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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的经济学分析

2011-08-15

关键词:犯罪人犯罪分子犯罪行为

王 旭

金融犯罪的经济学分析

王 旭

近年来,金融犯罪在我国日益严重,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从法经济学角度,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分析了金融犯罪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影响金融犯罪发生的各种因素,提出了相应的预防金融犯罪的措施。

法经济学;金融犯罪;预防措施

一、金融犯罪的危害性概述

金融犯罪,是指违法从事金融或与其相关经济活动,危害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近年来,日益严重的金融犯罪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的经济秩序稳定,如果不能有效遏止此类犯罪的发生,将会滋生大量的腐败,因为腐败必然导致不正当的竞争和垄断,因此将会严重威胁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国家政权的稳定。当经济的运行不畅通时,就会导致公权力的干涉,公权力的行使中极易导致腐败的产生,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可见,金融犯罪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会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现实中已经存在了这种恶性循环,并且犯罪呈现国际化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财产在全球范围内大量流转,使得犯罪分子可以利用金融系统在世界范围内犯罪,给全球金融秩序带来危害。

二、金融犯罪的成因及经济学分析

法经济学不仅是一种思想,更是一种实证的分析方法,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方法正是分析法律现象的有力手段。本文运用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方法对金融犯罪进行分析。

(一)金融犯罪的成本分析

微观经济学理论认为,在市场环境下每一个人都是理性的,也都是利己的,这是人的本性。因此,进行金融犯罪的人也必然会考虑成本,因为任何人都不会做赔本的买卖。金融犯罪的成本,就是犯罪人实施此类犯罪行为必要的支付,主要分为当然成本和法定成本。当然成本是指犯罪人实施该行为的自然消耗,法定成本是指法律规定犯罪人因实施该犯罪行为要进行的支付,也就是法律对金融犯罪所规定的制裁。金融犯罪的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物质成本

主要包含犯罪人实施该犯罪行为在物质资源上的投入,以及为获取信息、购买工具等所做的必要支付,这些都是当然成本,是犯罪行为人必须支付的成本。如在商业贿赂行为中,行为人必然要支付贿赂的财物,要进行生意的必然成本,以及为贿赂行为要支付的周转费用。这些都是进行一项金融犯罪不可避免的支出,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都是物质成本。

2.精神成本

也叫道德成本,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行为人因为犯罪要受到的社会道德谴责以及害怕受到法律查处的心理压力。每一个犯罪分子无论其能力大小,都或多或少会有这种心理压力,这是当然成本:二是指犯罪行为查处后由于法律惩罚所造成的名誉损失等,就像商业贿赂行为,被发现后再进行商业行为必然会受到这方面的影响,其在进行交易的成本就会增加,心理压力也会变大。并且,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会被记录在其档案上,为了保护金融财产,法律规定金融犯罪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从事与金融相关个工作,这是法定成本。

3.机会成本

这是纯经济学上的概念,是指行为人进行此行为而不进行彼行为而丧失的机会。在金融犯罪行为中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行为人进行违法行为而不进行其他行为所丧失的机会,因为行为人进行其他行为也会带来收益,但是,他没有进行其他行为,因此行为人会丧失其他交易行为的机会,这可以认为是一种机会成本;二是行为人进行犯罪行为会受到处罚的机会。也就是说行为人进行违法行为不一定必然会受到处罚,而他会受到处罚的机会也是他的必要支出,此类支出也应当考虑进去,这些都是当然成本。

4.事后成本

主要包括犯罪行为被查处后按法律制度规定,犯罪人面临的刑罚,这类成本是金融犯罪行为人最大的成本支出,也是行为人最先考虑的,并会以此作为他进行犯罪所得收益的重要比较。这也是法律进行规制的主要方面,是行为人进行成本和收益博弈的重要手段。

5.影响金融犯罪成本的因素

(1)行为机会。是指由外部条件构成的行为人实施特定犯罪行为的现实可能性。如果社会上存在的进行金融犯罪行为的机会很充分,则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成本就低。这主要取决于金融监管制度的优劣,如果金融监管不到位,就会扩大金融犯罪行为人的行为机会,为犯罪分子大开方便之门。

(2)刑罚体系。是指法律、法规中关于犯罪行为的惩罚措施的设计和规定。如果法律对金融犯罪行为规定的惩罚偏轻,该行为的法定成本就低,就难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放纵这种犯罪行为。

由计算得到的腐蚀速率、腐蚀减薄严重程度、实施检测的次数及检测有效性情况综合确定,检测结果见表2所列,其中腐蚀减薄严重程度Art计算如式(3)所示:

(3)刑罚的实施效率。刑罚实施效率包括及时破案率和及时追究率。追究率是指犯罪者被公安司法机关发现并予以追查的概率。破案率则是指已经被追究的案件被侦破并予以司法审判的概率。如果破案率或者追究率不高,则不能使犯罪行为人的成本提高,也就不能遏制犯罪的发生,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放纵犯罪。

(4)道德规范。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应当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并因此而产生耻辱感或良心不安,这种负面情感越重,犯罪人所付出的当然成本就越高。因此,要大力支持道德建设,否则,当犯罪行为人不再受到道德的谴责或谴责很低,使犯罪行为的成本很低,也会放纵犯罪。

(二)金融犯罪的收益分析

按照法经济学收益的性质分类,收益可以划分为经济收益与社会收益。这里的收益是指犯罪行为人通过实施犯罪所谋取的非法收益,包括物质收益和精神收益。

1.物质收益

物质收益是指行为人进行金融犯罪所获得的非法物质收益,包括其获得的现得收益和将来的收益。现得的收益是指当下进行犯罪行为后马上就获得的利益,这是行为人的最主要追求,只有由此收益,他才会铤而走险,这是犯罪行为的原动力。将来的利益是指行为人进行一次犯罪活动对以后进行此类活动的影响,因为一次性行为会给他带来更多的关系和更多的渠道,以后再进行此行为就会顺利得多,并且这种收益是当下看不见的,却是行为人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且也会带来物质收益。

2.精神收益

精神收益是指行为人行为后对其精神的“鼓励”。试想,一个人冒风险完成了一件事后,对其精神鼓舞是很大的,精神的满足更会带来以后的继续行为。而且,行为人一次的行为会让他更了解事情的整个流程,对其以后的行为起到指引作用,这种危害甚至比直接的物质所得还有诱惑力,对社会的危害也不是行为人想获得的收益,但其危害相对于国家而言是巨大的损失,可以说是国家要承担的巨大成本。这种成本的出现也逼迫国家必须做出有力的行为阻止这类犯罪的发生,这是国家必须要采取的措施。

(1)犯罪行为性质。不同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收益是不一样的,金融犯罪实施快、隐蔽性强、获利很高。例如洗钱、商业贿赂等,犯罪行为一旦成功,能立刻带来巨大的收益。

(2)犯罪的持续时间长短。犯罪分子隐蔽犯罪时间越长,获得的非法收益就越大。一直到犯罪分子被追究或其主动停止犯罪,其收益才会停止增加。

(3)犯罪的主体能力高低。主体能力是指主体实施犯罪行为所拥有的力量和资源,包括行为人自身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物质力量、资源所有等。主体能力越强,其获得的收益就越高。

(三)金融犯罪的效益分析

金融犯罪效益=金融犯罪收益/金融犯罪成本。可以看出,要使效益尽可能的高,就应使收益尽可能的高,成本尽可能的低。这不光是国家的考虑,更是犯罪行为人的必然考虑,犯罪人总是想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按照法经济学的理论,违法行为的决策者都是具有理性的,金融犯罪的产生是犯罪行为人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金融犯罪可以使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比合法行为更快地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多的收益。当金融犯罪能给犯罪人带来预期的效益,犯罪人就会铤而走险,进行犯罪。金融犯罪的产生是行为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三、金融犯罪的防范措施

金融犯罪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已不言而喻,而金融犯罪严密的隐蔽性、极大的收益性又决定了金融犯罪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所以,对金融犯罪的严格规制已迫在眉睫。

(一)提高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机会成本

对机会成本的提高是预防犯罪的关键。最有利的措施就是加强金融监管,就是要完善金融监管立法,使行为有法可依,并加强该法的实施力度。如果一部法律不能很好实施和执行,就等于没有制定该法。当金融监管立法完善并得到很好的执行,就会提高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机会成本,当成本大于收益时,犯罪行为自然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二)提高犯罪行为的法定成本

适当加重对犯罪的惩罚会对犯罪者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目前的刑罚对大部分金融犯罪分子规定了徒刑和罚金刑,对少数几种罪规定了死刑。其中,罚金的数额设定明显不足,应当予以提高。加重财产刑可以增加犯罪分子的经济成本,即物质成本。在财产刑的适用上,可以适用既没收非法所得又按其非法所得的数额以一定的比例处以罚金,不作具体数额规定,但一定要大于其直接的经济收益。此外,还可以增加资格刑。金融犯罪在金融系统内部人员中的案发率比较高,这些人进行犯罪损害了金融业的信誉,如果对这些人处以资格刑,取消他们从事金融行业的资格,对这种犯罪分子的威慑力是很大的,能有效防止此类犯罪的发生。

(三)提高刑罚的实施效率

提高金融犯罪的被追究率和破案率,提高犯罪行为人被定罪的可能性。因此,在刑罚实施上应加强三方面的工作:(1)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即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率。因为金融犯罪的特点决定了其案件侦破的难度很大,因此要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适应这类案件的侦破。(2)加大对执法机关的人力、物力投入,提高侦查机关的侦查能力。同时,针对金融犯罪的国际性特点,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引渡潜逃国外的犯罪分子。(3)加强法制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案件的检举中来,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刑罚的实施效率。

(四)提高犯罪行为实施的道德成本

从一定意义上说,精神文明是预防犯罪的根本。法律的执行是以道德为支撑的,道德是法律存在的基础。一个具有良好道德的人,即使有再大的利益引诱也是不会犯罪的。当前,我国正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金融犯罪的反面教育,可以提高金融犯罪行为实施的道德性成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观,从而提高犯罪行为的成本,降低金融犯罪发生率。

[1]刘大洪,吕中梅.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

[2]林飞.经济违法行为的法律经济学分析[J].法学论场,2001(6).

[3]胡启中.金融犯罪论[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4]周肇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与对策[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

[5]李健.中国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6]罗译胜.金融职务犯罪的法经济学分析[J].金融与法,2006(6).

[7]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400-403.

[8]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200.

[9]波斯纳.超越法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0.

D922.28

A

1673-1999(2011)05-0040-03

王旭(1984-),男,河北沧县人,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硕士研究生。

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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