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弗罗斯特诗歌创作思想渊源
2011-08-15魏金梅
魏金梅
论弗罗斯特诗歌创作思想渊源
魏金梅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是美国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伟大的诗人在世时往往因为被误解而得不到当代人的认同,然而弗罗斯特却是一个例外。弗罗斯特一生创作了大量的诗篇,被认为是美国最著名、拥有读者群最庞大的现代诗人。他半个多世纪的辛勤笔耕留下的大量作品中,有数十篇已经成了美国人文学记忆的一部分。他尤以创作自然诗著名,他的自然诗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诱人的田园情趣,所以很多评论家和读者往往把他的自然诗等同于田园牧歌,称他为新英格兰乡村生活的代言人。近年来,国内外的一些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弗罗斯特的一些名诗如《修墙》、《摘苹果之后》、《雪夜林边驻足》所表现的主要是对人类生存的困惑和窘境的关注,绝非纯粹的自然诗,诗人通过描绘自然展现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真正的弗罗斯特是一位复杂难懂的诗人,是一位有深度、有力度的重要作家。“自然”只是弗罗斯特诗歌的外衣,他通过对冷漠的自然界的描绘,表现了现代社会中人类孤独、无助、迷茫、困惑的精神世界和冷漠、无情的人际关系。为人类寻找理想的精神家园,这就是弗罗斯特诗歌最本质的东西。
作为美国现代诗人,弗罗斯特独特的诗歌风格是受到他本人的生活经历、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宗教和哲学的影响而产生的,有着深刻的思想渊源,他的诗歌蕴涵着他对现代美国社会问题的深沉思考和批判。
一、个人经历对其诗歌的影响
总的来讲,弗罗斯特的身世非常曲折。年少时,父亲去世,他随母亲迁往了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在那里,他的母亲以教书来养家,弗罗斯特在母亲的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中学学业。母爱在弗罗斯特的思想和心理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作于1914年的诗歌《牧场》(The Pasture)用以物寄情的方式对场景进行了描写:当农场主人要抱回刚出生的小牛时,却看见母牛正在用舌头去舔舐着蹒跚不稳的牛犊身上因出生而带来的血迹。以“舐犊之爱”来抒发作者对母爱的敬意以及对母亲的怀念。
弗罗斯特直到二十一岁结婚后,才进入哈佛大学读书。由于身体健康原因,未拿到学位就离开了大学开始了自己的打工生涯,他先后做过纺织工人、教员、鞋工、乡村小报编辑等。为了身体健康,他带着妻子和孩子去了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德瑞,开始他的乡村生活以改善自己的健康状况。在那里,他的祖父为他买下了一个农场。他在经营农场的同时,也利用业余时间教书补贴家用。在乡村生活的十多年,对弗罗斯特诗歌的主题选择和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这十几年里,他写了很多诗歌,但都未引起美国文学界的注意,被出版商拒之门外。他在思想和心理上深受打击并倍感失望,而他的家庭又屡屡发生悲剧。弗罗斯特的六个子女当中,两个幼年夭折,另两个少年早逝,又一个自杀身亡,最后一个精神错乱,妻子也中年早逝。对他来说,生活是如此坎坷,尘世的烦忧令人难以忍受。他力图在诗歌中找寻灵魂的精神家园。弗罗斯特常常借对自然景物的描绘,展现自己孤寂、矛盾的内心世界。《荒野》(DesertPlaces)一诗首先描写荒凉的田野雪景:“大雪和夜一道降临,那么迅捷,/压向我路过时凝望的一片田野,/田野几乎被雪盖成白茫茫一片,/只有少数荒草和麦茬探出积雪。”诗人还多处运用孤独寂寞、大雪纷飞、黑夜降临、恐惧等词汇描绘白雪覆盖的荒凉田野以映衬孤独悲哀的内心世界,表现了诗人经历了许多人世艰辛和亲人离世的沉重打击后,那种寂寞、忧郁、痛苦的心情。在《白桦树》(Birches)中诗人写道:“我喜欢借着爬一棵白桦树离去,/攀着黑色树枝沿雪白的树干上天。/直到那棵树没法再承受我的体重,/低下头把我重新送回地面。/那应该是不错的离去和归来。”诗人在精神上痛苦不堪,他要借爬白桦树寻找一条通向天国的道路,离开人世间一段时间,但由于对生活的眷恋,他只想短暂地逃遁。
弗罗斯特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间居住,大自然风光和乡村风俗人情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并成为他选择诗歌题材的原动力。他把自己对大自然和乡村的热爱以诗歌的形式表现并抒发自己的感情。《春潭》(Spring Pools)借描写白雪融化为水,水渗入树根,使树木在夏日变得郁郁葱葱,展现了大自然中相生相克、生生不息的神秘力量。在《致春风》(Ode to Spring Wind)中,诗人歌唱使万物复苏、给大自然带来勃勃生机的春天和春风:“携雨一道来吧,喧嚣的西南风!/带来唱歌的鸟,送来筑巢的蜂;/为枯死的花儿带来春梦一场,/让路边冻硬的雪堆融化流淌。/从白雪下面找回褐色的土地。”他的许多诗歌都是关于大自然和乡村风俗人情的,这种“乡村情结”为他赢来了“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的雅号。同时,弗罗斯特震惊于工业化和城市文明对人类天性的毁灭和人格的异化,渴望从大自然中寻求庇护。他对自然的认知也是建立在对喧嚣的物质社会的厌恶基础之上的,田园风光也最终成为诗人的价值取向。
二、宗教与哲学对其诗歌的影响
弗罗斯特的诗歌看似简单淳朴,却蕴涵着深刻的哲理,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企图融入其中的美好愿望,但有时又踯躅不前、徘徊犹豫的矛盾心情,这与他所受的教育和所持的哲学思想有关。
他早年饱读各国经书,西方哲学中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思想,很早就植根于诗人心灵,并与日俱增,是他日后闲居山野,以自然入诗的重要起因。他的早期诗集《孩子的心愿》中《进入自我》一诗说:“我的心愿之一是那黑沉沉的树林,/溜进那苍茫浩瀚。”由此可见,进入神秘的自然,与万物融为一体,是他少年时的心愿。
弗罗斯特年轻时深受先验主义影响,认为自然界存在完美的规律,但只有与人交流,或植根于人的心灵,才具有吸引力;自然需与人交融,自然才有价值,人生活才有意义。这种天人合一、亲近自然的哲学思潮极大地影响了弗罗斯特的生活和创作。他创作出一大批寓意深刻的自然诗。《补墙》一诗说:“有一种不喜欢墙的东西,它喜欢墙倒塌。”这种“东西”,寓意之一就是回归自然的情愫。“墙”成了横亘在人与自然之间的障碍,于是诗人热切呼吁它的倒塌,以便人与自然水乳交融,毫无阻隔。
另一方面,弗罗斯特自幼受到西方哲学整体主义人与社会合一思想的影响,认为人是社会的人、国家的人,个人只有作为国家的某一适当的组成部分才能发挥自己的才能。同时,弗罗斯特受母亲熏陶而成为基督徒。基督教神学认为,自然、人和上帝不为一体,而有鲜明的等级次序。人秉承神旨与自然分离,超越并支配自然,自然仅仅是与人无关的外在物。这种人与自然对立的二元论神学思想,在人与自然之间掘出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与弗罗斯特所接触到的古希腊哲学及先验主义推崇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使得诗人在贴近自然而悠然陶醉之际又犹豫不决:“两条小路分手在一片金色的树林,/真遗憾我不能在两条路上行走,/我良久地站在那分岔的地方,/极目眺望着一条路的尽头。”《未选之路》(The Road NotTake)以某处树林为背景,描写诗人对面前道路的选择。诗人伫立路口,沉思良久,最后踏上那条布满长草无人涉足的小径,希望来日再涉足另一条。但他深知阡陌纵横,重返此地绝非易事。林中小路的选择象征我们生活中任何一次大大小小的选择,抉择难,抉择后更难,这些诗句反映了诗人矛盾的心情。
另外,弗罗斯特的一生主要居住在深受清教思想影响的新英格兰。清教伦理严守道德戒律,坚持勤劳节俭,勇于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努力完成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这些思想对弗罗斯特产生的巨大影响在他的代表作《雪夜林边驻足》(Stopping byWoodson a Snowy Evening)中可见一斑:“这树林可爱、阴暗、幽深,/但是我还有许诺的事要完成,/临睡前还要再赶几里路程,/临睡前还要再赶几里路程。”雪夜的寂静和现代社会的喧嚣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诗中人在林边驻足的心态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人的惶恐不安。表面上,诗中人无法在赶路和赏景间作出选择,故而内心颇感矛盾,实际上,他是为积极面对现实人生、勇于承担责任还是消极逃避现实的问题所困扰,何去何从,一时无所适从,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继续前行。诗句揭示了人的责任和义务,人在结束自己人生旅程之前,应该完成自己的一切工作、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三、社会历史背景对其诗歌的影响
弗罗斯特的诗歌饱含了他对人类存在的真切关怀,对人类命运的严肃深沉、富有哲理性的思考。他的诗歌创作始终与美国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社会和时代发展的影响在他身上留下的深深痕迹,使他的许多自然诗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他所关心的往往是现代社会一些核心事实,展现的是现代人的迷惘、失落、悲观和美梦破灭后痛苦的感受。
二十世纪初,美国工业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高,美国人为自己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但同时也把大自然推到了危机四伏的境地,严重的自然生态危机又带来了许多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人际关系冷漠、对物欲过度追求、道德观念沦丧等。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的失衡,严重地影响了人类的内心世界,怀疑、迷惘、悲观和失望的情绪成为这个时期的主基调。弗罗斯特作为一个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的诗人,并没有把自己投入到荒芜的精神世界,而是用笔触及人的心灵深处。他的诗歌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二十世纪初期美国人民的生活体验,迷茫痛苦的失落感以及人们虚无的精神世界。弗罗斯特在《星星》(Stars)一诗中,用星星代表了自然的眼睛,诗人在仰望夜空,寻求同情和支持时,星星“仿佛关注着我们的命运,/担心我们会偶然失足”,马上又变得十分冷漠,视而不见:“然而既无爱心也无仇恨,/星星就像弥涅瓦雕像/那些雪白的大理石眼睛,/有眼无珠,张目亦盲。”冷漠的自然根本无视人类的存在,人在自然面前孤立无援,诗句揭示了人们的孤独、迷茫和失落。
美国人的虚幻感和失落感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有不少描述,如在《金色光华难常驻》(Nothing Gold Can Stay)中,诗人描写到“大自然的新绿珍贵如金,/可金子般的色泽难以保存。初绽的新芽宛如娇花,/但花开花谢只在一刹那。/随之嫩芽便长成绿叶,/乐园也陷入悲凉凄恻”。诗句描写自然界中四季的变化:早春之时,大自然的新绿如金子般珍贵,初绽的嫩芽美如花。然而四季变化无穷,嫩芽瞬间便长成绿叶,花开花谢,叶生叶落,似黎明转瞬变白昼。诗人借大自然的四季变迁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新陈代谢的自然规律。同时它也暗示着:世界上一切东西尤其是美好的东西皆不能长久,大自然的初绿虽像金子般宝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金子般的美妙再也无法留下,从而给诗歌奠定了悲观的基调,使人产生强烈的失落感。
弗罗斯特还通过对自然界景象的描写,生动地刻画了美国人对“美国梦”破灭的失望和怀疑的心情。在《摘苹果之后》(A fter Apple-picking)一诗中,诗人写道:“冬日睡眠的精华弥漫在夜空。/苹果的气味使我昏昏欲睡,/抹不去眼前那幅奇特的景象:/今晨我从水槽揭起一层薄冰,/举到眼前对着枯草的世界,/透过玻璃般的冰我见过那景象。”诗中人“昏昏欲睡”,这既不是收获劳动果实造成的身心劳累所致,亦不是劳动成果给他带来的幸福、喜悦和满足所致,而是源自于他对劳动果实希望的破灭。“苹果”不再是劳动果实、事业成功的象征,而是象征着促使人们不顾一切去追求金钱、名誉、地位和权势的“美国梦”。诗人还在诗中反复谈到因追梦而带来的身心疲惫,表明了追梦和追梦带来的表面成功让他付出了失去自身价值和意义的昂贵代价。
综上所述,罗伯特·弗罗斯特的生平经历是艰苦和磨难的,尤其是他的早期生活,充满了艰苦和失望。他诗歌的创作、诗歌中感情的抒发以及对人生和世俗的观点和看法都是离不开他个人的人生经历的。同时,他所接受的充满矛盾的哲学和宗教思想造成了诗人行动和思想的彷徨和对立,尤其是社会和自然同时或交替成为人的价值取向时诗人所经历的主体分裂的窘境,承受的彷徨犹疑的痛苦,在其诗歌中都得到了体现。弗罗斯特诗歌里表现出来的现代人的迷惘、虚幻、失落,以及“美国梦”的破灭后产生的幻灭感等来看,他的自然诗歌包含着丰富的社会意义,也说明社会现实对诗人创作思想的巨大影响。
[1]Pritchard,W.H.Frost’s Lifeand Career[A].TheOxford Companion to20th Century Poetry in English[Z].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
[2]高月荣.借景抒情感悟人生——罗伯特·弗罗斯特哲理诗意蕴新探[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3]弗罗斯特·弗罗斯特诗选[Z].曹明伦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6.
[4]程爱民.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A].20世纪英美文学论稿[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魏金梅,山东昌邑人,硕士,潍坊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文学、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