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的调查研究(上)
2011-08-15刘兴均崔雪梅
刘兴均 崔雪梅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四川成都610106,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4)
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的调查研究(上)
刘兴均 崔雪梅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四川成都610106,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4)
以成都市区及周边的五大古镇洛(落)带、安仁、平乐、黄龙溪、街子和仿古文化街区锦里、文殊坊、琴台故径、宽巷子窄巷子为调查范围,重点调查其景区标识、店铺牌匾旗幌、商品广告、会馆楹联、陈列馆藏文物的文字说明以及景区介绍、导游图的文字标识等用字状况,得出反映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现状及其问题的数据,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解决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混乱问题的对策。
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繁简转换
笔者于2010年4月11日起至9月30日止对成都周边的五大文化古镇:洛(落)带古镇、平乐古镇、安仁古镇、黄龙溪古镇和街子古镇与市区内四个具有代表性仿古文化街区:锦里(三国蜀汉文化)、文殊坊(佛教文化)、琴台故径(秦汉文化)、宽巷子窄巷子(明清市井文化)等景区标识、店铺牌匾旗幌、商品广告、会馆楹联、陈列馆藏文物的文字说明以及景区介绍、导游图的文字标识等用字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采用拍照、笔录等方式,获取了近500张图片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了定量与定性分析,发现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存在不少问题,亟待统一规范整治。试以问题、原因、对策为序,作一论述。
一 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五个古镇和四个仿古文化街区(以下简称“五镇四区”)的景区标识、店铺牌匾旗幌、商品广告、会馆楹联、陈列馆藏文物的文字说明以及景区介绍、导游图的文字标识等用字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存在七大问题,有些问题是与成都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称誉极不协调的,非整改不可的。这七个问题是:
(一)繁简转换存在误转、漏转和滥转等现象
仿古文化街区的建设目的是要恢复历史文化名镇、街道的旧貌,保存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古迹,以满足当今社会人们怀旧的情怀与休闲的需要。她不同于一般的街道和城市社区,其社会用字应允许有繁体字的存在。但是,在使用繁体字时,一定要做到繁简转换要准确。因为今天的简化字并不都是与繁体字构成一对一的关系,有的是繁体和简体在古籍中分别代表两个不同意义。例如:斗与鬥,在古籍中,前者是升斗的“斗”,后者是打斗的“鬥”;里与裏,前者是里巷、邻里的“里”,后者是里层的“裏”。谷与穀,前者是山谷的“谷”,后者是稻谷的“穀”。不知有此分别,就会出现滥转,即不该转成繁体的却转成了繁体。有的简化字分别对应两个意义不同的繁体字,例如:“发”对应“發”和“髮”,前者是出发、发展的“發”,后者是头发的“髮”。不知有此分别,就会出现误转,即把记录甲义的字转成记录乙义的字。还有对应多个意义有别繁体的简化字,例如:“扬”这个简化字就对应三个意义不同的繁体字:揚、颺、敭,在“扬帆”这个意义上作“揚”,在“飘扬”这个意义上作“颺”,在“扬场”(打穀)这个意义上作“敭”。对一对多的繁简关系字更需要小心谨慎。以下分简转繁和繁转简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1.简转繁
简化字转换成繁体字的失误很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误转
五镇四区把简化字转成繁体字发生误转有三种情况,一是不知简化字与繁体字是一对多的关系而误转。例如:
洛(落)带古镇 湖广会馆展厅展出银制发饰实物的标牌说明文字中,把“发”错转换成了“發”;无独有偶,文殊坊 文殊院街7号成都国学馆巨幅广告关于儒婚的介绍文字中,两次“结发”、一次“剪发”中的“发”都误转为发展的“發”。在“头发”这个意义上,应当转成“髮”。国学馆的广告居然“發”“髮”不分,令人匪夷所思。
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把一种口小肚大的陶罐即“坛子”的“坛”错转成了祭坛的“壇”;今“坛”字对应祭祀神灵所筑高台的“壇”和养花的土台的“墵”,以及陶罐的“罈(又作罎)”,这里显然应该转为“罈”或“罎”。
洛(落)带古镇 湖广会馆展厅的图片文字说明中,把日历的“曆”误转成了历史的“歷”,今“历”字对应经历、历史的“歷”和日历的“曆”,这里显然应该转为“曆”。
安仁古镇 树仁街8号杂货店招牌“旷记杂货铺”中的“铺”误转成“鋪”,今铺对应两个意义不同的繁体字,一个是铺展、铺开之“鋪”,一个是作为店铺的“舖”,此处显然应该转为店铺的“舖”,舖从“舍”得义,才有店铺之义。树仁街10号茶叶店招牌“井水茶铺”和文殊坊女人街6号陶瓷店牌扁中的“铺”都应作“舖”,作“鋪”应为误转。
安仁古镇 中心街27号书店招牌楹联上联“读书只需一角”中的“只”误转成“枳”。今“只”字对应两个意义不同的繁体字,一个是量词“隻”,一个是表限止副词的“祗”或“祇”。在“只有”这个意义上对应的繁体是“祗”或“祇”,不会对应“枳”,“枳”是一种树名,转成“枳”应为误转。
二是因音同而误转。例如:
洛(落)带古镇 湖广会馆实物展览文字说明中,把碓窝之“碓”错转换成了“對”,“对”、“碓”音同而误转。湖广会馆展厅实物展览文字说明中,把手镯错转换成了“鐲”。按:“鐲”本军中使用的钟状的铃,到明代才因音同混同于“鋜”。“鋜”在唐代指套在脚腕上的环形饰物,故套在手腕上的要加一“手”字以示区别。故“手镯”之“镯”要转成繁体,应转成“鋜”字。《广东会馆重修记》中,把“环壁”之“环”字误转为“園”。圜在《说文解字》里是指环围之形(大徐本,P129上)①,“園”是指的园林,本是两个意义毫不相干的字,书写者误把“圜”识读为“圆”,又因“圆”与“园”同音而误转为“園”,此处当转为“圜”为宜。
平乐古镇 古戏台台檐匾额“中华礼祖圆”中的“圆”为“園”之误,盖因此二字音同而误转。圆是指圆形饼状之物,园林之园当转为“園”。沿江农家饭店“江畔农家”楹联上联中的“闲”误转成“閑”。休闲之闲本作“閒”,“闲”的本义是养牛马的圈。严格讲,这两个字只能算是同音字。宽窄巷 宽巷子46号附2号门上对联、17号附1号茶馆竖牌中的“闲”同样都误转为“閑”。正确的应转为“閒”。
文殊坊 文殊院街7号成都国学馆巨幅广告中的“监章”不词,当为“签章”,“签”、“监”因音近而发生误转。
三是类推繁化而误转。例如:
黄龙溪古镇 真龙街98号土产品店牌匾中“坝”字转成“垻”,是因“贝”可繁化为“貝”,故类推繁化“坝”为“垻”,当转成“壩”,从土霸声的“壩”才是“坝”对应的繁体字。正街10号丝织品店牌匾中“綃”当转为“繡”,此字为类推繁化转换而误转。“蜀綃”不词,查《汉语大词典》有蜀绣、蜀锦、蜀罗、蜀素(蜀地织造的白色生绢),而没有“蜀绡”一词。绡的本义是生丝,“蜀绡”不词,显然应该是蜀绣,书写者以为萧可简化为肖,绣亦可简化为绡,类推繁化为“綃”,这样类推繁化是一种错误的类推。
锦里 章武街18号锦绣馆一招牌中的“绣”字只将纟转为糸,而秀字不转,同样也属于类推繁化的一种误转。宽窄巷 窄巷子3号蜀绣馆牌匾中的“绣”、琴台故径琴台路182号绣品店牌匾上“绣”字、文殊坊金马街绣品店牌匾“银绣庄”中的“绣”皆为类推繁化而产生的误转字,均当转为“繡”。
(2)漏转
漏转是指当转而没有转成繁体字的现象。这类问题在五镇四区的社会用字中比较严重。究其漏转的原因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是一简对多繁,不知怎样变转,干脆就写成简化字。例如:
“烟”字对应的繁体字有硝烟、烟气的“煙”,还有烟草的“菸”,在表示烟草以及与烟草有关的“烟”这个意义时,应转作“菸”。 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展出的烟杆、烟膏碗、鼻烟壶、水烟杆等物的展览文字说明中,“烟”都应当转换为“菸”而未转,均属于漏转。安仁古镇树仁街39号香烟店吊牌中的“烟”也当转为“菸”而未转。宽窄巷宽巷子35号《采芹故居赋》中的“烟”当转为“煙”而未转,也属漏转。漏转会造成一匾、一篇之中繁简混用,是极不规范的用字现象。
“系”字对应的繁体字有关联、干系的“係”,也有联结之“繫”,还有系统、系列之系,哪种情况下转为“係”,哪种情况下转为“繫”,哪种情况下不转,也是很有讲究的。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漏转和滥转两种现象。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关于客家历史的展览图片文字说明中“关系”一词中的系就属漏转,应转作“係”而未转。
“升”字对应的繁体字有升官发财的“陞”,升旗的“昇”,升斗的“升”。一般人分不清楚这三个意义的字形,就一律用简化字“升”,同样属于漏转。文殊坊文殊院街7号成都国学馆巨幅广告中两处“提升”中的“升”当转为“陞”而未转,其民族文化体验区古装展馆室内墙贴横幅“升官图”中的“升”当转为“陞”也未转,均属于漏转。
“胡”字对应的繁体字有胡须的“鬍”,胡同的“胡 ”,文殊坊美食街小吃店牌匾“痣胡子龙眼包子”中的“胡”当转为“鬍”而未转,属于漏转。
二是不知繁体和简体分别表示古籍文献中的两个词义而漏转。例如:
表和錶,前者是指表面义,后者是指钟表义。安仁古镇仁和街47号钟表店牌匾整个匾额用繁体,则表字当转为“錶”而未转。
台和臺,前者是“胎”的古字,后者才是高台、戏台的记录符号。洛(落)带古镇江西会馆门前楹联上联中的“台”,宽窄巷窄巷子4号茶馆石碑上的“台”均应转作“臺”而漏转。
杰,《广韵》有此字,作为人名用字,到明代张自烈作《正字通》时,已通用作傑。杰出、豪杰之杰本作“傑”。 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展览图片《著名天文学家刘子华》文字说明中的“杰”应转换成“傑”而漏转。
范,在《说文》里的意思是一种草的名称(大徐本,P26下),后来作地名和姓氏字,在先秦的作品中有通作“範”的,是铸型陶範之义,是其借义。宽窄巷宽巷子35号《采芹故居赋》中的“范”是模范之义,当转为“範”,“範”才是模范义的本字。
号,在《说文》里是“痛声”的意思(大徐本,P101下),也就是嚎啕大哭之“嚎”的本字,作为称号、号码之字本作“號”。宽窄巷宽巷子48号门上报箱中的“号”当转为“號”而未转,属于漏转。
布,是布匹、布帛之义,而发布、布置义的“布”当作“佈”。洛(落)带古镇《广东会馆重修记》中,“布局”之“布”字当转为“佈”。安仁古镇树仁街刘元琥公馆铭牌中的“平面布局”中的“布”也当转为“佈”,文殊坊文殊院街7号成都国学馆巨幅广告中的“发布”的“布”,也当转为“佈 ”。
“谷”在《说文》中是“泉出通川”的意思(见大徐本,P240上),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山谷之“谷”。平乐古镇沿江农家饭店“金谷庄”的谷当是稻谷之“榖”,因此当转为“榖”。
余,在《说文》中表示“语之舒也”(大徐本,P28下)的意思。而剩余之“余”当作“餘”。平乐古镇王家大院“余庆厅”中的“余”当转为“餘”。“馀庆”一词出自《易·坤卦》:“积善之家,必有馀庆。”“馀庆”是指留给子孙的德泽。“余庆”不词,即便写简体也当写成“馀庆”,更何况是繁体。
面,《说文》释为:“颜前也”(大徐本,P184上),也就是面部之义。而面条、面粉之“面”当作“麫”(见大徐本,P112上)。因此,平乐古镇台子街1号面馆“奶汤面”中的“面”、安仁古镇裕庄街18号小吃店牌匾中的“面”、文殊坊美食街小吃店牌匾“王婆荞面”中的“面”、美食街小吃店旗幌“燃面”中的“面”、美食街小吃店牌匾“王婆荞面冻糕”中的“面”、街子古镇江城街205号店牌中的“面”、江城街64号店牌匾中的“面”都应转为“麫”。
吃,《说文》的意思是“口吃(即说话结巴)”的意思(大徐本,P33上),而吃饭义的“吃”当作“喫”(见《说文·口部》新附字,大徐本,P35上),因此,安仁古镇裕庄街41号小吃店牌匾中的“吃”、街子古镇江城街205号店牌中的“吃”、江城街64号店内广告中的“吃”、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展览图片《客家民歌民谣》文字说明中的“吃”、文殊坊美食街小吃店牌匾“四川名小吃”中的“吃”均当转作“喫”。
与,《说文》的解释是“赐予”的意思(大徐本,P299上),和连词“與”是两个不同的字。因此,文殊坊白云寺街60号“麻将与茶文化博物馆”中的“与”当转为“與”。
制,《说文》为“裁断”之义(大徐本,P92下),而制造、制作的制当作“製”,因此,平乐古镇长庆街51号糖果店吊牌“现场制作”中的“制”当转为“製”。
付,在《说文》里是以物给人的意思(大徐本,P164下),与作为姓氏的“傅”是两个不同的字,因此,安仁古镇裕庄街41号“傅小妹小吃店”牌匾中的“付”当转为“傅”。
三是不知繁简字有正俗、本借之分而漏转。例如:
旺,《说文》作“暀”,是“光美”的意思(大徐本,P139上),后用作兴旺之义。它与血旺的“”本是两个不同的字,古籍中也没有把血字写作“旺”的。然而,今很多饮食店都将血旺字写作旺,若写简体,到还说得过去,若作繁体,就很不规范了。因此,安仁古镇红星街94号小吃店牌匾中的“刘血旺”中的旺字当转为“”,《说文·血部》“:,血也。从血亡声。《春秋》传曰:士刲羊亦无也。”(大徐本,P105上)。可见,才是血的本字。
异,《说文》解释为“举荐”之义(大徐本,P59上),与差异之“異”本为两个不同的字。后来假借为“異”。因此,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展览图片关于广东土话的文字说明中的“异”要写本字应转作“異”。
栖,表示栖息、停留义,据《说文》本作“西”,异体字作“棲”。(见《说文·西部》,大徐本,P247上)栖为棲的俗体,今作为其简化字。因此,街子古镇银杏广场牌坊楹联中的“栖”当转为“棲”。
“礼”为“禮”的古文异体,作为繁体字当作“禮”,因此,安仁古镇裕庄街15号礼品店牌匾中的“礼”当转为“禮”。
仙作为神仙义的简化字是从“仚”字变来的,表示“人在山上,修道成仙”的意思。繁体正体当作“僊”,因此,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图片《客家民歌民谣》文字说明中既然用繁体,“仙”当作“僊”,江西会馆门前楹联下联中的“仙”、平乐古镇禹王街牌坊楹联上联中的“仙”都应转作“僊”。
“蚕”为“蠶”的俗体(见《广韵·覃韵》),作为蚕的正体应当作“蠶”,因此,黄龙溪古镇正街10号丝织品店牌匾中“蚕”当转为“蠶”。
四是繁简字形接近而漏转。例如:
“脚”与“腳”字形很接近,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图片《客家民歌民谣》文字说明中的“脚”、广东会馆戏台楹联中的“脚”都漏转为繁体的“腳”。
“却”与“卻”字形很接近,锦里建安路3号砚台店牌匾中的“却”、文殊坊民族文化体验区奇石馆牌匾中的“却”都漏转为繁体的“卻”。
“麦”与“麥”字形很接近,洛(落)带古镇江西会馆门前楹联下联中的“麦”漏转为繁体的“麥”。
“叠”与“疊”字形很接近,洛(落)带古镇《广东会馆重修记》中的“叠”、平乐古镇禹王街牌坊横批“江流叠翠”中的“叠”漏转为繁体的“疊”。
“既”与“旣”字形很接近,文殊坊文殊院街7号成都国学馆巨幅广告中的“既”漏转为繁体的“旣”。
“斋”与“齋”字形很接近,安仁古镇仁和街48号古玩店牌匾中的“斋”、红星街74号茶叶店牌匾中的“斋”漏转为繁体的“齋”。
“单”与“單”字形很接近,洛(落)带古镇广东会馆门前区政府镌刻石牌中的“单”漏转作“單”。
“区”与“區”字形很接近,洛(落)带古镇广东会馆门前区政府镌刻石牌中的“区”、锦里旁边武侯大街231号附2号“武侯祠博物馆园林区”挂牌中的“区”漏转作“區”。
五是今简化字已习以为常而漏转。例如:
平乐古镇 天工应物园酿酒坊楹联之“酿”当转为“釀”;闫巷街52号手工坊“傅白铁”中的“铁”当转为“鐡”;禹王街桥头“许愿阁”中的“愿”当转为“願”。
文殊坊 美食街小吃店旗幌“三义园”中的“园”当转为“園”;白云寺街饭店牌匾“时之韵”中的“韵”当转为“”。
宽窄巷 宽巷子35号《采芹故居赋》中的“韵”当转为“韻”、“床”当转为“牀”;窄巷子25号门柱楹联下联中的“画”当转为“畫”。
琴台故径 琴台路11号、25号诗婢家拍卖集团、诗婢家美术馆牌匾“画”当转为“畫”。
街子古镇 江城街193号“东巴艺品”中的“艺”当转为“藝”等等。
(3)滥转
滥转是指繁简两种字体在古代文献中都存在,而今简化字和繁体字分别记录两个不同的词义,不当转为繁体而转成了繁体,造成记词紊乱的现象。例如:
“斗”与“鬥”这两个形体古代文献中都有,简化字“斗”只有在记录斗争、打斗、争斗等意义时才可转成繁体字的“鬥”,而记录墨斗(木工用来丈量的工具)、量谷物之斗、熨斗、斗笠等意义时就不能转成繁体字的“鬥”。可是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关于墨斗、量谷物之斗、熨斗、斗笠等实物的展览文字说明就把其中的“斗”字转为“鬥”;老街下街330号二楼茶馆牌匾“鑫斗祥”中的“斗”转为“鬥”,这就是滥转。
“秤”与“稱”这两个形体古代文献中都有,简化字“称”只有在记录称重、名称等意义时才可转成繁体字的“稱”,而记录秤(量重的工具)、杆秤、秤锤等意义时是一种借用,就不能转成繁体字的“稱”。可是,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关于小型药秤、杆秤等实物的展览文字说明就把其中的“秤”字转为“稱”,这也是滥转。
“征”与“徴”这两个形体古代文献中都有,简化字“征”只有在记录征收、征验、征兆等意义时才可转成繁体字的“徴”,而记录出征、征途、征伐等意义时就不能转成繁体字的“徴”。可是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展览图片关于客家迁徙的文字说明中就把“征途”的“征”滥转作“徴”。
“里”与“裏”这两个形体古代文献中都有,简化字“里”只有在记录里外这一意义时才可转成繁体字的“裏”,而记录里巷、里程、故里等意义时就不能转成繁体字的“裏”。可是洛(落)带古镇湖广会馆展厅关于朱德生平介绍的文字就把“里程碑”中的“里”滥转作“裏”。出现这一滥转的还有洛(落)带古镇花市坝35号茶楼牌匾落款文字中的“锦裏”的“裏”、平乐古镇沿河农家酒店楹联下联“肆裏”的“裏”、安仁古镇安仁中学门墙上篆书孙中山语“愿乘风破万裏浪”中的“裏”、街子古镇银杏广场古镇导游图对联上联“唐求故裏”中的“裏”。
“云”与“雲”这两个形体古代文献中都有,简化字“云”只有在记录云雾、云层等意义时才可转成繁体字的“雲”,而记录说话这一意义时就不能转成繁体字的“雲”。可是洛(落)带古镇《广东会馆重修记》中把说话义的“云”也滥转作“雲”。
“修”与“脩”这两个形体古代文献中都有,简化字“修”只有在记录乾肉这一意义时才可转成繁体字的“脩”,而记录修补、修复等意义时就不能转成繁体字的“脩”。可是安仁古镇中心街104号自行车维修店招牌“瑞云维修”中的“修”滥转成“脩”。
2.繁转简
繁体字转换为简化字问题较少,也不是完全没有,主要是误转。例如:
安仁古镇安仁中学门墙上引司马迁赞孔子语“然心乡往之”中的“乡”为“鄕”之误转,“鄕”与“卿”在甲骨文中是同词异字,意思是“两人相向而食”②,完全可以引申出朝向、向往之义。书写者转成“乡”,算是误转。安仁中学有源远流长的办学历史,今又作为“成都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出现这样的失误是很不应该的。
安仁古镇刘氏庄园泥塑收租院展览馆标牌上的“帐”为“賬”字之误转,“算账”之“账”应作“账”,“帐”是“帐蓬”之“帐”,在古代是两个不同的字。
锦里章武街18号锦绣馆广告牌《诸葛亮与蜀锦》中“军中之需,全籍于锦”中的“籍”误,当为“藉”,“藉”才有凭借之义,“籍”为典籍义。古文若是这样写,算是通假,应当用“藉”字注释。同篇“连珠满圆纹锦”中的“圆”当作“园”,“满圆”不词。
(二)书写款式存在新体旧款和旧体新款等不合章法的现象
笔者认为:仿古文化街区店铺的招牌匾额不仅字要写得正确规范,而且书写款式还要合乎章法。若用繁体,那就一定要从右往左书写,落款在左,因为古代典籍一般是竖排左书的,用繁体是仿古,应遵循此章法。若用简体,那就应该是从左往右写,落款在右③。著名学者、书法家们是很注重这一点的。例如大书法家也是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启功先生为我市的仿古文化街区留下诸多墨宝,他的题字不仅笔力遒劲,字形美观大方,而且落款也十分讲究。像安仁古镇“安惠里”街区牌坊的匾额、锦里章武街5号的牌匾“悠游三国大本营”等都是用繁体而左行书写,落款在左。著名画家张大千先生在宽巷子28号自题的门匾“静苑”、著名书法家于佑任先生为宽巷子36号题的门匾“六合园”等也是如此。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五镇四区的店铺牌匾书写款式有不少是不讲章法、随心所欲的。表现出以下两种不合章法的现象:
1.旧体新款
旧体新款是指写繁体字从左往右,落款在右,这就像一个后脑勺留有一条长辫子的男人穿了一套西装一样令人生厌。
这一现象非常突出,总共有93处,它们是:
洛(落)带古镇 老街下街279号小吃店牌匾“徐记肥肠粉”、233号艺术馆“马耀光陶瓷艺术工作室”、95号银饰店牌匾“百岁银坊”、55号饭店牌匾“甑字场饭店”、50号小吃店牌匾“毛麻花”、北巷子8号饭店牌匾“永新饭店”、花市坝4号饭店牌匾“鸡汤馆”、老街上街4号工艺品店牌匾“古镇工艺”、142号蚕丝店牌匾“嫘祖蚕丝坊”、字库塔旁茶楼牌匾“字库茶楼”、字库塔旁笔店牌匾“笔墨阁”、广东会馆门匾;
平乐古镇 闫巷街34号茶叶店“大汉文君”、21号茶叶店“花秋贡茶”、35号工艺店“蓉同工艺”、115号饭店招牌“古镇第一鱼”、竹器市场牌匾“竹器市场”、竹器一条街竹器店牌匾“平乐特产”、长庆街49号糖果店牌匾“手工糖坊”、沿河农家客栈牌匾“河边小院”、“静苑居客栈”、天工应物风情园门匾“天工应物”、古榕街68号饭店招牌“大榕树饭店”、沿河农家老屋门匾“天乐坊”、沿河农家饭店门匾“沫河饭庄”、“双古饭店”、禹王街桥头“许愿阁”;
安仁古镇 树仁街3号小吃店牌匾“庄园绿豆花”、19号饭店牌匾“沸腾鱼”、裕庄街40号“杨醪糟”、中心街19号牌匾“农资门市”、刘氏庄园婚俗礼仪图标示文字用篆文,而书写从左往右,为新式;
黄龙溪古镇 正街98号饭馆牌匾“仪和楼”、9号内画店牌匾“九号内画”、真龙街126号卤品店牌匾“龙溪九九鸭脖”、139号客栈牌匾“天天顺客栈”;
锦里 章武街4号土特产店铺招牌“老成都土特产”、49号化妆品店铺招牌“花间月”、53号礼品店铺招牌“行形摄色”、九品街25号小吃店铺招牌“龙锦面”、29号小吃店铺招牌“辣园坊”、乌衣巷21号小商品店铺招牌“开运·招财猫”、11号绸缎店招牌“二乔绸缎庄”、10号饮食店招牌“老字号”、建安路3号砚台店牌匾“中国苴却砚”④;
文殊坊 文殊院街7号成都国学馆大型招牌“成都国学馆”、5号玉器店招牌“玉园”、17号饮食店牌匾“福寿坊”、27号小吃店牌匾“赖汤圆”、28号小吃店牌匾“钟水饺”、29号小吃店牌匾“陈麻婆豆腐”、30号小吃店牌匾“耗子洞张鸭子”、美食街小吃店招牌“川翔天主堂鸡片”、小吃店招牌“老字号肥肠粉”、女人街9号服饰店招牌“陋饰铭”、民俗文化体验区古装店招牌“福麟斋”、工艺店招牌“凤求凰”、工艺店招牌“精庐”、工艺店招牌“一方水土”、少数民族服饰店招牌“藏羌绣苑”、山子茶行门楣题匾“风情一揽”、五岳宫街10号书店牌匾“全蜀艺文史书局”、16号门匾“德潤千秋”、19号饭店牌匾“乐和食府”、20号饭店牌匾“食银坊”、36号乌木工艺品店牌匾“锦官名堂”、40号门匾“心源一契”、白云寺街61号饮食店门匾“盐茶道”、28号火锅店牌匾“武陵世家火锅”和店招“金芙蓉”、小商品市场编号为L S—02好皮货店牌匾“水牛皮货店”;
宽窄巷 窄巷子3号门上牌匾“三块砖”、窄巷子7号门牌匾“海棠晓月”、16号门上牌匾“柔软时光”、21号门上牌匾“点醉”、宽巷子1号附1号牌匾“陆福茶业”、3号门牌“宽巷子3号”、4号门上牌匾“莲花子”、5号店牌匾“食神锅奉行”、7号附2号门牌匾“四川三宝”、8号附1号工艺店牌匾“棕编工艺”、18号饭店牌匾“香积厨”、22号书店牌匾“见山书局”、29号牌匾“蘭亭叙”;
琴台故径 琴台路142号商店牌匾“梦虎藏品”、182号绣品店牌匾“绣艺坊”;
街子古镇 江城街26号店牌匾“开怀饭店”、27号店牌匾“罗哥板鸭”、28号糖果店牌匾“避风塘”、68号店牌匾“汤长发麻饼”、166号店牌匾“宝鑫堂”、193号店牌匾“凤楼名茶”、222号店牌匾“龙凤银店”、井水街41号斜对面店牌匾“汤长发麻饼”等都是字用旧体,而书写从左往右。有落款的,就在右。完全是新式书写款式。
2.新体旧款
新体旧款是指写简体字从右往左书写,落款在左,也有少量在右的。这就像披肩长发的时尚女性却穿了一件对襟褂子的唐装一样不协调。五镇四区出现的新体旧款相对要少,有14处,它们是:
洛(落)带古镇 老街下街163号银饰店牌匾“追银族”、263号丝绸店牌匾“阆苑蚕丝坊”;
平乐古镇 禹王街桥头“许愿廊”、阎巷街133号客栈门匾“雅廉客栈”、沿河农家客栈门匾“古村落”、农家客栈门匾“三江客栈”、“水乡人家”、竹器市场牌匾“群芳荟萃”;
安仁古镇 裕庄街52号“烧酒坊”;
锦里 章武街28号香烟店铺招牌“娇子”;
文殊坊 五岳宫街23号银器店牌匾“追银族”;宽窄巷 窄巷子40号银饰店牌匾“追银族”;
琴台故径 琴台路156号“天和钱币”;
街子古镇 江城街191号店牌匾“古镇诗仙”等都是字用简体而书写从右往左,有落款的,都在左边,完全是旧式书写款式。
(三)店铺牌匾旗幌,社区标语文告等都存在着繁简混用现象
繁简混用虽然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96年5月6日颁布的《城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没有明文禁止。但这是一种很不得体的用字现象。笔者认为仿古文化街区建设目的是要恢复古镇街区的历史风貌,适当使用繁体字是允许的,但使用要有度,尤其不应该出现一个招牌、一幅匾额、一面旗幌、一条文告中繁简混用的现象。实际上,五镇四区社会用字中繁简混用的现象还不在少数。表现在:
1. 同一匾额繁简混用
洛(落)带古镇 老街下街22号服装店牌匾“时尚经典——欧韩服饰”,时、经用繁体,欧、韩、饰用简体;34号茶楼牌匾“青青茶楼”店名大字用小篆,附加小字用简体;147号蜡染店牌匾“蜡魂——工艺、礼品”,蜡为繁体,艺、礼用简体;175号火柴店牌扁“洋火堂——中国火柴复兴倡导者——洛带专卖”,国、复、兴、导为繁体,专、卖为简体;195号糖果店牌匾“周记玫瑰糖姜糖”,记为繁体,姜为简体;269号小吃店牌匾“洛带正宗祖传李记天鹅蛋”,传为繁体,带、记、鹅均为简体;287号银店牌匾“锦尚银——洛带分店”,“锦”字繁体,“银”、“带”字简体;356号小吃店牌匾“特色风萝卜蹄花汤”,风为繁体,蹄、萝、卜、汤均为简体;老街上街37号礼品店牌匾“缘饰”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39号饮食店牌匾“乔东家”,店标店名用繁体(东字行书可视为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68号小吃店牌匾“张飞牛肉专卖店”,张、飞用繁体,专、卖用简体;74号修脚店牌匾“谢氏修脚”谢为繁体,脚为简体;78号酒吧牌匾“东山别院”店名用小篆,附加文字用简体;80号古玩店牌匾“古镇客家艺玩”,镇用繁体,艺用简体;84号服饰店牌匾“七彩云裳”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135号鞋店牌匾“老北京布鞋”,商标用繁体,其余用简体;广东会馆成都市政府、龙泉驿区政府铭牌馆名用繁体,落款用简体。
平乐古镇 迎宾路192号烧烤店牌匾“庆丰号特色烧烤”,号用繁体,庆、丰、烧等字用简体;禹王街23号百货店牌匾“广佰圆”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68号美容店牌匾“青春美容美发平乐店”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长庆街1号糖果牌匾“平乐老坎红糖麻饼”,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21号客栈牌匾“长庆客栈”,“庆”用繁体,长、栈用简体;24号成衣店牌匾“量体裁衣”,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41号糖果牌匾“黄记传统丁丁糖”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54号冷饮店牌匾“避风塘”,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81号副食店牌匾“周记乡巴佬”,“记”字用繁体,其余用简体;闫巷街35号副食店牌匾“平乐坝”,店名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76号工艺品店牌匾“西藏风情”,大字用繁体,下行小字用简体;81号糕点店牌匾“老李家传统糕点”,店名与其他小字均用繁体,“平乐总店”小字用简体;90号饭店牌匾“张氏羊肉”,上行小字与中行大字用繁体,下行小字用简体;91号饭店牌匾老桥“张羊肉”,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93号孔明灯店牌匾大字用简体,小字用繁体;120号饭店牌匾店名用繁体,订餐电话用简体;133号诊所牌匾“利群诊所”,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台子街6号小吃店牌匾“肉豆花”,店名与部分小字均用繁体,部分小字用简体;47号小吃店牌匾“面大王”,店名大字用简体,小字用繁体。
安仁古镇 红星街7号“苏板鸭”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仁和街108号“九龙服饰”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111号酒坊牌匾“小灶高粱酒坊”,“记”、“高”二字用繁体,“灶”字用简体;128号饭店牌匾“老字号明星饭店”,“饭”字用繁体,“号”字用简体;吉祥街146号装潢店“何木匠装饰”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树仁街44号陈列馆馆名“建川老公馆家具陈列馆”繁简混用;刘氏庄园四川省政府铭牌馆名用繁体,落款用简体。
黄龙溪古镇 复兴街29号绣品店牌匾“巴蜀绣艺坊”,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
锦里 九品街12号小吃店铺“马记三义园牛肉焦饼”“马”、“记”、“义”、“园”四字用繁体,其余用简体;锦里门匾“锦”字用简体,落款用繁体;延熙大道7号门扁“漆重门”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
文殊坊 民俗文化体验区唐装店牌匾“大唐盛饰”中的“饰”为简体,其余为繁体;古玩店牌匾“中华古玉博览中心”题字为繁体,落款为简体;文殊院街16号附1号副食店牌匾“唐桥豆腐乳”,店名店标为繁体,“四川土特产”为简体;美食街“张飞牛肉”文殊坊专卖店牌匾“张飞牛肉”为繁体,“文殊坊专卖店”为简体;小吃店牌匾“三义园”义、园二字为繁体,其余小字为简体;文殊坊编号为L S——07号汉服店牌匾“重回汉唐”为繁体,“汉服”为简体;花墙街3号藏族服饰店牌匾“西藏行运阁”为繁体,其余小字为简体;金马街口酒吧牌匾“惟梦”二字为繁体,“法国葡萄酒”为简体;女人街1号云南普洱茶成都直销店牌扁“云南老树茶厂”大字为繁体(云为简体),小字为简体;6号蜀绣工艺店牌匾“郝淑萍蜀绣工作室 ”大字为繁体,小字为简体;五岳宫街3号绣品店牌匾“锦官绣”,大字为繁体,小字为简体;白云寺街16号饮食店牌匾“四海凯悦”大字为简体,小字为繁体。
街子古镇 江城街43号农家苑店牌匾“江边农家苑”,大字是繁体,小字为简体;119号店牌匾“锦尚银”,“锦”字是繁体,其余均为简体;171号店牌匾“万记正宗冻糕叶耳粑”“万”、“记”、“传”等字是繁体,其余均为简体;175号店牌匾“陈大妈”,“陈”字是繁体,其余均为简体;朝阳路53号店牌匾“标王北京老布鞋”,商标是繁体,店名为简体;98号店牌匾“街子汤麻饼厂”,大字是繁体,小字为简体;真武街3号店牌匾“伤心凉粉”,“伤”字是繁体,其余均为简体。
2.同一招牌繁简混用
洛(落)带古镇 老街下街1号工艺店招牌“神龙”二字用繁体,其余用简体;135号糖果店吊牌“南华宫”、“波丝糖”,一块用简体,一块用繁体。
平乐古镇 禹王古街23号小吃店招牌“古镇名小吃”“镇”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长庆街17号小吃店招牌“板栗酥饼”“饼”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邛崃市政府立平乐长庆街铭牌“长”、“庆”二字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清河街16号小吃店招牌“饼”、“镇”、“号”等字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闫巷街76号“黄万品艺术中心”挂牌仅一“万”字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沿河农家茶楼“茗秋茶楼”招牌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烧烤店招牌“东东烧烤”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农家火锅店招牌“骨香苑”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农家客栈“向阳红客栈”招牌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农家客栈“古庐客栈”招牌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农家客栈“笑语轩客栈”招牌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农家客栈“汇江农家乐”招牌店名及“平乐古镇”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农家客栈“木楼客栈”招牌店名用简体,其余文字用繁体;农家茶园“香樟林茶园”招牌店名用繁体,附加文字用简体;农家乐“郭家院”招牌乐、镇二字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农家乐“翰林小院”招牌镇标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农家乐“仁和客栈”招牌乐、镇二字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农家饭店“双古饭店”招牌店名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农家乐“堰江阁”招牌店名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剑仙楼饭店和竹器店合打一招牌,一店名用繁体,另一店名用简体;大桥街13号客栈“久顺客栈”招牌店名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台子街76号茶园招牌“四方来老茶园”店名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闫巷街81号小吃店招牌“老字号李记”除镇标外,仅一“记”字用繁体,其余文字用简体;街道邮亭招牌手写中有开、国、际三字是简体,其余均为繁体。
安仁古镇 树仁街38号吊牌上牌用简体,下牌用繁体;53号展馆招牌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80号钱币鉴赏馆招牌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树仁街76号展馆招牌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庄园文物馆展牌大字用繁体,小字用简体;庄园文物馆展牌标题用繁体,正文用简体。
黄龙溪古镇 真龙街23号客栈灯箱。“龍”为繁体,“头”和“栈”为简体。
锦里 章武街11号客栈招聘广告牌“锦里客栈”用繁体,广告用简体;锦里12号“莲花府邸”酒吧招聘广告牌“买”、“马”二字用繁体,广告用简体;锦里“卧虎藏龙”饭店广告牌店名用繁体,广告用简体;延熙大道街口路标牌锦字(街标)用繁体,标示文字用简体;锦里街口广告牌“锦”字(街标)用繁体,广告文字用简体;锦里街道里一广告牌“锦”字(街标)用繁体,广告文字用简体。
文殊坊 女人街2号重庆武陵山茶叶销售店招牌 “庆”字为繁体,其余小字为简体;6号绣坊招牌大字为繁体,小字为简体;7号摄影店招牌繁简混用;白云寺街60号两个证牌文字繁简混用;文殊院街16号附1号香火店招牌大字为繁体,小字为简体。
宽窄巷 宽巷子50号街口土特产品商店牌匾店标用繁体,其余用简体;50号民族风情园牌匾店标用繁体,其余用简体;50号土特产品商店招牌繁简混用;宽巷子1号广告牌繁简混用;6号张采芹故居挂牌繁简混用;26号附2号茶馆招牌繁简混用。
琴台故径 琴台路35号四川爱心金店琴台店店招手写用繁体,印刷字用简体。
街子古镇 江城街45号店挂牌“锦”字是繁体,“饼”字为简体;朝阳路94号店招牌“正宗百年老号汤麻饼总厂”大字是繁体,小字为简体;96号店招牌“正宗大师兄香辣酱”大字是繁体,小字为简体;古戏台后水渠江边农家乐“圣水园”导示牌大字是繁体,小字为简体;古戏台左测饭店摄影家协会挂牌协会名称是繁体,其余小字为简体。 (待续)
注:
①以下凡引《说文》均为中华书局影印清同治十二年番禺陈昌治刻本,俗称“大徐本”,为节省篇幅,只在引用文献后注明大徐本、页码,不另附注释。
②参见刘兴均《释卿》,载《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三期。
③这也是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6年5月颁布《城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试行)》中第九条(二)书写行款,一般应左起横行,确需竖行的,必须由右至左这一标准的。
④按:此牌落款为“启功题”,疑是伪作或集字,不可信。
[1]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颁布《城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1996.5
[2]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2001.1
[3]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12
[4]刘兴均.释卿,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2004.1
[6]罗竹风.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4
[7]徐中舒.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11
A8
A
1004-342(2011)01-30-08
2010-10-11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2010年度规划研究项目“成都仿古文化街区社会用字调查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由于篇幅过长,本刊分为上下两部分发表。
刘兴均(1956-),男,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生导师;崔雪梅(1970-),女,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