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油市场化探路价格形成机制
2011-08-15牟雪江
□ 文/本刊记者 牟雪江
航油价格定价调整成为率先突破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体系重要一环。
辨风看向
国家发改委8月1日宣布,核定8月份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为每吨7768元,并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为7725元。这是我国上个月宣布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后,首次按月调整航空煤油价格。
风向解析
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出通知,决定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表示,“同时,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月调整一次,调价时间为每个月的1日。新机制自2011年8月1日起实行”。
航油价格定价调整无疑是我国整个成品油价格改革体系率先突破的重要一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航空煤油出厂价按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据介绍,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由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海上运保费、关税、增值税、港口费等因素构成,“其中,采价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海上运保费暂按每桶2美元确定;港口费暂按每吨50元确定;汇率为采价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的平均值;吨桶比为1∶7.9”。
据了解,国内航油主要由三大石油公司生产,民营地炼基本没有参与其中。航油占我国原油加工量的比例在4%左右,影响的主要是高端客户,价改阻力相对于汽柴油要小,因此可以率先实现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有分析认为,完善后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向市场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也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
对此,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认为,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原则,航空煤油由于所占份额较小,适合作为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的探路石。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影响大、涉及范围广,对其改革需要慎之又慎,而利用航空煤油可以积累改革经验,为下一步的改革做好准备。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朱春凯表示,按照发改委所定的新机制,航空煤油定价将更趋于市场化,而对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而言,可能是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的一个信号。
这一点的确值得注意。此次航油价格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发改委向市场交出定价权,将以往长达几个月才能调整一次的航油价格明确改为一月一调。在过渡期间,航油出厂价由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与中航油协商决定,这等于是暂时将定价权下放给了企业。这对于属于典型寡占市场的国内石油市场来说,无疑对促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据了解,在寡占市场中存在着著名的斯威齐模型,这一理论的观点是寡占市场中的厂商面临的是跟跌不跟涨的需求曲线,这就导致厂商之间不愿意采取价格战的方式进行竞争,更多是采取非价格的竞争方式。举例而言,如果中国石化将93#汽油价格从7.5元/升提至8元/升,而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价格不变,则中国石化的客户将会大量流失,因此中国石化提价的成本很高。反之,如果中国海油为提高市场份额,将93#汽油价格从7.5元/升降至7元/升,则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为了保持市场份额,不得不随之降价。
对于三大油企来说,价格竞争属于杀敌一千自折八百的行为,为了占领市场份额,企业必须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这就好比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之间很少打价格战的异曲同工。因此,如果发改委下放成品油定价权对于促进市场竞争,降低成品油价格具有很大好处。对于三大油企来说,价格竞争属于杀敌一千自折八百的行为,为了占领市场份额,企业只能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对于市场来说,成品油价格将会更加符合市场供需变化。
当然,汽柴油和航油所针对的客户群体和市场格局都有很大不同,其市场化改革难度相对更大。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国家对其他油品的市场化改革,大致会遵循相同的套路,即一开始是由国家部门根据需要直接调整价格,而随后会逐步进入半市场化的价格联动机制,至于完全市场化的价格机制,短期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