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兼职委员”进社区
2011-08-15刘禹
云南镇雄:“兼职委员”进社区
云南镇雄县在社区推行“兼职委员制”,将驻社区县直部门的党组织负责人聘任为社区党总支兼职委员,驻社区县直部门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建设和谐社区。
共驻共建签协议。一是探索实施“兼职委员制”,将各社区辖区内80个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委任为社区党总支委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开展区域内的各项党建工作。二是签订共驻共建协议,社区内80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同社区党总支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加大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各方面的支持力度,自觉接受社区在公共事务管理上的领导。三是驻社区单位党员进社区。要求居住在社区的县直部门党员全部到居住社区报到登记,领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报到证明后交工作单位党组织,实行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形成了“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
六联六创抓载体。一是工作机制联建,形成社区党总支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二是社区管理联抓,健全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协商、矛盾纠纷调处、共驻共建和社情民意反映等公共事务管理机制。三是民生平台联筑,通过开展党员公开承诺、党员责任区、党员亮身份、结对帮扶等做法,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体系。四是社区治安联防,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五是环境卫生联治,县直部门党组织联合社区党总支,积极组织居民开展优美环境整治活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六是新风正气联树,县直部门党组织联合各社区党总支革除陋习、移风易俗,营造辖区内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居民共驻共建、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
督促检查重考核。县直工委制定共驻共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并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工作督查、年终考核检查的方式,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县直各部门党组织。
(刘 禹)
点评:基层社区不仅是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城市各项工作的承接点,也是社情民意的集中反映点、社会稳定的保障点。在新形势下,基层社区党建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云南镇雄县在社区推行“兼职委员制”,充分发挥了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作用,提升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