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探析
2011-08-15于文俊
于文俊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 武汉 430022)
当前我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探析
于文俊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 武汉 430022)
当前,我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矛盾、干群矛盾和群体性矛盾,这些矛盾主要是由农村基层干部思想素质不高、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能力薄弱、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村的民主与法制不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薄弱等原因所引起的,必须通过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措施,妥善处理这些矛盾,努力实现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
我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原因;对策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也要看到,我国农村原有的一些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各种新的矛盾还在不断产生,有的甚至比较尖锐,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弄清人民内部矛盾存在的原因,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妥善解决农村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努力实现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
一、当前我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
第一,经济利益的矛盾。在当前我国农村人民内部的诸多矛盾中,利益矛盾特别是经济利益的矛盾处于核心地位,是其他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最深刻的根源,是政治利益、精神文化利益等诸多矛盾的基础。农村经济利益的矛盾首先表现为土地征用的矛盾。在目前的征地制度下农民没有土地卖与不卖的决定权,即使农民要卖土地也没有与买方平等谈判价格的权利。加之有关法律不完善,给乱占耕地、侵害农民权益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对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过低、补偿金少,还要看到,目前单靠提高征地的补偿标准、增加补偿的金额是不够的。由于农民的理财能力和投资能力弱,缺乏相应的技能往往失去土地即是失业,长期下去难免会坐吃山空,陷入生活无着的地步。当前我国农民希望在征地补偿上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会保障,但是事实上现有的补偿方式却是“买断式”的一次性给付,这种安置征地农民的做法违背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市场化发展方向。其次是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1978年的0.212扩大到2009年的0.373,接近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同时,随着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发展,农村的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诸如乡村知识分子、乡村管理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许多新兴阶层。这些农村社会生活中的优势群体凭借其在资源占有和支配方面的优势,在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普通农民、农民工、雇工等弱势群体由于收入减少,对农村社会生活的影响力下降,逐渐被边缘化,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农村利益分配的不均,产生农村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的对立。再次是工农和城乡利益矛盾。近年来农民绝对收入增势趋缓,相对收入减少,工农差距不断拉大。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37:1,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却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1]。而世界各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比值一般不会超过1.5。如果剔除农民纯收入中约40%的实物折算收入,我国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超过6:1[2]。
第二,干部与群众的矛盾。在农村各种社会阶层矛盾中,干群矛盾远远超出其他阶层间的矛盾,成为农村社会矛盾体系中的主要矛盾。就农村干部来说,同农民群众接触最多,在其领导过程中的政策水平、执政水平、工作水平、道德品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干群关系好坏。有的农村干部文化水平不高、政策水平低,导致在政策执行中的走样和不到位,在处理有关问题时只凭以往的经验和做法,甚至感情用事,随意性大。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应付完成为目标,深入思考问题较少,工作缺乏热情、缺乏主观能动性。有的干部只把农民当作管理的对象,忽视和忘记了农民是服务的对象,公仆意识淡薄,工作作风粗暴,处理问题不切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有的干部为政不廉、公款消费、奢侈浪费、贪污侵占,采取各种不合法的手段谋私利,将国家政策与党的宗旨抛之脑后,藐视法律,这些不但给农村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破坏了党的形象,挫伤了群众的感情,引起群众的不满。另一方面,就农村的群众来说,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民主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农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愿望、法制观念在不断增强,许多农民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在不断提高。在这种条件下,涉及有关农民的利益问题,如果农村干部不依法有效地加以解决,那么农民就会迫使其按照民主程序、法律法规办事,从而容易导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农村还有部分农民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集体观念缺乏。由于极少数群众不能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只要求保住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对基层干部的正当协调和管理不理解,对干部的合理解释和沟通不予理睬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第三,群体性矛盾。农村群体性矛盾是在农村发生的参与人数众多的群众性冲突矛盾,是农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争取正当、公平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维权行动,虽然不排除个别人在其中参与挑衅和破坏,但总体上看属于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形式。当前我国一些农村发生的群体性矛盾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农村干部以权谋私,独断专行,失职渎职,侵占、贪污、挪用公款,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对村民进行打击报复等违法乱纪问题。二是处置和分配集体资产、资金等重大村务决策不公开不民主,重大财务开支、报销等不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村干部不执行财务制度,私借、担保、挪用公款或直接经手财务造成集体资金损失等财务管理问题。三是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一致引起攀比,土地征用的有关收支账目及安置赔偿的政策不够公开合理等问题。四是一些农民要求政府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或多分钱而得不到满足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以上内容除了农村内部宗族派性引发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外,大都是利益诉求问题引发的农村群体性矛盾,往往表现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大多数群众和少数群众之间的利益矛盾,以及少数干部和多数群众之间的利益矛盾。当前农村群体性矛盾多以集体上访为起点,当事情得不到满意解决时,常常演变成一系列的破坏行为,如冲击政府办公机关、打砸哄抢国家财产、堵塞交通要道、挟持打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个别不法分子甚至趁机闹事,从而使矛盾激化、转化,对抗性明显加强。农村群体性矛盾具有一定的规模性,参与人数动辄几十人,甚至成百上千人。农村群体性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了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我国基层党组织在制度建设、管理理念、管理方式、能力建设上还存在着应对群体性矛盾的不适应性。
二、当前我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存在的原因分析
第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思想素质不高,作风不实,工作方法不当。当前,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主体是好的,但也有许多基层干部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自身要求等方面与履行职责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有些基层干部对新形势下农村人民内部矛盾认识不足,调查研究不够,缺乏正确的处理方式,对存在的矛盾不及时处理、不敢处理、或者久拖不决,甚至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致使有些矛盾逐渐激化、升级,形成了对抗性矛盾。有些基层干部不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执法方式粗野,工作不到位,激起群众的强烈反感,引起干群矛盾。有些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公仆意识淡薄,居官不清,为政不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害群众利益。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给干群关系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它不仅降低了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任,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败坏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平与公正,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成为当前干群矛盾激化的直接诱因。
第二,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能力薄弱,功能缺位,权威流失。少数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是当前农村干群矛盾的重要原因。一是从农村基层党建来看,很多党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创新意识和致富能力,难于起到带头致富的先锋模范作用。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缺乏对大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不够,削弱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部分基层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党政关系不顺,内耗严重,导致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下降。二是从基层组织的功能来看。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处在一个转型期,农民群众需要党的基层组织在农业生产发展中提供优质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社会化服务。然而,基层党组织转型滞后,使与农村生产发展相配套的各种服务体系不能跟上农民群众对各种社会化服务的需求,造成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很有意见。基层党组织功能缺位带来的农村社会冲突,最初的表现不是农民直接对抗,而是情绪的对立和行为上的不合作。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协调,任其政治冷漠继续发展,就会带来对抗性的矛盾冲突。三是从基层组织权威来看,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的功能已经大大削弱,有的基层党支部、村委会、治安协调委员会有名无实,基层组织对群众的号召力、凝聚力和说服教育作用大大减弱,家族、宗族势力日益膨胀,这已成为农村的一大社会问题,严重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农村的贯彻执行以及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三,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经济利益得不到维护。在现实生活中,群众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切身利益。经济不发达,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满足,生活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就可能采取各种过激行为,甚至引发激烈的对抗性矛盾。当前,农村由于改革滞后,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种植结构没有很好适应市场需要进行调整,许多地方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尚未建立,产业化经营发展缓慢,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副产品市场流通不畅,以致农业呈现出增长乏力状况,导致农民增收较慢。农村由于经济不发达,地方财政收入较少,而国家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也不多,财政投入到农村公共产品领域的资源十分有限,再加上农民自身的经济能力薄弱,因此就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然而,农村发展必须依靠公共产品的支持,农村需求大量的公共产品。这就产生了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导致农民与当地政府的冲突,以及村与村之间为争取当地有限的财政资源支持而产生冲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也是引发矛盾的重要因素。社会保障体系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城乡二元”政策,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而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和重视都不足,致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水平较低,甚至在贫困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非常脆弱,这就形成了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的是农民的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比较低,更有一些农民仍处在贫困线以下,加上农村居民之间、城乡之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导致农民心理不平衡,由此引发了农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导致农村社会不稳定。
第四,农村的民主与法制不健全,农民政治参与渠道不畅。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逐步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在不断增强,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加快,为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维护广大农村社会、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矛盾,一是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规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肆意损害群众利益,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二是农民政治参与渠道不畅。政治参与是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也是公民反映需求的重要渠道。但是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一些地方农民政治参与渠道还不够畅通,表现为选举村委会难,接触上级政府和组织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难。现有的政治参与制度受阻,“从而使得农民向制度外寻求利益保护而产生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3]例如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集体冲击的事件频频发生,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和农村政治的稳定。三是缺乏对农村干部严密管理的监督机制。有的村干部不能把全部精力用到工作之中,更有甚者,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或自己的亲属捞好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发展还显得相对滞后,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农民民主参与的需求,甚至在一些地方民主选举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存在严重脱节,缺乏切实有效的法律配套和制度保障。部分村务、政务没有完全公开,乡村工作缺少透明度。
第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薄弱,农民素质相对较低。当前,农村发展不平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在有些地方相当突出。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忽视思想政治工作,不愿做、不会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致使少数农村封建迷信盛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比较严重。农民观念陈旧、文化素质偏低,对党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等知之甚少,部分农民存在着强烈的平均主义思想、自私自利心理,风险意识、法制观念、集体观念淡漠,走向市场后,遇到风险和挫折就找政府,解决不了就埋怨政府,对己有利的事抢着干,对己无利的事就推拖,给政府施加压力。农村健康向上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相对缺乏,有线电视、宽带网络不能安装到各个村落,农民没有健康文娱活动充实空闲的时间,没有正确的道德规范引导,在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腐蚀后道德观念畸变。没有正确的道德观念、没有及时的法治教育,极易使部分农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当前我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对策
第一,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解决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关键是要有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把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乐于奉献、群众公认的人,能够驾驭全局、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善于带领广大农民致富的人,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把懂科技、懂营销、能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使他们成为致富一方、稳定一地的带头人,使农村基层干部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改进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和作风,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说实话,办实事,真正解决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问题;要与广大农民群众打成一片,相信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善于对农民群众进行教育引导,变政府主张为群众自觉行动;要由空洞说教向有形服务转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只有农村基层组织得到健全,农村干部的作风得到改进,农村的人民内部矛盾才能得到妥善处理,农村才能实现社会稳定。
第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才能为解决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构建新农村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一是要始终把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放在第一位,努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紧紧围绕农民增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二是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畜牧业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等。通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农村就业结构调整,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转变,突破资源约束瓶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化经营形式发展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营销、社会化服务。五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态环境项目的投入和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公共物品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六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要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城镇化,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条件,为反哺农业、带动农村提供经济基础,努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第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增强保障对象的生活保障感、心理平衡感和社会公平感,从而化解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保证社会安定,减少社会动荡,实现社会和谐。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着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要制定出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明确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资金来源、监督体制和法律责任,为建立具有现代意义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二是通过明确国家和政府在社保体系中的主体责任,保证财政投入的比例,采取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障统筹金,强化社会组织对保障资金的投入比重。三是整合现在的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年人执行生育政策补贴制度,建立起农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基础,建立社会救助体系,重点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4]。此外,要注意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包括严格控制土地征用规模,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赋予农民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确保农民对土地使用的处置权和土地使用关系变更中的谈判权;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及时兑现;广开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有的是由于民主不够,有的是由于法制意识淡薄造成的。因此,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是解决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理顺民意表达的渠道,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村民代表参与研究村中重大事情,参与讨论管理村务公开的内容。要建立和完善村民议事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凡涉及村里的重大事务,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诸如村里的发展规划、承包经营项目、村级财务收支、征购提留、宅基地分配、计生指标等,要经过村民议事会或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要规范民主理财,创新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使农村集体经济纳入程序化管理。村民议事会或村民代表议事会选出民主小组理财成员。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根据组织章程和财务管理及公开制度,对村干部办理的各种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和村中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并按照要求实行村务、党务公开,接受全体党员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依靠党委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级组织的配合,采取各种形式,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加大法律和政策宣传力度,使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使群众遇事后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按照政策办理,而不是采取激进的方法,避免人民内部矛盾的转化和激化。
第五,建立有效的矛盾预警和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从矛盾演变看,某类人民内部矛盾通常有一个由微至著、由隐到显的渐变过程。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若处理不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所以,提前进行预测,及时发现矛盾,对防止矛盾升级、减少和化解矛盾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妥善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一是要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由地方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负总责,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治安调解干部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对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研究和总结,对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落实矛盾预警。二是要构建新的信访体系框架,整合信访信息资源,规范信访工作。信访部门要做好信访接待、下村约访、接待电话等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及时介入,控制苗头。三是要落实村民依法自治,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治安调解人员的作用,建立崭新的矛盾调处网络,形成新的矛盾调处组织体系。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处在矛盾前沿、反应快速及时的优势,尽早调解处理矛盾。
第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素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是解决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保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教育农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来抓。要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两委成员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提高其政治理论素质,增强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强化其公仆意识;进行领导科学、管理科学等方面的理论及实践教育,以及必要的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组织基层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提高其政策水平。要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帮助其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关系;经常向农民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各种文件精神,提高其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加强对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使他们不断接受新信息、新思维、新事物,拓宽视野,扩大见识,增强农民的文化素质;在农民中经常抓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活动,解决好农村存在的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封建迷信等问题,净化农村环境,真正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上述教育工作可以以县市或乡镇为单位,以各级党校或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既可以运用传统的教育手段集中进行,也可以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分散进行。此外,要通过党员活动室、书报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广播站、电影站和文化活动广场等各项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吸引农民群众参与。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用村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反映农村的新人新事、宣传党的政策方针,让村民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1]孙正才.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N].中国青年报,2008-08-29.
[2]王涛,杜征征.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与对策选择[J].现代经济探讨,2006,(1).
[3]张劲松,倪慧.化解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路径选择[J].湖北社会科学,2007,(1).
[4]顺英.正确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9,(4).
于文俊(1956-),男,辽宁丹东人,中共湖北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部教授,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D621
A
1671-7155(2011)02-0018-05
10.3969/j.issn.1671-7155.2011.02.004
2011-01-13
(责任编辑 汪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