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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诗经》诠释之“兴起”说浅论

2011-08-15孙雪萍

关键词:朱熹诗经孔子

孙雪萍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在《诗经》研究史上,朱熹的成果和影响无疑是巨大的。笔者不揣谫陋,以朱氏一再强调的“兴起”说为入径,来索解其《诗经》诠释思想的独特之处。从下文的简要分析中不难看出,这个被长期忽视的“兴起”说,在《诗经》汉学向《诗经》宋学转变过程中,实际上是起了中介与桥梁作用,其地位和意义值得我们做进一步的估价。

一、“兴起”:作为意义生成的中介

朱熹《诗经》诠释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或范畴是他再三强调的,这就是“兴”或“兴起”:“学者当‘兴于《诗》’。”①朱熹:《朱子语类》,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085页。为行文方便,以下引该书时直接在引文后的括号内标页码。“古人说‘《诗》可以兴’,须是读了有兴起处,方是读《诗》。若不能兴起,便不是读《诗》。”(第2086页)“好底意思,令自家善意油然感动而兴起。看他不好底,自家心下如着枪相似。如此看,方得《诗》意。”(第2082页)“所谓‘《诗》可以兴’者,使人兴起有所感发,有所惩创。”(第2090页)

朱熹一再声明,古人十分注重读《诗》要能“兴”、“兴起”。他说的古人,当指孔子等先儒。《论语·阳货》载孔子之语:“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对其中“兴”的简单解释是“感发志意”。之后,针对《论语·泰伯》所载孔子语“兴于《诗》”,又对“兴”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解释:“兴,起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他还引用程子之语进一步补充:“夫古人之诗,如今之歌曲,虽闾里童稚,皆习闻之而知其说,故能兴起。今虽老师宿儒,尚不能晓其义,况学者乎?是不得‘兴于《诗》’也。”②朱熹:《论语集注》,见《朱子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等,2002年,第6册,第221页、133页。很明显,无论孔子抑或朱熹,他们所阐述的“兴”或“兴起”,均是针对《诗》的接受者而言,换句话说就是他们教弟子读《诗》时的一个特别要求。有学者指出:“其(指朱熹)教人读《诗》,一字以概之,即为一‘兴’字,不出孔子‘兴于《诗》’之意。”③徐鼎一:《朱子〈诗集传〉浅说》,《北京大学学报》2003年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论文专刊。该认识颇有见地,深刻把握到了“兴”在朱氏《诗经》教学中的突出作用。朱熹自己将“兴”解释为“兴起”、“有感发”,强调了“兴”对理解主体的生命感发功能,这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一个重要的诠释学问题,即理解主体在对《诗》文本进行理解和应用过程中,要不断结合自身经验,对其予以创造性解释和发挥。朱熹说:“看《诗》,不要死杀看了,见得无所不包。今人看《诗》,无兴底意思。”(第2084页)看《诗》不能无兴起,否则等于白读。既如此,又如何才能做到兴起呢?纵观朱熹相关言论和诠释实践,他主要强调了两点:

一是反复涵咏、咀嚼与领会文本,从中获得认知与感悟。也就是说理解主体要与文本直接遭遇,在多个回环往复中相互激发,并实现与文本的相互融通。朱熹说:“读《诗》,惟是讽诵之功。上蔡亦云:‘《诗》,须是讴吟讽诵以得之。’”(第 2623页)又说:“《诗》,如今恁地注解了,自是分晓,易理会。但须是沉潜讽诵,玩味义理,咀嚼滋味,方有所益。若是草草看过一部《诗》,只两三日可了,但不得滋味,也记不得,全不济事。”(第2086页)

朱熹教人读《诗》,十分重视沉潜讽诵,提倡在反复诵读中体味诗意,真正领略其中奥妙,有所兴起,有自己的感悟。“须是读熟了,文义都晓得了,涵咏读取百来遍,方见得那好处,那好处方出,方见得精怪……若读到精熟时,意思自说不得。”(第2087页)读到精熟时已入于心,其妙处自然无法用言语表达。“今欲观《诗》,不若且置《小序》及旧说,只将元诗虚心熟读,徐徐玩味。候仿佛见个诗人本意,却从此推寻将去,方有感发。”(第2085页)读《诗》要尽量避免被旧说局限,只是虚心吟诵研读文本,在此基础上反复推想,如此才会对自己有所启示,生发新的感想。

二是深入文本之中,切身体察、推想,少中见多,虚中见实,在想象中构建新的意义世界。朱熹反复论道:“读书,须要切己体验。不可只作文字看。”(第181页)“读书,不可只专就纸上求理义,须反来就自家身上推究。……自家只借他言语来就身上推究,始得。”(第181页)“今人读书,多不就切己上体察,但于纸上看,文义上说得去便了。如此,济得甚事!”(第181页)朱熹还用很形象的比喻谈读书体会:“须是踏翻了船,通身都在那水中,方看得出。”(第2756页)身在船中,对水无切身感受,隔靴搔痒,须翻入水中与之融为一体,方有真体会。读书道理一样,必须调动自己的精神意志,融注自己的真情实感,深入体察玩味,特别是对文本的生命体验进行有效的再体验,才能真正进入诗境当中,感受和领悟作品的妙处。此处之体验,在较为广阔的意义上,是主体主动对文本所展现的内容及其意义进行再感受。在体验状态中,主体与客体浑然同一。“读《诗》之法,……须是打叠得这心光荡荡地,不立一个字,只管虚心读他,少间推来推去,自然推出那个道理。”(第2086页)而在体验的基础上,要能感发推演,浮想联翩,“触类而思”,激发起自身更多的想像力。

朱熹还经常结合具体作品,对如何兴起进行阐述:“读《诗》,只是将意思想象去看,不如他书字字要捉缚教定。诗意只是叠叠推上去,因一事上有一事,一事上又有一事。如《关雎》形容后妃之德如此;又当知君子之德如此;又当知诗人形容得意味深长如此,必不是以下底人;又当知所以齐家,所以治国,所以平天下,人君则必当如文王,后妃则必当如太姒,其原如此。”(第2096页)又说:“读《诗》者须当讽味,看他诗人之意是在甚处。如《柏舟》,妇人不得于其夫,宜其怨之深矣。而其言曰:‘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又曰:‘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其词气忠厚恻怛,怨而不过如此,所谓‘止乎礼义’而中喜怒哀乐之节者。所以虽为变风,而继二南之后者以此。臣之不得于其君,子之不得于其父,弟之不得于其兄,朋友之不相信,处之皆当以此为法。……读《诗》须合如此看。所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是《诗》中一个大义,不可不理会得也!”(第2102页)从上述可以看出,朱熹教人读《诗》,要求在文本理解的基础上,能有所想像、推想,质言之,就是要有所兴起。这样,“想象的出场使文本超越了语言的局限,在对现实状况的越界过程中,想象敞开了它作为文本之源的自我本质。”①伊瑟尔:《虚构与想像:文学人类学疆界》,陈定家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6页。理解主体在自由的联想和想像中,将在场的与不在场的、显现的和隐蔽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观照生命意象,领悟人生意义,并于不知不觉中将诗性生存外化为现实的生活方式,衍化为自己的“在世”方式。

不难发现,在朱熹的诗学话语体系中,“兴起”概念是其把握《诗经》意义的关键,显示了一种富有时代特征的诠释学思想。《诗》可以兴,可以兴起,这虽为前人所提出,但毫无疑问,朱熹用自己的理解和实践,将这一概念前所未有地放大和强化了。从当代理论视野看,“兴起”说是一个非常有洞见的诠释学范畴,在《诗经》研究史上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兴起概念的再引入和郑重强调,为《诗经》诠释提供了富有想像空间的维度,极大地拓宽了《诗经》意义研究的边界。“兴起”说强调的是一种基于文本,又通过理解主体而生发出新的意义空间,而兴起本身,说到底就是一种开启,是一个意义理解的转捩点,是可以向前即向《诗》文本关联,或向后即向理解主体自我关联的中介。这种关联本身也以一种开放的、动态的方式出现。通过兴起,可以将《诗经》的理解引向深远,导向更为广阔的境域。朱熹一直主张读《诗》解《诗》“惟本文本义是求”,①《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八《答吕子约书》,见《朱子全书》,第22册,第2213页。通过训诂考释和“以意逆志”等方式求得诗之“本义”。应该说,这一重要的诠释观念主要是针对当时经学界唯《诗序》是从的保守倾向而发的。而从诠释学立场来看,这一观念本身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和方向性错误。因为,诗的真理性与意义问题并不可以通过某种确定的方法来予以证实,仅用考证或无根据的猜测方式,远不能穷尽诗所展示的经验意义,更不能穷尽诗的全部或最终的意义。

然而,朱熹毕竟是位哲学家和诗人,虽然不会有当代诠释学对诗之意义观念的理解,可他提出读《诗》解《诗》要能“兴起”,要有所感发,表明他已意识到,《诗》文本意义的完成必须有待于理解主体的主动参与,有待于后人的体认和展开。用现代语言表述,“兴起”实际就是一种文本意义生成的机制。它是一种中介,将作者、作品、读者系联起来,进而使诗之整体意义的敞开或显现成为可能。朱熹这种思考路径,已经触及到一个逸出《诗》作者和文本之外的更大的诠释学视域,颇有些现代诠释意识的味道了。显然,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命题,远比获得一种固定的、难以把捉的诗之“本义”问题更为重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朱氏对“求本义”观念的自我超越。

兴起,可以看作是对文本的象征性前结构的唤起,这种意义领域比其他任何领域具有更多的东西。所以朱熹认为:“古人独以为‘兴于《诗》’者,《诗》便有感发人底意思。今读之无所感发者,正是被诸儒解杀了,死着《诗》义,兴起人不得。……正如《易》解,若得圣人《系辞》之意,便横说竖说,都得。今断以一义解定,《易》便不活。《诗》所以能兴起人处,全在兴。”(第2084页)一个文本或一部艺术作品里的真正意义不是单向的,更不是固定、有限、封闭的,而是动态、持续、多维生成的。从兴起的开放性结构来看,它是一个始终没有完结的过程,任何一种所谓的意义都不过是理解和兴起的个别的阶段性的成果。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朱熹作为关联文本与理解主体的“兴起”概念,与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效果历史”等思想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当代诠释学认为,文本的意义只能通过在理解主体与其客体相联系的效果历史语境的反思中才能获得,它的根基建立在过去、现在、未来融契的一体中。“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和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②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第384-385页。在伽达默尔那里,效果历史是历史实在或历史存在通过研究者的存在(即此在或人的理解)展现自身的过程,也是此在通达或试图通达历史存在的过程。

不过我们也应当承认,朱氏对《诗》之意义的理解,并不完全像伽达默尔所阐述的视域融合、效果历史概念那样,将文本结构与读者理解之意相融为一,并体现主客统一的现代意义的观念。他把《诗经》文本与作者之意或“圣人之意”仍视为理解的外在对象,理解主体必须通过兴起,来生成或体悟其中的意蕴或意味来。当然,这一诠释思想与其前辈们相比,已经前进了一大步。正因如此,兴起作为意义实现的中介地位和作用就显得越发重要和不可或缺。朱熹对意义理解的这一意向性思维,标志着他不再满足于把《诗经》文本作为外在的客观对象来认识,从中寻找意义的最终根据,而是从对《诗经》的理解和认识活动本身来寻求意义的构成。一部《诗经》意义理解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过程。

“兴起”说对《诗经》诠释的另一重要贡献在于,将理解主体正式推到理解的最前沿来,并从一个积极层面上,使文本理解者的自我建构合法化成为可能。“《诗》所以能兴起人处,全在兴。”(第2084页)无疑,兴起是理解主体的一种行为。强调兴起,强调理解主体,再明显不过地体现了一种诠释重心的变化和转移。与对文本意义的拓展相关联,朱熹对“兴起”说的强调,实际是将理解活动的重心从作者和文本转向了理解主体,并使之成为决定文本意义的关键。这一重要转变,把文本的理解和意义的建构纳入到具有历史性的事件过程中,从而使阅读与理解《诗经》过程本身亦成为理解主体自身的存在方式之一。

要真正深刻理解这一点,我们还是应该参照当代诠释学的有关思想成果。诠释学理论主张,本体论从根本上被重新界定为对此在之存在的昭示和揭秘。理解不是此在的行为方式,甚至主要不是与追寻文本中隐含的作者原意相关,而是与理解主体的生存状态有关。理解是理解主体依据自身的历史性,而使文本的意义得以不断创生和流动的过程。理解就是人把自己的“可能性”投向世界,即为自己的未来筹划。“领会的筹划活动本身具有使自身成形的可能性。我们把领会使自己成形的活动称为解释。领会在解释中有所领会地占有它所领会的东西。领会在解释中并不成为别的东西,而是成为它自身。在生存论上,解释植根于领会,而不是领会生自解释。解释并非要对被领会的东西有所认知,而是把领会中所筹划的可能性整理出来。”①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173页。伽达默尔曾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海德格尔诠释学思想的根本要旨,即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②加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宋建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第55页。

以《诗经》为代表的古典文本,本身就具有一种“解释的张力”。朱熹从前人那里承继了“兴”这一概念,并赋予其更丰富的内涵,说到底,就是他试图以此为中介,带着自己的思想来叩问,从而从《诗经》等文本当中获取自身的意义和答案,并由此而进入现实的话语领域。具体说来,即通过自己的解读,深入揭示《诗经》中寄寓的深厚“意蕴”与“圣人之意”,并努力使之能够干预现实,在社会人生中发挥作用。考察朱熹的《诗经》诠释实践,其“兴起”说有着十分明确的意向性,即指向伦理道德。他强调:“凡读书,先须晓得他底言词了,然后看其说于理当否。当于理则是,背于理则非。”(第185页)朱熹认为,在“涵咏”、“体验”过程中,理解主体逐步进入文本的历史视域与自己的现时视域融合的境界,这还不是《诗经》解释的最后归宿。追求兴起的精神境界,其实也是追求文本解释的理想性历史效果。他说:“如今读书,须是加沈潜之功,将义理去浇灌胸腹,渐渐荡涤去那许多浅近鄙陋之见,方会见识高明。”(第2613页)在《诗集传序》中也说:“然则其学之也当奈何?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则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之于此矣。”章句、训诂、涵咏,等等,这都是兴起之基础,是对文本的体察,“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则是朱子所谓兴起的终极关怀。

“兴起”说更多的是缘于宋代理学立场生成的诠释学观念。朱熹是富有深切现实关怀的理学派领袖和主要理论家,他倡导理学的根本目的,是要宣扬圣道王化,维护封建道统。在《诗集传序》中他概括《诗经》的思想意义在于“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这实际上已将《诗经》诠释纳入了他的理学轨道。事实上,理学思想就是朱熹《诗经》诠释的本原与根基,是决定其研究价值与意义的最高存在,起着统摄性的规约作用。如果认识不到这一层,那么我们对“兴起”概念所体现出的诠释思想的理解,就只能流于一种“无根”状态,对其价值和意义就无法真正把握。例如,朱氏的“养心劝惩”说在其《诗经》诠释中就有突出的发挥,很好地表征了他释《诗》的态度和目的。他说:“读《诗》,见其不美者,令人羞恶;见其美者,令人兴起。”(第1186页)《诗集传》于《关雎》篇进一步引申道:“学者姑即其辞而玩其理以养心焉,则亦可以得学《诗》之本矣。”③朱熹:《诗集传》,见《朱子全书》,第1册,第402页。《诗集传序》亦云:“固有以劝惩之……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学《诗》过程即穷理过程,亦即践履义理、自我提升过程。这里其实是涉及到理解主体在学《诗》中的自我形塑问题。朱熹又说:“如分别得那是非邪正,到感慨处,必能兴起其善心,惩创其恶志,便是‘兴于《诗》之功。”(第932页)“(《诗》)好底意思,令自家善意油然感动而兴起。”(第2082页)由此可见,朱熹“兴起”概念的内涵,更多的是指向《诗经》的接受者,要求理解主体能产生正心诚意、心与“理”合的实际效应。

每一时代的理解者总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历史流传下来的文本,文本就属于传统的一部分,每一时代都对这整个传统有一种实际的兴趣,并试图在这传统中理解自身。而作为文本的意义总是同时由诠释者的历史处境所规定。朱熹的《诗经》诠释工作,自然也是更多地体现了他从自身的诠释语境、诠释立场,从其自身历史性出发所做的理解和解释。他的理解和解释过程,实际是使《诗经》文本意义当下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文本自身不断从过去向当下和未来生成的需要。从这一角度说,朱熹《诗经》诠释的过程,既是文本同时也是他自身存在的基本方式之一。

二、“兴起”说的历史和文本依据

不难看出,“兴起”之说,就是朱熹为更好地阐发其理学思想所做的一种基础性的铺垫。若从整个诗经学史,特别是宋以后的诠释史来看,其意义实在不容低估。它的立足理解者与诠释者本身而又面向未来敞开的开放性品格,令古老的《诗》在每个时代都会充满活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当然,朱熹一再强调“兴”或“兴起”,这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或偶发奇想,而是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充足的文本依据的。

首先,“兴起”说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在孔子等先哲们《诗》学功用思想基础上的继承和延伸。人类学史表明,作为最古老的文化样式之一——诗歌是先人祭祀的祷告词,是宴聚娱乐的表达媒介,是记载族部落历史变迁的方式,其创作与应用实际上是一个过程。它的原始形态反映了诗与人类生活有着直接的联系,并决定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诗歌理解活动始终与应用联系在一起。产生于西周春秋时期甚至更早些的《诗》,是中华民族最早的诗歌总集,同时也是西周和春秋早期礼乐文化制度的一种反映。当时,《诗》与乐、礼一体。孔子时代,礼崩乐坏,不过,《春秋》、《国语》等相关文献显示,诗、乐、礼还是一般官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从《论语》等文献看,春秋时期《诗》多被当作学习知识、提高个人修养的教科书。孔子精通六艺,常以恢复周礼为己任,在教学中,自觉从诗教出发,配以礼和乐借以培养穷可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之人。《孔子家语》载:“孔子之施教也,先之以《诗》《书》,而道之以孝悌,说之以仁义,观之以礼乐,然后成之以文德。”①王肃:《孔子家语》,陈士珂辑,上海:上海书店,1987年影印本,第75页。在教学中,孔子要求弟子认真学《诗》,并能够“兴于《诗》”,即通过《诗》的学习领悟,加强和提高自身的学识水平和处事能力。这说明孔子更看重《诗》在培养人、教育人,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方面的作用。孔子还提出《诗》可以“兴、观、群、怨”,这实际也是在告诉弟子《诗》中蕴含丰富的实践智慧,对人的成长有着很好的指引作用。孔子所倡导的“《诗》可以兴”、“兴于《诗》”等,是后来“兴起”说的滥觞。《论语·八佾》记载了孔子师徒研讨《诗》的一个场景:“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子夏学《诗》,举一反三,由诗之表层意而联想到修身学礼,得到孔子的激赏。朱熹因而说:“商、赐可与言《诗》者以此。若夫玩心于章句之末,则为《诗》也固而已矣。所谓‘起予’,则亦相长之义也。”②朱熹:《论语集注》,见《朱子全书》,第6册,第86页。可见,孔子时代学《诗》言《诗》人们真正关注的不是诗篇创作时的原初之义或作者之意,而是其中所具有的意义结构或逻辑图式。正是诗中蕴含的结构和图式,才会引发接受主体由此及彼、由他物及自我的联想、感受和启示。应该说,这就是孔子“《诗》可以兴”的本旨。这一点可以从记载孔子及其学派直接论《诗》情况的出土文献——《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③马承源:《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以下所引《诗论》均见此书。中得到印证。如前文所言,兴起乃是由《诗》之文本而使接受者引发出感想,即朱熹所谓“感发意志”。《孔子诗论》载:“孔子曰:《宛丘》吾善之,《猗嗟》吾喜之,《鸤鸠》吾信之,《文王》吾美之。”(第21简)很明显,这是孔子在读《诗》说《诗》时所产生的感受。再如:“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悦其人,必好其所为。恶其人者亦然。”(第24简)这是在读了《甘棠》一诗而兴起的感想和议论。从中我们也直接感受到,孔子说《诗》,带有浓重的伦理道德和政治倾向,这与儒家思想体系的中心内容完全一致。

《诗》经过孔子及其弟子的整理、传播,地位日隆,影响愈来愈大。汉代武帝后独尊儒术,《诗》被神圣化,经学地位更加突出。于是,经学成为《诗》的一个最重要诠释向度。两汉时虽有齐、鲁、韩、毛等不同说《诗》学派,却仅有古、今文之别,而不出经学界域。至唐《毛诗正义》出,毛诗形成更为完备的经学诠释体系,牢牢占据权威地位。两宋时,《诗经》更是理学家们最为重视和必须占有的话语资源。该时期发生学术转型,《诗经》诠释出现新的特质,这当中虽有激烈的疑、废《诗序》与尊《诗序》之争,本质上还属经学内部的分歧,其大要仍不出儒学经学藩篱,更没有改变和降低《诗经》的经学性质和地位。在《诗》的诠释和教学中,朱熹本人也经历了从信奉《诗序》到怀疑,再到否定《诗序》的过程。其《诗》学代表作《诗集传》,其中固多发明创意,议论异于前人处颇多,但从根本性质上讲,还是一部典型的经学著作。

上文已指出,朱熹是站在理学家立场,将《诗经》诠释自觉纳入其整个理学系统中的。他治《诗》的目的,并不仅限于满足打破传统经师之说,更重要的是要阐明以诗为教的“圣人之意”。“圣人之意”体现了经之为经的本质,并给文本提供和注入了先验标准、价值,这是后人理解、依赖和遵守的根本。然而,所有的理解本质上是一种自我理解,在阐发《诗》文本过程中,朱熹更多的是在阐述自己的理学主张。他所谓“圣人之意”,勿宁说即是他要托“圣人”而表达自己之思想。理学是儒学的宋学化,朱氏在具体治《诗》和教学实践中,以理说《诗》一以贯之,这一《诗》说特征与孔子以来的儒家《诗》说总的精神是一致的。他说:“学者当兴于《诗》,须去了《小序》,只将本文熟读玩味。”(第2085页)显然,去《序》目的,是为“兴起”其理学思想扫清道路、拓出空间。《国风》中大量作品内容与朱氏“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背道而驰,因而他认为“无义理”,自然使人“兴起”的价值和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这一理解意向,恰恰从消极方面证明了朱熹是以一个经学家、理学家身份来治《诗》传《诗》的。他说:“看诗,且看他大意。如卫诸诗,其中有说时事者,固当细考。如郑之淫乱底诗,苦苦搜求他,有甚意思?一日看他五六篇可也。”(第2083页)这番话很能代表他对《国风》诸诗的态度。此种态度,明显不是在恢复《诗》之“文学的本来面目”,而是在相当程度上遮蔽了它们的意义空间。

其次,朱熹对“兴起”说的强调与发挥,还基于对被诠释文本本身特性的深刻把握,即对《诗经》自身所带有的张力结构与诗性特征有着充分认识。《诗》虽为六经之一,但又有自身个性,朱熹对此有独到的领会和把握:“圣人有法度之言,如《春秋》、《书》与《周礼》,字较实。《诗》无理会,只是看大意。若要将理去读,便碍了。”(第2082页)“圣人之言,在《春秋》、《易》、《书》无一字虚。至于《诗》,则发乎情,不同。”(第2100页)《诗》是先秦时期一种融含人类生命经验和存在追问的真理,蕴涵着丰富的象征性和隐喻性意象,透露出众多的人生智慧,易使人发生无穷无尽之联想,其意义是以单一的实证论和简单的认识论、反映论无法穷尽的。朱熹以他特有的敏锐性与感受力,察觉到了《诗》与《春秋》等还是有不同之处,后者是史书,记的是史实制度,所述道理明了清楚,而《诗》就是诗,其特异之处即在于其鲜明的诗性特征上。它不是完全建构在历史史实基础上,而在于发乎人之性情,其所包蕴的意味深远而感人。它给读者的感受不在“实”,而在“虚”。诗的内在结构是有张力的,只有通过切身感受和充分的想像,才能把握理解所蕴含的意味。朱熹曾对弟子说:“读《诗》正在于吟咏讽诵,观其委曲折旋之意,如吾自作此诗,自然足以感发善心。今公读《诗》,只是将己意去包笼他,如做时文相似。中间委曲周旋之意,尽不曾理会得,济得甚事?……如郑诗虽淫乱,然《出其东门》一诗,却如此好;《女曰鸡鸣》一诗,意思亦好,读之,真个有不知手之舞、足之蹈者。”(第2086页)在他看来,“《诗》曲尽人情”(第2114页),所以看《诗》与阅读一般文章不同,除了读注解、看义理,还得看“文章”、观“曲折”;除了“玩味义理”,更要“咀嚼滋味”。可见,朱熹对诗歌艺术本身的种种委婉曲折、含蓄蕴藉特征是有所体悟和认识的。

朱熹曾说:“兴意虽阔而味长。”(第2070页)他在评论《诗经》的具体诗作时,常用术语是“味”、“意味”、“意思”、“滋味”。“今人说《诗》,空有无限道理,而无一点意味。”①《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答潘恭叔》,见《朱子全书》,第22册,第2308页。“《诗》有说得曲折后好底,有只恁平直说后自好底。如《燕燕》末后一章,这不要看上文,考下章,便知得是恁地,意思自是高远,自是说得那人着。”(第2082页)“诗味”是魏晋南北朝以来诗文欣赏的一个重要美学概念,即是说诗文能表达超出字面的东西,能启发人们更多的联想。好的诗要有“意味”,读诗也要读出“意味”,这反映了朱熹对《诗经》特质的深刻认识,反映了他“以诗言《诗》”所达到的历史高度。“我倒是主张,一件艺术品由于其格式塔特征而对我们发生某种意味;通过此意味,问题被唤起,或者也被回答”,因此,“对艺术的经验就是对意义的经验,而且只有作为如此的经验它才是理解的一项工作”。②加达默尔、杜特:《解释学、美学、实践哲学》,金惠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54页。诗作为语言文本,既要表达言内之意,也要表达言外之意,以眼前展现未来,以有限敞开无限,所以言外之意较之言内之意更为重要。伊泽尔也深刻指出:“艺术作品的意味不在于被密封在本文之中的意义,而在于下列事实,即本文的意义揭示了以前一直被密封在我们的心灵之中的东西。当主体被迫与自身分开时,由此而产生的自发性就被本文以这样一种方式(它被转变成为一种新的、真正的意识)引导和塑造。”③伊泽尔:《审美过程研究——阅读活动:审美响应理论》,霍桂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文学意义的本质是可能性,它不但要应对当下的事实状况,尤其要对一种发展潜能和诠释向度保持敞开。

需要注意的一个事实是,朱熹所谓“意味”,不仅仅是一种艺术趣味,或纯粹的艺术审美问题,更包含着道德伦理内涵,包含着众多能够启示人们对社会、人生和自我做进一步思考的意蕴。下面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朱熹在欣赏《邶风·绿衣》卒章“我思古人,实获我心”二句时说:“言古人所为,恰与我合,此便是至善。前乎千百世之已往,后乎千百世之未来,只是此个道理。孟子所谓‘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正谓是尔。”(第2103页)伽达默尔说:“它(艺术)的使命不再表现自然的理想,而在于使人在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世界中发现自身。……只有那些充满意味地向我们诉说着的美的东西,才引起我们的全部兴趣。正是这种对趣味的无概念性的认识超越了某种单纯趣味的美学。”④加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第49页。艺术中的审美趣味并不简单的是一种关于单纯趣味的美学,它同样是一种人类自我认识的方式。显然,从这一视野来看待朱熹“兴起”说,就会对他在《诗经》的阅读、理解和意义等方面所拓展的开放性空间有更好把握了。

基于一种开放性的诠释态度,在指导学生读《诗》时,朱熹要求在理解上不能太拘泥。他说:“看《诗》,且看他大意。”(第 2083页)又说:“孔子读《诗》只取大意。”(第2065页)所谓看“大意”,实即要求在弄清字句训释的基础上,着眼诗篇整体,把握大意和主旨。“公不会看《诗》。须是看他诗人意思好处是如何,不好处是如何。看他风土,看他风俗,又看他人情、物态。只看《伐檀》诗,便见得他一个清高底意思;看《硕鼠》诗,便见他一个暴敛底意思。”(第2082页)为什么要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呢?他的解释是:“既是千百年已往之诗,今只见得大意便了,又何必要指实得其人姓名?于看诗有何益也!”(第2078页)所以,朱熹对《诗序》的一些解释就很不以为然:“《小序》极有难晓处,多是附会。如《鱼藻》诗见有‘王在镐’之言,便以为君子思古之武王。似此类甚多。”(第2074页)“《小序》更不须说。他做《小序》,不会宽说,每篇便求一个实事填塞了。他有寻得着底,犹自可通;不然,便与诗相碍。那解底,要就诗,却碍序;要就序,却碍诗。”(第2072页)这里,朱熹对《毛序》“以史言诗”的实证诠释方法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这种“每篇求一个实事填塞”的做法,免不了牵强附会,还会将诗境狭隘化,限制和压缩读者的理解和想像空间。因而他又说:“欧阳会文章,故《诗》意得之亦多。……古人文章有五七十里不回头者,苏黄门《诗》说疏放,觉得好。”(第2089页)欧阳修是个诗人,故说《诗》能够探得诗境,领会其中韵外之致。而苏轼等人更能悟出其中好处,《诗》说得“疏放”,故朱氏很赞赏。他还结合自己的著作说:“《诗》几年埋没,被某取得出来,被公们看得恁地搭滞。看十年,仍旧死那一部《诗》。今若有会读书底人,看某《诗传》,有不活络处都涂了,方好。而今《诗传》只堪减,不堪添。”(第2091页)尽管《诗集传》已极简略,朱熹却希望再简洁些。一首诗或许能够展示一个丰富多维的意义世界,而对《诗经》的任何一种解读,都将导致一种唯一的解释向度,同时否定它所包蕴的更多更丰富的意义。正因明此理,故朱氏才说《诗集传》“只堪减,不堪添”,将对诗境的遮蔽降到最低,从而为读者提供最宽广的兴起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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