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几点思考
2011-08-15高明军
翟 翯 高明军
关于建立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几点思考
翟 翯 高明军
实践教学已成为公安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和训练公安院校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作为公安教育主要平台的实践教学基地,其主要职能已从单一的学生实习单位逐渐转变为公安院校学生实习、教师锻炼、干警继续教育、科研创新、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载体。
警犬技术专业培训教育作为公安教育的一个重要分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为了使警犬技术专业毕业生更好的为公安一线服务,作为全国警犬技术主要教育培训部门的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很有必要建立起自己的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使教学和使用得到有效的对接,从而使警犬技术的教学培训水平得到更大的提高。笔者作为警犬技术教员,对建立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进行了以下思考:
一、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一)建立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目的
将警犬技术教学培训工作与实战应用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整合警犬技术教学培训资源与一线公安警犬技术部门的实战应用资源,有效提高警犬技术专业教学水平,不断获得进步,促进警犬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工作。
(二)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特点
1.专业性
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在建立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时应专业对口,警犬技术的刑侦、搜爆、搜毒等专业应分别与公安一线的刑警队、巡特警队、缉毒队等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使警犬技术得到有效的应用。
2. 实践性
建立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要重视警犬技术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应给学生安排相应的实习岗位,保证学生顺利地完成实习任务。
3. 先进性
建立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对象,应是在相关专业的实践领域之内、具备警犬技术使用先进经验、取得良好使用成效的一线实战单位。
4. 稳定性
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应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要实行挂牌制度,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与合作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诸多合作环节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 发展性
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应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可以满足不断发展的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的新要求。
(三)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的条件
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的所在单位必须支持警犬技术专业的教学培训工作,有着较强的领导力量、较高的警犬技术专业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实践教学管理经验,具有接受和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的能力,能妥善安排师生的学习、生活;同时,还应具有一支高素质的警犬技术专业人员队伍,有合作开展相关科研项目的能力;此外,单位领导还应具有远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育,渴望得到警犬技术专业的教学理论支持等等。
二、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主要职能
(一)警犬技术专业学生实习的主要场所
警犬技术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首要职能就是警犬技术专业学生实习的主要场所,可以由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制定相应的实习计划,提交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带犬民警,与警犬技术专业实习学生施行“一对一”的师徒制,指导学生实习。
实习学生在跟随带犬民警的过程中,应本着“听、看、问、干”的四字要求去做。“听”就是要听带犬民警谈怎样使用警犬服务公安业务工作,如怎样携犬巡逻,参与治安防范等;“看”就是看带犬民警如何指挥引导警犬作业,以及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防止犬意外伤人,保证使用安全等;“问”就是要带着平时训练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虚心向带犬民警请教,如使用警犬现场勘查时如何保护现场,在使用警犬进行追踪、搜捕时遇到意外情况如何处置等;“干”就是要在带犬民警的带领下,实地携犬参与办案,能够在实战环境下检验课堂训练的效果。
此外,实习学生还应经常与带犬民警交流用犬经验,进行研究和探讨,认真总结,找到自身的不足,在不断完善中进步,促进自己不断由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
(二)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师锻炼的主要阵地
目前,由于部属警犬基地(所、校)的大部分教师课程较多,工作量较大,很少有机会深入公安一线警犬实战部门,了解一线刑侦犬使用现状并参与实战。所以,教师实战业务素质与实战要求下的教学理念、内容等方面不免产生脱节。
因此,部属警犬基地(所、校)可以制定师资培养计划,将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派往实践教学基地,采用挂职锻炼等形式,由合作单位根据教师特点,安排一定的岗位具体进行某一方面的警犬业务工作。这样,教师可以熟悉一线警犬使用情况,收集教学训练资料,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检验教学训练结果,并在实战一线中总结经验,逐步使教师成为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又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复合型教学骨干。
(三)聘请警犬技术专业教官的人才宝库
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可以尝试“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从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单位中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实战教官,定期开展讲座,可以充分的将一线警犬使用知识带到课堂上,同时传授宝贵的公安实战经验,让课堂教学与实战现场紧密结合,使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同时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使用警犬的强烈愿望。
(四)警犬技术继续教育的有利桥梁
为了使警犬技术在实战一线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不断提高警犬技术的使用效率,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单位应定期将一线带犬民警派往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开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可以采用短期脱产的方式。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应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在培训期间,继续教育教师应侧重对带犬民警的警犬技术基础理论、警犬基础训练技能及使用技能进行培训。另外,必须建立考核制度,在培训班结业之前,对参训带犬民警的理论知识、基础能力、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采取教考分离的制度,同时可以邀请培训合作单位领导参与考核。以考促学、以考促训,切实增强参训带犬民警的实战本领,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五)警犬技术科研工作的合作伙伴
在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之中,应充分发挥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的理论优势和科研优势,同时有效借助实践教学基地的阵地优势、应用优势,在人员经费、技术路线等多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共同组成科研队伍,对警犬技术实际使用过程之中遇到的难点和弱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研究,有条件的可以申报课题立项组织攻关。双方经研究取得的警犬技术新型训练使用模式、新型训练器材等科研成果,可以在实践教学基地实际使用,达到有效验证科研成果的目的,有些成果还可以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应用推广,促进警犬技术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六)警犬技术使用信息的来源渠道
在警犬技术教学训练中,公安一线警犬使用部门可以提供第一手的信息材料。部属警犬基地(所、校)教学部门需要广开信息渠道,建立起高效灵敏的警犬使用信息网络,实时把握警犬使用动态。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与警犬技术实践教学基地建立起长期、稳定的警犬使用信息沟通制度,使警犬技术专业教师即使没有时间下基层,也能及时地获取最新的警犬使用信息,做到“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使警犬技术教学真正做到与时俱进,获得更大的发展。
(作者单位: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210012)
(编辑:周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