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红字》中霍桑矛盾宗教情结的建构
2011-08-15宿迁学院江苏宿迁223800
⊙刘 丹[宿迁学院, 江苏 宿迁 223800]
浅析《红字》中霍桑矛盾宗教情结的建构
⊙刘 丹[宿迁学院, 江苏 宿迁 223800]
在代表作《红字》中,霍桑刻画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在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命运和自我意识觉醒的细细研磨过程中,浓厚的加尔文教紧紧束缚了他的思想,人们渴望解脱,但赎罪的密码终究逃脱不了宗教这一枷锁,霍桑矛盾的宗教情结随之跃然纸上。
《红字》 矛盾 宗教情结
《红字》是霍桑大师给世人留下的一部心理罗曼史,小说是以17世纪美国东海岸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镇上早期移民的生活为题材,以新殖民时期严酷的教权统治为背景,描述了一个背叛了加尔文教规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的爱情悲剧。在小说刻画的自始至终,浓厚的加尔文教把霍桑的思绪和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与命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一方面,霍桑对男女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表示同情,肯定自由和人权,谴责教权统治,具有人道主义和超验主义的进步思想;而另一方面,在对其命运的探讨中,又陷入了加尔文教“原罪论”的窠臼。他虽然承认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不是真正的罪人,却仍然让他们进行忏悔,只有在宗教的感召下皈依上帝,才能获得灵魂的新生。这种在思想上摇摆不定、立场模糊的波澜冲突构建了霍桑的矛盾宗教情结。
一、谴责宗教对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迫害
对海斯特·白兰的惩罚:在故事的开篇,海斯特因犯了通奸罪遭受到清教徒残酷的惩罚,胸前佩戴着暗示犯了情欲之罪的红字A,怀里抱着仅三个月的婴儿,被政教合一的市镇当局示众,遭到全镇人的侮辱和唾骂。起初,她也许心想忏悔赎罪,但教会连这点权利都不给,当她出狱后,清教徒用种种狡猾的手段来惩办她。在长年累月中,她失去了女性的个性,变成了传教士和道德家所指的耻辱的样本。牧师要利用她在街心作劝诫,招来人群的嬉笑。当她走进教堂,相信可以分享宇宙之父在安息日的微笑时,不幸地发现偏偏自己正是被演讲的题目。不仅如此,教会还要企图把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女儿“珠儿”带走,对海斯特来说,珠儿就是自己的生命,没有了珠儿,就没有继续生存的寄托。海斯特是一个不幸的女性,她也正是美国殖民时期夫权、教权和政权的受害者。
丁梅斯代尔的内心摧残:与海斯特胸前的A字相比,丁梅斯代尔就是故事中无形的A字。作为一位牧师,他也是社会生活中具体的人,有着凡人的血肉之躯,渴望着真诚的爱情和人世间的温暖,作为情感丰富的男人他情不自禁地爱上了海斯特并且触犯了加尔文教教规“第七戒”,私情与圣职构成了他强烈的内心冲突。在海斯特第一次示众的清晨,海斯特作为女犯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丁梅斯代尔则被安排作为劝道者的身份,高高站在露天看台上,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和崇拜下,面对着极其信赖自己,并为了保护自己替自己顶罪而蒙受其辱的心爱的女人。看着自己的妻儿受辱,自责与内疚难于言表。第二次示众在深夜,牧师站在刑台上直至东方发白。第三次在打算出逃之前,在大庭广众之下,男女主人公登上耻辱台,女的衣服上绣着红字,男的胸口上烙着红字,公开承认了罪行之后,他当即死在示众台上。丁梅斯代尔的内心世界一直处在极度的煎熬和激烈的痛苦之中,既有自责与内疚,又有恐惧与忏悔,更有对海斯特的痛惜与依恋。他在灵与肉、上帝与爱情、屈从与叛逆的抉择中,进退、茫然、不知所措,直至一死以求其解脱。
霍桑认为:“人人内心都有邪恶,这种邪恶也许一生都潜藏在内心,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表现出来。”在他看来,人生来有罪,罪恶每时每刻潜藏于人的内心,人犯下罪恶,就必须受到惩罚,以惩罚来获得重生。所以,当梅斯特和丁梅斯代尔触犯宗教而获罪时,他认为他们是理应受到教会的谴责的。但同时,他又无情地反抗和抨击着宗教的狂热和狭隘虚伪的宗教信条,这不仅表现在作者对梅斯特和丁梅斯代尔因遭受教会迫害而身心痛苦的同情上,还表现在他对海斯特的塑造上,面对在当时社会制度和宗教法律下不可能成为合法婚姻关系的感情,霍桑让海斯特选择了以勇敢的抗争去赢得幸福之路,这种对幸福追求的勇气,正体现了主人公以及作者对宗教权的一种怀疑和挑战。霍桑意识到清教伦理对人性的压抑和对幸福生活的摧残,但却无法彻底摆脱这种旧的文化传统。他想寻求改变人类生活状况的方法,追求完美的理想和道德,但又无法找到合情合理的途径。于是他就强调自我的净化,忏悔并在宗教的感召下皈依上帝,才能获得灵魂的新生,这是唯一的出路,这种悲观的加尔文教思想在霍桑的内心深处根深蒂固。
二、陷入宗教的泥潭,唯有自省净化才能获得重生
海斯特·白兰的救赎:自从戴上红字A,海斯特的生活便如基督的使徒一般坚忍不拔,默默地承受着种种不公平的待遇,她含辛茹苦,助人为乐,“她对穷人是那么善心,对病人是那么帮忙,对遭难的人那么抚慰。”她凭借自己一手精美的针线活维持生活,自食其力。她以内心的忏悔和外部行为为过去的恶行赎偿,终生过着忏悔和赎罪的生活,从不与公众作对,毫无怨言地忍受着一切,这并不是因为她想要向别人要求什么报偿,也并不奢求得到人们的同情。随着岁月的流逝,她渐渐获得了一种灵魂上的宁静,最终以善行和仁爱感化了众人,并赢得了周围人的同情,人们也渐渐对她产生了好感。过去为罪恶的标志A现在则是善行的标记,由原来的“通奸”“原罪”演变成了“能干”“可敬佩的”“热爱”“天使”。周围的人都从歧视、远离转为亲近、称赞。海斯特用自己的行为洗刷了A字上面的一切尘埃,高尚的人看到的是A的灵魂,把它视为天使的象征,那耻辱的标志红字A的象征内涵再度升华,成为海斯特勤劳能干的标记,也是她善良、炽热、诚实心灵的外化,是女性德行的徽章,她身上仍然佩戴着那鲜艳的红字,也有了和睦友好的美称。这是大师霍桑所追求的没有矛盾的宗教观的切合点,人们要完全臣服于上帝,上帝最终会解救人类,引导人类走向极乐世界。
丁梅斯代尔的忏悔:丁梅斯代尔是上帝虔诚的教徒,他的一言一行完全按照教义来行事,然而上帝却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迈出了一个牧师本不应该迈出的一步——与海斯特有了私情,成了罪恶心灵的载体,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担罪行的勇气,这是对他的灵魂、他笃信无疑的宗教的一种背叛。事实上,从海斯特受辱的那天起,他就尝到了自己种下的爱情苦果。自己的虚伪与软弱使他没有勇气和胆量主动站出来承认一切,承担一切。在灵与肉、上帝与爱情、屈从与叛逆的狭谷中茫然不知所措,承受着肉体疾病的痛苦和心灵烦恼的双重折磨,内心的痛苦驱使他将自己深锁在密室里,用一条血淋淋的鞭子,一边对自己苦笑一边猛击自己的肩膀。他把绝食作为忏悔自省的行为,一直到双膝发抖。他夜夜不眠,伴着一盏昏暗的灯,在自己的胸口烙出一个火红的A字,希望用这种自觉的内省来洗清自己的耻辱,获得道德上的救赎,最后却用生命付出了赎罪的代价。可见,丁梅斯代尔的内心具有双重属性:在严酷的宗教法庭面前,他是有罪的;但在神圣的道义法庭面前,他是无罪的。
霍桑承认宗教偏见对人的精神的摧残,对人的自然要求的压抑,而另一方面又限于道德范畴,把罪恶指向每个人,强调人的自我净化,认为“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游荡着的许多罪恶都会自行消灭”。小说中,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在宗教面前是有罪的,而对待罪恶,他认为,人们应该自觉去赎罪,通过善行和自行忏悔的方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获得新生。诚如以上所述,海斯特通过积善行德来洗刷罪恶,“罪”成为她灵魂升华的阶梯,而善行则帮助她与神合而为一。而丁梅斯代尔从肉体自残到愿意当众承认罪行,他经历了矛盾、痛苦和挣扎,最终以生命为代价,与海斯特“用这一切悲苦彼此赎救了”,也达到了与上帝的合而为一。但在现实中,这种方法是永远无法完全彻底地洗脱罪责的,这也正体现了霍桑没有冲破这种悲观的加尔文教的思想束缚,处于半开明半阴暗的生长状态。
《红字》不是一部甜蜜、幸福、美满的罗曼史,而是忍受和忠诚的历史。用D.H.劳伦斯的话说,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间故事,却内含着地狱般的意义”。无论是执掌教权的圣者,还是平凡到再也不能平凡的女子,在霍桑的笔下都有爱的权利和被爱的幸福。但在《红字》中,道德底线基于宗教的桎梏之中,“矛盾”便油然而生。
[1][美]纳撒尼尔·霍桑.红字[M].姚乃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6.
[4]任晓晋,魏玲.《红字》中象征与原型的模糊性、多义性和矛盾性[J].外国文学研究,2000(1).
作 者:刘丹,江苏宿迁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英语语言文学。
编 辑:杜碧媛 E-mail:dub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