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本科学生导师制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2011-08-15马万辉胡慧娥
★ 马万辉 邓 政 胡慧娥
本科学生导师制是高等学校实行的一种由教师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思想品德、日常生活和职业生涯规划全方位进行个别指导的教育模式,是对高校现行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两级管理制度的有效补充,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条件下对以往精英教育所主张的精耕细作、言传身教和因材施教理念的一种传承,是实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的一种新途径。从2005年开始,邵阳学院中文系先在汉语言文学和历史学两个本科专业中进行了本科学生导师制的试点,取得了初步的经验,2006年在全系四个本科专业全面推开,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育人效果。
一、深刻认识实施本科学生导师制的现实意义
(一)是青年大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当前,在校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8—22岁左右,正处在青年初期到青年中期的青春时期,是个体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阶段,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重要时期。这时的认知心理发展正处于最佳状态,个体的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和思维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都处在比较活跃的阶段,有着向高层次发展的可能。但是,经济社会在带来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消极的、负面的因素,诸如环境污染问题、以权谋私、假冒伪劣、不公平竞争以及法治问题、治安问题和就业问题等会导致大学生对现实生活产生怀疑和不安全感,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其次,大学生的自我调节能力相对较弱。“80 后”、“90 后”大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缺乏面对困难与解决矛盾的锻炼,生活上自理能力普遍较差,自我意识的调节还不成熟和稳定,容易产生孤独感及情绪困扰问题。第三,是大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研究表明,一方面当代大学生性生理已经成熟,另一方面性心理尚未完全成熟。与此同时,现代西方性观念、性文化通过发达的网络传媒等途径时刻诱惑着性好奇、性冲动的大学生,大学生中的暗恋、性暴露、性自慰、非婚同居、失恋轻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危及大学生健康成长的严重问题之一。导师的作用就在于引导学生朝良好特点方向发展,使大学生充满活力地学习和生活,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力,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使大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并为以后走向社会或继续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功能的有效途径
首先,导师制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多样性,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导师制培养模式,是对班级授课制的一个重要补充,有利于因材施教地培养高素质人才。导师可根据学生的个性、志趣和能力,因人而异地制定学习计划,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利于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发挥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潜能,改变以往“千姿百态进校,一个模式出门”的状况。其次,是发挥教师教书育人作用的有力手段。目前的班级制或年级制的模式中,高校的育人工作主要是依靠政工专职队伍一条线。日常的育人工作大多注重于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课外活动的组织和安全防护工作。大多采取集体的、面上的说教方式进行,深入对学生个体的思想教育相对较少,其作用不甚理想。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距离和空间越来越大,不仅课堂上的鸿儒少了,课余时间师生促膝交谈的美好画面也越来越少。一般专任教师多偏重于教材知识的传授,教师踏着铃声进教室,上完课即走人,来去匆匆,与学生交流的时间非常短暂,使得教师与学生之间单纯地变成传播知识与接受知识的关系,形成了“教书”与“育人”两张皮现象,既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教师教书育人作用的发挥。导师制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学徒式”的教育方式,导师与学生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接触与交流,让双方都能自由地、充分地展示自我,同时又能真诚地倾听和接纳对方,由过去的“距离教育”变为“贴近教育”。导师能针对学生个体在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差异,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使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政治思想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钻研、不畏艰难的精神和为国家社会服务的职业道德。
二、实施本科学生导师制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本科学生导师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学习任务和要求,导师应根据所指导学生所处不同学习阶段有所侧重,体现指导内容的差异性。大一时,导师应指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掌握学习方法,夯实基础知识,不断提高计算机、外语和普通话的应用水平。大二时,导师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制定专业学习计划,督促其逐步实施。大三时,导师应在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潜力和兴趣爱好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指导,确立发展方向。大四时,导师在专业学习上,要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在职业生涯发展上,导师要加强对学生就业形势和择业观念的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设计就业方案,介绍就业信息,做好应聘准备,争取实现一次性就业。导师对学生四年的全程指导和全方位指导,能动态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兴趣和心理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并提前加以精心指导,帮助学生进行准确的人生定位,正确处理好学习与生活、个人与集体、自己与他人、学习与社会实践诸方面关系,从而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遵循的几个原则
一是让成功心理激励学生成才。成功心理的形成是由人生不断获得的成功的心理体验铺就而成的,自信是成功心理的外在表现。要使学生具备成功心理,就要使学生不断获得成功的心理体验。导师的职责,就是为学生搭建起获得成功的平台,铺设起走向成功的桥梁。只有不断创造使学生获得持续成功的机会,使之享受到成功后的喜悦、快乐、满足和幸福,继而产生再度获得成功的冲动,并最终从成功中获得了做人的尊严,才能真正激发学生的成功问题,逐渐使成功成为他的一种习惯,变为一种内在的追求。二是关注大学生心理疾患的预防与化解。近些年来,由于心理问题造成的大学生行为偏差的个案不断增多,大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呈增多趋势。作为本科生导师,有责任帮助大学生远离“郁闷”,重新拥有阳光、健康的心态。通过师生互动,维持亦师亦友的良好师生关系,在保护隐私权的前提下,用适当的合法方式,留意学生在日常表现、日记、信件、作文等方面透露出的心事及相关线索,一旦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并及时与班主任、辅导员联系,或介绍学生到心理医生处咨询治疗。尤其要关注特殊学生,凡是性格过度内向、曾经有过过度压抑、曾经被人过度欺侮、看问题偏激、思维极端的学生,容易产生心理障碍,对他们要格外关注。首先要帮助这类学生相信他人,建立自信,遇到问题能及时把自己的想法讲出来。其次让他们自己制造希望,并坚持不懈地实现希望。逐渐使他们建立起自我治疗机制,从生活中学会包容、学会宽恕、学会排遣。三是重视对大学生生命关怀教育。首先是关怀学生的利益。其次是关怀学生的情感。第三是关心学生的环境。
三、实施本科学生导师制的效果
2006年下学期在全系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和对外汉语四个本科专业全面铺开,制定了《中文系本科学生导师制工作条例》,成立了以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系本科学生导师制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工作条例》包括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导师应具备的条件、导师制确立的方式、导师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等方面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全系符合导师任职资格的45名专任教师都承担了工作任务,每人每届指导5—8名学生。
导师制的实施在我系学生中反响强烈,大家感到既新鲜又兴奋,坦言导师制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和机会,切实解决了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的不少疑惑,对育人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助推剂”的作用。汉语言文学专业2005级一位学生这样评价导师制:“初入象牙塔,无法掩饰内心的新奇和躁动,接下来却是郁闷和徨彷,不知前路,未见远方,茫然失措。然而,导师制给我们点起一盏遥指前方的明灯,驱散了黑夜的孤寂,赐给我们无穷的力量,让我们向着自己的生命靶心前进。”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四年多来,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促进了学风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大多数学生从大二开始就确立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制定了分阶段实施的具体计划,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目标更明确,针对性更强,更有学习动力。早晚自习和课堂出勤率明显提高,许多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不休息,都泡在图书馆或教室里学习。二是促进了我系学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过级率和计算机过级率的提高。2007年我系2005级英语四级一次性过级率达55.21%,高出全省高校平均过级率20多个百分点,居全校各系之首;2008年我系2006级英语四级一次性过级率达72.06%,其中有两个班达80%,蝉联全校第一;2009年我系2007级英语四级一次性过级率达66.8%,位居全校第二名;2010年2008级英语四级一次性过级率65.62%,居全校第二名。三是促进了我系毕业生考研率和就业率的提高。近四年来,我系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都达到90%以上。考取硕士研究生和省委组织部选调生的人数都在逐年增加,2007年为 18名,2008年为 24名,2009年为 35名,2010年为36名。例如2009年全系178名本科毕业生,上了国家硕士研究生复试线的有40名,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2.5%,其中30名被厦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重点高校录取。四是涌现出了一批教书育人的优秀本科学生导师,他们在专业学习、思想道德、为人处世和日常生活诸方面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爱护学生,让学生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全方位关怀,在广大学生中享有崇高的声誉。一位本科学生导师不无感慨地说:“看到学生们在成长进步,我就感到自己的工作有了成就感,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大价值,常常使自己兴奋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