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应有更大作为*
2011-08-15翟芳玲
翟芳玲
民营企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应有更大作为*
翟芳玲
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自身持续发展和促进国家经济转型。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目前在政策导向、市场主体定位、公平竞争、内生动力、发展空间等方面均面临发展机遇,同时面临着相关扶持政策不完善、融资渠道不畅、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决策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等制约因素。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破除融资屏障;民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转变管理方式,提升内部素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中大有作为。
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民营企业为国家、社会、个人创造了巨大财富,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背景下,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例如,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源环境的约束,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终结、老龄化社会的逼近、服务业比重的提升以及世界经济的中长期低迷等,社会压力、市场压力、资源环境压力、生存空间压力都逐步增大。在旧发展模式中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必须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充分利用政府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有利政策,在转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上有更大作为。
一、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意义重大
1.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十二五”时期我国处在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工业化主导向城市化主导的转变过程中。消费主导、城市化主导,实质是国民收入的导向。民营企业量大、面广,民营企业的发展意味着就业机会的增加,就业增加意味着农民工进城机会增多,更多农民转变成“居民”,将推动城镇化程度的提升、居民平均收入的增长和消费支付能力的增强。民营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是突破消费增长瓶颈的关键,特别是中小型服务企业的发展,既创造就业,也创造消费需求。因此,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消费支付能力,是推动发展方式从投资为主向消费为主转型的基础。
2.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
我国经济发展难以调结构、上层次的主要原因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导致的产能过剩、资源环境难以为继。尤其是民营企业仍存在小、低、散的结构性问题:企业规模小、经济总量小、名牌产品少;产业层次较低,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民营经济中仍占主导地位;产业分布和工业分布总体比较分散,很多资源不能得到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因此,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民营企业尽快实现转型成长。实践证明,民间投资是通过市场化路径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产业结构布局的最有效工具。民营企业在经受金融危机考验中通过迅速调整产品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随着民间资本的积极地参与,并按照社会需求进行市场化调整,产业结构就能产生实质性调整。另外,企业是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体,而民营企业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因此,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必将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
3.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二五”规划建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民营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民生的保障与改善,只有民营经济转型成长,才能有效增加税收、增加就业,逐步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把有关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另外,“十二五”规划与以往规划的本质差别在于由追求“国富”转向追求“民富”。坚持民富优先的发展,能带来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社会消费率的提高,由此拉动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民富优先,需要通过民营企业发展解决日益扩大的就业需求;需要通过民营经济发展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收入水平;需要通过民营企业发展形成和扩大社会的总需求。
4.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自身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我国民营经济基本是从为了生活而自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起步,到主要依靠政策、资源支撑和低成本优势而发展壮大起来的。目前,这种以低成本为主要特征的发展模式开始走入“死胡同”,近几年,发生在某些民营企业中的劳资纠纷事件,从表面上看是工资标准问题,实质上反映了民营经济发展模式到了非转不可的地步。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既有输入性的原因,也有内生性的原因,内生性的原因是发展方式不可持续长期积累的问题,这是困难形成的主因。广大民营企业必须清醒地看到,民营经济容易发展、跳跃式快速发展的时期已经成为过去,今后的发展必将进入到一个依靠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文化竞争力而转型成长壮大的阶段,这个阶段要求民营企业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5.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国家经济转型的主体力量
民营企业一般从“草根”起家,从事的产业大多是进入门槛较低的轻工产业或传统服务业,起点低、规模小、产业发展空间狭窄,这些企业多属于加工贸易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品牌建设严重滞后、国际竞争能力明显偏弱,基本上处在产业链条的低端。而民营企业又是我国最大的企业群体,据统计,目前民营企业创造的产值已经占到GDP的65%,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社会就业岗位的80%以上,上缴的税收占全部税收的65%。因此,民营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动力、活力的激发,对于整个国民经济“调结构、转方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没有民营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就没有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没有民营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就不可能打好“调结构、转方式”这场硬仗。
二、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发展机遇
1.从政策角度看。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消费需求增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等,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这种政策导向既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深化改革开放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和活力与动力,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为民营经济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幅度提高其科技含量、质量和效益及其竞争力等奠定政策基础;改善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不仅对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而且为民营经济发展指出了现实的路径,如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将使得民营企业大有用武之地。
2.从市场竞争主体角度看。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是继“非公经济36条”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9条”之后,国务院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新36条”着眼于促进民营经济尽快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力量,包括降低进入门槛。“新36条”提出,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全面开放国有垄断行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参与电力建设、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要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这些规定都反映了发展方式转变需要民营经济尽快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基本要求。
3.从公平发展角度看。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另外,“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参与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公用事业领域。这说明,在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不仅需要民营经济在吸纳就业、扩大社会总需求中有更大的作为,也需要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公共领域、社会事业建设,以成为新阶段公平发展的重要力量。
4.从内生动力角度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技术创新作为支撑。目前我国技术创新的65%、专利的75%、新产品的80%都是民营经济实现的,“新36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以从传统产业领域中跳出来,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在提倡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支持民营企业在打造低碳技术、突破新能源瓶颈方面有大的突破和作为。发展方式转变迫切要求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结构创新上做出重要贡献,以形成支撑我国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基础。
5.从市场需求角度看。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的消费需求已由生活必需品向耐用消费品升级、由私人产品向公共产品需求升级、由物质追求到人自身发展的追求升级。在由生存型阶段向发展型阶段转变的背景下,扩大公共产品的消费需求已成为适应我国发展阶段性变化的内在要求。为此,国有资本就要由“盈利性”向“公益性”转变,一方面,在市场主体基本形成的背景下,国有资本不应当也没有必要大量配置在市场领域,与民争利;另一方面,公共产品短缺要求国有资本应当强化其公益性。由此,国有资本需要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来,从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三、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的制约因素
1.扶持政策不完善、落实不到位。作为相对刚性的引导手段,各级政府通过奖励或限制的政策措施引导,以促使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但是,目前相关扶持政策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第一,政策法规的数量和出台速度不能满足企业科学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的政策盲区。第二,比较具体的行业性政策欠缺,如税收政策没有及时跟上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一刀切”现象。第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不配套、不完善,操作性差,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有些政策尽管各级政府的文件出台了,而落实这些政策的相关配套制度,如工作协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显滞后。第四,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宣传的面不广、政策内容把握不准确,导致民营企业不知如何运用和操作相关政策。
2.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难的瓶颈尚未消除。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融资难仍然是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掣肘,成为制约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瓶颈”。从内源融资看,近几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民营企业销售压力增加,大量资金沉淀在生产环节,应收账款增多,存货占用资金上升,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失灵,不能正常运转的现象比较普遍。从间接性外源融资看,金融机构体制改革滞后,贷款权限上收、审批环节增多、货款成本增加,加之整顿信用社、基金会,企业间接融资渠道越来越窄。从直接性外源融资看,风险投资机构规模小,又缺乏退出机制,操作难度大,资本市场不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尚未形成,担保手续繁琐,对企业要求高,造成民营经济“寻保难”。融资渠道不畅,融资困难的瓶颈制约,使不少企业丧失了市场和发展机遇。
3.服务体系不健全,引导监管不力。现实中,民营经济在建设或生产经营中,有很多困难需要帮助支持,比如:贷款难、用地难、运输难、报批难、投诉难、三乱多、厂群关系紧张等问题。但是,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有熟视无睹现象,没有想尽千方百计去解决难题。有的部门方法简单、盛气凌人,服务质量不高,审批程序多,办事效率低,手续繁琐,随意性较大。少数公务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差,办事拖拉,挫伤了民营企业家创业、立业的积极性。在行政管理中,存在多头管理,体制不顺,对民营经济产业规划、政策研究、资金技术项目服务、创业指导等缺乏力度。在监管中,管得过多过严过死和信马由缰、放任不管现象并不少见;对企业的不法经营惩处过轻,不足以形成威慑,这既是对企业违规违法经营的激励,也是对那些守法者的打击和惩处,最终形成对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破坏。
4.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决策机制不完善。民营企业一般起步于家族企业、合伙制企业,机制灵活,决策便捷。但许多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股权结构单一封闭,所有权经营权尚未分离,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决策风险偏高。多数民营企业采用独裁型决策方式,老板有绝对的权威,这种主要依靠狭隘的个人经验的专断决策,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民企老板受自身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局限,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多数民营企业重赚钱,轻发展,因此他们的资金走向、他们的经营策略以赚钱为轴心,他们勤勉于发现并抓住各种商机,却无暇顾及战略决策制定、企业内部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多数民营企业重眼前,轻长远,没有明确的发展方向,没有短、中、远期目标,跟着感觉走,甚至完全被短期的利益所左右。
5.人力资源开发滞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在影响一个国家、地区、行业或组织发展的因素当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力资源因素,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力资源的竞争。民营企业吸引人才困难,大多面临着人才缺乏这一制约其发展的障碍,规模小、实力弱的个体私营企业处境尤为艰难。一方面,多数民营企业人力资本结构注重血缘、亲缘与裙带关系,忽视人力资本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优秀人才进入核心团队。另一方面,许多高素质、高技术人才,由于担心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不愿到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谋职。人才的缺乏导致许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企业活力不足、效益低下、市场竞争力不强。核心能力是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前提,而企业核心能力的形成和发展都要依赖于企业的创新活动。以山东为例,大多数民营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即便是一些明星企业,对科技的投入只占销售额的2%-3%;多的也只有5%左右。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创新能力差等问题,从而造成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缺乏,直接影响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非公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选择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民营企业加快转型
第一,完善和细化政策,增强政策可操作性。各级政府要按照发展民营经济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台落实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将各级发展非公经济的若干意见及各部门的具体措施、办法编印成册,下发到民营经济组织中,把政策变成看得见、摸得着、落得实的“便民”政策。加大对科技型、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奖励基金,鼓励企业打造知名品牌。
第二,贯彻执行“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及基于行政的经济垄断,打破地方封锁,推进民营经济政策制定的公开化、公平化、程序化、规范化,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真正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消除各种歧视性和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第三,畅通民营经济组织与政府的沟通渠道。建立民营经济组织与政府沟通的长效机制,各级地方政府要定期组织召开由民营企业家和经济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及窗口服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协调会,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在政策执行、企业经营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落实相关部门帮助民营企业着力解决在经营发展方面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第四,建立健全督察机制。将鼓励扶持政策的执行情况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督察内容,定期对职能部门落实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察,对优惠政策执行不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强行赞助资助捐款等损害民营经济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2.拓宽融资渠道,消除发展瓶颈
第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家商业银行都要改进服务工作,开拓服务业务,改善服务方式,开动脑筋为民营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确保对民营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新增贷款增速。要积极开展结算、汇兑、转账、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各种金融服务。各地金融机构要在利用传统方式融资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模式。
第二,建立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各级政府都要拿出一定资金,并吸收社会资金,建立股份制和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担保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成立担保机构和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业务。对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和税收减免。通过行业协会或商会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在行业内部进行资金拆借,解决融资难问题。成立多种形式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担保公司,也可由企业联合出资,成立会员制担保机构,发挥联保互保作用。
第三,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支持民营企业争取国债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利用外资。另外,把握住国家扩大内需等有利时机,创新招商方式、加大引资力度。通过招商引资,达到借助外力加快发展的目的。
3.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全方位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需要全体有识之士的协同努力,各级政府、民间商会、中介组织、科研人员、知识分子等都可以参与到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的行列中来。
第一,完善政府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府不仅要从宏观的角度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各级财政更应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发挥更大作用,如建设农民工保障性住房、向全社会提供各种公共就业培训等,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政府为民营企业的管理层和普通员工提供培训服务,推动民营企业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积累,推动民间创业、就业、创新等方面能力的提升。政府可以引导探索、创新和运用国有大型企业对民营企业的“传帮带”机制,提升民营企业的能力,给民营企业发展带来新的空间。
第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引导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经济性、民间性的独特优势,通过组织网络,扩大对外交往,促进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将引进外资与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引进资金、技术、先进管理方式,借力发展、借资扩张,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行业协会、商会要真诚地和广大企业家交朋友,主动地去发现和帮助企业解决管理、决策中存在的危机和问题,积极面对市场竞争,树立自信心,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行业协会、商会要引导行业自律,防止相互压价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第三,加强法制建设,提升引导监督水平。加强对企业在违法、违纪等经营方面的监管力度,努力保证企业经营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推进并监督民营企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从业人员享受国家规定、遵守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鼓励企业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速淘汰高耗能设备,为保护环境立法,切实走资源节约型与生态环保型发展之路。加强过程监督,及时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培养良好的市场法律秩序和诚信机制。坚决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社会本着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立场,全方位地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4.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坚持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是提高企业素质,保持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技术进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我国面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民营企业必须从战略上重视和加强自身管理,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创新求发展。民营企业还要进一步严格企业内部管理,扎实有效地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要按照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吸纳多元产权,建立多元的、开放的产权结构。要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采取合伙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不断创新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经营者要注重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能力,及时了解和预测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和未来市场供求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决策与投资,不断真正实现稳健经营。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弘扬以诚信为本的精神,自觉守法守信,端正企业经营观念和经营行为,把诚实守信思想覆盖到全体员工和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中。
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决策层、管理层和经营层分立的现代化企业管理结构和制度。要树立科学的企业管理观,努力实现“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的转变。积极引进适合企业的高效开放的科学管理模式,改变家族式管理,建立规范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通过相互制衡的“纠错”机制,不断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符合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民主管理机制,形成人人参与管理、自动运转、科学高效的管理局面。
5.重视开发人力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民营企业要深入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和人才强企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要运用市场机制,拓宽吸纳渠道,大力引进紧缺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产业转移推动高端人才流动的有利时机,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民营经济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要制订、完善人才开发的具体管理规章,探索和改进组织内人才权益的保护、人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管理内容。要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收入分配入、才激励机制,让一些有一技之长的中层管理人员,有待遇、有作为,用感情、事业、待遇留人、用人,充分调动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通过自主创新抢占发展制高点,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观念创新是企业自主创新的灵魂,要把自主创新纳入企业长远发展的核心战略,并当成重要的企业责任和历史任务来抓。要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既占领技术制高点又提高市场占有率,力求突破更多的重要关键技术,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使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努力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导向的新技术、新产品和优势投资项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6.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为加快自身发展创造条件,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条件,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举措。
首先,民营企业应该承担起对内部员工的责任,保障员工的收入,劳动者的权益。要保证实现员工的就业与择业权,劳动报酬获取权,劳动安全保障权,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休假权,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待遇取得权等法律权利的实现。民营企业只有承担起对内部员工的责任,让员工有归属感、安全感,才会促进员工努力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地提高企业的凝聚力,而且将会对企业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其次,民营企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应按照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提供安全的产品,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保证提供优质产品和满意服务,不得有欺诈行为、谋取暴利行为,并尊重消费者主权,维护消费者利益。同时,企业应该照章纳税并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不得有逃税、偷漏税行为。要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弘扬我国传统美德结合起来,保证产品质量,优化售后服务,努力维护企业良好的市场和社会形象。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致富要不忘国家、自觉回报社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赢得市场和社会的认同与尊重。
第三,民营企业要承担起建设“两型”社会的责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民的责任。民营企业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不断增强节约意识,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业,加快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工艺,彻底摒弃牺牲资源、损害环境的发展模式,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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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孔祥敏)
F121.23
A
1672-6359(2011)01-0006-05
翟芳玲,中共济南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邮政编码 250014)
* 该文系 2010-2011年度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招标课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前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