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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警务广场”战略不断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
——“警务广场”的再探索与再思考*

2011-08-15金伯中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警民民意警务

□金伯中

(湖州市公安局,浙江 湖州 313000)

○本刊专稿 主持人:蒋国长

大力实施“警务广场”战略不断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
——“警务广场”的再探索与再思考*

□金伯中

(湖州市公安局,浙江 湖州 313000)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警务广场”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规律性、人民性、时代性、实践性,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刻理解的“警务广场”的基本属性。民意是基础、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是核心、警务民主化是根本保障、警务共同体是力量源泉、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全面把握的“警务广场”的科学内涵。要紧紧依托“警务广场”,全面推进警务理念思路、组织体制、工作机制、技术手段、评价体系等创新基础上的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警务工作;“警务广场”;属性;内涵;创新发展;湖州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顺应全国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联系湖州公安工作实际,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实施“警务广场”战略,以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公安工作转型为主线,以“城市更安全、社会更和谐”为总目标,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总要求,建立完善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努力实现从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转变,从管制型警务向服务型警务转变,从权力主导型警务向民意导向型警务转变,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湖州建设成为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笔者结合湖州市公安局实施“警务广场”战略近两年的实践及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就“警务广场”的基本属性、科学内涵和警务工作创新发展等问题,作些再探索与再思考。

一、“警务广场”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09年,湖州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查找和总结反思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努力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2009年4月24日,湖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会议提出了“两个更多”的理念,即更多地用老百姓的眼光来审视和考量社会治安问题、更多地关注老百姓的感受来抓好公安工作。自2009年5月23日开始,安吉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平安和谐大家谈”活动,广泛听取民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10月9日,湖州市公安局在安吉召开现场会,推广了安吉县公安局“平安和谐大家谈”的经验,制定实施了“警务广场”行动计划,并于2009年10月15日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市性的广场警务活动。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警务广场”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搭建了警民沟通交流平台,初步建立起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警务广场”进一步拓宽了公安机关与普通百姓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了社情民意。以民意为导向,把“第一信号”转化为“第一行动”,湖州市公安局推出了以“三打一禁”等为主要内容的“惠民十大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拥护。二是搭建了让人民群众批评监督的平台,提升了执法公信力。依托网上网下互动的警务平台,积极主动地让人民群众批评公安、监督公安,充分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湖州市公安局增强了执法的开放度、公开度和透明度,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听得起群众骂声的勇气换来了公正廉洁执法,凝聚了人气。据统计,2010年以来,湖州公安机关涉法信访投诉大幅减少,是全省涉法信访量最少的地市之一。在2010年浙江省公安厅组织的厅长开门接访活动中,湖州实现零上访。三是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通过“警务广场”,湖州市公安局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的浓厚氛围。2009年年底,在浙江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的抽样调查中,湖州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从全省的后位跃居第三位。2010年年底,在浙江省公安厅委托省移动公司开展的抽样调查中,认为湖州“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例以及对湖州公安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比例均高居全省第二位。

“警务广场”战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理论界、新闻界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民警的拥护支持。2010年5月5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对“警务广场”作出重要批示:“好。浙江湖州市公安局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盼,努力构建民意导向警务活动新模式的做法好,值得各地学习、借鉴。”2010年6月26日至29日在广东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上,2010年11月4日至6日在山东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孟部长都对“警务广场”作了充分的肯定。2010年12月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孟部长明确指出,要切实把公安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建立完善以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根本标准,自觉从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真正做到民警围绕百姓转、警务围绕民意转。2010年3月31日和5月6日,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先后两次对“警务广场”作出重要批示:“贵在坚持、重在实效”;“请政治部组织总结、宣传、推广”。2010年12月12日,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第1859期专报信息《湖州市公安机关创新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上对“警务广场”作出重要批示:“‘警务广场’是公安机关服务和联系基层群众的一个很好平台,值得深化和借鉴。”可以说,“警务广场”在全省、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实践证明,“警务广场”是个好东西,是推动湖州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一大法宝。

二、“警务广场”的基本属性

基于时代发展潮流和历史前进步伐,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基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基于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湖州市公安局创设了“警务广场”,制定并实施了“警务广场”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网上网下广场警务活动。规律性、人民性、时代性、实践性,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刻理解的“警务广场”的基本属性。

(一)合乎规律性。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的阶段性特征。党中央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人民群众期待社会更加平安和谐,期待社会充满公平正义,期待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警务广场”正是顺应了现代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尊重和遵循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发展规律,根本目的是把民意作为公安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平安和谐。

(二)凸显人民性。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人民性是公安机关的本质属性。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胡锦涛总书记还就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正确方式方法等问题作了专门阐述。“警务广场”突出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让人民群众受益。这正是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可以说,平安为了人民,平安依靠人民,平安成果由人民共享,平安成效由人民检验,这是“警务广场”的本质要求,也是“警务广场”的使命所在。

(三)体现时代性。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们正处在一个丰裕社会、信息社会、公民社会,人的需求全面升级,人们追求自身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愿望日趋强烈。特别是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尊重保障人权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对公安机关提出了很多新期待新要求:不仅要社会平安,还要公平正义;不仅要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要保护公民政治权利;不仅要尊重和保障人权,还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而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具有普适价值,从来都是进步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和制度形式。虽然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民主的实现形式是不同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人类社会始终是朝着科学民主文明的方向发展进步的。积极适应世情国情社情警情的新变化,在警务工作中充分体现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当今时代赋予公安机关的重大职责任务。“警务广场”主动把握时代脉搏,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警务民主化,强调要搭建人民群众参警议警、警务协商、民主监督的平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是完全符合民主法治建设的时代潮流的。

(四)注重实践性。“警务广场”本身就源于实践,是总结反思实践、又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反思的结果。从“两个更多”理念的提出,到安吉县公安局“平安和谐大家谈”活动的推出,再到“警务广场”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提升为“警务广场”战略,正是理论与实践的反复互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实践探索的结果,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源于实践而又高于实践,这正是“警务广场”的真谛,也是“警务广场”的生命活力所在。

三、“警务广场”的科学内涵

“警务广场”是湖州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新的历史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方式,是推进公安机关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民意是基础、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是核心、警务民主化是根本保障、警务共同体是力量源泉、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全面把握的“警务广场”的科学内涵。

(一)必须坚持把畅通社情民意作为公安工作的首要环节。群众呼声是“第一信号”。要运用一切有利于警民沟通的办法、手段、途径和载体,搭建网上网下互动,全时空、网络化、多维度的警民沟通大平台,最大限度地畅通社情民意。

(二)必须坚持把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作为公安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任务。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天大事。要按照“警务围绕民意转、民警围绕百姓转、机关围绕基层转”的要求,积极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努力把“第一信号”转化为第一行动,真正做到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

(三)必须坚持把警务民主化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保障。警务民主是公安机关的生命,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只有人人起来监督,公正廉洁执法才有根本保障。要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深入实施“阳光警务”,积极创造条件让群众批评公安、监督公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阳光普照公安执法的全过程,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四)必须坚持把警务共同体作为公安工作的力量源泉。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维护社会治安,公安机关是主力,人民群众是主体。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着力建设警民合作伙伴关系,努力开创警民一体、警务协商、平安和谐共建共享的新局面。

(五)必须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衡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既要看公安业务数据,更要看群众的主体感受。群众满意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价值追求。凡是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都必须满腔热情地去做,凡是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都必须毫不犹豫地去改。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引导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心思用在群众身上,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大力推进警务工作创新发展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发展起点上,公安机关又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职责任务。警务工作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警务广场”的基本属性和科学内涵,就是要紧紧依托“警务广场”,大力推进警务工作创新基础上的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一)理念思路创新。理念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推进警务工作创新,关键是要不断解放思想,创新警务工作理念,变革警务工作思路,真正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由于受几千年封建残余的影响,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还很有市场,表现在公安队伍中,就是以管人者自居,把执法看成是一种特权;几十年公安工作中形成的惯性思维和传统工作模式,习惯于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来开展工作,尽管一再强调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但实际上往往是只对上负责,忽视老百姓的需求和感受。这些思想观念与时代进步潮流和社会发展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平民意识和服务意识,视人民为主人、亲人,视权力为义务、责任,真心为民、热情服务,大力推进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努力实现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牢固树立“让民意领跑警务,让警务保障民生”的理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民意进入决策,转化为行动,建立真正对老百姓负责的公安机关,实现从为民做主、替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牢固树立警务民主是公安工作生命的理念,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从管人者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服务者的转变。只有内心深处解决了“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真正实现从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从管制型警务向服务型警务、从权力主导型警务向民意导向型警务转变,并使之成为基本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实施“警务广场”战略才有思想基础和根本动力。

(二)组织体制创新。“警务广场”是全新的事物,事关公安工作全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体制上保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去执行。为此,湖州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深化“警务广场”战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警务广场”的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强有力的领导来保障“警务广场”战略的顺利推进。同时,要以公安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公安宣传、新闻发言人等职能,在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直接面向社会、贴近群众的警察公共关系工作机构,负责“警务广场”战略的组织实施,承担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回应社会关切,密切警民合作,促进警民互动,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警民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三)工作机制创新。建立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有一整套警务运行机制来保障。基于湖州公安工作实际,当前要重点建立完善以下五大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沟通交流机制。以网上网下广场警务活动为主体,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各种社会资源为支撑和补充,搭建起警民沟通交流的大平台,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空间,创新活动举措,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使广场警务活动制度化、多样化、亲民化。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深化“大走访”、“警民恳谈”等爱民实践活动,挖掘和培育“王法金大讲堂”、“马长林网上警务室”等湖州公安的特色、优势和亮点,建立一批警民沟通示范点。利用广播电视“小张热线”、“阿奇讲事体”等民生类栏目以及信访、市长热线、提案议案办理等各种管道和办法,努力使民意对接更直接、更及时、更顺畅。

二是建立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民意作为公安机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判、决策、反馈的工作流程,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听证公示等制度,把上级决策部署与基层公安实际、人民群众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使公安机关的决策更加切合客观实际,更加合乎民心、顺应民意,提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建立完善办理督查机制。认真办理和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特别是要适应网上服务的要求,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立融网上受理、审批、查询、反馈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事和跟踪督办制度,实行网上网下联动,切实体现文明、高效、便捷、规范服务,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非公安管辖的事项,依托110社会联动等途径,推动“政务广场”建设,整合行政、社会等资源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是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现代社会,群众对用权者的质疑是一种必然现象。质疑是群众的权利,接受并回应质疑是用权者的义务。当前有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一旦发生涉警事件,一些群众往往就“有错推定”,这种社会心态说明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不高,群众对公安机关不那么放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有坦诚相见、主动释疑、真心沟通,才能使群众化解疑虑,与群众增进了解、融洽情感、增强信任。为此,要坚持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网上监督与网下监督相结合,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经成为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无论是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监督、有效防治腐败,还是提供高效便民的服务,政务公开都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措施。要主动适应信息社会、网络时代的要求,更加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提高警务工作的开放度、公开度和透明度,搭建和完善让群众批评、监督的平台,依法保障群众直接监督的权利,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更广泛地参与、更直接地监督警务活动,使公开透明成为公安机关执法的一项基本制度,最大限度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五是建立完善警民合作机制。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纳入警务运行体系之内,建立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互信互动、密切合作、共保一方平安的警务运行机制。当前重点要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禁毒志愿者、消防志愿者、道路交通管理志愿者、治安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志愿服务,健全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

(四)技术手段创新。要在坚持和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的同时,积极利用新技术、探索新办法、掌握新手段、开辟新途径。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手段,改造升级“警务e广场”网站,整合县(区)局及市局机关警种网站资源,加强与互联网相关网站沟通合作,借助手机终端等新型媒体资源,进一步完善功能、优化服务、提高效能。运用“众包”方式,向社会征集“警务广场”品牌标识、卡通形象设计及推广语,开发以安全防范为主题的系列产品,凸显“警务广场”的核心价值,丰富品牌内涵,彰显品牌形象。借用现代营销手段,加强品牌宣传和推介,增强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使“警务广场”深入人心,真正成为湖州公安的一张“名片”。

(五)评价体系创新。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按照群众的意愿开展工作,最终成效好不好,理所当然是群众说了算。当前,随着“民调时代”的到来,民意调查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政府行为的绩效评价体系,越来越多的民众也逐渐认知并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这给创新公安工作评价体系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条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合理设定业务数据与群众评判的权重,建立科学、开放、面向群众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努力实现从考核业务数据为主向考核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主转变,从内部评判为主向外部社会各界评判为主转变,从上级公安机关考核为主向群众测评为主转变,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要积极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突出群众公认导向,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所队领导干部实绩中的分量,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群众公认的干部。

D631

A

1674-3040(2011)01-0006-05

2010-12-28

金伯中,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本刊编委。

*2009年,湖州公安机关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对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以及 “平安和谐大家谈”、“警民恳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总结反思,制定出台了“警务广场”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广场警务活动。笔者撰写了 《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路径探求——“警务广场”的实践与思考》一文,发表在《公安学刊》2010年第1期上。经过近两年的探索与实践,“警务广场”战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警务广场”的认识也有了新的发展。笔者有所感触和体会,遂撰写了此文,并借《公安学刊》一角予以发表。

(责任编辑:蒋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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