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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发展的文化“宿命”

2011-08-15李小宁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中道宿命民主

★ 李小宁

马克思写道:“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前辈们的传统,象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1]

现代英语中有几个词和“宿命”有关:destiny,fate,fatality。我不能确定哪一个用在这里更确切。但可以确定:当我们今天探索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时候,也会像马克思早就断言了的那样,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头脑,以至我们的选择,始终无法摆脱前辈们留下的传统的缠绕,而这些传统正是我们今天创造自己的历史的前提条件。

这里说的“传统”,主要指文化传统。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都是可以改变的,而且已经改变了。惟独文化传统,却像传说中的那只“不死鸟”,即使化为灰烬,也还是不肯从这世上离去,不肯从活人的心灵和头脑中逝去,反而积淀成整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成为我们今天行为选择的潜在价值标准。

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是什么?仅就政治文化而言,我以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核心价值就是“中道”。先民在长期实践中发现,一切事物的运动和发展都有一定的规律,故办理任何事情都必须掌握分寸。只有根据事物的客观规律而做到适当的程度,才能达到最佳的预期效果。这个最适当的程度就叫做“中”。若能恰到好处地掌握住适度,就叫做“执中”;偏离了这个度,就是失中。由于用适中的方法办事能符合实际而收到最佳的效果,所以“中”就含有合宜、正确之意;又因为用“执中”的方法处理人事是最公平合理的,所以“中”又含有中正、公正之意。当把“执中”的方法从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时,就叫做“中道”。

孔门儒学十分推崇“中道”,这一点集中体现在被奉为历代圣人心传的“虞廷十六字”中。“虞廷”指虞舜的朝廷。相传舜为上古明主,故后世常以“虞廷”作“圣朝”的代称。“十六字”,指伪古文《尚书·大禹谟》里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宋儒蔡沈在《书经集传》中解释这十六个字说:“人心易私而难公,故危;道心难明而易昧,故微。惟能精以察之,而不杂形气之私;一以守之,而纯乎义理之正。道心常为之主,而人心听命焉。则危者安,微者著,动静云为,自无过不及之差,而信能执其中矣”。据传,这十六个字源于尧、舜、禹禅让的故事。当尧把帝位传给舜、舜把帝位传给禹的时候,所托付的是天下与百姓的重任,而谆谆嘱咐代代相传的就是这十六个字。后来禹又传给汤,汤传给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又传给孔子。这个传承过程是以心印心,以心传心,因此又称为“十六字心传”。孔门儒学主张根据这十六个字去治理国家、教化人民。这十六个字的核心是“允执厥中”。尧、舜、禹都把“允执厥中”作为世代相传的治国方法,就是要坚持用中道来治理国家。

孔子在全面继承中道的基础上又把虞舜的治国方法总结为“执两用中”。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2]翻译成现代白话,这段话的意思是:“舜帝可算是一个极其明智的人吧!他乐于向别人求教,而且喜欢对那些浅近的话进行仔细审察。他替别人包涵缺点而表扬优点,他度量人们认识上的‘过’与‘不及’两个极端的偏向,用中庸之道去引导人们。这就是舜之所以成为舜的原因吧!”[3]这样把“执两”与“用中”对立统一起来,既丰富了中道的内容,也提升了它的理论高度。正因为只有作到“执两”,才能准确地“用中”,于是孔子又从“中”的对立面提出了“过犹不及”的命题。“不及”是没有达到“中”,其根源在于太拘谨和保守;而“过”则是超过了“中”,其原因在于太放纵和激进。两者尽管趋向相反,但都违背事物的客观规律,因而都是偏离中道而走向极端的失中现象。这是“过犹不及”的本义。孔子所谓“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就是说必须把握住“过”与“不及”两种倾向使之不走向极端,才能有效地用中道去治理百姓。这就是“执两用中”的本义。

中国古代政治的基本特征是君主专制,而近代以来西方政治的基本特征则是宪政民主。孙中山先生有一句名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1840年以后,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面前,闭关自守的中央帝国不得不向世界敞开国门,于是,如何顺应世界潮流以求自保自强,就成为中华民族头等重要的大问题。在西方,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开启了一个全球性的政治民主化时代,它的最终目标是要让全世界每个国家的人民大众都能真正成为自己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人。因此,在政治方面,所谓顺应世界潮流,就是要从专制转换为民主。假如我们把东方传统的“君主专制”和西方近现代的“宪政民主”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两端”,那么,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中道”。中国近现代政治的历史演进,大致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我们可以分为两个时期来看:一个是民主革命时期,另一个是社会主义时期。在第一个时期,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经历了“过”、“不及”、“中道”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民国初年照搬西方议会制、多党制。中国近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转换是从辛亥革命开始的。在此之前,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洋务运动,中经戊戌维新(1898)、预备立宪(1906),清王朝以开明专制为基本取向的政治改良始终无法超出封建专制的窠臼,最后只能被民主大潮席卷而去。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政权,同时也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在旧制度的废墟上,中国人迈出了探索近代政治发展道路的步伐。最初的尝试以民国初年照搬西方的议会制、多党制为开端。当时的人们不约而同的认为,西方的议会民主和多党制是最先进的政治,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就像一件衣服,穿在外国人身上可以,穿在我身上也可以。孙中山曾经非常明确的表达过这个思想,他认为中国发展现代化就是制造火车头,开明专制是老式的火车头,而议会民主是个新式火车头,用新式的自然比用老式的好。因此,议会民主和多党制被时人认为是一种最好的选择。这种道路选择显然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走向了极端,是“过”。过犹不及,结果,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建立共和的理想被袁世凯击了个粉碎。

第二个阶段是蒋介石走专制独裁道路。蒋介石集团在国民革命的北伐战争取得胜利后实行了一党专制和个人独裁。从1927年“四一二”的清党到对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的十年“围剿”,蒋介石一面积极剿共,一面清除异己,极力推行“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力图实现一个“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统制局面。蒋介石与袁世凯开历史的倒车不同,他是在探索中国政治发展道路时“以德为师”,把法西斯主义移植到中国来。其本意可以看作是在探索强国之路,探索中国政治发展道路,但是他没有选择民主,而是选择了专制。这是对民国初年不适合中国国情的议会制、多党制的反拨,但却从“过”的一端走到了“不及”的另一端。由于蒋介石集团顽固坚持专制独裁,逆历史潮流而动,终于使自己站到了广大人民的对立面,成为孤家寡人,直到最后众叛亲离,变成“人民公敌”,其最终失败的命运也就不可避免了。

第三阶段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工人阶级联合广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反对蒋介石集团专制独裁的斗争中,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人民开辟了一条走向民主的新道路。新中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除极少数反动分子外,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都享有民主权利。新中国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既不同于封建君主专制或法西斯独裁,又不同于西方的议会民主,而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结合的政权形式。在政党关系方面,新中国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格局,这种政治格局既不同于民国初年照搬西方的竞争式多党制,又不同于蒋介石国民党的一党专制。总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和中国各派政治力量在走向民主的历史实践中,最终选择了一条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这条道路避免了“过”与“不及”两种极端倾向,正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中道”。中道者,正道也。

在第二个时期,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也先后经历了“不及”、“过”、“中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到“文化大革命”,中国共产党在“左”倾错误主导下,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受到削弱以至破坏之“不及”。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建立起来。中国政治发展道路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开始了新的探索。早在1945年,毛泽东在同黄炎培的谈话中就表示,中国共产党已经找到了一条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的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但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这条民主的新路上走得很艰难,其中充满了曲折和坎坷。1957年以后,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根本改变,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已经被消灭,新民主主义时期四个阶级的联合专政变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随着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左”倾错误逐渐在中共党内蔓延,无产阶级专政中民主的一面没有得到发扬,反而被日益激烈的阶级斗争所遮蔽。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变成了党包揽一切,而党的领导由于党内民主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逐渐被窒息,逐渐演变为一个人说了算。社会主义民主严重缺位,导致党的领导发生重大错误而又无法及时纠正,终于造成“文化大革命”那样一场长达十年的内乱。这是“不及”。

第二阶段是“文革”结束和改革开放后,“全盘西化”的思潮之“过”。1976年“文革”结束后,在反思十年内乱的沉痛教训时,在再次放眼看世界的过程中,兴起了一股“全盘西化”的思潮。在政治发展道路问题上,有人主张“全盘西化”,再度主张照搬西方的议会制和多党制,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人民民主专政,否定中国人民近代以来所选择的新民主主义历史道路。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这股思潮激荡了十年风云,直到发生那场政治动乱,最终证明是一条走不通的路。这是“过”。

第三阶段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中道”。1989年年末,在政治风波平息之后不久,中共中央就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提升到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层面,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建设方面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这个文件中的两条主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继“四项基本原则”之后,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准则。进入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愈来愈清晰。2002年5月,江泽民明确提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5]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一次强调:“坚持和发扬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2005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其重点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质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核心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不仅又一次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而且第一次明确区分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规定,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轮廓已经清晰地勾勒出来了。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并明确了这条道路的内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中国政治文化的传统以及由此决定的发展路径,看上去像是一种宿命,实际上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性。认识必然,遵从必然的规律,积极创造自己的历史,我们就获得了自由,就超越了宿命。孔子自诩“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正是在“知天命”的基础上达到了自由的境界。“执两用中”,避免“过”与“不及”两个极端,行“中道”,是中华民族的政治传统,是中华民族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603.

[2]中庸[M].中华书局,2006.

[3]夏延章.大学中庸今译[M].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27-28.

[4]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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