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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梦者

2011-08-15杨蓥莹

西湖 2011年7期
关键词:自传三明治粉笔

他说他是一个小贩,我仔细地打量了他,赭石色的旧衬衫,黑色破洞裤子,大头皮鞋的前额蹭掉的皮和如年轮一样的折痕——他应该穿了很久。

“你的货品呢?我什么都没看见。”我笑着。

他挑挑眉头,耸耸肩,表示无所谓。似乎我不过是给了一个他早已经预料到的答案。

我每天都会在街角遇见他——还有一只并不瘦削的大狗,而他是高而干瘦的。

过往的人有的会扔给他一枚硬币或者几元钱,也有递给他热汤热饭的,还有的人把吃剩的鸡骨头给了他旁边的狗。

这是印象中他第一次说话——当然,我并不会24小时都关注着这个流浪人的一举一动。

我继续吃手里的三明治,他对着我手里的纸袋眨眨眼,我笑着把剩下的一个递给了他。

“你这个人不错,这些天我都看着你,我在考虑给你打折——也许是七折。”

我不以为然地笑笑,却并没有转身走开。

他把三明治就着旁边铝制水壶里的水一并吃了下去。

今天是个晴天,阳光此时正好转到了对面的楼顶,一只鸽子向着那飞过去,光斜斜地射进来,照着这条并不宽阔的街,居民楼里伸出的竹竿,吊着各色背心和裤衩,穿堂风吹过去,像是一面面摇曳的旗;天空被鸟巢一样编制的电线分割,是拼图;他的狗趴在地上,眯着眼,它的下牙坏掉了,舌头像一只不能被困在笼子里的小兽半露着,它也和他一样衰老了。我并不知道它叫什么。

“我可以帮你把丢掉的东西找回来。”他的话打断了我乱七八糟的想法。

“丢掉的?钱夹?书?鞋子?还是男人?”我承认在午后的炎热里,我的思维是混乱的。

他却突然不再笑,只是定定地看着我,“是梦。”——他说。

我在十岁的时候,突然想写一本自传——当然,我要把真实的姓名全部藏匿起来——十岁的时光对那时的我来说已经不短了,我想我应该试着总结。我不知道为什么想把自己假设成一个俄国人,“是的,要写得远一点,别人就不知道我是在写我。”那段时间,我的“自传”写得有模有样,我想爸爸应该叫××斯基,妈妈应该叫诺娃或者娜嘉,我可以叫娜莎,我喜欢吃黑面包,喝格瓦斯,喜欢小番茄配罗勒,喜欢热热的一碗红菜汤。职业?似乎工人和学生是最佳的选择,最容易写出个故事。别问我自传的真实可靠性,我没有理会,我只要写着娜莎在想着的是我想着的,难道还不够真实么?

我在十五岁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喜欢了班里的一个男生,现如今的人多半会用“朦胧”这个词,表明那种并不知其所以然的感受。我喜欢看着他咬手指,这种类似自我蚕食的行为引起了我的好奇心,“这真是个奇怪的嗜好”,我常想。我保持着距离,自己做自己的梦,却根本不需要那个我喜欢的男孩子的参与。别说我那个年纪想这些很白痴,我只是素描的时候需要一个雕塑——而那个男孩子就是。

十七岁的时候上了大学,我开始在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在十八岁的时候开始了第一场恋爱——虽然我仍然是在幻想,幻想在最平凡的一根木头上雕刻出属于自己的惊心动魄和轰轰烈烈。并不聪慧的人,仍然可以在想象中被赋予无人能及的智慧和各种美好品格;并不动人的脸,我仍然可以挑出一两处的好,让自己看着的时候感到颇为甘之如饴,比如他的非同常人的浅褐色雀斑,我说那是天使飞过去落下的点点星尘,比如他过于宽阔的额头,我说那是他有别于其他人聪明的特征。我天真地把自己积攒的那些对于感情的幻想,一股脑地从心里和脑子里搬了出来,不管那些是来自于《格林童话》还是《呼啸山庄》,不管是来自于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国度,看到的一星半点让自己感动的,在他的周围修葺了一座名为“爱情”的城堡,我承认我那时候自己遮着眼睛,不去看清——包括他的离开。

二十一岁的时候,我遇到了自己睁着眼睛找到的一个恋人,我不再去回忆那些心酸和快乐,我对自己说:“放在心里,埋起来,多少年之后看看,到底会是怎样的一块化石?”这念头是疯子才会去想的,我却想着并实践着;至于工作,全职兼职的都尝试,可这感觉就像是在夜半清醒的时候,腹内一阵饥饿难耐,我拼命地在屋子里搜刮一切可吃的东西,把它们堆放在我的面前,一口口地吃下去,吃到自己的胃胀得难受,却仍被饥饿的感觉折磨。混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我仍然会在夜半醒来,奔向冰箱,打开壁橱,不辞辛劳吃得一干二净,然后拿出药品匣子,翻找胃药。

我看着地面,他看着我,他说给我算个折扣,我没有答话。

“我差点忘了有事,我先走了。”我突然说道,然后转身离开。

他在我身后大声地笑。

他和他的狗一样的衰老。

因为临时代替别人去外地培训,我离开T城三个多月,回来的时候,公寓旁边的梧桐都落了一地的叶子。

秋凉。

我没有看见他,却看见他的狗仍旧老老实实地趴在地上,半截灰红的舌头拖在外面,它闭着眼睛,身体迎着风微微有些颤抖,面前的食盆空了。我没来由地生出一阵恻隐之心,左右看却不见那个男人的踪迹,他去哪了?难道扔下他的狗,他的这个忠实的老伙计?

转眼又到了春天,那个卖梦的人没有再出现,留下的狗被我养得胖了很多,这个春天有些莫名的温暖,没来由的第一次觉察出拂面而过的风的温和。

我真的以为一切就这样了无察觉地度过了,就像以往的那些个相似的日子,每一天做着相似的事,积攒着相似的心情。

“你认识他多久了?”警察面无表情。

我看着照片里那个卖梦的人,“不是很熟悉,他就在我公寓隔着的两条街的街角,他怎么了?”

“你最好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事实证明你和他很熟悉,”他手里摇了摇一封信,“你看看吧。”

我知道你的名字,但是我却不想写下称呼,不知人们往往会在信的开头写下称呼,到底是因为足够亲切,还是仅仅因为这是一个格式——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每天在做,却不知道为什么要做;你睁大了眼睛在看,却不知道在看什么;你像是在思考,可其实你的头脑空空,并没有思想走过的任何痕迹;你到底记得多少,又到底忘记了多少呢?

你一定在讶异,在猜想我是谁,事实上我和你说过,我是一个卖梦的人,能帮你找回丢掉的那些梦的人——可你并未像多年前那样相信我。

话说到这里,不知道你的记忆里是否会有一丝一毫的痕迹——我希望是有的……

我永远会记得你,那一个忽而笑忽而又沉默的女孩,你那时候大概只有十岁——也许不到,我猜的。我在你家院子前面的榕树下乘凉,那是个大热天,我很喜欢那棵树,常常坐在那下面,树冠很大,像是可以遮天蔽日。我那时是个美院的学生,画些画,也会拉手风琴,那时候很穷——我一直很穷,可那时候我很快乐,因为我有这世界上最为昂贵难得的梦想,就像是一颗沙子刚进了蚌壳里,却忽然在心里俨然觉得自己是一颗珍珠了。

而你,你穿着白色的公主裙,脚上穿着白色的平底细带凉鞋,手里拿着一个本子,粉红色的外皮,连蹦带跳也来到了树下,看了我一会儿,坐在了我的旁边。你并未主动和我说过话,但我们之间似乎有一种默契,很微妙,甚至——甚至有些可笑,你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而我已经是个二十多岁要开始为了薪水奔波的人了。

你每天都会在本子上写着什么,我猜想那是属于你自己的故事,你有时候也会停下来看我画画,或者听我拉琴。

你笑起来右边脸颊有一个很浅的酒窝。

你有一天突然和我说,希望以后像我一样每天都开心,你说你想快点长大,好能够去做很多事,你说这话的时候,摇了摇手里的那个粉红色的本子。

你是个单纯的小孩子,而我是个善于伪装的大人。

你不懂得悲喜不是脸上肌肉运动所能表露的全部痕迹,你不知道笑着的时候可以在心里很悲伤,悲伤的时候却一样可以唱着开心的歌。你天真地守护着你的粉红色的本子,那里有你满满的梦想。

“我要写自传。“你有一天突然对我说。

“自传?”我笑笑,“你这么小。”

你第一次把本子拿给我看,我看着你稚嫩的笔迹,你说你叫娜莎,喜欢小番茄配罗勒,喜欢红菜汤,我笑着看你写下的那些在我看来幼稚却被你认真书写的故事。

“你想以后当个大作家,大文豪?”

你点点头,又指着本子后面:“你看,还有很多事,都是我长到你这么大要去做的。”

我边看边在心里体味满满渗出的苦涩,突然我拿着你的本子大哭。

你看着我哭,有些莫名其妙的害怕,却轻轻拍着我的背……而那个午后,纪念了我们的分别,我说我要离开,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尽管这些你现在已经不记得了。

我老了,虽然并未达到真正衰老的年龄。我仍旧在这座城市漂泊,我很穷,穷得只剩下手里攥着的那个梦想,还有粉笔这条狗。对了,你记得你在本子里写过,你要养一只狗,名字叫“粉笔”么?

如果不是再次遇到你,你在我的心里都仍然会是那个十岁大的孩子……

我知道你喜欢去的咖啡馆,你喝咖啡只加一块方糖不加奶;你还是喜欢手风琴的声音,会在街边驻足,听一曲街头艺人的弹唱,然后独自给他掌声;你喜欢杜的文字,做事也很认真,我见过你弄了很多的书籍抱回去,就为了确认原著上的一个词……

可——你不再笑,你的脸上面无表情,同这个城市的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见过你独自买上几瓶酒,表情落寞地回家,第二天我发现你的眼睛有些肿,尽管你画着浓重的眼影去遮盖。

我那天抱着粉笔大哭,忽然觉得什么东西破碎了,一地的残渣碎屑,我收拾不起来,

我主动和你说话,向你讨要你剩下的三明治,我小心翼翼提及了一点关于梦想的事,你——并不相信。

我总是想做一点事,为了你,也为了破碎的那些渣滓,可我却找不出什么方法,因为我不是一个好例子,我是拥有梦想,但我毕竟是个食不果腹的流浪汉,这么多年之后,我的画仍只是别人眼中的草稿纸。

我也突然在刹那间不知道自己是对是错了,我该为你做些什么呢?我抱着粉笔在想……

我为你买下了一个安息之所,对不起,我还是没有记起你的名字,你给我的信并没有落款,我拼命地搜索记忆,你真的没有提过。我不过是用我稚嫩的言语,无意之间拯救你的梦,可你却用你的生命,为了让我记起在成长的时间里遗落的那些希望。

我抱着粉笔在你的面前大哭,是的,我该为你流下眼泪,是为了祭奠死去的你,为了纪念重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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