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区水资源综合规划概要
2011-08-15王秋生
王秋生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510611,广州)
珠江区是全国十个水资源一级区之一,地处我国最南端,包括珠江流域、韩江流域、粤东、粤西、桂南沿海诸河和海南岛及南海各岛诸河等水系,行政区域涉及滇、黔、桂、粤、湘、赣、闽、琼等八省(自治区)及港澳地区,总面积57.90万km2。珠江区2008年总人口17454万人,城市化率达51.5%,地区生产总值(GDP)46988亿元,占全国的17%,经济地位举足轻重。但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珠江区仍存在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恶化、河口咸潮上溯等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河流的健康生命,制约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2002—2010年,珠江水利委员会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委领导下,组织流域各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珠江区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过技术和行政层面的多次会议讨论、成果协调及专家咨询审查,规划于2010年10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复。
规划实施以来,有关成果已广泛应用于珠江流域水量调度、流域用水总量控制、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制定以及流域中长期政策策略研究等工作中。
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形势分析
1.水资源数量与质量
珠江区气候温和,雨量丰沛,水资源丰富。据统计,珠江区多年平均年降水量1550 mm,多年平均气温19.9℃,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4737亿m3,约占全国的16.7%,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825m3,耕地亩均 2838m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91m3/人、1437m3/亩。但受地形和季风活动的影响,珠江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东西差异大,南北差异小,自东向西逐渐递减,沿海地区多于内地,山地多于平原。地表径流年内分配不均,枯水期径流量仅占全年的11%~33%,水资源的年际变化也较大,往往出现连续丰水或连续枯水年的情况,以致水旱灾害频繁。
珠江区江河水质总体尚好。2008年对33585.4 km河长进行的调查评价表明,全年期优于Ⅲ类(包括Ⅲ类)水质标准的评价河长占81.3%,劣于Ⅲ类的河长占18.7%,优于全国平均水平(34.0%)。但局部地区污染严重,污染河段主要集中在上游的南盘江、北盘江及下游珠江三角洲和韩江三角洲等地,污染物质除了氨氮、高锰酸盐等常规物质外,部分地区还有汞、镉、铬等有毒污染。
2.水资源可利用量
珠江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约1234.6亿m3,可利用率为26.2%,其中东江、珠江三角洲、粤西桂南等在30%以上,红柳江在20%以下。珠江区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总量1474亿m3,约占年径流总量的31.3%。在可预见的未来,各类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后,珠江区尚有约2000亿m3水量难以利用,约占珠江区地表水资源量的42.5%。
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珠江区总体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平均利用率为18.2%。各项工程设计总供水能力为1030亿m3,由于工程不配套及年久老化、失修等原因,现状供水能力902亿m3,仅为设计供水能力的87.6%。其中蓄水工程供水能力占40.5%,引提水工程占54.3%,调水工程占0.01%,地下水供水占5.2%。
2008年珠江区实际供用水量881亿m3,约占多年平均年水资源量的18.6%,为设计供水能力的85.5%。供水水源以地表水为主,其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95.0%。
珠江区各类蓄水工程的总调节库容为314亿m3,占地表水资源总量的6.6%,包含纯发电大型水库在内的总调节库容为514亿m3,占地表水资源量的10.9%,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径流调节能力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珠江区总体用水效率不高。2008年人均用水量为505m3,万元GDP用水量为236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20m3,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指标为205 L/(人·d),农村居民用水指标为124 L/(人·d),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792m3,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具有较大的节水潜力。
4.存在问题与挑战
(1)径流调节能力低,供水安全形势严峻
珠江三角洲地区引提水能力仅占该区总供水能力的79.8%,由于河口咸潮威胁和水污染,珠海、澳门等地的供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滇东南地区、桂西南及黔东南地区、桂中盆地、海南岛西部、雷州半岛等地区降雨量偏少,水资源短缺现象严重。
(2)水污染形势严峻,水环境恶化未得到有效遏制
目前珠江区有18.7%的河长水质劣于Ⅲ类,有34.6%的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流域城市水源地合格率仅70%,农村地区农药、化肥及生活污水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情况比较普遍,流域供水安全备受威胁。
(3)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威胁河流健康
珠江流域上游地区山高坡陡,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地区已石漠化,生态环境脆弱。珠江河口赤潮频发,发生次数总体呈上升趋势,赤潮对环境的影响也日趋加剧,严重危害珠江河口的生态平衡。
(4)水资源管理体制与机制不健全,制约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目前,流域水资源管理实行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上下游之间、省区间和各行业间的协商机制还不健全;流域用水总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流域骨干水库枯水期运行调度等有待规范;以水功能区为单元的地表水水质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以河流生态环境用水为约束的水资源开发行为规范还没有建立,部分地区水资源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节约用水管理有待加强,缺水和用水效率低下并存。水资源管理体制与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体思路及战略目标
1.总体思路
针对珠江区面临的水资源形势及发展需求,珠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体思路为:围绕“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的目标,综合考虑水量与水质、河道内用水与河道外用水需求,正确处理经济建设、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努力解决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等问题,确保饮水安全、经济用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为流域东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部地区经济崛起、西部地区脱贫致富和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2.战略目标
保障饮水安全、经济用水安全、水环境安全,逐步构建以流域水资源调配工程为主体,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区、北部湾经济园区、西北江及东江干流中下游沿江经济带、云贵高原重点平坝经济区和东南沿海经济区为重点,与实现流域内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促进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到2030年,珠江区用水总量控制在950亿m3以内,主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河流生态水量保障率达90%以上。
三、水资源供需分析与配置
1.供水量、需水量预测
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水要求,维护河流健康,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降低资源消耗的要求,在强化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的前提下,预计珠江区2030年P=50%保证率下河道外总需水量为941亿m3。
为解决流域工程性缺水问题,规划通过新建大中型水库及续建配套大中型灌区,适当开采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实施部分跨流域调水工程,鼓励海水资源利用,加大雨水集蓄利用等其他水源利用量,使珠江区2030年P=50%保证率情况下的可供水量达到936亿m3。
2.供需平衡分析
在规划工程条件下,采取强化节水措施后,2030年珠江区P=50%保证率情况下河道外缺水量5亿m3,缺水率0.54%,P=90%保证率情况下河道外缺水量5.8亿m3,缺水率0.6%,缺水主要发生在红水河黔南、柳江黔东南、北江清远、粤西湛江、桂南钦州和玉林等地区。可见,珠江区平水年和干旱年份可基本实现供需平衡;特殊干旱年,经采取限制农业用水等措施,全流域总体经济社会发展不会因缺水而遭受大的冲击。
3.水资源配置
(1)水资源配置格局
为了保障珠江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需逐步建立“上保、中调、下治”的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以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珠江水资源。“上保”是指在珠江各大水系上游地区,着重加强水资源保护,保障清水水源;加强水土流失、石漠化及高原湖泊治理与修复,保护生态环境;加强中小型工程建设,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中调”是指在珠江中游建设大藤峡等流域骨干调控工程,调整部分骨干水库的调度规则,调整和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布局,保障重要经济区和重点缺水地区的供水安全。“下治”是指在珠江中下游污染严重地区,重点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和综合治理,加强河口咸害的治理,保障城市群供水安全。
(2)水资源配置数量
为统筹河道内生态用水与河道外经济社会用水需求,珠江区水资源配置采用河道外规划利用控制量进行控制。经综合考虑水资源可利用量和河道外用水消耗量情况,河道外规划利用控制量多年平均为 1790亿m3,90%来水频率为1024亿m3。
到2030年,珠江区水资源经合理配置后,河道外多年平均年供水总量936亿m3,相当于河道外规划利用控制总量的52.3%;90%的枯水年份配置河道外总用水量1018亿m3,相当于河道外规划利用控制量的99.4%。2030年配置河道内生态用水量1474亿m3,相当于地表水资源量的31.3%。
按不同用水行业分,工业、农业、生活、河道外生态环境多年平均年配置 水 量 为 242.7亿m3、524.4亿m3、162.5亿m3、6.5亿m3,分别占总水量的25.9%、56.0%、17.4%、0.7%;按城乡分,城镇和农村多年平均年配置水量为 378.4亿m3和 557.7亿m3,分别占总水量的40.4%和59.6%;按供水水源分,地表水、地下水、其他水源、外流域调入多年平均年配置水量为865.2亿m3、41.4亿m3、12.5亿m3、16.9亿m3, 分别占总水量的92.4%、4.4%、1.4%、1.8%。调入水量主要来自长江水系,调出水量仅0.38亿m3,全部调至长江流域。另外,海水直接利用量325亿m3,主要是冷却用水。
为满足河道生态流量及通航流量和要求,珠江区还提出河道枯水期生态流量控制指标,其中西江梧州为1800m3/s,北江石角为 250m3/s,东江博罗为212m3/s,韩江潮安为200m3/s。
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
1.积极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珠江区水资源虽然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枯水期供需矛盾仍比较突出,加上污水处理率和用水效率低等问题,资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现象并存。因此,必须积极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降低用水定额和控制用水总量的过快增长,加大城市生活、服务业和工业节水力度,加强农业节水,控制用水量增长速度,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大城市节水防污力度。必须把节水和防污、治污作为长期战略来抓,才能有效缓解部分地区枯水期的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
2.加快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
按照“上保、中调、下治”的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一要加强珠江流域、韩江流域中上游的水土保持工作,建立生态友好的生态屏障,推进西南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保障西南旱区的供水安全。二要加快以西江大藤峡水利枢纽等骨干工程建设,完善珠江流域中下游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提高枯水期水资源调配能力,确保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三要加强珠江三角洲以及北部湾等城市水源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
3.全面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一要转变观念,树立全新的绿色治江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最大限度抑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实现绿色开发利用、绿色生态保护和绿色综合管理;二要围绕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要求,从流域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及监测监督、信息披露、责任奖惩等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严格控制省界断面和主要江河控制断面的水量和水质,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和高原湖泊水污染;三要加强骨干水库的统一调度,统筹考虑流域生态、供水、航运等要求,逐步实行多方面“共赢”的生态调度,促进流域生物多样化,保障供水安全。
4.创新流域水资源管理机制
要通过完善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流域管理机构在跨部门与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中的权威作用,保障流域管理的有效性;通过健全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强化流域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生态适应性和整体平衡性;通过强化流域管理机构能力建设,保障流域管理的高效性和科学性。
参加规划编制的人员还有:赵晓琳、胥加仕、毛革、徐良辉、廖志伟、林木隆、郑冬燕、李向阳、吴亚帝、李学灵、刘新媛、张立、杜勇、吕忠华、戴力群、谢淑琴、刘喜燕、季冰、罗承平、袁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