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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建议

2011-08-15柴芳芳

大众科技 2011年6期
关键词:财务总监委派国有资产

柴芳芳

(河南化学工业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关于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建议

柴芳芳

(河南化学工业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对国有资产监管方式的深层探索。文章就财务总监委派制实施以来,对财务总监履行监督职能实践过程中出现关问题提出建议。

财务总监;国有资产

财务总监受派履行监督职能,能够得到国企广泛的青睐,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优势和作用。但伴随着财务总监履行监督职能这种做法逐步展开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出现了。这些问题或是影响监督工作的开展,或是影响监督效力的发挥,或是影响监督的结果,或是对派遣单位、企业本身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财务总监易被孤立,监督的范围及职权不明晰,影响决策进度和企业活力等。面对这些问题,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

1.在认识上抛弃配合论,肯定监督论

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监督必须而且只能采取外部人实施的方式,也就是说,必须与企业完全割断利益关系、完全向出资者负责的人来行使监督职能,由此可见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是其首要职能。 所以应该抛弃配合论不让其有可乘之机。

2.明确财务总监的概念

国家权威部门应尽快出台全国性委派财务总监的立法,对引起诸多歧义的”财务总监”概念作以说明,以便各方走出误区。这里的财务总监,应该是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并授权对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及所属大、中型国有企业整体财务(包括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专业、专职财务监督的人员,他以国家所有者代表人的身份进入企业,向所有者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用以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二)根据实际需要委派

尽快规范各地各部门委派财务总监的做法。秉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在考虑企业的状况和财务总监人选的条件后,进行分析考察,派驻合适的财务总监。如若时机不成熟或条件不允许,度情考虑,宁可不派,也不仓促决定。

(三)正确处理财务总监与企业的关系

1.企业应给予财务总监以足够的理解和支持

作为被监督方的企业应该明白并理解监督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国有企业也要从各个方面对财务总监的监督进行全方位的支持。国有企业应该向财务总监提供联签事项、会计资料以及和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一切文件、合同等。接纳财务总监参加或列席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经济、投资、财务和审计等会议;保证财务总监能够检查企业对外投资、对外带包、产权运作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而不应有意回避财务总监的监督,甚至设置重重障碍逃避监督;更不应该堵住财务总监的嘴,绑住财务总监的手,丧失监督职能。

2.财务总监应端正对企业的态度

财务总监履行监督职能离不开企业的支持。监督并不代表着财务总监只能摆架子、冷面孔,而不问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就能奏效。这些是需要通过对企业财务的全程监督才能实现,使财务总监的监督及来自企业之外,又置身于企业之中,既体现企业最终控制权的权威性,又有被企业员工认同的信任感,从而保证把制度赋予的监督权切实落到企业经营的实处。

(四)细化职权

1.细化财务总监与经营者之间的权责

资产经营公司必须明确规定财务总及企业行政副职,使财务总监可以理直气壮地参加各种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全面的履行财务总监监督职责。同时 企业经营者享有不受财务总监限制的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财权。权责明确有利于划清责任,保证财务总监的监督管理职能和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细化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之间的权责

财务总监的工作重点应是对企业领导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财务监督,防止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以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主要职能是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精打细算,开辟财源,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方面成为厂长、总经理的得力助手。其工作重点是要贯彻企业领导的意图,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总之,财务总监履行监督职能离不开企业经营者的支持,也离不开总会计师的配合。所以应处理好其他职权互补又不可取代的关系,坚持财务总监的独立监督作用。

(五)提高财务总监的思想道德素质

1.委派方要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督和考核

从派出财务总监的资产运营公司角度来看,要使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监督到位必须对财务总监的思想道德管理到位,促使财务总监认真履行职责,防止越权违规,滥用职权。

2.财务总监自身提高思想素质

财务总监从自身的角度来看,必须要秉持客观公正一丝不苟的做法,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财务总监工作的首要职能就是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客观公正的向派遣方反映,其本质特征体现为“真实性”,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客观经济事项去监督是缘木求鱼。而公正的本质则体现为合理性,对一些特殊经济事项的处理必须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这不仅是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财务总监个人品德的体现,工作实践中经常出现的若干矛盾和问题,大多与此相关。因此,作为掌握监督大权的财务总监,必须强化自身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

(六)提高财务总监的业务素质

1.派遣方注重对财务总监的事前培训

进驻企业之前,对财务总监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是必要的。财务总监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能,这就要求财务总监对要进驻的企业各方面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包括这个企业的生产工艺环节、内部控制环节、财务工作环节及有关的管理措施等方面。因此,在财务总监进驻企业之前,对其进行一系列专业、系统的培训是必要的,是实现其使命的一个前提条件。

2.财务总监自身也要提高业务素质

财务总监提高自身相关业务素质,已成当务之急。为了满足现代企业制度对财务总监监督职能的要求,财务总监除了在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要求自己,还要在相关业务上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具体要求是:丰富的财务经验与扎实的技能功底;懂得计划统计审计和计算机等专业知识,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还尤其需要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如较高的政策把握能力等;掌握财经法律法规等。

为此,财务总监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新的知识,拓宽知识面,以适应财务总监的岗位要求。还要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加快制度创新和优化

有一些暴露出来的问题需要从制度本身去探讨,只停留在表面,不能解决问题,只有进一步创新和优化,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1.推动内部审计制

有的学者认为应在依法完善了企业的组织形式后,积极推动内部审计制度,在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下,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和规范,建立组织严明,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可以分担财务总监监督的重担,这样监督成本也就可以相对减少,不仅如此,而且整个监督机制也会更趋完善。

2.组织推荐财务总监

在会影响到企业活力这个问题上,深圳做出大胆了创新尝试,通过修订的财务总监制度,将财务总监制改为间接任命制,即组织推荐,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对国有资产授权机构和企业董事会双重负责。这样一来会适当地协调“闯红灯”的矛盾。

3.优化联签制度

在联签制度可能对决策的速度有影响的问题上,有些学者认为,用“重大经济事项的审核备案制度”优化“联签制度”可能更合适些,这样财务总监不分享总经理的经营决策权,也不分担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可避免单纯“联签”造成的问题。

[1] 邓国营,刘欣涛.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职能分析及对策建议[J].财会研究,2004,12.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03.

[3] 李小平.加强财务总监监督职能的思考.国有资产管理.

[4] 李懿东.从财务总监委派制走向内部审计制[J].经济体制改革,2004,03.

[5] 朱恩桂.财务总监委派模式的探讨[J].中国农垦经济,2004,03.

F20

A

1008-1151(2011)06-0230-01

2011-04-18

柴芳芳(1982-),女,河南郑州人,河南化学工业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会计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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