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机构应当给力履行“用志”这一法定职责
2011-08-15陈肇胜
陈肇胜
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各级方志机构的五项职责,其中第三项为“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第五项为“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这两项明确昭示,方志机构既是修志责任人,也是用志责任人,应当像给力履行修志编鉴职责一样,给力履行“用志”这一法定职责,切实做到修用并重、修用并举。朱佳木同志2006年7月在山西晋城市志办调研时就说过:“现在《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志书的开发利用也是我们的职责,这决定了我们更要重视读志用志工作。”
一、“用志”既是履行法定职责又是方志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当今,传统纸质志书面临诸多挑战,试举于下:1.地位竞争性的挑战。古代,直至清末民初,在地情资料领域中,传统志书占据着垄断地位。如今已时过境迁,面临多种形式地情资料的竞争,垄断地位早已不复存在。试问当今的市长、县长们,他们当中有几个人像古代地方官那样,上任尹始就如饥似渴地查阅一方志书?2.资料时效性的挑战。古代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当时人们对志书资料的时效性并无多大要求,如今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从决策者、管理者到普通百姓,对各类资料时效性的要求都很苛刻,这对20年后才姗姗来迟的传统纸质志书而言,又是一个难以应对的挑战。3.使用便捷性的挑战。这个挑战也是严峻的。如今,人们只要有一台电脑或一部具备相应功能的手机,就可以不走一步不花一文,方便而又快捷地获取所需的地情资料,而且可以随意下载、复制、转发。这些,传统志书能比得上吗?
应对严峻挑战可以有多种办法,看来最主要最有效的还是“用志”,也就是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这既是履行法定职责,也是方志事业自身谋发展所必需的。李铁映1996年5月在全国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所说的:“志书的作用,决定修志的地位和事业的发展。”朱佳木在上述山西讲话中也曾语重心长地说到:“如果我们不加强志书资源的开发利用,志书出版后的命运势必是放在书库中睡大觉。”
如今方志机构从上到下都在强调创新,笔者愚见,应当把“用志”列为方志工作创新的重要着力点。
二、“用志”的目标是更好地服务当代、垂鉴后世
去年4月召开的全国方志机构主任会议,提出要建设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和服务型的方志(委)办。此“四型”密切相关。服务,应是方志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创新,当是有效服务的必经途径;而创新与服务的前提,则是学习与研究。
服务何指?当是服务当代,服务于当代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服务当代,这是多年以来一以贯之的提法。早在1987年5月,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编修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1996年5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李铁映同志,在金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题目就是《求真存实,修志资治,服务当代,垂鉴后世》。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中,重申“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提法,强调地方志工作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001年12月,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上又说:“志书首先是服务当代人的,……只有对当代人服务好了,后代人才会从用志的历史过程中加以总结。”2006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提出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这同样体现了国家对地方志服务当代的要求。
志书具有“资治、教化、存史”三大功能,也可说是应当发挥“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作用。二十年编写一本高品质的志书,无疑可用于存史以垂鉴后世,但却难言也能服务于当代的经济社会发展。须在编纂高品员传统志书的同时,在“用志”也就是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方面狠下功夫,才有可能做到既有益后世又服务当代。
服务当代、垂鉴后世,是“用志”的目标;“用志”,是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手段。
修志工作并非命中注定只能代代寂寞,而是在“一本书主义”的年代里,修志人只能无奈地选择自甘寂寞,如今,《条例》赋予方志机构“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的职责,为方志界拓展了服务当代社会的领域。我们不能在服务当代这个重大使命上继续自甘寂寞下去,而应有所作为。朱佳木在山西晋城调研时说过:“我们常讲有为才有位,怎样才能有为?仅仅把书编出来还不能算有为。看我们有为还是无为,关键要看地方志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是不是发挥了作用。”2009年5月到福建省方志委考察指导工作时也讲到服务社会的问题,他说:“要努力拓宽读志用志途径。要进一步加强地情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信息功能,更加有效地服务社会。”
三、下大气力加快建造网上方志馆
方志机构过去年复一年地关起门来,少问天下事,专修书一本。这就导至当代很少有人知道社会上还有方志机构的存在,当代人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新编志书的更是少之又少。长期处于这种状态,方志机构和修志工作遭到社会遗忘便不足为奇。
方志机构拥有丰富的地方志资源,倘若能够充分开发利用,适时地持续不断地拿出看得见用得上的产品展现在当代人面前,当代人自然就会感受到方志机构的存在,感受到方志工作服务当代社会的有效性。方志工作由此得到的回报,便是当代社会的认可与支持。
纵观众多方志机构近年来的创新实践,最能有效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最能充分体现地方志工作服务当代的水平与效率的,当属通过创建方志网站打造网上方志馆。
成为名副其实的网上方志馆,至少须具备如下要素:其一,储存本地区乃至全国的新旧志书和年鉴。其二,设置覆盖传统志书基本内涵的栏目,及时上传并不断更新相应的地情信息资料。其三,应有较为完善的检索和链接功能。
从目前已创建的方志网站看,其读志用志的便捷性和广泛性是前所未有的;如果进一步打造成名副其实的网上方志馆,势必会得到越来越多社会各界人士的青睐。
在信息化的当代,已有的方志馆(库)门庭冷落,甚至形同虚设,乃大势所趋。只有把馆藏库藏书籍上传到方志网站,让全国各地的网友能够零距离零时间浏览查阅,方志馆(库)的应有功用才能得到发挥,而不至于沦为“面子工程”。
创建方志网站打造网上方志馆,对于编纂20年一轮传统志书有着诸多好处。其一,网站不断更新、滚动积累的巨量信息,为编纂传统志书时挑选资料提供广阔空间。其二,网上发布的资料,经过时间的检验以及广大受众的鉴别,利于及时修正补充,真实性可靠性将更高。其三,从各类信息的浏览量多寡,可以看出热点所在,从而有助于抓准时代主脉络,精选志书条目,压缩篇幅。
网上方志馆作为“用志”的十分重要的开放式平台,方志机构应当毫不吝啬地投入必要的力量。
四、边修边用,长短结合,开发修志长周期过程中的中间产品
2006年4月,全国省级地方志机构主任会议在江西召开,《会议纪要》指出:“第二轮修志要特别注意加强修志与用志的结合,做到边修志边用志,大力宣传和开发志书资源,使地方志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作出独特的贡献。”
修志与用志的主体是统一的,具有“修用结合”、“修用不分离”的必然性与必要性。“用”是宗旨、统帅,须“为用而修”。“用”,不仅指导于“修”之前,实现于“修”之后,还应贯穿于“修”的全过程。
创建方志网站,打造网上方志馆,是实践修用结合、边修边用这一现代修志理念的良好途径。在此之外,在纸质传媒方面,也可创新一些边修边用的形式,在20年一轮修志的漫长周期中,长短结合,充分利用不断搜集积累的丰富地情资料,适时开发出若干适应不同需求的中间产品。
目前常见的中间产品是地情类丛书,如人物系列、老区系列、华侨系列、文物系列、名胜系列等等。
与上述一次性中间产品不同,泉州市创办的每月一期的《泉州月志》,则是一种持续性的中间产品。它既为领导层和各类受众提供各自所需的最新地情资料,又体现出方志工作服务当代的努力与作为。因此,《泉州月志》自2007年1月创办以来,领导重视,各界欢迎,社会认可。前年10月,我国出版界著名专家、中国年鉴研究会会长许家康在泉州授课期间,高度评价《泉州月志》,说它“全国少见,非常好,非常有价值,时间越长越有价值。”去年中央电视台录制的记录片《方志中国》第十集“千秋大业”中,多次出现《泉州月志》和《泉州日记》的画面,解说词称其“有着别样的吸引力,翻开它,人们总能找到并不久远的熟悉瞬间和身边故事。”
为用志,李铁映同志和朱佳木同志都曾主张出简本、简志。他们先后说道:“各种志书还要出简本,要搞干部读本和群众读本,使之成为各级领导的案头卷和群众的家藏书,从而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赢得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形势。”“我主张要搞点简志,目的也在于要使志书发挥作用。”
上海市推出的《上海改革开放30年图志》、《上海解放60年图志》、《上海名镇志》、《上海名街志》、《上海名院志》等,应该算是简志类。
《泉州月志》设有专记、政务、经济、文化、社会、记要等栏目,图文并茂。与首轮已编及二轮在编的《泉州市志》相比,其收录范围除自然、地理、人物等个别门类外基本一致,述而不作等记叙手法亦相同,差异在于两者周期长短、资料新旧和内容繁简,似乎也可列入简志一类,只不过它不是专业性简志而是综合性简志。
五、市县志也可仿效省志,尝试“出版不必全书”
黎锦熙是民国时期的方志学家,主张修志应该破“四障”:“类不关文”、“文不拘体”、“叙事不立断限”、“出版不必全书”。他说:“全志各类,或资料繁重,或事例简单,或采访需时,或成编在案,故或旦夕而可了,或累月而难成,必俟难成者同付剞劂,则已成者又成昨日黄花。”鉴于此,他主张“无论何类,一俟定稿,即为印行,不列卷次,但标其名曰某县某志”,但全志“纲领系统,必为前定”,“迨及单行分志先后出齐,依目排定,汇为一书,总序、例目,弁诸卷端,便成全志”。有评论认为,黎氏的“出版不必全书”,是他方志理论中最具现代方志编修思想的表述。
事实上,从首轮修志开始,省志就已经是“出版不必全书”了。以福建省为例,省志共分几十册,全部出齐前后相隔长达十多年。
现在要研究的是,市志、县志要不要和能不能也像省志那样“出版不必全书”。
第一轮出版的市志、县志多是数十万字的巨著,正如许多人所形容的那样“买不起、拿不动、带不走”,加上资料多是“昨日黄花”,很难吸引人去读它用它。出路何在?选项之一便是“出版不必全书”,尝试像省志那样分册出版。
志书所记述的门类众多,从与中心工作关系密切程度、自身发展变化的快慢、对时效性要求的高低等方面看,各门类之间差异很大。有些变化少、对时效性要求不高的门类,如建置、自然环境、人口、风俗、人物等,十年二十年记一次是可以的;至于像方言这一类,甚至一两百年记一次也无不可。但是有更多的门类,如经济部类、科教文部类等,变化快、内容多,与中心工作关系密切,时效性强,如果能够三四年、五六年记一次,就有可能在服务当代方面收到更好的效果。一轮修志周期结束,把多出快出与慢出少出的各册集合在一起,也就是一部完整的市县志,同样可以做到志书传统体例所要求的“纵不断线”、“横不缺项”。与大部头志书相比,这种分册出版的志书也可看成是简本、简志,便于不同使用者各取所需,也便于上网传播。
真希望能看到有哪个市县敢为天下先,先行先试,尝一尝螃蟹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