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手机》到《一句顶一万句》
2011-08-15北京刘震云
/[北京]刘震云
从《手机》到《一句顶一万句》
/[北京]刘震云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三十一年前我来到北大,胸前抱着一个大木箱子,身后背着一个我妈给我包的包袱。当时的车站在建国门火车站,那个车站有个毛病,就是进站的火车得绕一个弯,就像有些人评价我的作品特别绕,然后我就进了北京。
坐上北大的校车,经过天安门的时候,突然发现:坏了!所有人都告诉我们,天安门在北京的北面,毛主席是坐北朝南看着他的故乡湖南和他的母校湖南师范专科学校的,但是我一看,毛主席却坐在南边,往北边看着,我就知道我转向了,这一转,转了三十一年。我本是个糊涂人,现在在北京,需要在糊涂上面再糊涂一次,才能恢复世界的本来面目。有人说让我往东,我肯定往西,因为往西就是往东;有人让我打狗,我肯定打鸡,因为打狗就是打鸡。李敬泽老师有时候叫我吃饭,他如果说在蓟门桥的南边,我往北边走就好了,如果往南边的话,永远走不到,等我走到的时候,可能饭菜全都吃光了。
我在北大碰到的第一个人,现在是国台办的新闻发言人,叫李维一,是维一把我领到了北大。他是北京人,说普通话,他的普通话听起来很好听,但我当时却梦回宋朝,如果在宋朝的话,北大肯定在汴州,我们家就在首都的郊区。那么我说的就是普通话,李维一之流说的则是土语。现在他对台湾同胞喊话,他的名字起得也非常慎重,李维一。
进了北大以后,我住在三十二楼,第一次睡上铺,因为在我们村,没人睡上铺。有人问我,你住的是别墅吗?我说我现在住的不是,但是小时候是,因为我们村的人家家住别墅,而且有院子。在北大,则是六个人住一个房子。
刚才蒋朗朗先生送给我一个同学录,我看到78级的同班同学中,敬泽是80的吧,几乎都是全国的状元或者各省的状元才能进北大中文系。我很不幸,是河南的状元,敬泽很荣幸,是河北的状元,我们班就是全国的状元。我们是在北大中文系最鼎盛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困难的时候进的北大。据我所知,现在北大中文系很少有状元了。我们班有四个人已经去世了,当我看到这个名单的时候,除了“逝者如斯夫”,还想说,这就像一个瞬间,一个悲伤的瞬间,同时也是迷人的瞬间。
和我住一个宿舍的同学中,有一位是陕西人。十五年前,我到西安去的时候,有两个人去看我,一个是写小说的贾平凹,另一个便是同宿舍的这位老大哥。他看起来很高兴,对我说了许多语重心长的话,就好像平日找不到说话的地方,找不到说话的人。好像是,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但起码好像是。贾平凹好像也是,但贾平凹说的是陕南话,十句有九句听不懂,不过他还是唠唠叨叨说了三十分钟。我说你不能说点普通话啊?普通话是普通人讲的。贾平凹是个好“平凹”,有人说他吝啬,我觉得他的吝啬是对的,那要看对谁,语言的吝啬是更好的吝啬。当时我们一块儿顺着兵马俑往前走,突然发现一个女子的画像非常好看,我说我想要这个,他说这个不行,这个是我女朋友。
我们宿舍有一个二哥,是山东人,一进门,我看他年龄比我大,就用河南话叫他“大哥”,没想到他跟我急了:“你他妈才大哥呢!”我仔细一想,对山东人确实不能叫大哥,因为大哥是武大郎,二哥是武松。我睡上铺,二哥也睡上铺,但是二哥在校园里找了几块木板,钉成了一张床放在那儿。他说:“我在家的时候,睡的就是上铺,我考上北大,还睡上铺,不可能!”其他人看到二哥这么说,都觉得他已经损害了我们的利益,但是我们都是中国人,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二哥说得不对,二哥就理所当然地在没有上铺的床上睡了四年。北大百年校庆,班里的同学回来,每人交了一百块钱,吃了一个份饭,我见到二哥,我说:“二哥,四年的单人铺睡得怎么样?”他说:“挺好啊!”
我在北大第一次发表的作品,登在我们现在的文学社办的《未名湖》,作品写得确实不怎么样,三千多字,但是在我脑子里记忆很深。《未名湖》接这个小说的人是77级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有一次上课的时候,她说:“你叫刘震云吗?”我当时想,我的名字她竟然知道?!她说:“你的小说我看了,写得不错,咱们是不是能约个时间谈一谈?”我说:“好啊,去哪儿谈?”我说未名湖,她说那儿不合适,看稿子还是要找一个有光亮的地方,我说去我们宿舍,她说那可以,几点?我说七点好不好?她说七点可以。
结果我这堂课没上完,就到三角地的商店,商店里面卖袋茶,在此之前,我没有喝过茶,我买了两个袋茶。我当时认为,袋茶是世界上最好的茶,不但有茶叶,而且用薄纸包着,旁边还有一条线,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世界上最差的茶。
晚上六点,我跟宿舍五个朋友说:“晚上,对不起各位老大,我想单独利用一下。”大哥毕竟是大哥啊,他立马说:“正好我有事,马上走。”接着三哥瞪了我一眼,我说:“这是朋友。”后来三哥、四哥就都走了,还有一个小弟,现在在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当系主任,临走的时候,搂着我脖子问了一句:“谈恋爱吗?”我说:“比谈恋爱高尚。”二哥一直磨叽到6点58分,说:“还是走吧。”我知道二哥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他知道我心急如焚的状态。七点整,女同学敲门,我沏茶,她说:“还喝茶啊?”我说:“整天就这么喝。”喝着我的袋茶,谈着我的小说,她提了十八条意见。我要是按照这十八条意见改,就成了另外一篇小说。苦思冥想半个月,一个字没改。没改是因为心根本没在小说上,我在回忆当时喝茶的情形。接着我把一字不改的小说又给了这位女同学。停了一个礼拜,又该……我就找到她,问:“小说改得怎么样?”她说:“改得特别的好!”结果就在《未名湖》发表了。
我当时上学的时候,还受些五四遗留下来的老派知识分子的影响,比如王力先生、吴组缃先生等等。不过,我并没有觉得他们老派,他们挺新派的,当然,他们面对这个世界的态度跟我们不一样。还有一些当时交流的老师,像孙玉石老师、严家炎老师、袁行霈老师。袁先生的板书很好,流体字,力透板背,讲唐诗。袁先生并不管下面的人听还是不听,走还是不走,他自己讲,自己听,他讲《琵琶行》,一个失意的官员碰到一个失意的歌妓,当这个失意的官员和失意的歌妓相会的时候,袁先生对歌妓的感觉,甚至比作者还要投入。袁先生讲着讲着就急了,“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青衫湿啊,一个衫子全都打湿了,这不是小哭,是大哭啊!”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发现袁先生的眼睛充满了眼泪。我觉得袁先生是个好老师,他是不是把课讲给学生不重要,他是讲给自己,他讲课的享受程度,已经超过了讲,他适合当老师,就好像他的学生我适合当作家一样。
吴组缃先生给我们讲过《红楼梦》。他讲贾宝玉和林黛玉不到三分钟,就讲到自己身上了,接着就是给我们扯闲篇,讲他一辈子特别不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觉得吴先生也是个好老师,他并没有教给我们更多所谓的知识,但是教给我们一种态度。他曾经谈到他为什么没自杀。我去世的四个同学中,有一个同学自杀了,人要自杀的话,可能因为一个特别具体的事,正是因为这个事情,使他过去所有的生活,见过的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都变得特别的陌生,生活完全褪色了,一切都不对了。他在背叛生活的时候,对生活充满着谴责和背叛。同班的同学没在意,他的话找不到人说,没有一个人想去听他说。吴先生说,他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北大扫厕所扫得最干净的人。他和老舍先生不一样,老舍先生是一直受宠的人,是人民艺术家,当发现党和人民背叛他的时候,他感到所有的生活都褪色了,选择了更大的背叛:我要离开你们,不跟你们玩了。吴先生说:“我不是这样的人,你们一定要记住,人要脸皮厚。”这句话当时我没有听明白,到如今终于明白了:第一不着急,第二脸皮厚。这说的是一种胸襟和气度。不管做什么事,考量的不是技术层面的事,而是这个人有多大的空间和气度,有多大的空间和气度,就能做出多深的事情来。
这就是当时我在北大上的文学课,学到的关于“文学”这个词的东西。
我在北大学到的最好的知识是:为什么上到第三节课的时候,我北京籍的同学嘴里还在嚼东西?按照我们村的实践和经验来讲,这是牛棚才会发生的事。大四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了,我问同宿舍一个北京的同学(他现在在哈佛大学当教授),我说:“你在嚼什么呢?”他非常鄙夷地看了我一眼:“那叫口香糖。”我不知道口香糖,现在也不知道,但是我起码知道“文学”是两个字,前面是“文”章,后面是“学”问。文学是文章的学问,或者叫学问的文章。为抒情状意、催人泪下,如怨如慕如泣如诉,这就叫文学。文学并不是一种纯粹的技艺。
我妈跟我讨论过文学。从我们家的背景来讲,我不是因为天生喜欢写作而写作,如果我不写作的话,我早干别的去了,我们家祖上是熬盐、卖碱的。什么叫文学?这是个问题。我妈妈不识字,但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学过几个字,好像不到一百个。不过直到现在,我妈写字的时候还龙飞凤舞,她签的名字,不比现在任何的明星签得更好辨认。“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有两个书可以看,一个是《毛泽东选集》,一个是《鲁迅文集》。毛泽东面对世界的态度深刻,在他的诗里有一句是“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写的是一个青年面对这个世界;到最后他写的是“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从中可以看到他一生变化的曲线。鲁迅先生也是个不同凡响的人,他对于文学的贡献之一是写出了“阿Q”这样一个形象,说中国国民性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这个概括是准确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当然,“精神胜利法”在中国人身上是浅层的,更深层的是中国人的目光特别的呆滞,看事情的话,这四亿人(指鲁迅所处的时代)最多能看到二十年。一个人的目光只能看到眼前,还是能看到二十年,乃至二百年,他做事的出发点和做事的方式就不一样。妈妈从这两个人的书中选了一本鲁迅的书,看来,她虽然文化不高,起点确实不低。直到几十年后,我也在做文学的时候,她就问我鲁迅写得好吗?我说确实写得好。我妈说:“如果鲁迅是个好作家的话,那当作家其实还是挺容易的,我看过他的书,‘后院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我也会写,‘供销社有两口缸,一口缸是酱油,另一口缸也是酱油’。”接着我妈问:“世上为什么有这个东西?”我按照别人交给我的知识回答说:“文学是表现生活。”我妈说:“那我出门就能够看到生活。”我妈虽然不识字,但确实比好多除了像敬泽、繁华、晓明之外的那些个评论家还要高明一点。文学表现生活是扯淡的事,不用表现。对于文学是为了表达生活认识的说法,我妈说:“万一你的认识是错的呢?”
我妈爱看《红楼梦》,她看的是电视剧。人都得死,但是有的人永远不死,不但人不死,而且永葆青春。于是我说:“你打开《红楼梦》的时候,贾宝玉永远年轻英俊,宝钗、黛玉永远如花似玉,文学就是能够把生命固定在时间坐标上的某一点。”我妈说:“这个好,那你抽空写写我行吗?”后来我又发现,这个讨论还是错的,讨论的都是前面的那个“文”章,没有讨论背后的“学”问。真正好的文学作品,肯定里面有极大的学问,有极大的不同,其实它的世界完全不是现实的世界,是另外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是对这个世界极大的颠覆。
《红楼梦》确实是一部好作品,我觉得它好不在于曹雪芹人物描写的能力、细节描写的能力,而在于态度。《红楼梦》的主人公是贾宝玉,贾宝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一个在清朝,乃至在古代社会不允许存在的人,也是现在不允许存在的人。他不爱读书,爱做的事就是整天吃女孩子脸上的胭脂。这样一个人,曹雪芹却喜欢。他写的是日常生活,但是开篇是从一株草和一块石头写起的,这个草不行了,浇了点水,活了。这个草到下辈子就要报恩。贾宝玉是一块石头,他在人间的时候特别的干净,他洗澡的时候,有很多人伺候,但是最后他被世界上两个最脏的人接走了,一个是秃头的和尚,一个是跛脚的道士。曹雪芹说,《红楼梦》里面除了石头——贾府前面的石狮子——是干净的,其他的都是脏的,从肮脏的地方到一个干净的地方去。
《西游记》,我一开始没有读出它的学问来。四十岁的时候,终于读懂了。我原先认为《西游记》是一部通俗小说,后一章是对前一章的重复,都是唐僧遇到妖魔鬼怪。四十岁的时候,我发现一个问题:这个妖魔鬼怪从哪儿来的?天上来的,菩萨那儿来的,释迦牟尼那儿来的。我到你那儿取经,妖怪又是从你那儿来的,这个经文到底应该不应该取,取回来又有什么用?历经千辛万苦到达西天,开经库的时候,两个尊者却跟唐僧讨要钱。这让人不敢多想,不敢跟现实对照。
《水浒传》是一部好小说,有学问。里面写得最好的是林冲,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他犯的错误就是找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当老婆,被别的人看上了。林冲采取的态度是,你可以跟他去,在他刺配沧州的时候他写了休书,他以为这个事情就结束了。不对,事情其实才刚刚开始。他们一定要把林冲除掉,才能得之而后快。于是就有火烧粮草营、风雪山神庙。我要想活,必须有人死,我要想活,必须杀人,当他产生了这种之前永远不敢产生的想法的时候,马上尸横遍野,鲜血像梅花一样在雪地里开放。
还有阮氏三兄弟出门唱的歌:老子生来爱杀人。这是世人所喜欢的。这不是说《水浒传》的人物、情节、细节,描写得怎么好,而是那个态度了得。现在的作家也未必能达到。不是说现在的作家不敢写杀人放火,而是面对这个世界的态度、胸襟和气度。
当我从事写作的时候,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态度的必要性,没有意识到胸襟、气度的重要性。直到写到《一地鸡毛》的时候,我认识到写作并不是写作本身,而是要通过写作,交到一个特别不同的朋友。大家当时都说《一地鸡毛》是原生态的小说,是小林家的流水账。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地鸡毛》就不成立,恰恰小林不是我们认为的那么卑下,他的见识相当了不起,我是把他当做一个英雄来写的。小林认为他们家一块豆腐馊了,是一个很重要的事,这是他告诉我的,他是个好朋友。
到《温故一九四二》,我从里面学到了好多东西。有时候写一篇作品,尤其在一个十字岔口的时候,正好碰到一个人,一开始不认识,就很快开始认识,开始成为朋友、知心朋友。世界上有四种话非常有力量:朴实的话、真实的话、知心的话、不同的话。当你遇到说不同话的朋友的时候,你的写作就开始了。
1942年,河南发生一场旱灾,饿死过三百多万人。而当时因为奥斯维辛集中营之类的民族偏见和战争,死的也不过一百多万人。我有一位叫钱钢的朋友写过《唐山大地震》,他要编一本20世纪的百年灾害史。三百万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当我回到河南调查这个事的时候,不但我没有感觉,经历过1942年的人和他们的后代也没有感觉。我问我外祖母,想让她说说1942年的事,她说1942年是哪一年?我说就是饿死人的那一年,她说饿死人的年头太多了,你到底说的是哪一年?……我觉得遗忘比事实本身更重要,更重要的是饿死人不是因为旱灾,而是因为政治、战争。河南发生旱灾的时候,当时的中国政府想把包袱甩给日本人,日本人发现了这个阴谋,于是把兵停在山东和河北一带不动了,于是在这种政治争斗中,饿死了三百万人。到这个时候,我觉得这个是一个好小说。如果这个小说写出来是一般的小说,饿死的三百万河南人面对自己的死亡是什么态度?这是很重要的,最后我发现,他们面对自己的死亡,跟我们想得完全不一样。我们认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会痛哭失声、悲痛欲绝,错了!我在里面写到一个人临死的时候说:“我比老李多活三天,我值了。”在饿殍遍野的时候,人吃人就不是一件不道德的事了。就好像我刘震云饿死了,陈晓明从后面过来,扒下我的裤子要割肉。我又醒过来了,说大哥,我还行。晓明仔细端详,说你不行了。我想了想,是不行了,就死了。我把1942年当成一个喜剧来写,悲剧之中藏满了喜剧,喜剧之中充满了悲剧。
写《手机》的时候,又遇到一个很好的朋友——严守一。严守一认为,好多说的和表面不一样。一般人认为揭露谎言的作品好。严守一告诉我,不是这样的。他会问我,是谎言重要还是真理重要?我根据别人告诉我的,说真理重要。他说错了,支撑我们二十四小时每一分每一秒的是谎言,个人的谎言,甚至会是一个民族的谎言或者人类共同的谎言。一个民族几十年为了一个理想抛头颅,洒热血,最后发现是错的。挺有意思。
接着是《我叫刘跃进》。刘跃进说,你说世界上是羊在吃狼,还是狼在吃羊?我说肯定是狼在吃羊。他说,错了,我在苜蓿地看到一只羊正在吃狼。羊是食草动物,但是羊多啊,每只羊吐一口唾沫就能把狼淹死。
《一句顶一万句》这个书出来的时候,长江文艺副总编辑金丽红大姐说,《一句顶一万句》说的是什么?我说,要想说清是什么,有多个角度,有情感的角度,还有人物的角度。她让我从故事的角度讲,到底出现过什么过去别人作品里没有出现的人物。我就说有两个杀人犯,一个想找到另外一个,找他的目的非常简单,就是说一句知心的话。她说,这个好,有暴力。我说,那就再加上一句,里面充满了“西门庆”和“潘金莲”。她说这个更好,书好卖。
但其实这个杀人犯不是在生活中真的杀人。真杀人的话,就成了一个特殊群体,而特殊群体在文学中是最忌讳的。这里所说的杀人是从心理的角度来讲。在座的每个人,在心里都杀过人。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这人如行尸走肉,杀了。说一句“去死吧”,就是在心里杀人。可能你在世界上杀死过自己的亲人。
这个作品出来之后,在欧洲的宣传方式跟在中国的宣传方式截然不同。中国会让它面对好多媒体,他们则会让你读自己的书。在德国有一个机构,歌德学院,他们给《一句顶一万句》办了一个朗诵会,用标准的北京话读《一句顶一万句》的是一个德国人,剩下的都用地方口音,河南话、山东话、东北话、广东话、陕西话、山西话读同一段文章——我发现这确实能够把悲剧读成喜剧。当场有一个人站起来说,你说得太对了,我每天想的就是怎么把我嫂子杀了。我说,你应该感谢你嫂子,她支撑了你的每一天,支撑了你的人生。
另外,西门庆和潘金莲,也是不一样的。《水浒传》里的西门庆、潘金莲、武大三者的关系处在一个低级的状态。但是在《一句顶一万句》里面,当杨百顺发现自己身边产生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戴绿帽子的时候,他跟武大不一样,他要提刀杀人。但是当他经历千辛万苦,越过高山大河找到“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错在自己。从男女关系的角度来讲,“西门庆”和“潘金莲”该杀,但是杨百顺发现,从话的角度、从知心的角度,错在自己。他发现“西门庆”和“潘金莲”在一起的时候,话如江水一样滔滔不绝。两人说到半夜,一个人说再说点别的吧,一个人说那就说点别的。当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过去的生活,所有的地方,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都变得特别的陌生。当熟悉变成陌生的时候,他一定要到更陌生的地方去,去干吗?就是找一个知心的人说说知心的话。
这是中国人跟其他的民族特别不同的地方。这里有宗教性的差别。除了人跟人的交往,还有一个沟通对象的问题。当你有忏悔的话、痛苦的话、忧愁的话想说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告诉神。但是在一个人人社会里,你如果有忏悔、痛苦、忧愁的话,你得在人中找到一个知心的朋友,才能告诉他。神是随时随地都在的,但是在人中找一个朋友是非常难的。所以中国有一句古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神的嘴是严的,但是在人中,别说找到知心朋友不容易,就是找到了,当你变化了,朋友变化了,生活变化了,这其中任何一个变化发生了,你的朋友就不是朋友了。人生有一知己足矣,并不是说你没有过知己,而是说你要找到不会背叛你的永远的知己。而凡是你想告诉朋友的知心的话,一般不是应酬的话,就是“你最近还好吗”之类的话,这不是知心的话,恰恰可能是凶险的话:我遇到西门庆和潘金莲了,我想杀了他们,你觉得行不行呢?
当朋友发生变化的时候,你告诉他的知心话如刀子扎到你的心脏里。所以在人人社会里面,朋友是危险的,知心话是凶险的。这就是中国的生活及文化生态所带来的孤独。孤独在这个人人社会是无处倾诉的。这种孤独和西方的不同,更原始、更弥漫。
将《论语》和《圣经》对照。第一句话,《圣经》是“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说的是人、神、天地、万物的关系,但《论语》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指的是在人中要找到知心朋友。由于人中找知心朋友特别难,作为一个写作者,就有一个最大的好处,他可以在书中找自己的知心朋友。在《一句顶一万句》里面,我找到了杨百顺、意大利传教士、剃头的老曾这样的知心朋友。并不是我在告诉他们,而是他们在告诉我。这是我写作的最大的动机和目的。写作并不是写作,而是倾听,并不是你要说什么,是书里的人物要告诉你什么——“老刘,咱们再说点别的,行吗?”我说:“说点别的就说点别的。”他们说的话是那么的不同。
这是我对生活、写作和我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理解。我对自己的定义,是一个倾听者。我是一个文学青年,大家理解文学青年,是从阶段上理解,初学写作叫文学青年,而我觉得,文学青年是对此抱一个学习的态度,学习文学的文章、学问的态度。学习是件好事情,书里的人物,他们说出来的话,比一个作者要知心、要朴实、要真实,更重要的是“不同”。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作者的基础,写作就是一个倾听的过程,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是个听书中人物说话的过程。
我一开始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小学老师,姓孟,跟孟繁华先生一个姓。他现在七十多岁,他读两个人的书,一个是孔子的书,一个是刘震云的书。有一次我回去,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你写的书,不如孔子写的书。我说,差多远啊老师?他说有村里到集上那么远。从我们村里到集上有3.5公里。我说差在哪儿?他说,不差在话上,也不差在艺术上,差在胸襟气度上。我一定记住这位老师的话,还有北大老师教我的话,努力缩短这3.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