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让代表给常委会工作“挑刺”
2011-08-15朱琦
浙江人大 2011年12期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都收到了一份“代表列席会议意见反馈表”。在这张表格上,代表不仅可以对所列席的常委会会议议题、日程安排、会务工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对常委会会议其他方面,包括有关报告的内容、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等“评点”一番。
“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作用和功能,帮助常委会修炼‘内功’,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也是常委会工作接受代表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张贤训说。
据了解,此次常委会会议共发出50份反馈表,一些代表在回执中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金雪玲、徐廉芳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出,会议材料能否在会前发送到列席代表手中,便于代表更好地了解审议内容,做好发言准备;也有代表提出,有些会议议题采取分组审议的方式进行,建议让代表有效地列席分组会议。
“将来代表不仅可以对会议程序性的内容提出意见,而且可以对组成人员的审议准备是否充分,审议发言是否点到实处、有没有泛泛而谈等‘评头论足’,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重视审议发言,使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张贤训认为,通过这张小小的反馈表,可以让代表更好地监督这些由他们选举出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否真正为民代言、依法履职。
“代表列席会议意见反馈表”作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项新尝试,将在试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