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双鸭山市地方志工作发展
2011-08-15双鸭山市副市长
双鸭山市副市长 高 民
2006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众所周知,《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地方志全国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依法修志,建立修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时至今日《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已有五年时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双鸭山市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契机,有力推进了地方志工作的发展。
一、学习宣传《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条例》既是我市依法修志的依据,也是地方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双鸭山市的市、县(区)两级地方志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各种途径,掀起一个学习宣传《条例》,贯彻落实好《条例》的高潮,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知晓、了解《条例》,关心、关注、参与、支持地方志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条例》是地方志工作的强大的武器,只有广泛宣传、准确把握,才能充分发挥其强大的作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地方志机构立足于建立《条例》学习宣传长效机制,普遍举办了学习《条例》的培训班,促使广大史志工作者进一步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掌握规范性要求。另一方面我市把《条例》的宣传教育纳入到我市“五五”普法的规划当中,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提高公众对《条例》和地方志工作的了解。如,我市在《双鸭山政务宣传栏》最显著的位置“政务公告栏”上宣传《条例》,并刊登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集贤县志办在集贤广播电视台开办了“集贤县情”专栏。同时,通过编印宣传册、编发地方志知识问答、开展知识竞赛、宣传地方志工作人员先进事例等多种形式,使《条例》宣传做到多层次、全方位,多途径、广覆盖,生动活泼,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地方志工作的知晓率,为贯彻执行《条例》构筑扎实的社会基础。
二是抓住重点对象进行宣传。依法修志,人人有责。我市把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作为重点。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是“官书”,必须“官修”。我们要利用各种机会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条例》,多汇报工作情况,让领导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的作用和依法修志的重要性,增强其重视和支持地方志工作的力度。其次,要加大对各部门和基层的宣传力度,使他们明白参与编修地方志是《条例》规定的义务,热情地向地方志机构提供地方志书、年鉴编纂资料,主动编修市志、县(区)志,积极完成全市第二轮地方志编修任务。
三是充分利用方志成果进行宣传。我市在广泛学习贯彻实施《条例》的同时,更好地开展了读志读鉴、用志用鉴活动,总结推广读用志鉴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志鉴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贯彻落实《条例》,着力解决重点问题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中,我们结合双鸭山市的实际,着力解决了以下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工程。我市的各级领导把思想认识都统一到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上来,统一到全面完成《双鸭山市志》及各县(区)志编修的总目标上来,进一步增强了修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修志工作中挂实帅,办实事,并把修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真正解决修志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依法切实履行好“官职”、“官责”。
二是切实落实修志工作的保障举措。按照《条例》规定,我市的各县(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修志工作,在人力、物力、资金保障上都给予了鼎立的支持,切实将修志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一定几年不变,并按时足额到位,确保修志工作的需要;同时还配齐、配好、配强修志班子和队伍,进一步改善了修志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从而大大的提高了修志效率。如,宝清县政府非常重视地方志工作,无论在人员配备还是在经费保障上都给予大力支持。宝清县志办现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在岗8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外聘县志、年鉴编修人员13人,是全市县区志办中人数最多的志办。同时,宝清县政府还将修志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每年拨付县志办经费27万元,其中,县志经费15万元,年鉴经费12万元。县志办的办公室由原来的2间增加到7间。配备了电脑、扫描仪、大型复印机、印刷机、照相机、录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宝清县修志工作现已实现了无纸化和网络化办公。2010年宝清县政府规划设计的600平方米宝清方志馆建设项目,预计于2011年建成。强大的人力、财力保障,使得宝清县志办的各项工作成绩斐然,多次荣获国家、省、市的先进集体。《宝清县志》1986-2005卷于2010年12月份通过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审核,计划2011年上半年印刷出版,宝清县第二轮修志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三是充分发挥志办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我市的方志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用足用好《条例》,把修志和读志用志、资政服务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挖掘、开发、利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情资料,创新服务渠道,为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开放、快捷、便利、实用的时效服务,力争有为有位,为双鸭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如,集贤县志办把地情资料《集贤县志》、《集贤商务指南》,以及《集贤儿女》、《集贤抗日烽火》、《七星之声》等地情书籍,作为全县中小学生爱国家、爱家乡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德育教材,送到学生课堂。通过这些地情资料书籍的学习,使广大中小学生,对集贤县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有了一个充分的了解与认识。
三、用足用好《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地方志工作发展
《条例》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作用;规定了地方志编纂工作的组织和保障;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性质、职责、地位和任务;明确了地方志体制和法律职责。所以,我们既要从总体上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也要对每一条款仔细领会,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依法行政的角度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切实贯彻到修志工作中去。《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推进双鸭山市志工作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结合双鸭山实际,贯彻落实《条例》,我们重点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保续修新志的工作进程。按照《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的要求,我市的市志办和各县(区)志办要本着对历史、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把续修新志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实抓好我市地方志编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总的要求就是要努力做到“又好又快,好字当头”。“好”字就是要确保修志的质量,资料要全面,内容要真实,表述要准确,质量要保证。“快”就是要抓紧工作,加快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书初稿。在志书编纂的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精品战略。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四个必须”,即必须观点正确,必须资料翔实,必须精工细作,必须突出特色。在各个环节上,包括加强地情调研、广泛征集资料、精心设计篇目、实事求是编纂、审核报送等等,都树立质量第一的使命,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力争编出一部高质量的志书。
二是稳步推进年鉴编纂工作。《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综合年鉴是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所以,年鉴要为地方志编纂积累有用的资料。为此,我们要建立健全年鉴编纂工作机制,按照“当年编写上一年度的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要求,做好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在年鉴的编纂方面,要根据县、区的实际,进一步优化年鉴篇目结构,合理设置新栏目,努力提高年鉴编纂质量。同时,在年鉴编纂的过程中,要注重年鉴编纂工作改革,以年鉴志体化的方式一改以往年鉴总结式的写作方式,从而使年鉴资料真正意义上的成为修志的基础,进一步增强年鉴的实用性、服务性功能。
三是进一步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圆满完成新一轮地方志编纂任务,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此,我市的各县、区志办要保持修志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按照“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抓紧充实年轻业务骨干,吸收热爱地方志工作、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干部,聘请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情况、身体好的离退体人员参加修志。进一步优化专业、年龄结构,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专兼结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修志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或者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专家进行业务专题辅导,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国全省的学术研讨、专题会议、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还可以充分发挥老同志业务熟、情况明、敬业精神强的特点,采取以老带新的做法,是充实编审力量、搞好续志工作的重要手段。
四是深入搞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盛世修志,志在于用。我们编修地方志,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在全面、准确、辩证地记述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史的基本上,充分利用地方志资源为中心工作服务,切实做到“知古鉴今,古为今用”。为此,我们要在做好修志编鉴的同时,要善于整合和利用地方志资源,积极探索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在读志用志的方式上我们要坚持地方志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全局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群众服务的原则,遵照“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求,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以普及,如编纂地情资料丛书,地情问答,地方土特产大全,乡土教材,拍摄风光片、历史片等。应用对象至少应包括各级领导、部门的工作者、科技人员、社会人士、老师、学生、普通群众等。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如组织地方志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的“六进”活动,以及开展地情知识竞赛等等活动,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人解市情、县情、区情,扩大地方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我们要一改过去重视做、轻视说的传统工作方式,树立宣传也是生产力的思想,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提高方志工作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从而促进地方志工作的开展。比如,我们可以利用《中国龙志网》增加更多的信息量,把能够上网的书籍都尽量搬上网,还要上传一些反映各县、区志办工作动态的新闻稿件,上传一些反映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料信息,增进大家进一步对本地区的认识与了解。同时,还可以在互联网上开工作博客,设立工作邮箱,更新与各供稿单位的信息传递手段,拓宽联系渠道。还可以通过多组织一些有影响的活动,让方志活动能经常在新闻媒体进行刊发和报道,进而以有力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地方志工作。
盛世修志,惠及千秋。2011年是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在省志办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条例》为规范,依法修志,依法管理,努力开创我市地方志工作新局面,保质、如期完成第二轮地方志续修任务,为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赶超晋位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