一特殊的群体形象,又具有明清时期自身的一些特点,即贪财好利。因此,在民俗学的语境中,“媒”的这种不可或缺的性质,造成了媒人们私欲的不断膨胀。事实上,在民俗学的视野下研究《金瓶梅》中的媒妁群像,可以深入了解媒妁形象在中国民俗流变中的发展脉络以及小说中官媒与私媒的不同表现方式;同时对于我们研究小说中的社会风俗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有着全新的意义。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12.152.

[2]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88.

[3]罗泌.路史[A].文渊阁四库全书[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81.

[4]胡申生.社会风俗三百题[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04.194.

猜你喜欢

王婆官媒媒婆
媒婆李
媒婆李
公共突发事件中的舆论策略
降火
王婆酿酒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官方媒体融合新闻下的转型之路
论中国古代的官媒制度
王婆卖瓜
卖瓜的“王婆”原来是个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