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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沿海地区城市民族问题研究述评

2011-08-15崔明德曹鲁超

关键词:流动人口少数民族人口

崔明德,曹鲁超

(烟台大学民族研究所,山东 烟台 264005)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其中有不少是少数民族人口。这些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城市后,有的成为流动人口,有的成为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中部分又是户籍人口,加上城市中已经定居时间较长的户籍人口,共同构成了城市中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来到城市,与人数较多的汉族和其他各个少数民族形成互动,在互动中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关系,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对城市少数民族的研究近十年来成为热点,研究文章逐渐增多,其中对这些研究的综述也不断涌现。①这方面的研究综述,有对城市少数民族研究的整体进行的综述,如刘超祥:《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民族研究综述》(《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从城市民族经济发展、城市民族人口、少数民族城市化、城市民族社区、城市少数民族社团、城市民族关系、城市民族文化教育、城市民族问题及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和城市民族工作等九个方面做了研究综述;郑信哲、张红:《关于城市民族问题的研究评述》(《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第5期)从城市民族问题、城市民族关系、城市民族工作等三个方面对城市民族问题研究予以评述。也有对城市少数民族问题的某一个方面作的综述,诸如汪霞:《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研究综述》(《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第7期)对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教育权益、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权益等方面的研究作了综述;梅军:《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研究综述》(《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就城市少数民族社区中的人口、民族工作、居民利益、民族关系、问题、建设及其变和传统文化保护等研究进行了综述;李吉和:《近年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研究综述》(《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就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的原因、特点、作用、社会支持、城市适应和权益保障及对策等方面的研究做了综述;于萨日娜、丁继、于娜布其:《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研究综述》(《前沿》2011年第02期)亦是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研究综述,并按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内涵及流动的原因、特点、影响、社会支持及社会适应等研究进行综述。

从以往的研究及其研究综述看,在对城市少数民族的研究中,应该更加重视对沿海地区及其城市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因为沿海地区特别是沿海城市为我国发展较快的地区,吸纳了更多的人才和劳动力,而且这些地区历史上少数民族的常住人口更少,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多给这里带来更大的冲击和挑战。因此,本文将对沿海地区城市的少数民族研究作一综述,以期推进此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开展。

一、对北方沿海地区城市少数民族的研究

北方沿海地区城市少数民族研究中,以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为主要研究地域,尤其是研究沈阳、大连、青岛、威海、烟台等城市。因为这些城市韩资企业相对较多,吸引了以朝鲜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迁入,对这些地区的民族问题研究显得格外突出。

罗佳、潘自影的《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特色民间组织的发展探讨——以沈阳市西塔朝鲜族社区为个案》(《理论界》2006年第10期)指出,沈阳的西塔地区是仅次于吉林延边的中国第二大规模的朝鲜族聚居区,也是韩资企业聚集之处,这里成立了很多特色民间组织,对朝鲜族本民族文化的传承、对本民族文化和汉族文化的交往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他们的研究发现,西塔朝鲜族社区特色民间组织发展存在“瓶颈”:一是参加者的随意性和无组织性,制约了社区民间组织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制度上和政策扶持上的不足;三是管理力量上的薄弱;四是社区民间组织发展能力不足。文章给出的解决之道是政府和民政部门对民间组织予以重视、正确引导和分类发展。

高小梅、南文渊、卢守亭的研究认为,随着少数民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民族问题也随之出现,并日益成为影响民族关系、民族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关注城市民族人口的增长、城乡人口的分布以及职业结构、文化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他们以1982年到2000年的数据比较,研究少数民族人口的变化,以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分析少数民族城乡人口结构、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其中包括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结构。文章最后得出的结论为少数民族城市人口率、职业结构和文化教育结构这三个方面密切相关。其中,大连市少数民族城市化总体水平要高于辽宁省总体水平,但与省会城市沈阳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大连市的五大少数民族城市化水平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朝鲜族、回族、蒙古族、满族、锡伯族,且各民族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大连市少数民族城市化水平分析》,《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迟丽华在《山东东部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流迁问题研究》(《满族研究》2006年第2期)一文中,对山东青岛、烟台和威海三市少数民族人口流迁问题分为现状、特征、影响和解决途径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她的研究表明,山东东部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流迁的总体现状主要是:从青岛、烟台、威海三个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迁的总体上看,少数民族人口向山东东部沿海地区的流动速度越来越快,规模也越来越大,并有逐年上升趋势,在少数民族人口流迁的民族构成上则呈现多元化。少数民族流迁人口中绝大部分来自东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以打工、经商、求职、学习、婚嫁等多种方式流迁。流迁入青岛、烟台和威海三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面较广,各行各业都有少数民族人员,尚未形成大的单一少数民族的聚居点,且人员流动性较大,他们日常生活呈“小聚居”状态,日常活动呈“小群体”状态。文章总结的山东东部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流迁的基本特征有五个方面:1.流迁动因带有较强的机遇性,迁入地先进的物质、精神文化,或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成为少数民族流迁重要的拉力因素。2.少数民族人口流迁范围带有较强的地域性,青岛、烟台、威海三市在增长的外来少数民族人口中,朝鲜族、满族、佤族、回族、维吾尔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中,朝鲜族是增长最快的一个民族。3.少数民族人口流迁落脚点带有较强的群体性,青岛、烟台、威海三市少数民族流迁人口一般是以亲戚、朋友、邻里为核心的散状群体,或以民族、宗教、地域和职业为纽带,结成利益群体,彼此之间凝聚力强,情况复杂。4.少数民族人口流迁文化带有较强的民族性,体现在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和所从事职业上的民族性。5.少数民族流迁人口流迁联系带有较强的广泛性,他们内外联系广泛、影响较大,与边疆、偏远地区少数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外地的民族问题较为敏感。迟丽华在文章中认为,山东东部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流迁既带来了积极影响,也出现了负面影响。在积极影响上,流迁促进了城市多元化经济的发展、城市多样性文化的发展、民族交往与民族关系的发展和迁入民族自身的发展。在负面影响上的表现为:流迁少数民族的思想观念、思维和生活方式的差异,使其不能迅速融入城市生活,对城市管理带来了不利影响;盲目流动频率快、分散广,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利影响;一些行业和部门对民族政策、民族知识了解较少,工作中容易出现失误,对维护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的合法权益带来不利影响。针对不利影响和出现的问题,文章给出了解决山东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流迁问题的五条基本途径。第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管理者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第二是加强法规建设,将少数民族人口流迁的管理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第三是加强体系建设,创新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管理服务机制。第四是加强维权服务,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少数民族流迁人口的生活质量。第五是加强配合协作,提高少数民族人口流迁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

林钧昌对我国东部城市,尤其是对青岛和威海的少数民族问题多有论述。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的迁入对东部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对东部城市少数民族的迁入在民族关系方面的影响展开论述。文章指出,东部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持续增长的主要方式有三种: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部队转业等形式到东部定居,在经济利益拉动下因务工、经商到东部省份安家落户,因婚嫁关系到东部省份安家落户。因少数民族的迁入,东部城市多呈民族化的特点:1.民族种类日益增加,杂而散的特点更为突出。2.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长,增长速度大于汉族人口增长的速度。3.城市中不同民族间通婚增多,主要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通婚现象明显增多。4.城市文化的多民族性特点也愈益明显。少数民族人口迁入后,影响到东部城市民族关系,其问题的表现形式被林钧昌总结为因经济利益引发的问题、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发的问题、忽略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引发的问题和民族优惠政策贯彻不力引发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城市民族工作要面临新的课题,主要体现在我国的城市民族工作长期以来主要是围绕着城市居民中的少数民族人口展开,并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对日益增长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则尚未真正纳入到城市民族工作的范畴之中。文章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城市民族工作的方式要有所转变。从以行政命令为主变为从服务的角度出发,以政治、经济、思想教育、法制、发展文化等多手段相互协调,才可能调整城市民族关系状况,并全面促进城市中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二是城市民族工作内容要全面扩展,这要求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及民族政策的落实纳入其工作范畴。三是要加大协调民族关系的力度。林钧昌、朱道存、赵强又以青岛为例,探讨东部大中城市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问题。他们研究发现,1990年至2000年青岛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增长了234.4%,而其中的流动人口已超过常住人口数,2007年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急增至20万人。在少数民族迁青岛后,青岛市多民族化的特点及影响民族关系的主要表现方面,文章大多观点重申了其《少数民族人口的迁入对东部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一文中的看法,但也补充了新的认识,如在影响青岛市民族关系方面特别指出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和纠纷日趋增多和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与宗教渗透活动不断增多两项主要内容。根据对青岛市少数民族的具体研究,文章指出构建青岛市和谐民族关系可采取的方式:坚持不懈地加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党委和政府的各级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措施要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少数民族的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处理城市民族关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东部大中城市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以青岛市为例》《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与前两文偏重于定性研究和政策建议的取向不同,林钧昌《少数民族向东部中小沿海城市流动对民族关系产生的影响探析——以山东省威海市为例》(《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年第5期)一文更注意定量研究,以数据统计为基础研究威海少数民族流入问题,着重调查自2005年1月1日起来到威海市居住、生活、从事各种活动但还没有取得威海市户籍的少数民族人员,调研数据截至2008年4月底。根据调查的结果,文章指出少数民族向东部中小沿海城市流动的影响因素:1.经济收入是影响流动的首要因素,流动人口带有明显的“地缘”关系,随着韩资企业在威海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吸引了不少东北三省朝鲜族人来到威海。2.社会、文化、心理是影响流动的重要因素,流动人口带有明显的“血缘”关系;通过先到者反馈的信息,同族或同村的少数民族人员陆续前来威海市务工创业,熟悉经营环境后,便独立创业,又联系更多的亲友前来,往往呈现出一人带一家、一家带一族的情况。3.人力资本(包括年龄、教育、技能和经验)是影响流动的关键因素,流动人口明显“年轻”。4.政府组织是影响流动的又一重要因素,流动人口带有明显的“职业”关系。如自2005年起,新疆自治区政府对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非常重视,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等。该文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威海市民族关系有五个大的方面的影响:一是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歧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由于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认知不足,在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时常发生矛盾纠纷。三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其中包括了户口、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问题。四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现代化城市生活的不适应而发生引发了一些矛盾冲突,如与城市的现代管理不相适应、与现代城市的市场经济环境不相适应、法制意识不强、宗教活动中存在非法行为等。五是少数民族与当地居民既共通共融,又相对封闭,民族意识有所增强,内聚力发生强化。林钧昌、赵强在《城市化进程中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以威海市为例》(《贵州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和《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与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以威海市为例》(《黑龙江民族丛刊》2008年第4期)两篇文章中,以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为研究视角,从威海市的少数民族问题研究中总结威海市多民族化的特点,分析影响城市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构建城市和谐民族关系的建议,建议包括:坚持不懈地加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民族宗教管理机构,理顺民族宗教管理机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问题和事件;建立维护城市民族关系的法律机制;建立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的有效机制;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勤劳致富;吸引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来威海发展,在开放上做文章,把威海的少数民族经济做大、做活、做强;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等。

沿海地区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也进入到相关研究者的视野,郑信哲、黄娜以青岛市朝鲜族的教育实践为研究对象,探讨城市的少数民族问题。他们对青岛市朝鲜族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调查,通过座谈、访谈等形式对青岛市朝鲜族教育现状进行了较为详细地了解。其调查发现,青岛市成为朝鲜族的一个新的聚居地,随着朝鲜族人口的迅速增多,朝鲜族人口在当地少数民族总人口中占多数,这与青岛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和韩资企业大量入驻青岛有关。在青岛,随着朝鲜族人口的相对聚集,民族教育应运而生,青岛已有两所朝鲜族民办学校,它们分别是碧山朝鲜族学校和西元庄朝鲜族学校。文章指出,青岛市朝鲜族教育存在若干问题,主要是朝鲜族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得不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已有两所朝鲜族民办学校的校舍、场地都为租用,其老师都是自东北三省和本地招聘而来,且朝鲜族儿童无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文章的对策与建议是:1.必须重视城市民族教育问题。2.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3.积极设立形式多样的民族教育机构。4.对现存的民办朝鲜族学校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经费上扶持资助。(《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与城市民族教育问题探讨——以山东省青岛市朝鲜族教育实践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还有的文章就东部沿海地区城市中的某一个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展开论述。杨文炯、樊莹《回族文化的地域差异与民族认同的错位——关于江苏连云港回族社会的调查研究》(《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主要是以当地的回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连云港本地回族历史和现状的描述,指出其经历了“孤岛化”的历程,与其他回族社区的互助、互补即跨社区的资源互动交流断裂,文化呈破碎化。而西部地区的回族人口因经商、打工而迁入连云港,对本地回族文化的唤醒、复活、发展以及文化资源的补给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支持。外来的回族不仅在饮食文化、伊斯兰文化方面影响了当地的回族,本身也受到了当地文化的影响以适应当地的生活,其中清真寺在外来回族的文化适应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文章最后指出,本地回族和外来回族间“巨大的地域性文化差异使同族的他们产生了认同的距离和文化上的疏离,彼此的‘我们’的感觉既熟悉又陌生,认同的错位和心理鸿沟使他们彼此很难走近,也很难敞开心扉深层次地交往。”

有些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也涉及到北方沿海地区城市少数民族的研究,在此简单介绍一下。林均昌的博士论文《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民族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研究的是城市化过程中的民族问题,其文章的第四、第五两章就是分别以青岛、威海为例来论述,这在他已经发表的文章中有充分体现,此不赘述。马玉的《山东省东部沿海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研究》(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对新时期山东省东部沿海地区,主要是青岛、烟台和威海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进行了理论研究和论证分析,指出少数民族人口向东部地区的流动对促进民族发展、维护社会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影响。而对少数民族在城市管理和城市融入上带来的诸多问题,提出应加强少数民族管理的法规建设和体系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的社团建设和民族工作网络建设等政策建议。徐莎莎的《改革开放以来涉外交往对青岛民族关系的影响》(西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资以及由此导致的国内外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交往行为对青岛民族关系的影响,探讨了其表现特点、影响产生的原因,提出了青岛市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调控管理原则和对策措施,并指出青岛民族关系未来发展的趋势。

二、对南方沿海地区城市少数民族的研究

南方沿海地区城市少数民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少数民族的研究,尤以对深圳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显得突出,以下对这些研究做一概述。

(一)对上海、广州等城市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

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吸引了大量的人口,其中不乏少数民族人口。蒋连华以上海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研究对象,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上海有10余万人数不多、但却非常有特殊性的以务工经商人员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包括了朝鲜族在沪务工经商人群、具有季节性的四川阿坝的藏民群体、长期经营餐饮和从事流动摊贩生意的新疆维吾尔族群体、经营拉面馆的青海化隆回民群体等。这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沪的生活和务工经商活动具有社会交往的族缘性、谋生手段的本土性、居住相对集中和多数务工经商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等显著特点。他们的到来,促进了上海市人口结构的变化,促进了上海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互动发展,推动了上海文化多样性的建设。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社会交往上的族缘性特点,容易使其成员聚在一起,不利于融入当地。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谋生手段的本土性,也容易把他们以往的观念意识、行为方式带到新的城市环境中,从而引发些问题。文章认为,这可以通过各级党政部门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完善政策法规并依法保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利,探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机制,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来解决。(《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上海城市民族工作》,《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郑敏、高向东《上海市民族关系现状分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一文根据全面的问卷调查和相关座谈会所获得的上海市民族关系的数据与资料,从少数民族的角度,以民族交往、社区居住、民族通婚为指标来研究上海市民族关系的现状。根据调查结果的分析,文章指出上海市民族关系现存的优势与不足。优势方面是,上海作为少数民族散居地,制定了《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权利和权益;市、区及社区通过维权、帮助就业、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体,为民族关系和谐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不足之处是,《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因制定较久,部分内容与少数民族的现状已难适应;少数民族工作干部对市内民族关系估计过于乐观,与从调查来的数据间有差距,今后对民族关系问题应予以更深入的体察和解决;专职、经验丰富的民族工作干部较缺乏,青年民族工作干部的培养亟待加强;个别民族倾向于营造民族生活、工作聚落,与多民族共荣共进和谐发展的主题不太吻合,政府和社区应竭力予以正确引导。

对上海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中,有些学位论文的研究也有涉及。高艳华的《在沪新疆少数民族的城市适应问题及其社会支持路径选择——普陀区若干个案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以普陀区若干个案为考察对象,选取大致反映来沪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不同群体,如个体商贩、小业主、大学生、白领、公职人员等,把他们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法,考察其城市适应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归纳总结。其论文结论认为,社会支持的缺失是来沪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适应有极大困难的根本原因,这种缺失既包括以初级群体为主体的非正式社会支持的缺失,也包括以社会和政府为主体的正式社会支持的缺失,其中社会支持的缺失是最主要的原因。针对来沪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问题,高艳华的论文提出建立一套专门针对这个群体的社会支持体系,包括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社区支持、城市民族工作支持、族群关系网络支持以及社会工作的介入等。徐薇薇的《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关系——以上海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例》(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根据1990年代以来上海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情况调研,就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关系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分析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影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关系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任霞的《大城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会融合研究——以上海市为例》(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设计了经济适合、社会接纳、文化认可和心理归属四个维度的指标,以此分析评价上海市外来少数民族社会融合程度,指出影响外来少数民族人口社会融合障碍因素包括法律保障、经济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保障不足及个人条件限制等,并认为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在沪的社会融合上己达到较高水平,上海特有的文化风俗促进文化认可的完成,民族因素己不再是社会融合的主要障碍因素,亲缘、地缘为基础的强关系网络是外来少数民族融入上海的基础。

与大多数研究者研究城市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或迁入人口不同,关溪莹、贾海薇的《城市散杂居少数民族的融合与发展——广州世居满族文化重建过程中的人口变迁》(《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2008年第8期)以广州世居的满族为研究对象,分三个阶段论述满洲人口在广州的变化,总结出改革开放以来广州世居满族人口变化特征:一是世居的满族封闭的聚居状态被打破,广州城市建设与发展对满族人口产生剧烈影响,广州世居满族已经与广州社会融为一体。二是满族人口总数在广州少数民族总人数中的比率不断下降,这缘于其他民族尤其是离广州较近的南方各少数民族大量迁入多民族共居的广州市,而满族人口却没有出现类似这种情况,造成了他们在少数民族中的比例下降。该文指出,世居广州的满族这些变化,使得他们已经与广州社会融为一体,并创造出不同于原来满族文化和广州当地文化的第三种文化。

(二)对深圳市少数民族问题的研究

深圳市作为特区城市和窗口城市,迅速发展起来的,属于典型的移民城市,不但总人口迅速增加,少数民族人口增加更加迅猛。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深圳市有少数民族人口372人,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深圳市有少数民族人口224688人,从1982年到2000年,深圳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600多倍。短期内聚集如此多的少数民族人口,把深圳市作为少数民族问题研究的重点城市也就不足为怪了。

乌兰察夫《东南沿海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内蒙古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一文主要是以深圳市为例进行的论述,文章认为深圳市少数民族在迅速增长的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民族成分呈多民族组合结构,民族多而全;少数民族中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比例少,年轻人比例高,即“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年龄结构;民族教育上呈两极化趋势;民族人口来源广泛而集中。乌兰察夫的文章以少数民族来源地的推力和深圳作为新兴城市的拉力解释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原因,并归纳为三种方式,一种是因部队转业、招聘、工作调动、毕业分配等形式而定居深圳,一种是因经济推动来深务工和经商,第三种是因“招工扶贫”而来深圳。文章亦认为,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后,推动了民族关系、城市经济和城市多元化的发展,但因城市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具有敏感性,城市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具有辐射性,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毗邻港澳,需要建立城市少数民族之间的协调机制,包括大力加强民族观的宣传,发挥社团等社会中介力量,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的作用,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民族权利等。

王琛、周大鸣的研究把注意点放到了深圳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会交往与族际交流上,而对于深圳少数民族的来源,文章认可了三种来源渠道:一是因调动、转业、毕业分配、应聘等形式而定居深圳,二是因“招工扶贫”而来深,劳务输出的人口是深圳流动人口的一大主角,三是少数民族个体来深圳务工、经商、做小生意。对这些来到深圳的少数民族,该文认为他们在居住模式上基本状态是杂散居,有一些零星的少数民族小聚集点。因受居住模式和来源渠道的影响,深圳少数民族的社会网络也有三种情况:首先,转业、调入、分配等形式进入各个单位的少数民族成员,他们分散工作、居住在城市社会的各个行业单位。由于有较高的文化程度,他们的社会交往面一般来说比较广,除了同学、战友、同乡、同事之外,还可能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参与广泛的社会活动;第二是企业招工进入深圳的少数民族,他们的交往范围相对有限,但潜在的网络资源还是不少的,包括单位同事和同族同乡;第三种是个体进城做小生意的流动少数民族成员,相对而言,这部分少数民族大多教育程度不是很高,主要靠劳力或手艺挣钱。他们在社会网中的位置较低,社会资源、交往范围相对有限,社会网络以血缘和地缘为主。王琛、周大鸣的研究认为,在城市的框架下,在我国民族平等的基本政策下,城市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和谐有序、互助合作,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城市民族间的交往呈开放的、多方位的态势;第二,城市少数民族的社会网络不同,融入主流社会的程度不同,与之相应,其族际交往的内容和深度也不同;第三,都市环境中,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相对而言比较强烈,但这并不成为族际交往的障碍;第四,由于杂散居化,城市民族互动中的个体——个体互动的结构成为主要形式,民族交往互动中的障碍因素变得复杂多样,有个体的、历史的、心理的等;第五,各民族文化、思想的差别是影响族际交往的主要因素。概括性论述了深圳市少数民族的社会交往与族际交流后,文章又举出深圳民俗村作为个案,进一步阐发其观点,即“在族际的交流融合过程中,风俗习惯、民族性格、语言、宗教等方面的文化差异仍是影响民族交往的深层因素,所以加强民族间的交流沟通和相互了解仍然很重要。”(《试论城市少数民族的社会交往与族际交流——以深圳市为例》,《广西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

靳薇的研究视角和上面王琛、周大鸣研究有些类似,研究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与城市其他民族的互动关系问题,亦是以深圳这个城市为着眼点。《少数民族移民与城市其他民族居民的互动及调适——以深圳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7期)她认为,深圳不但城市人口的激增,而且民族成分激增,成为广东省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一个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大都年轻、文化程度较高、没有形成聚居区、民族意识和竞争意识强、有一定的联系网络。但在社会生活中的互动上也有值得注意的地方,无论是来自城市的少数民族移民还是来自农村的少数民族移民在新城市中都面临的新的问题,因为其生活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城市生活中,不同民族间都有社会互动,靳薇的文章以汉族和少数民族各为一方研究其互动,并分为积极和消极等方面。文章认为,以少数民族为主动方的互动中,积极互动表现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意见并要求保障合法权益,过激互动表现在对传媒报道失误的过激反应,消极互动表现在因违反秩序与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发生冲突及极少数人的组织犯罪行为。以汉族为主动方的互动中,积极互动表现在为少数民族落实政策、帮助发展、化解矛盾,消极互动表现在排斥少数民族成员、歧视少数民族民众、轻视民族工作、害怕民族问题、不理解民族政策等。分析了民族间的互动后,该文指出,互动与调适可以看作民族社会关系发展过程的两个阶段,在一个现代城市中共处的各民族由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互动),到彼此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环境(调适)。在现代城市中,移入的多民族带来的多文化将通过互动、调适过程,从多种文化并存逐渐发展为多元文化;文化的再生产将有利于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整合。良性的互动和调适将实现各民族的和平共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具体而言调适又可以分为心理调适和政策调适两方面。在心理调适上,汉族民众的心理调适要以包容之心面对现实、以仁爱之心帮助少数民族、以赞美之心欣赏多元文化,少数民族民众的心理调适要摆脱心理弱势而自立自强、以开放心态融入城市文明、持建设性态度而避免消极指责、在发展中减少过激反应。在政策调适上,文章认为可以注意四点:1.加强宣传引导,促进沟通理解;2.落实民族政策;3.发挥民间社团的积极作用,借助民间社团协调城市中的民族关系,应该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和途径。4.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李筱文《论城市多民族和文化多元之关系——以广东沿海城市为例》(《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5年第1期)一文的主要观点是城市多民族促进了文化的多元,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文章指出,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广东省少数民族占总人口比最高的是清远市,因为她有两个民族自治县、三个民族乡的人口,而居第二位的是深圳市,基本上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人口,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最快。对深圳市而言,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不断增多,是改革开放的新气象,是城市文化向多元文化发展的新势头,促进了城市多元文化的发展,加强了城市人口管理意识和内容,增进了各民族的了解和团结,促进了农村与城市之间思想观念、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双向交流,不同程度地帮助了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因少数民族进城,带来了新的少数民族文化,与城市已有的城市文化产生互动,其互动关系被本文进行了归结:“从本原上看,民族文化是城市文化的基础;从发展上看,城市文化是民族文化在城市发展的最终形式;从整体上看,决定一个城市或一片地区文明程度的关键是这个城市和地区的文化内容。因此,城市要发展、要进步,必须热情和善待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甚至不同国家的友好人民,谦逊地、宽容地吸纳各种不同特质的优秀文化因素,以壮大自己的文化体系,丰富自己的文化宝库,使城市成为殷实、高雅、文明的世界大都会。”

陈晓毅《城市外来少数民族文化适应的三层面分析模式——以深圳“中国民俗文化村”员工为例》(《贵州民族研究》2005年第5期)对深圳市的中国民俗文化村进行了田野调查,并从物质维度、制度维度和精神维度对深圳民俗村少数民族员工的文化适应状况择要作了描述和分析,并从这种分析模式中发现规律:“空间的变换,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给城市外来少数民族习以为常的物质文化带来一定的文化冲击,这种冲击的强烈程度与个体携带的文化与城市文化、企业文化之间的文化距离和个体在城市中居留时间的长短都有关系;道德伦理、社会规范、典章制度、律法、习俗等方面的改变使城市外来少数民族必须积极调适自身所携带的制度文化,从而以最低成本融入城市、企业的制度文化中;城市、企业内部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对民俗村外来少数民族在精神维度的影响比较明显,尤其是城市文明和企业规章对外来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影响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未刊文献的学位论文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篇研究了深圳的少数民族问题。吴敏《深圳特区民族关系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不仅指出深圳市民族关系上具有复杂敏感性、涉及面广泛性、表现形式多样性、效应上的互动性和功能上的示范性五个特点,而且分析了影响深圳民族关系的主要因素,还指出构建深圳城市民族关系调控机制。文章最终归纳了深圳市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一是在全国大中城市民族散居化的大方向中,深圳少数民族的居住方式有逆向集中的趋势;二是深圳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增强和淡化的两种趋势并存;三是深圳民族关系总体趋势仍是和谐的,但影响民族关系事件的总量会呈上升趋势。曾结珍《少数民族农民工的城市文化适应研究——基于广东省佛山市和深圳市的调查》(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的研究认为,少数民族农民工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城市文化,但是程度不高,表现为物质层面的自然选择性、制度层面的社会体制倾向性、社会层面的狭隘化和精神层面的内化,而且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农民工城市文化适应主要呈现三种模式:共存、边缘化与游离。

三、其他综合性研究

有些研究不仅仅把重点放在某一个城市,而是对某几个城市或某一地域的城市少数民族进行广泛研究。

王次富、苗志娟的文章《论沿海城市新疆少数民族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就走向沿海城市的新疆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提出他们的见解。文章指出,沿海城市的新疆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诸如工资是否能够按时发放及工资的标准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及没有能够完全实现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民族政策的要求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解决途径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地方政府要提高对“以民为本”的认识;二是政府在执行公务时一定要遵守法律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对自身职能作出正确定位;三是新疆少数民族农民工应该加强技能学习;四是加快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黎明泽研究沿海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过程中的社会认同时,引入了社会认同“内卷化”这一分析理论,并认为社会认同“内卷化”已经成为阻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沿海城市的重要因素。他对社会认同“内卷化”阐释为,“沿海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内卷化’,是指受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无法突破民族成分限制获得社会整体认同,转而退回民族内部寻求认同,导致民族认同不断强化,成员关系不断频密化和复杂化的过程和状态。”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认同“内卷化”的形成原因,文章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居住区间、社会交往、就业形态、情感支持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由于居住区间“孤岛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向沿海城市流动过程中,逐渐在城区或边缘地带形成一些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主的“民族社区”。由于社会交往“内卷化”,沿海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交往范围比较封闭和狭窄,一般仅局限于血缘、地缘或者族缘关系的初级社会交往网络。由于就业形态“单一化”,沿海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共同利益的驱动和地域感情的联结,常常聚集在具有浓厚的民族文化特色的某一行业。由于情感支持“族内化”,他们基于血缘、地缘和族缘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居住模式、社会交往模式和就业形态,都渗透着一种情感支持和社会归属的内在机制。沿海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内卷化”阻碍了其融入城市的社会认同,黎明泽指出,建构有助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沿海城市的社会认同,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力推进:一是改善社会舆论文化环境,建立新型和谐民族关系,包括改变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负面刻板形象,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全社会普及各民族风俗文化的宣传教育,增进民族感情;进一步弘扬沿海城市包容多样的文化精神,培育多元共生共荣的文化生态。二是完善城市少数民族群体的利益均衡与协调机制,包括以法治为长效手段,建立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利益表达机制,为利益维护提供制度化的畅顺渠道;积极发展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关的社会组织,形成利益协调的社会机制;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三是拓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支持网络,积累社会资本,包括从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入手,提升他们的人力资本,增强其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增进各少数民族内外群体交流,积极拓展社会交往网络;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在生活援助、心理疏导、权益维护、知识培训等方面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支持。(《浅论城市融入过程中的社会认同“内卷化”——以沿海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为例》,《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李吉和长期关注城市民族问题,有许多研究关涉东部地区城市少数民族,对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少数民族研究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在2007年的文章中,李吉和、周彩云的研究指出我国中、东部地区城市民族关系有五个特点(《我国中、东部地区城市民族关系特点刍议》,《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文章总结的这五个特点是:第一,利益性。利益性是民族关系问题的一个基本特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愈来愈频繁。广泛的经济往来实现了民族间的互助合作,有助于增进相互了解,同时也增大了发生各种利益直接摩擦的概率。第二,复杂性。复杂性是我国民族关系问题的一般特征。在中、东部地区城市,民族关系的复杂性表现为民族关系内容的多样性、民族关系主体的多元化、民族关系形式的复杂化。第三,敏感性。敏感性是民族关系一个突出特点。现实中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容易引起少数民族的历史记忆,产生新的积怨。特别是在城市,很多少数民族成员文化教育素质较高,民族意识强,因而对民族政策能否执行、民族文化尤其是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能否受到尊重非常敏感。第四,影响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各民族交往的增多,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城市中发生的民族纠纷在时间和空间上引起共振的概率不断提高。某一局部出现的民族关系问题有可能迅速影响到其他地区,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造成一定的影响。第五,转化性。在散杂居的中、东部地区,少数民族散居化趋势明显,少数民族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城市民族之间尤其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互动加强。这种互动关系一方面增进了各民族的相互了解,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良性发展,同时在某些时候难免产生矛盾和摩擦。民族个体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会转化为族际之间的矛盾,演绎为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城市少数民族特点探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一文中,李吉和对我国中、东部地区城市少数民族特点进行了总结,文章共总结出七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大分散、小聚居特点弱化,而散居化趋势明显。第二,城市少数民族成分增多,人口增长快,城市化率高。北方城市主要以回、满、蒙古、朝鲜、锡伯等北方世居民族为主;而南方城市则以回、壮、土家、苗等南方民族占多数。其中,不管是北方城市或是南方城市,回族在不少城市中占有一定的优势。第三,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成为城市少数民族重要组成部分。第四,城市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高,但存在一定的差异。城市少数民族除了世居者外,大部分是通过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婚嫁、务工、求学等方式进入城市,他们进入城市时的文化教育程度较高,相应地提高了城市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平均水平,文化整体素质甚至超过同时期同城市汉族的平均水平。第五,民族显形特点逐渐弱化,而民族认同意识逐渐增强。在城市中,少数民族与汉族表面上并无大的区别,民族之别主要表现为民族心理的认同,即从内心区别民族。第六,城市少数民族来源广泛,从业多样化。中、东部地区的少数民族来源已不局限于某一个地区或某一个少数民族,城市民族成分普遍增多,少数民族在城市所从事的行业也逐渐多样化。第七,少数民族分层现象明显。城市少数民族优势阶层一般受教育程度高,视野广,现代文化的同质性高,可以超越民族之上的内涵多,对民族关系认识程度有深度。而处在弱势阶层的少数民族群体,文化素质低,在社会上影响有限,且缺乏必要的表达渠道,难以及时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诉求,易给政府工作造成困难。

张永明的文章《沿海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工作问题研究》(《学理论》2009年第5期)从更贴近工作实际的角度出发,论述了沿海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工作问题。文章认为,从沿海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发展的基本情况看,沿海发达地区少数民族经历了一个快速的发展过程,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散居、小聚居、来源广泛的特点,少数民族来源途径多且以青壮年为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主要部分,就业行业分散、面较广。针对沿海发达地的少数民族问题,当地各个政府已采取了一些加强少数民族工作措施,诸如妥善处理民族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注重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建立民族工作网络机制;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困难,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体生活,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了解。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海地区少数民族工作,文章也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把少数民族工作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把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法规的工作作为加强少数民族工作的基础;三是把关注民生问题作为少数民族工作的重点;四是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作为促进民族平等的重要途径。

四、结 语

东部沿海地区城市民族问题研究已经取得了比较可观的成果,为继续深入这一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从以往的研究看,仍有可以进一步注意或推进之处。

第一,从现有的研究地域看,主要集中在几个中心城市,研究地域可以进一步扩展。现有研究中,对青岛、上海和深圳的研究最为集中,其他城市的研究相形见绌。实际上,东部沿海地区的绝大多数城市因经济发达都吸引了大量少数民族,需要专家学者在今后的研究中能够关注其他城市的民族问题。

第二,从现有的研究时段看,主要利用了较早的数据,新的研究可以利用更新、更准确的数据。以往研究,大多利用了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近期数据。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日新月异,人口等方面的变化也很迅速,这需要在研究数据上与时俱进。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已经结束,统计报告逐渐出炉,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基本数据。此外,应当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及时关注和研究东部沿海地区出现的新的民族问题。而且,随着少数民族人口迁入东部沿海地区城市时间的前后拉长,为纵向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能,这一方面的研究应该有所加强。

第三,从现有研究对象上看,虽然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都有成果,但在宏观研究领域可以再拓展,在微观领域可以再具体。宏观研究上,可对某个区域的城市群做整体研究或比较研究;微观研究上,可具体研究某个或某几个少数民族的群体,写出他们的民族志,或就某一问题做深入研究。

第四,从现有研究方法看,定性的理论分析多,定量的实证研究少,可利用社会学、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方法多做实地调查研究。现有研究大都利用二手资料进行理论分析和现象表述,但缺少深入实际的详细调查,因而有些研究成果尚欠深度和第一手资料做支撑,需要专家学者在今后的研究中能够做更多的更细致的田野调查,以进一步提升研究成果的质量。

第五,从现有的民族工作对策研究看,所给出的对策大多雷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是太强,应多提出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强的建议。在现实中,政府及有关机构工作人员熟悉东部沿海地区城市民族的现状和问题,有解决问题的想法和办法,但在抽象升华出理论方面有一定的难度,而专家学者具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但缺乏对现实状况的深入了解。以后研究中,研究者更应和政府及有关机构人员协作,优势互补,针对不同城市、不同群体、不同问题提出更具实践意义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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