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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机制改革相关问题探讨

2011-08-15杨志明

当代经济 2011年20期
关键词:资本金商业银行资本

杨志明

(福建南平市武夷旅游商贸学校 福建 南平 354200)

一、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现状

1、西方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银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国际银行业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不断暴露,银行破产倒闭事件频繁发生。在这一背景下,欧美银行逐渐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范围,巴塞尔协议也进入了不断修改和完善的阶段。2004年6月巴塞尔新协议的颁布,标志着国际银行业的资本监管进入了以全面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新阶段。新资本协议在扩大资本监管范围的同时,推广了国际大银行先进的风险计量方法,将资本金管理与银行风险控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站在国际的角度上,监管角度的资本金管理经历了从各国政府监管分散向国际监管统一的发展历程。其中以美国政府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最为典型,也最为严格。美国在1988年巴塞尔协议前,就已经使用杠杆比率。这一时期的资本金管理研究主要体现在对资产风险的计量方法的研究,资本监管指标从早期的资本金与存款的比率向资本金与风险资产比率过渡,资本金监管指标也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率定量指标发展到与银行经营状况的定性指标相结合。

2、中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现状

目前外资银行已大量进入中国银行业市场,我国商业银行也在逐步向国际市场挺进,但与国际间的大型银行相比,我们的监督管理、风险配置都还处在比较劣势的位置。为了弥补风险损失,需要有足够的资本储备。实际上极少数商业银行分支行的负责人能认识到资本金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性,而分支行本身对资本金问题基本抱无所谓态度。这主要原因是体制问题,即我国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体制。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是对总行而言的,而自主经营对分支机构而言是在总行的分级授权范围内进行的。因此,分支机构不具备意志自由这一实质要件,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所以对上级行是否拨足营运资金不重视;现实中,大多数行为存差行,资本金的问题被负债所掩盖;我国商业银行总行和分支机构严格地说都是一种委托授权关系。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只需要完成上级行要求的经营计划。所以,分支机构只需考虑即时的头寸支付、资产质量、人员管理、经营收益和安全保卫等计划性指标,不需考虑资本金是否充足的问题。诸多的不重视,导致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这也是我国现阶段银行业需要整改、弥补的不足之处。

二、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1、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面临的问题

(1)利率和汇率风险提高对资本金的要求。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我国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利率和汇率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加大,给经济主体带来的风险也随之加大。能否有效规避利率和汇率风险,已经成为决定企业稳健经营的重要因素。然而商业银行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管理滞后,规避风险的手段较少,资产风险的加大,为此保留的资本要求也会相应增加。

(2)资本金补充机制不完善。当商业银行在急需资本不完全满足增发条件时,往往会出现扎堆发行次级债的现象,整体缺乏完善的资本金补充机制。为了改变信贷扩张造成的资本充足率下降局面,扩大业务拓展空间,商业银行采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途径补充资本金。由于包括增发和定向增发在内的股权融资方案在制度上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并且受资本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具有发行简便、快捷、低成本等诸多优势,次级债便成为补充附属资本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重要手段。

(3)资本监管约束机制的不完善。在资产结构方面,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同形式的资产风险权重不同,其中本外币债券风险权重最低,信贷资产风险权重最高,但在信贷资产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较低。因此调整资产结构时可以适当提高本外币债券所占比例;在一般信贷资产中,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逐步降低一般对公信贷产品的比重。此外,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也能够调整资产负债表,增强资产流动性,降低风险权重。《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鼓励银行探索引进符合规定的创新型金融工具,并在协议中列示了多种能用于补充资本的金融工具,对应了银行不同程度的风险。引进这类创新金融工具既有利于拓展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又能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效率。

(4)同国际接轨问题。现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但陈旧观念的影响犹存,尽管我国银行业已经实施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分离,但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还难以合理处理,影响着他们的盈利能力,制约着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现阶段,我国金融业正处于深化改革时期,但金融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很多问题,如利率、汇率管制严,资本市场没有放开等。

2、制约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原因

(1)资本金来源单一及数量不足。传统的经营观念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忽视对资本金的研究和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主要靠国家财政或是变相拨付,结构单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性质,资本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受国家财政财力和支出方向的限制,同时考虑国有银行庞大的资产规模,完全依靠国家财政补充其所需的资本金,是非常困难的。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均严重不足,资本充足率大大低于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的8%的最低标准。

(2)缺乏资本金使用管理机制。银行自身对于资本金的使用,对资本性支出缺乏严格管理和控制。历史遗留的风险资产很大程度也制约着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同时,我国中央银行的监管偏重于传统业务的做法,使风险界定范围明显缩小。例如,前些年各家银行的办公楼均存在数量多、标准高的问题,造成固定资产占资本金比重过高。有的银行固定资产已经占到资本金总额的90%以上,大大超过了财政部不得超过30%的规定。固定资产属于非生息性资产,这部分资产过大,显然使银行的赢利水平下降,同时资本金的固化占用。也严重影响了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资本金的补充机制缺位。国有银行不仅资产巨大,所有者单一,不能利用资本市场筹资,而且由于财务管理权由国家财政控制,自身没有资本金的补充机制。经营者不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或者与上级商量决定自己的利润分配,决定拿出多少收益用以补充资本需要,也不能决定提取多少呆坏账准备。我国则由国家财政代表国家这一唯一股东,制订银行的财务政策。但由于国家财政还同时担负着更重要的国家宏观调控以及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财务目标往往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财政目标,它本身少有真正独立的财务管理理念和财务决策权。

(4)贷款规模与资本状况不相匹配。银行贷款规模的确定方式,近几年来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总体上还是由国家计划控制。制定信贷计划考虑的主要因素是货币政策、货币需求和存款总量,基本上不考虑各家银行的资本状况。没有结合资本实际的状况而建立的贷款框架,严重影响银行的资金管理,增加了不良贷款的比率,减弱了银行业的竞争力。因此需要通过合理的调研,合理分析规划,将贷款规模与资本状况相结合的考虑。

三、强化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的总体框架

1、提高银行资产质量

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银行业面临着银行监管更加严格的考验。为了达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最低资本要求,必须在扩充总资本的同时,努力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资产风险,从而减少加权风险资产总量。相比而言,后者任务更艰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产质量是不容乐观的。我们只有痛下决心,扭转信贷规模盲目扩张,把功夫用在提高资产质量上,才能实现资本充足和资本收益水平的良性循环。

2、增加资本内部积累

无论是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银行自身的留存利润来增加资本都是一条可行的途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通过内部增加资本,还可减少筹资成本。但以多大比例留存则取决于财政税收政策的许可程度以及利润在股东和银行内部的分配。商业银行能否从内部增加资本首先要看银行的创利能力,即银行有没有利润。商业银行要想增加利润,一是要提高资产质量,二是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并以此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中间业务在西方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主要的利润来源,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人平均不足10%。

3、完善资本金管理考核机制

商业银行资本金水平的不断提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除了银行内部积累外,监管与考核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银监局应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与国际惯例,提出商业银行整体资本金运营与管理思路,对各商业银行分别制订不同的资本金保值增值管理考核办法,以法规形式要求商业银行资本金保值增值。办法中要对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指示明确,责任清晰,加大对国有商业银行行长的任期中资本、资产质量、市场敏感度等与资本管理关系密切的目标考核力度,还要协调短期行为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同时加大《商业银行法》的执法力度,保证法律的严肃性,以法律形式来保证资本金的保值增值。

4、健全监管体制

在法律监管方面,应借鉴西方投资银行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尽快出台《投资银行法》等多项法律和条例,使投资银行业的建立和发展有法可依;抓紧制定资本市场的有关法规;尽早制定银行法、外汇法、涉外税法、会计法等相关配套法规和措施;鉴于投资银行的策略性业务和引申性业务尚无法律规范,有关部门需借鉴西方经验,联系我国实际,尽早填补这片空白。在自律监管方面,一方面,我国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另一方面,我们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按照证券法规的要求对投资银行进行监控和管理。

5、建立顺畅的外源资本金补充渠道

尽快谋求公开上市,建立持续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通过改制和公开上市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和民营资本募集资本金。我国商业银行国有独资的所有权特征使其资本来源单一化,只能依靠国家注资。研究发现,上市前后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确实有所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上市后的资本充足率明显高于上市前,可见上市确实有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内源融资对资本金是长期的动态补充,而外源融资是短期内迅速提高资本金的主要途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可转债、优先股、次级债等证券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提高资本金。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由于体制原因,未能有效发挥其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且由于市场容量有限,使得我国股票市场融资的可能性较小。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到海外市场上市是直接而又迅速的补充资本金的渠道,既补充了资本金,又增加了外部约束,改善了公司治理,这会在长期内提高收益率。

[1]崔明峰:国外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机制[J].中国金融,2007(21).

[2]王光宇:全球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改进策略[J].商业银行,2010(5).

[3]詹细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研究[J].财政与金融,2010(6).

[4]梁媛:银行资本结构决定的特殊性与资本充足率监管[J].财经科学,2002(5).

[5]戴小平、付一书: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问题研究[J].理论探索,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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