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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视野中的城市女性择偶观探讨

2011-08-15林丽芬

关键词:理论因素

林丽芬

(集美大学 政法学院,福建 厦门360000)

社会变迁视野中的城市女性择偶观探讨

林丽芬

(集美大学 政法学院,福建 厦门360000)

本文首先梳理了关于女性择偶的动机主要理论观点,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探讨了不同时代背景下生活在城市的适龄女性择偶观的的主导模式:50年代的英雄模范、文革时期的政治至上到改革开放后的学历为重,90年代的经济实用主义以及当前的多元化趋势。论文最后探讨了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女性择偶观变迁的理论意蕴及其启示。

择偶观;社会变迁;城市女性

一、女性择偶动机:已有理论的解释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1]在选择配偶的过程中,女性倾向于选择能满足自己在生理、心理、经济等各方面需求的对象来组成家庭,并一起抚养后代,而在这些方面女性则较为稀缺或无法过多投入去获取。因此,配偶能否满足自己的的需要,在意识或潜意识层面成为女性择偶时的出发点。

同样的,资源交换理论和温奇的要素互补理论也支持这样的解释。资源交换理论认为,“人们为某一特定的异性所吸引,是由其所能提供的资源决定的。假如某一资源不足,可以更多的提供另一种资源作为补偿”。[2](P223-226)例如,男性在身高上不足则可从社会地位来弥补。温奇的要素互补理论认为“虽然择偶同诸多因素如年龄种族血统住宅的临近,社会经济地位教育或先前的婚姻地位等相一致,但是当择偶表现为心理需求和个人动机时是互补而非同一的。”[3]这两个理论指出择偶过程中,人们倾向于考虑对方与自己在各种需要和资源上的相辅相成。

进化心理学理论认为“在生理上年龄与生殖力的差异导致男女在择偶时对年龄偏好的不同。由于男性在生殖上消耗的健康代价较小,因此他们容易接受与多个伴侣保持短期的关系,和男性不同的是,对女性来说,与异性发生关系意味着怀孕和抚养后代。因此,她们更忠于长期的两性关系,倾向于选择有责任感并有能力对她们自身和后代负责的异性”。[4]同时,这也是由于生理差异而导致的择偶性别差异的主要体现。

择偶梯度理论认为“男性倾向于选择社会地位相当或较低的女性,而女性往往更多的要求配偶的受教育程度,职业阶层和薪金收入与自己相当或高于自己,也就是婚姻配对的‘男高女低’模式。”[1](P223-226)这个理论与男权为主导的社会文化有关系,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在各个时代中女性的择偶观中有所体现。

二、城市女性择偶观:不同时代中的主导模式

新中国成立前,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为低下,被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所压制,在婚姻方面是实行“买卖、包办婚姻”,在择偶这一人生大事上基本没有自主选择的自由。建国以后,伴随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运动浪潮,女性的社会地位有了较大的提高,城市女性开始在择偶方面有了自主性。而择偶的时代主导特色主要从五十年代开始,本研究随机选取共三十名在各年代处于适婚年龄的城市女性和国内知名交友网站的工作人员作为访谈对象。

(一)二十世纪五十到六十年代中期:“英模崇拜”成为择偶主流

在新中国成立后,政府用了十年的时间对中国的女性进行了整体性的解放,使女性摆脱了封建伦理道德牢笼,提出男女各顶“半边天”,即赋予女性与男性同等的公民权力和地位。女性的社会地位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择偶上获得了自主权,建国以来到六十年代中期,城市女性的择偶标准主要是注重对方的政治出身和家庭成分,而这个时期的城市女性理性择偶对象是英雄、劳模和军人。那个时代的“英雄”主要是捍卫祖国尊严的军人;建国初期,在全社会都兴起“劳模”和“工作积极分子”的评比,劳模则为生产工作中的模范;“英模崇拜”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化,也成为城市女性择偶的主导模式。

在本研究的案例中,刘女士出生于1935年,在福建厦门生活了六十几年,现居住于思明区洪文小区。据刘女士回忆,当时的战斗英雄、劳模和解放军是那一时期女性心目中的偶像。建国初期的女性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只要对方的政治条件好,经济、长相、年龄方面差一点也没有多大的影响。当时的夫妇,还很少是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婚的。主要还是通过熟人或媒人的介绍来认识对方,进而双方再继续发展。所以当时父母的意见对她们在择偶中也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她本人也是通过别人介绍与当时是军人身份的丈夫结为夫妇。

(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文革十年):政治决定一切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政治上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反右斗争严重扩大化,政治标准成为唯一的标准,城市女性的择偶观也受了影响而形成了单一的标准。当时的女性在选择对象时,主要是看对方的政治条件。城市女性的理性择偶对象是工人或干部、党员,那时女性不太考虑文化和经济条件,当时知识分子都是“臭老九”,社会地位低,而且当时除一些高级干部的收入略高一点之外,同一年龄层的男性在经济收入上几乎相差无几,更多关注的是政治面貌和家庭出身,比如贫下中农、“红五类”。

在本研究的案例中,根据现居住于福建厦门市莲兴社区已经64岁的严女士回忆,当时的女性对对方的外貌、文化条件都不太考虑,当时的知识分子是最不受欢迎的,大规模知识青年都投入了上山下乡运动。由于文化大革命吃的是“大锅饭”,因此当时的女性也不太考虑对方的经济因素,主要的还是考虑对方的政治出身和政治条件,如果政治条件不好,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批斗。这样的情况持续到了文化大革命后期。

(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上的学历

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与此同时,经济的繁荣带动了中国学术界的进步。随着社会问题、人口问题研究的深入进行,对妇女问题的关注逐步增多。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女性的独立性和自主意识随之发展。特别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知识分子被全面平反,当时邓小平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现代化建设对知识的迫切需求使社会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的地位进行了重新认定。相应的,“工农兵大学生”成为城市女性择偶中的理想对象,政治面貌与家庭出身曾在60年代为主导取向的条件已逐渐淡出择偶的首要考虑因素,有文化有学历则成为那个年代城市女性择偶因素里最重要的条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城市女性逐渐走上工作岗位。在本研究的案例中,据现居住于厦门市洪文小区出身于1960年的许女士的陈述,在20世纪80年代,城市女性择偶时,把知识分子摆在了较高的位置。文化因素成为了当时女性择偶考虑的第一因素,经济因素其次,政治因素成了较为不重要的因素。许女士当时是在一家工厂上班,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在她选择对象时对对方的经济要求不是很高。许女士虽然只是小学的学历但对对方的学历要求至少要高中以上。通过熟人的介绍,许女士与当时在某中学教书的陈老师结为夫妇。

(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实用主义与注重“人本”的多元化标准

20世纪90年代,国民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是一个传统与现代、循规与变革、守旧与开放共存的多元体。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价值观念也受到影响。而城市女性的择偶观也经历了从90年代的实用主义向现代的多元化趋势发展的渐变过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人们逐渐发现个人价值体现方式虽然呈现多样化,但结果却是一样的,即创造价值的多少或经济效益的多寡,城市女性的择偶观也开始越来越务实,90年代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干得好不如嫁的好。在本研究过程中,笔者在与我国知名婚恋网站“世纪佳缘”工作人员的访谈中了解到,很多城市女性都知道人品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择偶过程中往往被外部条件如经济和家世背景、外貌等外部条件所干扰而忽视了,此外还存在着没有进行深入了解只因为对方“条件优越”就“闪婚”的现象,这些都影响着城市女性择偶之后的婚姻生活质量和家庭稳定。

80后的适龄城市女性大都是独生子女,大多有着良好的教育环境、在许多岗位上也和男性一样具有较好的职业能力,甚至更为出色,有不少更是才貌并存,更为优越的生活环境让她们对择偶也有了更多的考虑。本研究中对当代80后女性访谈中显示,收入水平虽然被看中,但与此同时,男性的人品修养、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感、事业心、职业、教育水平等许多因素也是女性择偶非常看重的因素,另外,她们还很注重两个人彼此的“感觉”,访谈对象称之为“眼缘”、“顺眼”,不仅仅是“适合”而是真正的两厢情悦、心灵相通。总的来看,人品,性格,能力,感觉等的综合多元化标准是当代城市女性择偶的主要趋势。城市女性的独立使她们可以和男人一样平等的站在社会舞台上,理直气壮的依照自己的择偶观挑选伴侣。

三、城市女性择偶标准的理论探讨:变迁与回归

通过以上对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女性择偶观的变化的实证分析,本研究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论探讨:

第一,择偶观的变化,体现了所处时代的大多数社会成员期待的社会资源取向。在历史发展变迁的过程中,社会资源和利益获取所应具备的条件和身份各不相同,它受制于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各个年代所呈现的身份:50年代的英雄模范、军人群体、80年代的高学历群体,当代拥有较好社会经济地位的富裕群体等,他们都占据着他们时代的主要社会资源,而比较明显的趋势是择偶条件中的社会经济因素逐渐被强化;各个时代的城市女性择偶的主导模式是不同的,但共同的是:期待婚姻能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满足自己的需求。这一点也遵循着本文前部分所提到的择偶需求和动机规律,如择偶梯度理论、资源交换和要素互补理论。

第二,在婚姻选择中,个体自由度不断增加,并有从单一趋向多元化的趋势,与此同时,来自外界的影响则不断地的削弱。以往把顾及外表形象和物质基础贬为低级、庸俗的资产阶级择偶观,此外也可能来自单位组织、家庭等外部因素的多加阻挠,具有压抑人性和正常需求的倾向。如今择偶标准具有多重性,同时考虑各类条件,反映了当事人对婚姻的多元需求,由于每个人的价值取向、自身条件及择偶时所处境遇的不同,对婚姻的要求也各异,因此,择偶标准各有侧重。对经济条件和外貌的重视并无过多批判、“丁克”“忘年恋”等的多元化标准,当择偶从以物质需求的互相补充、支持、辅助为主,转向以个人吸引力及相互满意程度为主,其家庭背景、年龄、婚否等因素则被淡化。这些变化体现了马斯洛需求理论里对高层级的精神需求的追求,反映了社会文化的宽容度和多元化,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并体现了女性社会地位和自身素质的发展。

第三,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时代的发展,传统的人的性格、道德因素在婚姻选择中的重要性逐渐得以回归。在个性方面,女性对对方修养、人品的要求呈上升趋势。北京大学学者钱铭怡等人在一项调查报告结论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末人品排序已跃居第一位。[5]说明城市女性择偶在注重“物”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本身,这反映了传统观念在婚姻选择中的重要性逐渐回归,经济条件固然重要,然而,随着社会文化的改变,城市女性的自身素质的提高,她们越来越认识到品行的重要性,道德水平较高的男性更具有较强家庭责任感,能在婚姻生活中体贴和关爱家人,约束自己的不利家庭和谐的行为,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幸福。

四、结论与启示

择偶观的变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总体的变迁趋势和格局。城市女性择偶观的变迁,是社会变迁的有机组成部分。家庭作为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既有随着社会发生变动的因素,又有超越社会变迁的某些恒定不变的因素,如对诚实、孝敬、有责任心等传统价值要素的坚守。本研究通过分析认为,影响人们择偶取向的因素是多元和复杂的,诸如社会的发展、地区的特定文化、对方的个人条件等都可以起着或多或少的作用。城市女性在择偶过程中,在考虑主流的社会思潮和主导价值取向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传统美德在婚姻中的特殊价值,毕竟,这些因素才是决定今后婚姻生活能否幸福的关键所在。

因此,城市女性在选择对象时应尽可能地建立理性的择偶观,避免盲目地跟随社会潮流而忽视自身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过于追求物质价值而抛弃婚姻中真正重要的传统美德因素。

[1]黄希庭.普通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2]张海钟.现代女性心理学导论[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07.

[3]林胜.从择偶的理论到择偶理论——从社会学方法论的争论看择偶研究[J].社会,2002,(9).

[4]张海钟,刘慧珍.女性择偶标准的社会历史变迁及当代走向[J].邯郸学院学报,2010,(12).

[5]钱铭怡,王易平.十五年来中国女性择偶标准的变化[J].北京大学学报,2003.

林丽芬(1981-),女,硕士,厦门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讲师,集美大学女性研究中心成员,主要从事女性发展、社会工作与心理健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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