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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假发票问题的截源治本

2011-08-15杨华

当代经济 2011年20期
关键词:税务机关发票

○杨华

(中国石油管道秦皇岛输油气分公司 河北 秦皇岛 066000)

发票,是企业或个人在从事购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济活动中,开具、收取帐款的一种经济性凭证。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发票为纳税的重要依据,使得发票在我国财务和税收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在2011年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发票的规范管理,加大了对违反行为的惩罚力度,但是在巨额的经济利益驱使下,假发票仍然屡禁不止,日趋猖狂,因此,如何从根源上抵制假发票的肆意泛滥就成为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假发票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还造成了国有财产的重大损失,是我国社会、经济的毒瘤。本文拟从假发票的危害出发,对假发票泛滥的根源、防治对策进行深入探讨。

一、假发票造成的社会危害

“假发票”泛指为了偷逃国家税收或摆脱国家、民间或内部审计而私印、销售仿制的发票,主要包括假票假开、真票假开、修改真票三种形式。据相关资料显示,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发票犯罪案件数同比增长高达50%,税务部门查处各类假发票相关案件4万多起,缴获假发票多达6亿份。“假发票”在市场上的泛滥流通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更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对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

1、扰乱了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不利于国家财政法规的执行

发票是国家税务、财政机关监督约束组织或个人市场经济活动行为的重要手段,而利用发票弄虚作假,不仅逃避了国家财政法规的约束,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破坏了国家财政法规的贯彻执行。

2、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发票是税务机关实行征收税的重要凭证。税收是我国的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支撑着我国政府的行政行为。利用假发票,商家可以隐瞒应税的营业收入,增加成本费用,减少了可征税收额,致使国家税收流失,损害国家利益。

3、违背社会道德,助长腐败之风

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获取合法报销、凭账贪污公款,为了个人利益而铤而走险、知法犯法,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和党的威信。

二、假发票泛滥的原因分析

1、伪造成本低,高额利益驱使

虽然我国发票防伪技术在不断改进更新,但伪造手段也是层出不穷。由于造假设备要求较低,伪造成本很低,一般情况只要一台印刷机就能完成。正是这种一本万利的巨大诱惑导致发票违法活动日趋猖狂,假发票制造、销售渠道也日趋组织化、职业化,规模也是越来越大,造假公司也日益增多,逐渐形成了非法利益产业链条。

2、偷逃税收、谋求私利

巨大的“买方市场”给假发票带来了强大的拉力。部分公司、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假发票入账,增加生产经营成本,虚减其经营收入,造成“明亏而实盈”的假象,从而偷逃税务机关对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的征收,大量减少国家税收收入。部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商家勾结,通过购买空白发票,虚增办公经费;或是在行政采购过程中,通过真票假开,虚提价格,增加报销额度,谋取私利,造成国家财产的严重损失。

3、发票种类繁多,无法有效监管

目前发票的种类繁多,有手写发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和非定额发票、复写式发票和非复写式发票等,不同类别的发票的票面格式也不尽相同,给发票的鉴别监督增加了难度。假发票的鉴别需要一定的技术基础和技巧,一些报销人员缺乏对相关技术的掌握,识别能力有限,导致假发票鱼目混珠;不少单位财务人员缺乏市场经济相关的业务经验,没有熟练掌握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核要素、注意事项等发票的重要信息,而只是局限于检查领导是否签字,金额是否一致,降低了财务监督的力度,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4、现代税收制度对发票的过度依赖,是假发票存在的制度性根源

现阶段,发票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实际经营收入、利润的主要手段,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金额来确定其收入和利润,从而计算应收税额。但这种“以票控税”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税务人员忽略了对其不开具发票或开具假发票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形成了管理漏洞。部分不法企业通过正规渠道注册成立各类公司,以“合法”身份向税务机关骗取真发票,通过真票假开的形式来逃避税务稽查部门的检查,导致假发票堂而皇之的进入市场流通。同时,定期定额纳税人核定的营业额及税款存在普遍偏低的问题,大多数核定的金额远远低于其实际经营额。

5、法律制度处罚缺乏力度、执行难度大

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对持有、购买假发票的犯罪行为缺乏有效的控制和打击。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贩卖、使用假发票者,最多是处以五万以内的罚款,并没有其他更具威慑力的处罚。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对贩卖、使用假发票的处罚执行难度较大,致使税务机关的降低了处罚额度,对违法分子的震慑力大大减弱。高额利益的诱惑与轻度处罚之间的反差,导致假发票越加泛滥。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刑法》对贩卖假发票的定罪存在漏洞,制售假发票的罪行需要有买、卖两种行为才能定罪,持有、运输假发票都不能定罪,导致公安机关在查获假发票储藏窝点后难以对其进行惩处,欠缺法律威慑力。

三、防治假发票问题的对策

1、掌握多种鉴别发票真伪的方法

为维护经济秩序,保障权益,防治假发票问题的首要条件就是识别和鉴别发票的真伪,包括以下几种方法:一是透光检视法,用紫外线灯光照射发票“SW”水印图案和发票号码,前者呈无色荧光的菱形方框,后者呈红色荧光;二是真假对比法,由于真假发票制作技术和材料的不同,通过真假发票的对比往往也能够区分出发票的真伪;三是印章识别法,假发票所盖的单位专用章往往模糊不清或盖章与单位不符;四电话和网络辨别法,打纳税服务电话或通过税务网站查询发票的号码是辨别发票真伪的最方便和最有效的方法。

2、注重宣传导势,提高群众的法制认知

由于发票犯罪表面上并未损失任何一方的利益,这使得许多人在意识上对发票犯罪行为持宽容或认同的态度。因此,税务机关及有关部门应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认识和思想觉悟。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利用网络和媒体等大力宣传发票的相关法律法规,揭露假发票的危害性,并通过税务机关印发的发票知识和防伪宣传材料,使群众普及辨别发票真伪的常识,形成自觉维护国家权益和自身利益的习惯;二是,曝光一些假发票的犯罪行为,利用案释法提高发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素质,使他们能积极主动配合打击发票犯罪行为,为企业逃税和纳税人及利用发票贪污腐败的人敲响警钟。

3、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完善征税机制

首先,税务机关是发票的发行者和监督者,其内部员工的能力水平决定了假发票防治的效果,因此需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其稽查能力和业务能力,并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源管理,加强对单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监督。其次,完善假发票的相关法律规范,加大对印制、售卖、使用假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假发票的制造和使用行为处罚较轻,没有真正发挥其管理和威慑的作用,因此应尽快完善假发票相关法规的建设,加强对假发票犯罪行为的威慑性和打击力度。再次,完善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保证发票的使用实现合法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印制关和使用关,加强票据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发票辨伪工作机制。

4、通过多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加大假发票的打击力度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应从“卖方”与“买方”同时进行,因此需要多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首先,目前假发票的消费者是一群特殊群体,大多拥有某些特权或小团体,部分人依旧持有公款可以私用的观念,这是假发票的主要源头之一,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因此这些单位或部门要通过打击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财务实时监控,公款开支透明,从制度上封杀虚报冒领现象,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其次,加强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税务机关为发票犯罪提供证据材料和专业法律咨询,公安机关则重点侦查和打击发票的犯罪行为,二者相互协作可以追根溯源,最大限度地摧毁制售假发票的窝点,从源头上加强监控和打击。

5、增强会计监督责任,杜绝假发票终端入账

有效防治假发票泛滥的另一个重点是加强会计人员的审核和监督。假发票的消费终端是通过会计人员实现假发票入账,因此有必要强化会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首先,要求会计人员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发票管理相关培训课程或进行案例分析,提高自身法制认识和业务能力;其次,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相关监督机制,保证财会人员真正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切实辨别发票真伪,严格把好发票的入账关,使假发票无“用武之地”,同时对于徇私舞弊的人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最后,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有效规范其会计行为,减少甚至杜绝假发票入账的行为发生。

总之,面对假发票行为的泛滥,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奖惩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发票管理的积极性,打击发票使用违法违章行为,以维护正常税收秩序,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1]凌云志:防范假发票的几点对策[J].财务与会计,2010(12).

[2]杨洁琼:构建假发票的防治机制[J].中国商界,2010(12).

[3] 郑玉良:如何治理虚假发票[J].审计观察,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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