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郑玄《礼记注》、《毛诗笺》诗说比较研究

2011-08-15

文教资料 2011年36期
关键词:诗序郑玄毛诗

韩 囡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郑玄一生遍注群经,其中以《三礼注》和《毛诗笺》影响最为深远。《三礼》多处引《诗》,仅《礼记》一书直接引《诗》就多达100条,郑玄注《礼》时也大多作出了解释。而后来笺《诗》时却往往改易前说,致使《注》、《笺》矛盾产生。

对于《注》、《笺》前后矛盾的原因,清代及以前学者多笃信孔颖达之说“按《郑志》注《礼》在先,未得《毛诗传》。”[1](P1618)即郑玄注《礼》时未见《毛诗》,笺《诗》时又更从毛本,以至于前后有别。清胡承珙虽否定未见《毛诗》之说,然因无充分论证,故未能引起重视。直至1960年台湾学者李云光论证郑玄注《周礼》、《仪礼》时已见《毛传》,孔氏之说才有所动摇。后杨天宇先生又进一步考证确认,提出郑玄注《三礼》时已见《毛传》并兼采《毛诗》这一观点,并指出《注》、《笺》矛盾“有作《笺》时因从《毛传》而改其《注》说所致,但亦多有从《注》说或从三家说以改《毛传》者”[2],从而彻底推翻了前人之说。其弟子梁锡锋进一步提出:“郑玄注《礼》时已宗《毛诗传》而用三家说”[3](P188)。他根据《礼记·文王世子》注“若汉,《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诗》有毛公,《书》有伏生”[1](P1405),推断郑玄注《礼》时是尊崇毛公并且尊崇其说的。他认为,“郑玄(注《礼》时)没有带《毛诗》而不是从未见过《毛诗》,并主要使用《齐诗》说作注。当后来转向笺释所崇尚的《毛诗》时,多准《毛诗》说。二家《诗》说多异,《笺》、《注》矛盾自然而然也就出现了。”[3](P192)

有清一代,经学兴盛。《诗经》研究,名家辈出。《注》、《笺》之异,亦多有提及。他们的研究分析多从三家《诗》与《毛诗》之异这一角度入手。近日,笔者逐条辑出《礼记》引《诗》,将其郑《注》与《毛诗笺》对比,并从郑玄注《礼》时随文释义、笺《诗》时注入礼义、过分尊崇《诗序》三个方面入手来分析《注》、《笺》矛盾的原因。

一、注《礼》随文释义

《诗》结集后,典籍引《诗》、用《诗》成为一个普遍现象。《礼记》一书直接引《诗》就多达100条。《礼记》引用《诗》,先述一条礼,再引一段《诗》以证明之,或先引《诗》,后述礼,即所谓的“引《诗》证礼”。由于明礼这样一个目的,《礼记》引《诗》时往往忽略了《诗》之本义,《诗》的文学色彩被淡化,而礼乐性却大大增强了。于是就有了相当一部分断章取义的现象存在,至于郑玄注《礼记》时为了顺应文意,也不得不随文释义。后来笺《诗》时又改易前说,于是《注》、《笺》之异就产生了。

1.子曰:“唯天子受命于天,士受命于君。故君命顺,则臣有顺命;君命逆,则臣有逆命。《诗》曰:‘鹊之姜姜,鹑之贲贲。人之无良,我以为君。’”[1](P1643)(《礼记·表记》)

按:引《诗》出自《鄘风·鹑之奔奔》第二章。

又按:姜姜,《毛诗》作“彊彊”。贲贲,《毛诗》作“奔奔”。《说文通训定声》屯部:“贲,假借为奔。”又壮部:“姜,假借为彊。”《注》训“姜姜、贲贲,争斗恶貌也。”《笺》则训“奔奔、彊彊言其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刺宣姜与顽非匹偶。”

按《诗序》,《鹑之奔奔》讽刺宣姜与其子淫乱,失其常匹,其行为尚不如禽鸟。后人基本赞同此说。马瑞辰曰:“凡鸟皆雄求雌,惟鹑以雌求雄,最为淫鸟,然与鹊各有乘匹。至宣姜则淫于非偶,更鹑鹊之不若耳。”[4](P180)瑞辰之说与《笺》义正合。《毛诗正义》曰:“《表记》引此证‘君命逆,则臣有逆命’,故注云‘彊彊、奔奔,争斗恶貌也’。”[1](P315)又《礼记正义》:“此经引《诗》断章,言君有逆命,似大鸟‘姜姜’争斗于上,小鸟‘贲贲’亦争斗于下,谓君无良善,我等万民以恶人为君也。”[1](P1643)孔说是。《表记》先言“君命逆,则臣有逆命”,又引此《诗》以为证,断章取义,故郑《注》训“姜姜、贲贲”为“争斗恶貌”,以与经文文意贯通。康成注《礼》随文释义,笺《诗》又更从毛本,故前后不同。

2.子曰:“君子不以口誉人,则民作忠。故君子问人之寒则衣之,问人之饥则食之,称人之美则爵之。《国风》曰:‘心之忧矣,于我归说。’”[1](P1644)(《礼记·表记》)

按:引《诗》出自《曹风·蜉蝣》第三章。

又按:“说”,两处释义不同。据《表记》注“欲归其所说忠信之人也”,知《注》训“悦”。《笺》则训“说”为“舍息”。

胡承珙《毛诗后笺》云:“《表记》引《诗》之意,承上问寒问饥之类,言有口惠者必有其实,故云‘心之忧矣,于我归说’。……所引《诗》‘归说’,仍当作‘税舍’解。康成注《礼》似不如笺《诗》之当。”[5](P654)其说是也。《表记》引此句上承“问寒问饥”之语,以证“君子不以口誉人,则民作忠”,故《注》训“说”为“悦”。《蜉蝣》一诗三章,末句分别为“于我归处”,“于我归息”,“于我归说”,句式相同,意义相近。《诗序》言:“《蜉蝣》,刺奢也。昭公国小而迫,无法以自守,好奢而任小人,将无所依焉。”[1](P384)故“归处”、“归息”、“归说”,均当释为归宿、止息。《表记》引此《诗》断章,孔疏所谓“言虚华之人,心忧矣,我今归此所说忠信之人。引之者,证疾其虚言也。”[1](P1644)。《注》完全为配合经义,故远离《诗》之本义。

先秦时代,用《诗》普遍,断章取义是先秦典籍用《诗》的一个主要特点。《礼记》引《诗》断章,郑玄作《注》时又“随文注义”,过分配合经义,于是便有了《注》、《笺》之异。

二、笺《诗》注入礼义

郑玄崇尚礼义,于礼学亦用力最勤。他认为礼是国之本,主张尊卑有序,敬让有度,将自己的礼学知识运用到经注中,笺《诗》时亦不可避免地注入了一些礼义,有时甚至歪曲了《诗》之本义。与此同时,也造成了《注》、《笺》的前后矛盾。

1.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是故迩者不惑,而远者不疑也。《诗》云:‘君子好仇。’”[1](P1650)(《礼记·缁衣》)

按:引《诗》出自《周南·关雎》第一章。

又按:《关雎》“仇”作“逑”。陆德明《毛诗音义》云“本亦作‘仇’”,即有本作“仇”。郑《注》训“仇”为“匹”,与《毛传》同。《礼记》指君子以好人为友,《关雎》则指君子以善女为配偶。引《诗》虽断章,然郑玄注“仇”为“匹”却无可厚非。至笺《诗》则云:“怨耦曰仇。言后妃之德和谐,则幽闲处深宫贞专之善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者。言皆化后妃之德,不嫉妒,谓三夫人以下。”则是以“仇”为“怨仇”之“仇”,恐未为允当。胡承珙及陈启源皆不赞同此解。陈启源在《毛诗稽古编》中更是指出“怨耦”之训有泥古之嫌,并讥郑玄“谓《诗》‘好逑’是‘和好众妾之怨者’,不亦迂乎”[6](P33)。郑玄崇尚礼义,笺《诗》时常将礼义观念注入其中,即所谓“以礼笺《诗》”。又《诗序》:“《关雎》,后妃之德也”[1](P269),郑玄作《笺》时从《诗序》引申阐发,加入了“和好众妾、不嫉妒”这样的妇德观念,实际上偏离了诗之本义,拘泥古训,探求过深。这也导致了《注》、《笺》的矛盾。

2.子曰:“私惠不归德,君子不自留焉。《诗》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1](P1650)(《礼记·缁衣》)

按:引《诗》出自《小雅·鹿鸣》第一章。

又按:《注》、《笺》对于“示我周行”之训释不同。《注》训“行”为“道”;“示我周行”即“示我以忠信之道”,此近于《毛传》之“至道”。而笺《诗》时改“示”为“寘”,训为“置”也;“周行”释为“周之列位”。于是整句话理解为“人有以德善我者,我则置之于周之列位。言己维贤是用。”此解注入了用贤人这一礼义观念。然而,按《诗序》所言“《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1](P405),则此句当解作宾报君以“周行”,“周行”训为“至道”较为允当。郑玄笺《诗》注入了“用贤”这样的礼义观念,故与前所作《礼注》不同。

郑玄笺《诗》时注入了各种各样的礼义观念,如礼法、教化、尊卑等级、君臣关系以及交友之道等等。这些礼义观念的注入,使得《诗经》的教化意味大大加强了,同时也导致了部分《注》、《笺》矛盾的出现。

三、附会《诗序》

郑玄认为《诗序》是子夏所作,对其极为推崇。凡《序》、《传》不一处,多是《序》而非《传》。郑玄注《礼》时,主要采用《齐诗》说,笺《诗》时又见《毛诗序》,便多从《序》意出发来解《诗》,于是也产生了一些《注》、《笺》之异。

1.子曰:“事君远而谏,则讇也;近而不谏,则尸利也。”子曰:“迩臣守和,宰正百官,大臣虑四方。”子曰:“事君欲谏不欲陈。《诗》云:‘心乎爱矣,瑕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1](P1643)(《礼记·表记》)

按:引《诗》出自《小雅·隰桑》第四章。

又按:《隰桑》“瑕”作“遐”。《注》、《笺》释义不同。《注》训“胡”,《笺》训“远”。

陈奂《传疏》云:“遐、瑕古通用。”[7](P1218)遐、瑕又均可与“胡”通,意即“何”。马瑞辰否定《笺》说,曰:“瑕、遐古通用。遐之言胡也。……凡《诗》言‘遐不眉寿’、‘遐不黄耇’、‘遐不谓矣’、‘遐不作人’,‘遐不’犹云胡不,信之之词也。”[4](P162—163)陈启源《毛诗稽古编》中指出《表记》郑《注》训瑕为胡,一解明顺,“故朱子用以释此诗并及他诗‘遐’、‘瑕’二字。”[6](P542)

郑《笺》仅释“遐”之本义,又因而阐发之为“君子虽远在野”,似由《诗序》“《隰桑》,刺幽王也。小人在位,君子在野,思见君子,尽心以事之”[1](P495)中所谓“君子在野”引申而来。然《笺》又言“岂能不勤思之乎”,其实已暗含“胡”、“何”之意,故此处不若训“遐”为“胡”,于意更通。郑玄对于《诗序》是无比推重的,笺《诗》时发明《序》意之现象并不少见,此处便过于附会《诗序》,并因而改变了之前的《注》说。

2.《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1](P1675)(《礼记·大学》)

按:引《诗》出自《大雅·文王》第六章,“仪”作“宜”,“监”作“鉴”,“峻”作“骏”。

又按:对于“不易”之理解,郑《注》解作“得之诚不易也”,则“易”当难易之易讲;而郑《笺》则曰“不可改易”,即为改变、变易之易。两处迥异。

朱熹《诗集传》释此为:“殷未失天下之时,其德足以配乎上帝矣;今其子孙乃如此,宜以为鉴而自省焉,则知天命之难保矣。”[8](P176)朱熹训“不易”为“难”也。马瑞辰认为:“笺《诗》则训为‘不可改易’,失矣。”[4](P799)又胡承珙云“若此诗‘骏命不易’以为‘不可改易’,则于上文‘天命靡常’、下文‘无遏尔躬’皆不相融贯矣。”[5](P1225)承珙从上下文意出发,所言甚是。《笺》既言“宜以殷王贤愚为镜”,则当借鉴前人之得失,虽受命于天,亦不可不谨慎行事,可见执持天命并非易事。故《笺》训为“不可改易”,失之。

《诗序》:“《文王》,文王受命作周也。”[1](P502)此为颂文王之诗。对于郑《笺》“宜以殷王贤愚为镜。天之大命,不可改易”,孔颖达《正义》阐释为“言天下之大命不可改易者,谓天意善者与之,恶者去之。此命一定,终不可变改也。”[1](P505)郑玄看重《诗序》,认为文王建立周朝是天命所定,是不可变易之天数,故有此解。《注》、《笺》之别因此出现。

可见,郑玄推重《诗序》,笺《诗》多从《诗序》,遂有别于之前的《礼注》。

综上,《礼记注》与《毛诗笺》诗说不同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三点:1.《礼记》引《诗》断章取义,常常歪曲《诗》之本义,郑玄注《礼》时也只得随文释义,这往往与后来的《毛诗笺》不同。2.郑玄长于礼学,崇尚礼义,常以礼释《诗》,笺《诗》时注入过多的礼义观念,而《礼注》却取较为接近《诗》本来面目的意思,这也导致了两者的区别。3.郑玄尊崇《诗序》,作《笺》时或拘泥于《诗序》,或从《诗序》引申阐发,不免有附会难通者,这也是造成《注》、《笺》矛盾的一个原因。

[1]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杨天宇.郑玄<注><笺>中诗说矛盾原因考析[J].河南大学学报,1985,(4).

[3]梁锡锋.郑玄以礼笺<诗>研究[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

[4]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9.

[5]胡承珙.毛诗后笺[M].合肥:黄山书社,1999.

[6]陈启源.毛诗稽古编[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1.

[7]陈奂.诗毛氏传疏[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2.

[8]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猜你喜欢

诗序郑玄毛诗
安大简《诗经》虚词异文考略
从出文看《毛诗正义》单疏本到十行本的演变
一代通儒郑玄
郑玄“文王受命”问题考论
郑玄:做官不如读书
论梁肃的诗序
《诗故》对《诗序》思想的秉承与背离
论《文献通考》之存《序》说
诗歌何时称“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