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合肥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对策措施
2011-08-15青干班课题组
青干班课题组
创新合肥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对策措施
青干班课题组
创新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是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的现实课题。市委党校第37期青干班第二小组学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创新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意义、合肥市流动人口构成及服务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创新和加强合肥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出了解决之策。
合肥市 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 思路对策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加速推进,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程度不断加深,维护自身利益、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也日益强烈。同时,随着社会开放性、动态性的增强,社会管理盲区增多,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在合肥市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进程中,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和谐合肥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一、创新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重要意义
流动人口的出现是现行户籍制度的产物,在二元社会结构及其转型过程中,流动人口将长期存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创新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人口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动人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到构建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当前,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服务和管理的滞后,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流动人口中部分弱势群体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流动人口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些都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隐患。近年来我市发生的“鼓楼爆炸案”、“网吧爆炸案”等重大恶性案件,罪犯都是流动人口,都是利用出租房屋作为掩护进行犯罪。2007年政法部门“查摆找补创”征求意见中,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就是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新的形势、新的问题,迫切需要我们科学、系统、规范地服务和管理流动人口。
(二)创新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是实践党执政为民宗旨的需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执政的最高价值取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衡量我们党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他们也是当前我国人数最多、社会奉献最大、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损害的群体。我市有80多万流动人口,其中农民工有45万多人,占流动人口的一半以上。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在改善农民工务工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但问题仍然存在。他们承担了城市绝大多数最苦、最脏、最险、最累的工种,却无法享受市民待遇。与城镇职工相比,他们经济上低收入、生活上低质量、政治上低参与、权益上低保障、公共服务上低享受。如何使他们享受市民待遇,不仅是工作问题,更是党执政为民宗旨是否得到实践的问题。
(三)创新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迅猛增加。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农民工有2.3亿多人,其中1.1亿人成为了城市居民,流动农民工1.2亿人,加上其他流动人口,我国目前流动人口数量已接近2亿。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和新生的劳动大军。和全国一样,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尤其是近年来“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纵深推进,我市流动人口迅速增长。据公安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流动人口已经超过80万人。流动人口的快速增长,推动了合肥建设,繁荣了合肥经济,促进了合肥发展。把流动人口当作建设者看待,在治安安全、劳动保障、计生服务、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方面努力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条件,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外来务工人员,是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
(四)创新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是创建“平安合肥”的需要。 平安是老百姓的第一需要,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平安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合肥80多万流动人口,是“平安合肥”的建设的重点服务和管理对象。只有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让他们融入到市民社会,投身“平安合肥”建设,享受“平安合肥”建设成果,才能充分调动他们创建积极性,在“平安合肥”建设中贡献力量。
二、合肥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人口增长越来越快,服务和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平安合肥”建设总体目标,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积极探索创新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合肥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合肥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合肥市流动人口的构成和特点
1.合肥市流动人口主要构成。我市流动人口主要构成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群体,大约40多万人(含户籍转入合肥的学生)。二是进城务工群体,主要是农民工,属户籍还在原所在地而人来合肥工作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建筑业、服务业以及一些中小私营企业,大约有45万多人。三是经商群体,随着合肥近年来投资环境的改善,来肥经商人员增多,他们主要以经济活动为目的。四是走亲访友群体,主要指来肥探亲人员。以上四类群体都是需要重点服务的群体。五是无业滞留群体,无业滞留人员已经成为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是需要重点管理的群体。合肥作为安徽省会,人流物流财产流集中,也成为一些流窜犯罪分子的重要目标。
2.合肥市流动人口特点。一是数量增长快。随着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规模的扩张,流动人口增加迅速。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按暂住人口采集率40%,目前合肥市流动人口有80多万人。预计2015年,合肥市流动人口将达150万人。2020年,合肥城市人口将达到700万,在现有480万人口的基础上,还将有200多万外来人口进入合肥。二是居住地分散。截至2010年12月2日,根据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登记,全市暂住人口分布情况是:蜀山区95178人,瑶海区28501人,庐阳区67223人,包河区98741人,经开区37484人,高新区21469人,新站试验区48972人(注:以上是办理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数量远远大于暂住人口)。全市出租房屋92200间,呈零散状分布。三是流动性快。调查显示,有近四分之一的流动人口居住不足20天左右就流往异处。四是犯罪率高。2010年我市发生刑事案件35063起,流动人口作案占75%。
(二)合肥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扎实推进中取得阶段性成效
1.建立了四级服务和管理平台。市里成立了由综治、公安、司法、计生、劳保、卫生、教育等22个部门组成的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区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47个街镇建立了服务和管理中心;534个社区(村)建立了服务工作站。四级管理平台的建立和制度的规范,基本实现了我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有机构、有制度、有队伍、有目标。
2.形成了“1+8”服务和管理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司法、计生、建设、劳保、教育、卫生、工会等八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流动人口治安安全、劳动保障、计生服务、子女入学、看病就医、权益保障等服务和管理措施,形成了具有服务和管理特色的“1+8”服务和管理体系,推动了我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向 “服管并重”的方向发展。
3.组建了一支服务和管理队伍。市综治委出台了 《合肥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专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组建了一支由615名专管员、685名协管员、1852名楼道长为主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队伍,成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
4.构建了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全市366个社区在实现警务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公安派出所信息网络,建立了流动人口、出租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做到了暂住人口登记、计生、劳动就业、房屋租赁备案等信息资源共享。
5.探索创新了服务和管理模式。城区结合实际,摸索创新了管理模式。庐阳区推行了亳州路街道和派出所“12345”工作模式;蜀山区推行了西园街道创立的“六个一”工作模式,采取“一档、一簿、一证、一卡、一编号、一挂牌”的管理方法;瑶海区推行了车站街道“2436”法,即小区分为2类,管理分为4个等级,资金采取“3会”保障(小区自治联友谊、警企共建互助金、政府奖励基金)、人员分为6个层面管理;包河区推行“四网一体”工作法,即领导网络、服务网络、管理网络、信息网络,以社区民警和专管员队伍为主体;高新区实行“流动人口分级,出租屋分类”的管理模式。这些模式和做法在工作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合肥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领导体制有待加强。目前,我市还没有完全形成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各县区、乡镇(街道)虽然建立了流动人口办公室,但不是常设机构,协调管理作用发挥不充分,成员单位也没有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
2.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机制不完善,暂住证的社会功能弱化,动态信息采集困难,目前,合肥市80多万流动人口,录入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的暂住人口仅占很小一部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流动人口治安、计生、社保、教育、工商服务等信息还不能完全实现资源共享。资源整合机制不完善,齐抓共管的合力有待加强。
3.社会氛围有待营造。宣传流动人口是“新合肥人”的氛围不够浓厚,宣传流动人口在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中的突出贡献不够,全社会没有形成关心尊重、理解宽容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
4.工作经费有待投入。目前,我市协管员队伍严重不足,经费保障有一定缺口。80多万流动人口,我市专职协管员仅615人,按照中央综治委500:1的要求我市相差较大。受经费影响,专制协管员工资福利标准在交完各类保险后仅有400元左右,有的地方连保险都没有到位,造成队伍不稳定,直接影响工作。
三、创新和加强合肥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思路对策
加强新时期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需要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工作目标,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合力。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涉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维护合肥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适应我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需要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服务和管理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惠及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流动人口维权机制不断健全,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预防、控制和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能力不断增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流动人口遵章守法的意识得到提升。
(三)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流动人口大多数是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和管理工作要把尊重、理解、关心贯穿到服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生活质量,改善工作状况,保障合法权益。2.整合资源原则。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各方,分工负责,整合资源,齐抓共管。3.服务管理并重原则。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逐步实现过去以管理控制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管理。4.开拓创新原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新途径。
(四)对策措施
1.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和支持,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第一,完善领导体制。市里成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机构为副处级,编制5-7人。县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属地范围内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街道(乡镇)成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社区(村)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设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站,和社区警务室合署办公。
第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整合公安、计生、社会保障、教育、税务等部门资源,构建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暂住登记、计划生育、劳动就业、义务教育、传染病疫情以及出租房屋租赁等级备案、税收征管等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二是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市里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季度例会制度,县区实行每月例会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半月例会制度,听取情况,信息交流,研究问题。三是健全通报制度。实行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对服务和管理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通报制度。四是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受到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流动人口,倒查抓获前的落脚点、工作单位、案前管控情况,对案前服务和管理漏管失控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创新管理,推动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制度,加强管理,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第一,加强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以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以底数清、情况明为目标,以公安为主力,计生、教育、建设、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三级平台,全面、准确、鲜活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一是完善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准确、鲜活采集、录入暂住人口、出租房屋信息。二是完善旅店业信息系统建设。将全市所有中小旅社的流动人口纳入管理范畴,做到旅馆业信息系统安装覆盖率100%。三是完善高危人群管控平台系统。将符合高危人群条件的人员自动剥离、抽取形成高危人群数据库,并提示报警至派出所、社区民警。
第二,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出租房屋是流动人口的主要落脚点,贯彻落实市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意见》(合办 [2006]40号)、《合肥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合综治委[2008]21号)文件精神,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以房管人工作机制,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模式,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健全完善房屋租赁相关部门协作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管理合力。对宾馆、旅社、浴场、娱乐场所等,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违法犯罪的,严格追究经营者责任。适时开展对无照经营、非法用工和违章建筑问题突出、环境卫生脏乱、安全事故频发、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高发的流动人口聚集区的专项清理整治,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净化社会环境。
第三,加强流动人口分类管理。根据流动人口居住时间长短、职业、收入、流向、活动情况,流动人口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劳务型。包括建筑业、服务业的务工人员,以农民工为主,这部分人就业相对稳定,管理单位相对明确。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督促用工单位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二是经营型。随着合肥投资环境的改善,来肥经商人员增多,这类人员流动性快,他们主要是以经济活动为目的,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对这类人员,主要由工商税务部门密切掌握情况,跟踪动态服务,如有异常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三是社会型。主要包括:(1)在校学生,主要指一部分户籍未转过来的学生,服务和管理的主体是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2)来肥寻找工作的人员(以大学生为主),需要我们多提供就业机会。(3)旅游观光人员,需要我们提供优质便捷服务。(4)走亲访友人员,对长期居住的,要督促户主办理暂住证。(5)中转人员,合肥是省会,人流物流集中便捷,许多途径合肥的人员有时会作短暂逗留,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的治安管理。四是公务型。主要指来肥公务人员,他们流动性很快,也是我们服务对象。五是无业滞留型。主要指重点管理和管控的少数无业滞留人员,这类人员犯罪率很高,75%的案件发生在这类人群中。对这部分人要密切关注,掌握信息。服务和管理主体是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部分人的动态信息掌控。
第四,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防范打击工作。公安部门要将流动人口中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的人员纳入重点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以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流窜犯罪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对流动人口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
3.强化服务,推进社会化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第一,加强流动人口法律服务。司法部门要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以法律援助中心、148指挥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司法鉴定、法制宣传、公证等职能部门作用,提高对流动人口法律援助的工作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
第二,做好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卫生部门要将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在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方面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计生部门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建立计生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和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生育关怀和计生维权服务,依法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奖励、优惠和扶持政策,配合社区流动人口专管员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登记管理。
第三,做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服务。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广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
第四,做好流动人口就业服务。就业是民生之本,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机会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一个重要性保障措施。稳定外来务工人员,一要有就业岗位,二要形成有竞争力的劳动力市场。这就要求我们要提供合法、正规的就业市场,通过合法、正规的就业市场,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和去向流动。另外,还要建立规范的企业用工制度,综治部门要在企业建立流动人口维权、计生、治安、教育、医疗等联动工作机制,为流动人口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第五,做好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视检查,认真受理、及时处理流动就业人员的举报投诉。加强人才市场监管,适时组织开展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流动人才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依法查处拖欠、克扣流动人口工资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强迫流动人口超时、超强度劳动和违章作业、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第六,加强流动人口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司法部门要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以法律援助中心、148指挥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司法鉴定、法制宣传、公证等职能部门作用,提高对流动人口法律援助的工作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
4.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做好弱势群体的工作。流动人口中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弱势群体,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弱势群体是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一,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民政、卫生、公安部门要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治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预防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公安部门要教育、劝阻强讨硬要行为,坚决打击组织、唆使进行流浪乞讨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幕后操纵者和组织者。
第二,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服务和管理教育工作。关心和保护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和关爱网络,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司法行政部门的衔接配合,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对流动人口中经执行机关批准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其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司法行政和公安机关要加强衔接配合,依法对其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
5.开拓创新,探索适应现代化滨湖大城市需要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新途径。随着我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纵深推进,流动人口数量和质量都发生了一定变化,需要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流动人口户籍、教育、住房就业等服务管理方面,开拓创新,分类指导,进一步适应现代化滨湖大城市需要。
第一,创新户籍管理制度。在户籍制度上,随着我市大建设的纵深推进,对合肥郊县的失地农民转户作了一些调整,一大批失地农民成为新市民。但是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流动人口户籍问题仍没有完全放开,目前的实际情况也决定了不可能完全放开。这就要求我们在户籍改革上下功夫,鼓励和规范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务工人员融入合肥。对企业中的骨干或劳动模范、有稳定的收入和居住场所,没有犯罪记录的,能不能全家迁过来,能不能变成合肥户籍,能不能解决他的社会保障问题等,可由公安部门牵头,社保部门参与作进一步调研,拿出具体办法。
第二,创新教育管理制度。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我市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强对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学校的管理、指导、扶持和规范,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凡符合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民工子女一律与本行政区学生同等待遇,但实际操作中要把握好度,如果开放力度过大,可能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这两年,合肥市接受了1.4万名学生,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孩子也来上学了,给社会管理带来许多问题。对此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必要时设置一定的门槛,否则我市有限的教育资源可能承受不了。这项工作可由市教育局牵头,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第三,创新住房管理制度。目前,出租屋和小旅馆主要集中在城中村,通常这些地方是犯罪相对集中的地方。市里这两年正在抓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这不仅关系到老百姓的居住环境问题,更重要的它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没有规范的小区就没有规范的物业管理,因而就不可能有完整的基础数字信息,抓好城中村改造,才能为长治久安打好基础。合肥这两年正在努力通过城中村的改造和规范化管理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城中村改造的同时,政府也要给他们提供廉价的住房。城中村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为外来人员提供廉价住房,降低了社会的生活和生产成本。政府怎么样提供廉价的出租住房,统一规范管理,供外来人员居住。这项工作可由市房产部门牵头,进一步深入调研,认真思考。
第四,创新城乡统筹管理制度。在城乡统筹发展问题上,思想要进一步解放。城乡统筹不仅是户籍管理问题,还包括规划建设管理、社会管理等,要进一步转变理念,从维权、教育服务、就业引导、治安管控等方面入手,创新城乡统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合肥的城市化速度非常快,如果不超前谋划这些问题,将会留下很多后遗症。城区的农民融入市区是迟早的问题。从滨湖新区的经验看,让他们更早的成为市民,社会成本低,社会矛盾小。如果按照传统的思路搞下去,矛盾将会越来越多,社会成本就会越来越大,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将会越来越多。2007年,我市出台了失地农民保障制度,一大批失地农民变成了市民,效果很好。公安、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修订这个办法,劳动保障等部门也要跟进研究。这项工作可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开展调研,拿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在现有的基础上,超前把一些基础性工作做扎实。
6.落实保障,夯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基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必须从思想、组织、宣传、经费以及责任制落实上切实加以保障,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思想认识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是创建平安合肥、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流动人口是推进合肥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综治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发挥职能作用,协同作战,综合治理。
第二,组织领导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行各自职责,形成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体制完善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
第三,宣传舆论保障。大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宣传、推广地方和部门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促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流动人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流动人口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
第四,责任机制保障。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年度检查考核、两年评比表彰的奖惩机制。对因管理措施不落实,导致流动人口漏管失控、违法犯罪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该列管而没有列管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五,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市级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区要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所需专项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
2011-06-28
课题组成员:合肥市委党校第37期青干班学员——杨培红、李多连(执笔)、杨柯、李桂实、张卫东、卞华玉、童翔、汪浩、罗瑞传、彭家澎、李伟。
吴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