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
2011-08-15黄炜
黄 炜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理论教研室,云南 普洱 665000)
推进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
黄 炜
(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理论教研室,云南 普洱 665000)
20世纪80年代,合作经济组织开始在云南农村发展起来,大大提高了云南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对加快云南现代农业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创新性。本文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和形成的机理,分析了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促进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
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问题;对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
分散的小农是弱者,需要合作才能生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解决小农生产和大市场的连接问题,提高了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和农民的收入,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当今社会是一个风险无处不在的社会,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它的风险性。一是以便做出良好的决策,尽可能的降低风险。二是当风险来临时不会惊慌失措,降低损失,农产品的销售市场亦是如此。单一农户显得孤立无援,只能成为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差,经济市场的一个小浪花就有可能将他们彻底淹没。另一方面,生产资料的来源单一且不够准确,如果单一农户联合起来,规模扩大,有专门的市场分析,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合作组织的建立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有力支持,同时可以扩大产品规模,建立专门的管理机制,聘请专门的销售管理人员。这一系列的优势,降低了农产品销售市场的各种风险,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提升。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架起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农户要想以种植致富,就必须使自己的农产品有一个广阔、稳定的销售市场,但是,单个农户是很难达到这样一种水平,他们的农产品只能靠一些贩子上门收购,渠道单一,导致农产品的交易层次增多,交易成本上升,但是,专业合作社可以把农户和市场联系起来,起到一个中间桥梁的作用。因为合作社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寻找稳定的买家,给农户开拓一个广阔、稳定的市场,如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各大高校食堂建立的“农校对接”关系,把农产品直接销售给高校食堂,既赢得了市场,又为高校提供了高质量的绿色蔬菜。这种模式还可以运用于工地、超市、饭店等。
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建立起当地政府和农户之间的关系。在当前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对农民管理手段弱化的大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架起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桥梁,政府可以通过农业合作社进行民意调查和收集反馈信息。这样,可有效节约政府直接面对众多农民时所付出的大量成本,同时,单个农民的意见也可以通过合作社的整合而变得较为系统,为政府准确决策提供依据,而且,政府的农业政策通过合作社进行实施,其效率也能得到提高。再者,农民合作社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自助组织,可以利用自身的力量,协助政府实现消除贫困促进就业等社会发展目标。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农户联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合作社运用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统一管理,消除了之前地域种植分散、联接松散的各农户之间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你争我夺的矛盾,消除了尔虞我诈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把一盘散沙的农户统一起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机理
合作制度首先出现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产业革命以后,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下,处于社会底层的广大经济上的弱者,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结成相应的组织,通过团体的力量进行自我服务。产业革命带来了农业的工业化、机械化和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使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难以为继,广大小农被迫参与到与工商资本的交易中来,如购买农机、化肥等工业品,出售用于工业原料的自产农产品等。各自为战、经营规模过小的分散小农显然无法与组织有序、规模经营的工商业者相抗衡,从而在交易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于是不得不选择联合起来。
合作制度在20世纪初引入我国,但在50年代后期开始的人民公社运动中走了弯路,成为政府推行其社会经济政策的工具,失去了合作组织的本来价值。而改革开放以来自发出现的各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再次验证了国际合作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即合作组织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小生产者通过互助实现自助的工具。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使农民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的同时,农产品的商品化、市场化也赋予农民以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地位。然而,一个残酷的现实是,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和“以农补工”的政策使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农民收入低,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成为十足的社会弱势群体。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大市场,分散的小农户显得孤立无援,作为市场的参与者,他们对市场的影响极其有限,只能成为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差。为了求得基本的生存与发展,维持现有的经济状况,他们迫切需要依托一个组织,通过集体的力量去改善市场地位。于是,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成立了互助性的组织。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特定的社会和经济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是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广大农民基于改善自身的市场竞争条件、增强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而自发产生的。也只有这种基于现实需求自发产生的内生驱动型合作经济组织,才会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就已出现,其主要组织形式是各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组织,但数量十分稀少,仅是一些组织程度低和管理分散的专业协会,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云南各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显现和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推进,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现较好的发展局面,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和实施,加之在各级政府培育、扶持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有效带动下,以本地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期,数量在不断增加。据云南省农业部门的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645个,成员77.73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31.33万户;经依法登记的合作社3899个,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59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269个,产品通过地理标志认定注册登记管理的合作社28个。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过近30年的不断发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发展壮大,发展形势呈现多样化趋势。
四、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
1、组织化程度不高,发展极不平衡。由于云南处于边疆民族地区,因信息和知识的欠缺,许多农民和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仍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加入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占总农户的数量还有点偏低。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偏小,各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偏低,发展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和弱势状态。真正有影响力、上规模的合作组织太少,而抓示范亮点甚至政绩工程较多,而真正公平公正引导服务的却相对较少。
2、运行资金紧张,融资难和融资偿还风险并存。目前,云南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运行资金紧张。虽然以土地入股、技术入股的创新模式有利于激活部分生产要素和解决成员占股的问题,但仍然不能解决集合股金的问题,加上融资困难,经营中普遍存在低投入、低积累、高分配的现象,公积金的提留和风险金的提取比例很低,导致合作组织维持简单再生产和自我积累的能力弱。另外,部分专业合作组织虽然获得融资和无偿资金补助,但由于项目选择或论证不准,防御风险的能力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堪忧。
3、利益联结机制亟待完善。由于云南地处边疆民族地区,总体经济发展还非常落后,因此,大多数农民和农村普遍缺乏资金、知识和市场资源,企业或能人大户领办型专业组织还占有较大比重。事实上,许多所谓政府领办型或树立的典型也青睐资助这种类型。企业主或能人承担经营运作和组织管理等主要工作和风险责任,对组织的发展作用很大。而广大成员仅仅关系利益分配,在参与管理和承担责任方面的意识较弱。企业或能人占有资本股份较多,农民个人占有的股份较少,因而分配差异大。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才匮乏。由于当前农村文化水平较高的农民基本外出打工,合作组织成员的大多数是文化程度较低的留守老人和妇女,因此,人才短缺问题成为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五、加快发展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对策
1、加强扶持、正确引导。一是今后在指导合作经组织工作时,要始终紧紧抓住提高农民收入这个首要任务,突出解决农民需要迫切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在提供市场信息、应用现代科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竞争力,特别是市场销售方面进行服务,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2、加大舆论宣传。一是积极探索研究发挥典范作用,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益处,真正体会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二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努力通过政策、财政、金融等办法来扶持、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现代营销业,以多创建发展名牌农产品、走集团化道路的规范化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培养典型、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循序渐进地扶持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3、做好统筹规划。合作组织的形成是市场、农户、企业和政府共同作用的综合结果。虽然各地区产业都是围绕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合作组织本身的形成主要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形成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农、工业集群,政府在其中必须起到积极的规划和引导作用,营造一个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建立农民合作组织,要加强规划,促进农户与企业的有序发展,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形成强有力的产业群体和竞争主体。一是推动农户与相应企业的专业化集聚。引导布局分散的农户和相关企业逐步集中到统一规划的产业区内,采取合作行为,改善产业空间布局,优化企业之间的生产协作,促进企业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扩大产业规模。二是加快专业化产业区域建设。三是加强专业市场建设,强化专业市场与产业的配套,通过市场建设加快产业的集中,同时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市场空间。
4、制定和实施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建议根据形势的发展,制定一些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资金扶持。应规定财政、计划、银行、税务、信用社等部门安排低息或无息周转金贷款,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免税减税的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开发种养业、加工业等,应适当免征或降低农业税,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5、强化对重要关系人的培训辅导,做好农民合作组织建设的全程服务和扶持工作。重要关系人主要是指农经部门辅导机构的专职或兼职辅导人员,合作组织中的大户和组织负责人、带头人、财务人员,相关行政机构的执法人员与其他各类机构的服务人员。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全程服务和扶持,一是要建立合作组织创新支持系统,引导合作组织加强与大学、科研机构的联系,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结盟机制。二是建立合作组织发展服务系统,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形成与合作组织发展相适应的物流圈和供应链。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金融体制改革,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融资服务。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咨询、信用评估、法律服务、检测认证等中介服务体系。
6、在农业发展战略指导下,实施产业集群战略,培育区域优势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农特合作组织具有集群性特征,所以,在特定的产业集群战略指导下,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培育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品牌产品,是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内涵,也是在市场机制下实现区域资源、人才、技术、信息、资本诸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基本规律。在此基础上,特色优势农产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拓展市场和发展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优势产业链,不断开发相关产品系列群,配套服务链的不断细化与专业化分工带动了相关的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逐渐形成了与区域特色农业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即实现优势农产品的产业集聚,必然带动农村区域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①牛若峰、夏英著:《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概论》,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年版。
②张晓山著:《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和组织创新》,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
F306
A
1671-2994(2011)06-0108-03
2011-10-16
黄 炜(1970- ),女,云南澜沧人,中共普洱市委党校理论教研室副教授。研究方向:哲学与民族地区发展。
责任编辑:刘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