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先导,润物无声——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工会理论研讨会5周年巡礼
2011-08-15齐湘泉
齐湘泉
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工会理论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端始于 2006年,每年一届,如今已经成功地举行了五届。5年的实践表明,理论先导,润物无声,研讨会在促进国家法律的实施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探索高校民主制度建设,拓展教代会、工会工作领域,强化教职工参政意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校园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推广。
一、研讨会产生的时代背景
研讨会是中国政法大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构建和谐社会举措之一。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提出了在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阐述了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并对和谐社会的内涵作了概括性解释。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决定》根据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当前面临的问题,指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决定》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高校是产生思想传播文明的场所,是人类智慧的集散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高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校应当首当其冲,建立以人为本,政通人和的和谐校园。高校是教书育人的殿堂,在高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是国家的栋梁,社会的未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高校负有向学生灌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培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社会基础的重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是宏观的,在微观方面探索制度创新,要在理论上进行论证。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建设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凝聚力量,成就伟业。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最高法律学府,在建设以民主法治为核心的和谐社会中,应当有所担当,有所作为。
中国政法大学党政领导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方针的认识是深刻的,贯彻是坚决的,方法是创新的,思维是前瞻的。为了能够把中国政法大学建设成和谐校园,学校狠抓了教代会、工会制度建设和理论建设。
在制度建设方面,致力于拓宽交流渠道,搭建沟通平台,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发表意见权、批评建议权。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建立工会主席接待日、定期校情咨询制度、二级教(职)代会制度等制度,特别是在全国首创了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实现了教职员工代表直接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①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办法》的通知,中国政法大学文件,中政大发[190]号,2006年12月5日。建立起以“公开、民主”为原则、以“透明、发展”为要务、以“效益、和谐”为目标的民主管理长效机制。
在理论建设方面,重视教代会、工会制度的理论研究,一方面,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广泛宣传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教代会制度,宣传党委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职工群众利益的工会制度,动员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工会平台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另一方面,采用研讨会的形式,对教代会、工会制度进行深层次探讨,发展教代会、工会理论,完善教代会、工会制度,发掘教代会、工会在新形势下的新职能,探索教代会、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创新民主建设机制发挥更大作用的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建立研讨会制度的创意始于 2006年初,该年2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工会发布《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工会 2006 年工作要点》,提出开展教代会、工会理论文章课题竞标、成果评优活动,①中国教育工会中国政法大学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工会 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政大工字(2006)2 号,2006年2月28日。要求各学院工会广而告之,进行广泛发动。2006年9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工会发布《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工会 2006 下半年工作要点》,确定 11月召开教代会、工会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会。②中国教育工会中国政法大学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工会 2006 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政大工字(2006)23 号,2006年9月5日。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这次研讨会是 12月7日召开的,这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收获了意外的效果,遂决定把研讨会建设成一项制度,用先进的思想,前瞻的理念指导教代会、工会工作,把教代会、工会制度建设和理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研讨会取得的理论成果
五届研讨会收到了数量不菲的论文,经过筛选,质量较高用于会议交流的论文计99 篇,这些论文紧密联系教代会、工会工作实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教代会、工会进行探讨,言之有物,论之有据,推动了教代会、工会工作,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大反响。
(一)教代会制度的研究成果
五届研讨会有 17 篇教代会论文用于会议交流,占论文总数的17%,这些论文主要对教代会前沿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
1.教代会立法问题
我国教代会立法十分薄弱,规范教代会制度的法律主要是 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1993年10月31日《教师法》第7条、1995年3月18日《教育法》第30条、1998年8月29日《高等教育法》第43条虽然规定了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利,但这些规定过于概括、抽象,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立法的滞后性与教代会工作需求的迫切性形成尖锐的矛盾,教代会立法应纳入立法日程。立法机关应在总结教代会经验基础上,以法律形式对教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责任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推动高校的体制改革。
2.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是中国政法大学构建和谐校园的创举,论文“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初探”对该制度的产生背景、创立过程、代表选派程序、代表权利义务、列会制度作用、配套制度、列会制度发展、列会制度效果八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从理论上对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工会向中国高校工会第12 次宣传思想工作研讨会推荐了“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初探”论文,该论文受到会议的高度重视,成为会议中心议题。与会代表对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是 “教代会制度创新的有益尝试”,对高校的民主建设具有引导作用。如今,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已经得到广泛推广,许多高校建立了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3.二级教代会制度研究
二级教代会制度是伴随着高校的发展和高校二级管理体制的建立出现的新生事物,研讨会收到了数篇研究二级教代会制度的论文,作者一致认为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具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教代会制度发展的必然延伸,是实现更直接民主的方式与路径。这些论文阐述了二级教代会制度产生的社会基础是高校扩张和教职工人数的激增,法律依据是《宪法》第2条、《教师法》第7条、《教育法》第30条、《高等教育法》第43条规定,二级教代会在二级管理体制内拥有与校级教代会同等的地位和权能,二级教代会的作用在于推进高校体制改革,促进二级学院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这些论文对二级教代会与党委、行政、上级教代会的关系进行了厘清,对二级教代会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由于在理论上对二级教代会有充分认识,有利地指导了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促成了二级教代会生机勃勃的局面。2007年,北京市教育工会举行基层工会调研报告及论文评选,我校工会选送的论文《高校二级教代会职能分析》获一等奖。
4.从资源配置和运行成本角度考量教代会制度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其基本功能应该是在一定时期内激励机体资源高效配置,运行成本最低。教代会制度是高校高效率、低成本运行的治理结构,教代会的信息互递功能为科学和民主决策奠定基础,监督功能能够实现迅速纠偏,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教代会制度的完善与否不会直接影响高校的发展,但社会要为正义和公正的缺失“买单”。
(二)工会制度的研究成果
五届研讨会有 75 篇关于工会的论文用于会议交流,占论文总数的75%,这些论文对工会工作进行了全面探讨。
1.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
高校承担培养人才、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三大任务,三大任务的完成离不开工会的参与、协助。工会负有参与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搭建学校和教职工联系桥梁的使命,工会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工会要加强思想建设,以先进理论指导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创建学习型工会;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代会制度和工会制度。工会只有在搞好自身建设的前提下,才能把教职工组织、凝聚起来,在和谐校园的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与时俱进,拓展工会职能
社会的剧烈变革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工会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拓展职能、强化责任。工会的职能必须突破传统思维定式与惯例,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实际,在内涵、外延及实施方式、手段和实际效果上加以拓展、探索和创新。在新的历史时期,工会的主要工作应该是参与校院各项决策,保障决策的科学民主;协调各种劳动关系,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提升文化品味,建设文明校园;理顺工会工作与中心工作、工会工作与学校发展、工会工作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会工作与党政工作、依法治会与开拓创新五大关系,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3.提高维权的科学性
《工会法》第2条规定,工会的基本职能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新时期的工会维权,应该根据时代特点,赋予科学内涵,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主动维权,就是要超前防范和前瞻预测,将危害教职工权益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冲突产生;依法维权就是要根据国家法律规范维权活动,以理性的、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科学维权就是要以科学理论指导,以科学方法推进,化解各类矛盾,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2007年,北京市教育工会举行基层工会调研报告及论文评选,我校工会选送的论文《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论新时期高校工会维权工作的历史使命与科学内涵》获一等奖。
4.发挥工会在高校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工会工作与高校的各项工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工会工作落实到实处,能够有效推动高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五届研讨会的论文中,有从宏观方面论述工会工作与构建和谐校园的,更多的论文是从微观方面论述工会工作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聘任制度、与教职工权益维护、与学校民主管理、与学校文化软实力提升、与教职工福利提高关系的,这些论文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放矢,找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法,有利地推动了工会工作。
(三)其他方面的研究成果
五届研讨会有 7 篇关于高校权力制约、高校反腐、高校非编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维护方面的论文用于会议交流,占论文总数的7%,这些论文间接阐述了教代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
1.大学内部治理视域下的公共权力
大学是文化生产机构,也是利益分配的功能体。大学权力可以划分为领导权、管理权、学术权和监督权,这些权力分别由不同的团体掌管。从大学内部治理视域出发,应当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下的三元公共权力结构,加强党委领导权,规范行政管理权,提升学术自主权,扩大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畅通各种权力行使渠道,在制衡的基础上形成合力,建立合理的大学制度。
2.高校腐败的成因与预防
近年来,高校因贪污受贿中箭落马者不乏其人。高校产生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权力失去制约,不能对权力的行使实施有效的监督,权力监督出现真空。规范高校权力运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就是要改革高校体制,“去官化”、“去行政化”,在高校形成崇尚科研与求实学风,改变惟权力是从的政治生态。高校遏制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高校权力平衡机制,强化教代会职能,赋予教代会决策高校事务的权力,由教代会监督权力的行使。
3.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维护
高校扩招以来,招收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在以事业编制人员为主的高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维护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非事业编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高校群体的组成部分,在高校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工会应当像维护事业编制人员权利一样维护非事业编制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权利平等。
4.工会制度起源与发展探究
工会起源于 18世纪的美国,经过 200多年的发展,如今已风靡全球成为普遍性的维护工人权益的组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论文形式介绍外国工会制度,有助于我们了解工会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借鉴外国工会的成功经验,推进我国工会制度建设。
三、教代会、工会理论研讨会基本经验
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工会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在北京市的数次评比中,多项工作位于前茅。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学校重视教代会、工会理论研究密不可分。总结教代会、工会理论研讨会经验,不仅能够推动教代会、工会理论建设,也能够推进教代会、工会工作的纵深发展
(一)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会工作
教代会、工会工作在学校工作中居于何等地位,现阶段往往取决于学校领导对教代会、工会工作的认识。只有重视教代会、工会工作,才能开展教代会、工会工作的理论研讨。学校领导能够从创新工作机制,维护校园稳定高度认识教代会、工会工作,认为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实质是落实党的民生政策,维护学校各项决策、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意识到只有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实现共建和谐校园和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学校党政部门鼎力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为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开展创建了良好的环境。
(二)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会理论研究
理论是指人们根据已知的知识或者认知,经由一般化与演绎推理等方法,进行合乎逻辑的推论性总结;理论是帮助人们认识研究对象和指导实践的简洁、连贯和有解释力的认识模型。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行动的正确性取决于理论的科学性。教代会、工会要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必须结合自身职能与职权,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理论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升华经验为理论,运用理论指导实践。
学校要求各级教代会、工会结合自身工作,深入思考,把教代会、工会工作的理论研究纳入学校工作大局,加强制度创新、民主管理、维护权益、构建和谐校园方面理论研究,勾画现代大学制度蓝图。
(三)注重理论研究队伍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十分重视教代会、工会理论研究队伍的建设,凝聚了一批热心教代会、工会工作的研究人才。每一次研讨会召开之前,学校都进行组织和部署,各部门工会积极落实,安排专人撰写论文。2006年第一届研讨会召开时,主要是工会干部撰写论文,进行交流。现在,研究队伍不断扩大,一批学有专长的专家、教授加入到研究队伍中来。这些学者利用自身的学科优势,运用专业知识来研究教代会、工会工作,提高了研讨会的理论水平。更可喜的是有的研究生也加入了研究队伍,形成参与面越来越广,新人越来越多,论文水平越来越高的局面。
(四)领导率先垂范做出表率
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研讨会,北京市教育工会等部门的领导几乎每次都出席研讨会,参与讨论。学校领导不仅亲自主持研讨会,而且每次研讨会都提交论文,就前沿问题发表观点,阐述主张。领导以身作则带动了整个队伍,形成了好的学风。
(五)精神奖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研讨会,并且把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结合起来。对于积极参加理论研讨的个人,通过多种方式给予表扬,对于优秀论文,发给优秀论文证书,创造发表的机会,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资奖励,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激发了教职工参与研讨会的积极性。
作者名录
1.王利明,男,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100872/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2.胡弘弘,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430074/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一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3.王丹丹,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级法律硕士(法学),430074/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一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4.刘瑛,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5.陈荣飞,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401120/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宝圣路。
6.肖敏,女,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西南石油大学文法学院讲师,610500/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7.田士永,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教授,102249/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8.胡静,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9.刘兆敏,女,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讲师,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10.杨飞,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102249/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11.张丽英, 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12.尚宽,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研究生,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13.齐湘泉,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14.姚广宜,女,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15.程朝阳, 男,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264005/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2号。
16.和洪,男,河南省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讲师,450053/郑州市农业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