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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长兴现象”的启示

2011-08-15姚金祥

黑龙江史志 2011年18期
关键词:要闻长兴修志

姚金祥

邵长兴先生,1928年生。他于20世纪80年代初参加首轮新方志的编纂,任《鞍山市志》副主编,1988年于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离休,2010年为82周岁。

笔者第一次与邵先生相识,是1991年11月在江苏省徐州市召开的志坛诸老学术思想研讨会上,那时他已退休。因为上海市南汇县新编《南汇县志》副主编王作九先生是邵先生在北京工作时的老同事,我们便洽谈甚欢。此后,不间断地书信往来和电话联络,让我们成了忘年交。他一生学术成果丰硕,最主要、最闻名的是1995年和1998年分两集(三册)由中州古籍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当代中国志坛群星集》,2001年出版的个人文集《邵长兴方志文存》,1988年开始编纂,至今相续不断的《中国地方志十件大事》,1995年开始编纂并坚持至今的《中国地方综合年鉴十件大事》(原名《中国年鉴十件大事》),1999年开始又增编了《全国新版方志学年鉴学暨相关编著述略》等,近期又将出版他的第二本个人文集《志域求索》。换句话说,上述学术成果中的主体部分,是他在离休之后22年间所取得的,而且在全国发生了广泛的影响。对此,笔者在2001年和2006年,曾先后两次撰文介绍过阅读《邵长兴方志文存》和《中国年鉴十件大事》系列之后的体会,发表于《上海志鉴》(《上海地方志》的前身)和个人文集《志海学泳集》之中。

近日,笔者又拜读了他的另一个系列的文章——《中国地方综合年鉴要闻录》,从2005年的一直到2009年的,五年间地方综合年鉴方面除十件大事外,其他要闻应有尽有。这个系列的文章,是作者认为只写《中国年鉴十件大事》不足以涵盖全部,故对未能纳入《十件大事》的要闻予以集锦,其目的是“务使颇具历史价值的人和事,载入史册,使之闪烁出固有的光芒”(邵长兴语)。在写法上,一般是先综合归纳当年地方综合年鉴的特点,然后列举全国各地的要闻,要闻数量有数十条之多。

邵先生所撰地方综合年鉴十件大事,加上地方综合年鉴要闻录,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主办的《中国地方志年鉴》“大事记”中的年鉴方面条目,颇有相似之处,讲的都是年鉴编纂方面的大事、要闻。但《中国地方志年鉴》是“官书”,邵先生的是个人著述。记述的虽为同一对象,不少条目是相同或者大体相同的,但两者的区别还是明显的。以2009年为例,《中国地方志年鉴》中的大事由于各个省市能提供,故条目较多,有49条,侧重于记事;而邵先生的《要闻录》由于信息渠道毕竟有限,条目不及《中国地方志年鉴》多,但理论色彩明显较强。比如,他对全年地方综合年鉴的发展,综合概括为“务实稳进”之年,并列举八项特大要闻作为依据。因为不只是逐月逐日记载,所以视野较为开阔。在看法上,年鉴因受文体约束,多为寓观点于记事之中,而邵先生是个人著述,自然可以亮出观点。像记《广东年鉴》,《中国地方志年鉴》记了年鉴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划转省史志办管理及其级别、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记了召开编写工作会议。而邵文则将这些动作归结为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所产生的重大深远影响,归结为“依法编鉴,依法管理的力度不断强化”。而且,他还对《广东年鉴》公开申明年鉴不拉广告,只刊登公益性广告,年鉴发行改为赠送,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等做法,明确表态:“实行这种做法,年鉴编辑的重担,减去了两大块,可集中精力时间,专心致志,在提高年鉴质量上下功夫,实在是件大好事。”又如《常州年鉴》等一批年鉴每年六七月间出版,出书较早,邵文不仅写了其出版月份,还挖掘其早出书的原因,包括早启动、制订科学时间表和实行严格责任制等方面,这样写就更有借鉴价值。

邵长兴,在其退休20多年后,仍能写出及时反映甚至引领地方志书、年鉴编纂和方志理论研究的潮流,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举动。笔者将此种情况,称其为“邵长兴现象”,将他这样热爱方志事业的精神称为“邵长兴精神”。所以取此名称,乃是因为全国方志界还有一大批像邵长兴一样的人。比如河南省史志办公室的杨静琦同志,首轮方志界尊称其为“杨大姐”,虽也离开修志岗位多年,但最近看到她写的一篇文章,题为《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倡议创编<中华姓氏全书>》,文中说到:“我离休后仍然离不开地方志,经常思考新方志学,更离不开姓氏历史文化研究,也写过一些姓氏文化丛书”。可见,杨大姐尽管年事渐高,但她始终没有离开地方志。安徽省的欧阳发先生,曾在省志办工作多年,并任中国地方志协会副秘书长,后调至省政协工作并退休。但他研究地方志的脚步始终没有停顿,目前每年仍编写并印行有二三种方志学研究著作。安徽省的大学教授林衍经和贵州省的张桂江先生,从上世纪80年代初起步,始终与地方志事业结伴而行,不仅著有多本方志学术专著,而且时有论文发表,观点颇为合时,甚至超前。这样的同志,还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诸葛计先生,浙江的魏桥先生、韩章训先生,江苏的张尚金、薛奇达、薛兴祥等先生,江西的刘柏修、戴佳臻等先生,黑龙江省的梁滨久等先生,辽宁的苏长春先生,上海的范洪涛、陶俊、沈永清等先生,等等,等等。笔者本人退休也已5年,但五年来除到老年大学学习书画之外,其余时间全都用在了地方志工作之上,包括先后受聘修编寺庙志、军事志、村志,编辑家乡志办的《奉贤文史》,给苏、浙、沪的一批志书充当顾问或特约编审,给有关的高校、部委、省市方志培训班的学员讲课,以及审读有关的地方志书稿和年鉴稿,参加有关方志学术专著的撰写,等等。2007年4月,笔者的右眼因为用眼过度,造成视网膜脱落,并因此使视力大受影响,许多亲朋好友劝告好好休养,跟方志事业“拜拜”算了。起初笔者真的想从此远离方志,但三十年来与志书、与年鉴结下的那份依恋不舍的情结终究割舍不下,所以直至如今,仍像没有退休那样忙碌着、充实着。

“邵长兴现象”富有启示,起码有两个方面。

启示之一,是对已经离退的老方志工作者说的。无论是离休还是退休,都是不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了,逐步远离方志工作,这是必然的。离退休人员理应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笔者从退休开始,就去老年大学学山水画,学书法,正是出于这一考虑。但同时,也应该老有所为。“为”,当然是多方面的。在原来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离退休后通过学习和实践作出了成绩,自然令人敬重。但一般来说,离退休人员最大的优势还是在自己多年来所从事的事业方面,在这方面非常熟悉,有相当的积累。“邵长兴”们所以能坚持在“志园”中耕耘并获得较丰硕的成果,其原因也在于此。但也无用否认,有相当一批老方志工作者离退休之后或调离方志工作岗位之后,就再也看不到他(她)们写的文章,见不到他们参加修志活动的身影。有的同志甚至说:“退休前做得还不够?退休后还做它干啥!”笔者以为,地方志工作是一项很专业的工作,老修志工作者的知识和经验是笔难得的财富。修志工作者的离休或者退休,并不等于从此完全脱离方志工作和方志队伍。老修志工作者,应该主动采用适当方式,为续修新志作贡献。被修志机构所聘用,正常上班,是一种方式;像邵长兴先生那样,并不到方志机构上班,主要靠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地选择有关研究方向、研究课题,这可能是更加常见的方式。尤其是那些对新方志的编纂、对方志学理论的研究颇有心得的老方志工作者,更应该把自己的心得和体会写出来,留给后人、教给后人;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梳理补充,提高一步,形成学术专著。当方志工作需要的时候,敢于向自己的年龄挑战,敢于在方志的海洋中进一步去搏击。

启示之二,是对各级方志部门和单位而言的。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是历史的必然。方志战线的离退休人员应该高兴地欢迎方志事业一代又一代的新人接班和成长。相信随着时代的进步,方志事业必然会呈现出日益美好的明天。同时,新任的方志机构的领导人员,也能把老修志工作者看成是修志大军中的一支可贵的力量。因为他们有比较丰富的修志经验,有一定的方志学理论功底,有对地情的一定了解。在续志和年鉴的编纂中,采用适当方式,注意发挥他们的作用,只会有利于推进方志事业的发展。如果不注意发挥这批人的作用,是对方志资源的一种浪费。

愿“邵长兴现象”更为多见,愿“邵长兴精神”更加发扬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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